每个爱过的人都很勇敢
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四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还是大学校友。我高她两届。当诺诺偶然间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她惊讶得几乎蹦起来。她说老林,这么说有两年我们共处于一个校园?可我怎么就没见过你呢?我说林子大了,这只鸟和那只鸟碰不见实属正常。诺诺听了大笑,表情极为夸张。我瞅着她,心说思想单纯的女孩子是否都这样没心没肺?那时诺诺称我老林。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吧。老林啊,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对诺诺我是喜欢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甚至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应该是第一眼就有感觉的。但我和诺诺,我们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于是日子一直如水般哗哗地流着。
曾默。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诺诺就缠着我,让我那个朋友帮帮忙。后来曾默果然帮了忙,诺诺很高兴,非要请我和曾默吃饭。那天当曾默戴着墨镜着一袭黑风衣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发现诺诺的脸红了。席间,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这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话还没落地,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菜全掉到了桌子上。而曾默则嘿嘿笑着打了我一拳,说你小子瞎猜什么呀。
是不是瞎猜我不知道,但自从那顿饭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却是事实。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直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但笑不语。
对方果然是曾默。我不住暗笑,这家伙。那天我在窗口看见了他的车,然后诺诺莲步轻移地朝他走去。虽然之前也见过来找诺诺的男孩子,但曾默这一幕,却在我心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我说不上那是种什么感觉,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对她如实招供,说你和曾默拍拖了吧?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会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
但疼痛来得是那么真实而又迅速——我还没回过神来,诺诺就和曾默订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送祝福给他们。曾默和诺诺交换了戒指,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他们深情地凝视对方。大家尖叫。我木偶般地站在人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然后我随大家一样微笑鼓掌。没有人知道,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而是一下班就走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更是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沉浸在幸福里的诺诺看上去像个小姑娘。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把目光移向窗外,心隐隐地疼。我想对诺诺说出一切的冲动一直折磨着我,我告诉自己就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但我发现自己对此已经无能为力。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说声生日快乐。但是,始终沉默着。那个叫老林、给老林点生日的女孩子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也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当她的真命天子曾默一出现,我的命运其实就已经决定了。她忽然明白那才是她的爱情,让人怦然心动脸红心跳。我命令自己从这种无望中走出来,我开始尝试着和诺诺像以前那样,和她开玩笑,陪她逛街,带她去滑雪。冰天雪地里,我朝远处的诺诺喊,诺诺,如果你幸福,我会祝福你,如果你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诺诺一边朝我喊“你说什么啊?我听不见啊”,一边飞快地从我身边滑过去。看着她的背影,我无比惆怅,就这样吧,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自己可以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诺诺和曾默的却是另外一盘棋。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上网。就是那个时候,我接到了诺诺的。我首先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我问她在哪儿,她说我就在楼顶的平台上。她的声音平静而遥远。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然后我听到诺诺哭起来,曾默他不要我了。我定一下神,说诺诺,他不要你还有我,还有你父母,你等我上去,马上,三分钟,不!一分钟!当我真的就只用了一分钟连滚带爬地赶到平台上的时候,我看见了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和流泪的诺诺。我轻轻地走过去,轻轻地把她圈在怀里,我用颤抖而坚定的声音说,你若再有轻生的念头,我就先你跳下去。
原来是曾默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他摇摆不定,最后他前女友不知怎么说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只得同诺诺说分手。
我去找曾默。我明确告诉他,你要不娶诺诺,我就不认你这个哥们。曾默并不答话,他只是闷头抽烟。我就火了,上前揪住他的衣领,朝他抡起了拳头。当时我多么希望他能还手,我想如果他还手,那么就说明还有希望。但是他只任我打他,他说林凯,不用你告诉我,我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诺诺。
诺诺迅速地消瘦憔悴下去。她又开始叫我老林,又开始下班后不回家陪我玩联机游戏,她的游戏水平越来越高。她不再是从前的诺诺。她不再快乐。她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这是我说的,事实真的来了,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靠近不了她,无法帮她疗伤。因为我不是曾默。
诺诺出事是在一个月后,她吃了安眠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时,她已经被抢救过来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当我看见浑身插满管子的诺诺时,泪水还是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说你这个傻丫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半夜里,她忽然叫醒我,她说林凯,你娶我好吗?
我答应诺诺是在三天之后。她说如果你再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我不住笑了,我说你怎么像个旧社会的小媳妇。
一个月后,我和诺诺结婚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事,却成了现实。我不想问前因后果,我只知道此时诺诺是我的妻子,她的心受过太多的伤,我已爱了她很久,她又回到了我身边,我必须让她幸福和快乐。我知道这并非什么伟大,这只与缘分有关。结婚后,诺诺去城东一家,每天都要横跨大半个城去上班。我心疼,就和她商量说如果你不想去,我的薪水足够我们两人开销。她笑笑说不用。我只有更疼惜她。看得出诺诺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她烧菜做饭拖地板,她把我的每件衬衫都洗干净熨好,挂到衣橱里。但是,她脸上鲜有笑容,言语也渐渐吝啬。晚上,她喜欢独自看电视,是咿咿哑哑的戏曲而非让人落泪的韩剧,或者一个人跑到书里上网。她似乎想用行动告诉我,她不愿被别人打扰,打扰她的寂寞。还有,她不再叫我老林,我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成了她丈夫,而是她想忘记过去。
我一直相信能改变这一切。但是半年后的一天,诺诺却突然向我说对不起,她说这事她想了很久了,她求我放她走。说这话时,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着自己的衣角。我无法言语。我痛苦得想狠狠地打她,但又心疼地舍不得对她动一根手指头,哪怕是她的错。她给了我希望,却又把我丢弃。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翻动的。我对诺诺摆摆手,说好。
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你的痛她永远感觉不到,而你也只能眼睁睁看她受苦,你恨你自己无法让她快乐没有资格保护她。你惟一能做的只能是答应她,离你而去。
诺诺离开了,她没告诉任何人她要去哪里,她只说自己想出去走走,还会回来的,因为这里是她的家,这里有她的亲人和朋友。
后来,曾默和前女友再次分手。曾默告诉我,这一次是彻底的。至于具体原因,曾默始终不肯透露。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大醉。我们几次都提到和诺诺有关的事,但彼此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诺诺。但我知道,这个名字在我和曾默心里一刻也不曾消失过。我曾经有些恨曾默,因为诺诺爱他不爱我,因为他害诺诺伤心,甚至诺诺离我而去亦是因为他。但此时此刻,我想的却是:无论爱的还是不爱的,我们都不曾带给诺诺幸福的生活。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宁愿再次回到从前。那时,诺诺不认识曾默,那时她笑呵呵地称我老林。那时,我们不懂得什么叫疼痛。爱情,让我们变得有些宿命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只能是: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太多的痛,但谁也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
有句大家都知道的景点语句 屡试不爽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你的剑在我的咽喉上割下去吧!不用再犹豫了!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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