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汤姆!”
没人答应。
“汤姆!”
又没人答应。
“这孩子到底怎么啦,我真搞不懂?你这个汤姆!”
还是没有人答应。
这老太太拉低眼镜从镜片上方朝房间看了看,然后她又抬高眼镜从镜片下面看。她很少或者干脆说她从来没戴正眼镜来找像一个小男孩这样小的东西。这副眼镜是很考究的,也是她的骄傲,她配这副眼镜不是为了实用,而是为了“装饰”,为了“漂亮”。她看东西时,即使戴上两片炉子盖也照样看得一清二楚。她茫然不知所措地愣了一会儿。然后虽然不是凶神恶煞般,但嗓门高得让每个角落都能听到,她说:
“好,我发誓如果我抓住你,我就——”
她话没有说完,因为这时她正弯腰用扫把往床下猛捣,每捣一下,她需要停下来换口气。结果,只捣出来一只猫。
“我还从没有见过这么令人吃惊的孩子!”
她走到敞开的门口,站在那里朝满园子的西红柿藤和吉普逊草丛中看,想找到汤姆,可还是没有。于是她亮开嗓子朝远处,高声喊到:
“汤姆呀,汤姆!”
这时在她身后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声,她转身一把抓住了一个小男孩的短外套的衣角,他想跑都跑不掉了。
“嘿!我早该想到那个壁橱,你躲在那里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干什么?!瞧你那双手,再看你那张嘴,还有那浑身是什么?”
“我不知道,姨妈。”
“哎,我知道,那是蜜饯——对,就是。我已跟你讲过有四十遍了,不要动我的蜜饯,否则我就扒你的皮。把鞭子递给我。”
鞭子在空中晃悠——情况万分紧急。
“不得了!瞧你身后是什么,姨妈!”
老太太以为有危险,急忙撩起裙子,转过身去。汤姆拨腿就逃,顷刻他爬过高高的木栅栏,一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波莉姨妈站在那儿先是一愣,随后突然轻声笑了起来。
“这个该死的,我怎么老是不吸取教训?和我开这样的玩笑,也不知开过多少次了。难道我不该有所提防吗?人老了,糊涂才是最大的糊涂蛋。俗话说得好,老狗学不会新把戏。可是天啦!他耍的鬼把戏里从来没有两天一样的,谁能猜出下个鬼主意是什么?他似乎知道,他能折磨我多长时间,我才会动肝火,而且他也知道他只要想个法哄哄我,惹我大笑一场,就会万事皆休,我也不会揍他一顿。我对他是敢怒不能揍。我对那孩子没尽到责任,上帝知道那是真的。《圣经》里说:‘孩子不打不成器。’我太溺爱那孩子,我也知道这对我俩都不好。他一肚鬼点子。哎呀,但他是我那死去的亲姐姐的儿子,可怜的孩子,我怎么也不忍心揍他。每一次饶了他,我良心都受谴责;可是每一回打他,我都有点心痛不忍。哎,哎,就像《圣经》所说的,人为母生,光阴荏苒,充满苦难。我看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今天下午他要是逃学,明天我就想法让他干点活,惩罚惩罚他。星期六让他干活,恐怕苛刻了点,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放了假,他又恨透了干活,比恨什么都厉害。可是我不得不对他尽到我的责任,否则我会把这个孩子给毁了。”
汤姆真的没去上课,而且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场。他回家时正好赶上帮那小黑孩吉姆的忙,帮他在晚饭前锯第二天用的木头,劈引火用的柴——至少他及时赶到那儿,把他所干的事讲给吉姆听,而活却是吉姆干了四分之三。汤姆的弟弟(确切地说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希德已干完了他那份活(捡碎木块),因为他是个不声不响的孩子,从不干什么冒险的事,也不惹什么麻烦。
汤姆吃晚饭的时候,总是瞅机会偷糖吃,波莉姨妈这时开始问他,话里充满了诡计,而且非常巧妙——因为她要设点圈套,套他说出实话来。跟其他许多头脑简单的人一样,她很自负,并且相信自己很有点子,会耍弄诡秘狡猾的手腕,把自己极易被人识破的诡计当作最高明的计策,她说:
“汤姆,学校里挺热的,对吧?”
“是的,姨妈。”
“热的厉害,对不对?”
“对,姨妈。”
“你是不是想去游泳来着,汤姆。”
汤姆忽然感到有点慌张——一丝不安和疑惑掠过心头。他偷眼察看波莉姨妈的脸色,可什么也没有看出来。于是他说:
“没有啊,姨妈——呃,没怎么想去。”
老太太伸出手摸摸汤姆的衬衣,说道:
“可是你现在却并不怎么热,是吧!”她已发现衬衣是干的,却没有人知道她内心的真正用意,为此她感到很得意。而汤姆猜透了她的心思,所以他为防老太太的下一招来了个先发制人。
“有的人往大家头上打水——你瞧,我的头发还是湿的呢!”
波莉姨妈很懊恼,她居然没注意到这个明摆着的事实,以致错过了一次机会。可接着她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汤姆,你往头上浇水的时候,不必拆掉我给你衬衫上缝的领子吧?把上衣的纽扣解开!”
汤姆脸上的不安马上就消失了。他解开上衣,衬衣的领子还是缝的好好的。
“真是怪事。得,算了吧!我看你旷课去游泳了!我认为你就像俗话里说的烧焦毛的猫一样——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坏。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她一面为自己的计谋落空而难过,一面又为汤姆这一次竟能如此温顺听话而高兴。
可是希德却说:
“哼,我记得你好像给他缝领子用的是白线,可现在却是黑线。”
“嘿,我的确用白线缝的!汤姆!”
可汤姆没等听完话就走了。他走出门口的时候说:
“希德,为这我可要狠狠揍你一顿。”
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汤姆仔细检查了别在上衣翻领上的两根大针,针上还穿着线,一根绕着白线,另一根绕着黑线。
他说:
“如果不是希德,她是永远不会注意到的。真讨厌!有时她用白线缝,有时又用黑线。我真希望她总是用一种线——换来换去我实在记不住。不过,我发誓非揍希德一顿不可,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汤姆不是村里的模范男孩,但他对那位模范男孩非常熟悉,并且很讨厌他。
不到两分钟,甚至更短,他已将全部烦恼给忘记了。就像大人们的烦恼也是烦恼一样,他忘记烦恼并不是因为他的烦恼对他不怎么沉重和难受,而是因为一种新的、更强烈的兴趣暂时压倒并驱散了他心中的烦闷——就像大人们在新奇感受的兴奋之时,也会暂时忘却自己的不幸一样。这种新产生的兴趣就是一种新的吹口哨方法,它很有价值,是刚从一个黑人那学到的,现在他正要一心练习练习又不想被别人打扰。这声音很特别,像小鸟的叫声,一种流畅而委婉的音调。在吹这个调子的时候,舌头断断续续地抵住口腔的上腭——读者若曾经也是孩子的话,也许还记得该怎样吹这种口哨。汤姆学得很勤奋,练得很专心,很快就掌握了其中要领。于是他沿街大步流星地走着,口中吹着口哨,心里乐滋滋的,那股乐劲如同天文学家发现了新行星时一般,仅就乐的程度之深之强烈而言,此时的汤姆绝对比天文学家还要兴奋。
夏天的下午很长,这时天还没有黑。汤姆的口哨声忽然停住了,因为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陌生人——一个比他大一点的男孩。
在圣彼德堡这个贫穷、破落的小村子里,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只要是新来的,就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而且这个男孩穿得非常讲究——在平常工作日竟穿戴如此整齐,仅这就让汤姆对他刮目相看。他的帽子很精致,蓝色的上衣扣得紧紧的,又新又整洁,他的裤子也是一样。他竟然还穿着鞋——要知道,今天可是星期五!他甚至还打了条领带,那是条颜色鲜亮的丝质领带。他摆出一副城里人的架势,汤姆对此感到很不自在。汤姆眼盯着他那套漂亮的衣服,鼻子翘得高高的。可是他越看越是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很寒酸破旧。两个人都一声不吭。一个挪动一步,另一个也挪一步——可都是斜着步子兜圈子。他俩面对面,眼对眼这样相持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汤姆先开了腔:
“我能打得过你!”
“我倒想见识见识。”
“那好,我就打给你看。”
“得了,你不行。”
“我行。”
“你就是不行。”
“我就是行。”
“不行!”
“行!”
“不行!”
两个人都不自在地停了下来。接着汤姆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这也许你管不着!”
“哼,我就管得着!”
“好,那你就管管看。”
“要是你再啰嗦,我就管给你看。”
“啰嗦——啰嗦——偏要啰嗦,看你能怎么样?”
“哎,你认为你自己很了不起,是不是?如果我想打倒你的话,一只手背在后面都能打过你。”
“好啊,你说你能打过我,那你为什么不动手啊?”
“如果你老是嘴硬的话,我就打给你看。”
“嘿——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尽吹大话下不了台!”
“哈!你自以为是个人物呢!瞧,你那帽子!”
“你要是看不顺眼你就把它摘下来呀,如果你敢碰,我就揍扁你!”
“你吹牛。”
“你也是吹牛。”
“你光是讲大话,不敢动手。”
“噢,滚你的蛋吧!”
“告诉你——要是你再骂我的话,我就用石头砸碎你的脑袋。”
“那好,你就来砸啊!”
“我肯定会的。”
“那你为什么不来试试?你老是吹牛不敢动手,哦,我知道你害怕了。”
“我才不怕呢!”
“你怕!”
“我不怕!”
“你就是怕!”
两个人暂停了一会儿,接着又眼对眼,身子侧身子兜着圈子走了几步。忽然两个人肩抵着肩。汤姆说:
“你从这滚吧!”
“你自己滚吧!”
“我不滚。”
“我也不滚。”
于是他俩站在那儿,双方都斜着一只脚撑着劲,用尽力气想把对手往后推,两个人都愤恨地瞪着对方。可是谁都没占优势。他们直斗得浑身燥热,满脸通红,然后两人稍稍放松,却都小心谨慎地提防着对方。这时,汤姆又说:“你是个胆小鬼,是个狗崽子。我要向我大哥哥告你的状,他只要动动小指头就能把你捏碎,我会让他揍你的。”
“我可不怕你什么大哥哥,我有一个比你大哥还大的大哥哥——而且我大哥哥能把你的大哥哥从那堵篱笆围墙扔过去。”
(两个人的所谓的大哥哥都是虚构的。)
“你撒谎。”
“你讲的也不是真的。”
汤姆用大脚趾头在地上的灰土上划了一道线,说:
“你若敢跨过这道线,我就把你打趴在地上,让你站不起来。谁敢,谁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这个新来的男孩毫不犹豫地跨过那道线,说:
“你说你敢打我,现在来看看你怎么打法。”
“你不要逼我!你最好还是当心点。”
“哎,你不是说要打我吗?——你为什么不动手啊?”
“得了,你要是肯给我两个分币,我就动手。”
新来的男孩果真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两个分币,嘲弄地摊开手掌。汤姆一把将钱打翻在地。立刻两个人像两只争食的猫一样,在地上的尘土里滚打,撕扯起来,紧接着又是扯头发,又是揪衣领,拼命地捶打对方的鼻子,抓对方的脸。两个人都弄得浑身是土,却又都威风凛凛。最后谁胜谁败逐渐见了分晓,汤姆从尘土中爬起来,骑在那个男孩的身上,攥紧拳头使劲地打那个男孩。
“挨够了吗?求饶吧!”他说。
那个男孩只想挣脱出来。他气得嚎啕大哭。
汤姆还在不停地捶打,说:“求饶吧!”
那男孩只好挤出几个字:“饶了我!”
汤姆让他站起来,对他说:
“现在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以后最好给我小心点,看看在跟谁嘴硬。”
这位新来的男孩拍拍身上的尘土,哭哭啼啼地走开了。他不时地回过头来,摇晃着脑袋,吓唬汤姆:
“下次要是抓住你,我就,我就……”
汤姆对此不屑一顾,趾高气扬地走开了。他的背刚一转过来,那男孩子就抓起一块石头朝他砸过来,正打在汤姆的背上,接着就夹着尾巴,像羚羊似的飞快地跑掉了。汤姆穷追不舍,直追到他家。他就站在人家大门口,嚷着叫那男孩出来较量,可是那个对手只是在窗子里朝他挤鼻子弄眼,拒不迎战。最后那对手的妈妈出来了,咒骂汤姆是个邪恶下流、没有家教的坏孩子,喝斥他赶快滚开。于是汤姆就走了,不过,他临走时说还要寻机再教训教训那混小子一顿。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时已经很迟了。当他小心翼翼地从窗户往里爬时,猛然间发现了有人埋伏,仔细一看,原来是他的波莉姨妈。她看到他衣服被弄成那副样子,原来就打算让汤姆在星期六休息日干活的决心现在就更加坚定了。
2
星期六的早晨到了,夏天的世界,阳光明媚,空气新鲜,充满了生机。每个人的心中都荡漾着一首歌,有些年轻人情不自禁地唱出了这首歌。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每个人的脚步都是那么轻盈。洋槐树正开着花,空气里弥漫着芬芳的花香。村庄外面高高的卡第夫山上覆盖着绿色的植被,这山离村子不远不近,就像一块“乐土”,宁静安详,充满梦幻,令人向往。
汤姆出现在人行道上,一只手拎着一桶灰浆,另一只手拿着一把长柄刷子。他环顾栅栏,所有的快乐,立刻烟消云散,心中充满了惆怅。栅栏可是三十码长,九英尺高啊。生活对他来说太乏味空洞了,活着仅是一种负担。他叹了一口气,用刷子蘸上灰浆,沿着最顶上一层木板刷起来。接着又刷了一下,二下。看看刚刷过的不起眼的那块,再和那远不着边际的栅栏相比,汤姆灰心丧气地在一块木箱子上坐下来。这时,吉姆手里提着一个锡皮桶,嘴中唱着“布法罗的女娃们”蹦蹦跳跳地从大门口跑出来。在汤姆眼中,到镇上从抽水机里拎水,一向是件令人厌烦的差事,现在他可不这样看了。他记得在那里有很多伴儿。有白人孩子,黑人孩子,还有混血孩子,男男女女都在那排队等着提水。大家在那儿休息,交换各自玩的东西,吵吵闹闹,争斗嬉戏。而且他还记得尽管他们家离拎水处只有一百五十码左右,可是吉姆从没有在一个小时里拎回一桶水来——有时甚至还得别人去催才行。汤姆说:
“喂,吉姆,如果你来刷点墙,我就去提水。”
吉姆摇摇头,说:
“不行,汤姆少爷。老太太,她叫我去提水,不准在路上停下来和人家玩。她说她猜到汤姆少爷你会让我刷墙,所以她吩咐我只管干自己的活,莫管他人闲事——她说她要亲自来看看你刷墙。”
“咳,吉姆,你别管她对你说的那一套。她总是这样说的。
把水桶给我——我很快就回来。她不会知道的。”
“哦,不,我可不敢,汤姆少爷。老太太她会把我的头给拧下来的,她真的会的!”
“她吗?她从来没揍过任何人——她不过是用顶针在头上敲敲罢了——谁还在乎这个,我倒是想问问你。她不过是嘴上说得凶,可是说说又伤害不了你——只要她不大叫大嚷就没事。吉姆,我给你一个好玩意,给你一个白石头子儿!”
吉姆开始动摇了。
“白石头子,吉姆!这可是真正好玩的石头子啊。”
“嘿,老实说,那是个挺不错的好玩意。可是汤姆少爷,我害怕老太太……”
“还有,吉姆,只要你答应了的话,我还给你看我那只脚趾头,那只肿痛的脚趾头。”
吉姆到底是个凡人,不是神仙——这诱惑对他太大了。他放下水桶,接过白石头子儿,还饶有兴趣地弯着腰看汤姆解开缠在脚上的布带子,看那只肿痛的脚趾。可是,一会儿之后,吉姆的屁股直痛,拎着水桶飞快地沿着街道跑掉了;汤姆继续用劲地刷墙,因为波莉姨妈此时从田地干活回来了。她手里提着一只拖鞋,眼里流露出满意的神色。
不过,汤姆这股劲没持续多久。他开始想起原先为这个休息日所作的一些玩耍的安排,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再过一会儿,那些自由自在的孩子们就会蹦跳着跑过来,做各种各样开心好玩的游戏,他们看到他不得不刷墙干活,会大肆嘲笑挖苦他的——一想到这,汤姆心里就像火烧似的难受。他拿出他全部的家当宝贝,仔细地看了一阵——有残缺不全的玩具、一些石头子、还有一些没有什么用处的东西。这些玩意足够用来换取别的孩子为自己干活,不过,要想换来半个小时的绝对自由,也许还差得远呢。于是他又把这几件可怜的宝贝玩意装进口袋,打消了用这些来收买那些男孩子的念头。正在这灰心绝望的时刻,他忽然灵机一动,计上心来。这主意实在是聪明绝伦,妙不可言。
他拿起刷子,一声不响地干了起来。不一会儿,本·罗杰斯出现了——在所有的孩子们当中,正是这个男孩叫汤姆最害怕。汤姆最怕他的讥讽。本走路好像是做三级跳——这证明他此时的心情轻松愉快,而且还打算干点痛快高兴的事。他正在吃苹果,不时地发出长长的、好听的“呜——”的叫声,隔会儿还“叮当当、叮当当”地学铃声响,他这是在扮演一只蒸汽轮船。他越来越近,于是他减慢速度,走到街中心,身体倾向右舷,吃力、做作地转了船头使船逆风停下——他在扮演“大密苏里号”,好像已吃水九英尺深。他既当船,又当船长还要当轮机铃。因此他就想象着自己站在轮船的顶层甲板上发着命令,同时还执行着这些命令。
“停船,伙计!叮——啊铃!”船几乎停稳了,然后他又慢慢地向人行道靠过来。
“调转船头!叮——啊铃——铃!”他两臂伸直,用力往两边垂着。
“右舷后退,叮——啊铃——铃!嚓呜——嚓——嚓呜!嚓呜!”
他一边喊着,一边用手比划着画个大圈——这代表着一个四十英尺大转轮。
“左舷后退!叮——啊铃——铃!嚓呜——嚓——嚓呜——嚓呜!”左手开始画圈。
“右舷停!叮——啊铃——铃!左舷停!右舷前进!停!外面慢慢转过来!叮——啊铃——铃!嚓——呜——呜!把船头的绳索拿过来!快点!喂——再把船边的绳索递过来——你在发什么呆!把绳头靠船桩绕住好,就这么拉紧——放手吧!发动机停住,伙计!叮——啊铃——铃!希特——希特——希特!”(摹仿着汽门排气的声音。)
汤姆继续刷栅栏,——不去理睬那只蒸汽轮船,本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说:
“哎呀,你日子好过了,是不是?”
汤姆没有回答。只是用艺术家的眼光审视他最后刷的那一块,接着轻轻地刷了一下。又像刚才那样打量着栅栏。本走过来站在他身旁。看见那苹果,汤姆馋得直流口水,可是他还是继续刷他的墙。本说:
“嘿,老伙计,你还得干活呀,咦?”
汤姆猛然地转过身来说道:“咳!是你呀,本。我还没注意到你呢。”
“哈,告诉你吧,我可是要去游泳了。难道你不想去吗?当然啦,你宁愿在这干活,对不对?当然你情愿!”
汤姆打量了一下那男孩,说:
“你说什么?这叫干活?”
“这还不叫干活,叫干什么?”
汤姆重新又开始刷墙,漫不经心地说:“这也许是干活,也许不是。我只知道这对汤姆·索亚来说倒是很得劲。”
“哦,得了吧!难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喜欢干这事?”
刷子还在不停地刷着。
“喜欢干?哎,我真搞不懂为什么我要不喜欢干,哪个男孩子能天天有机会刷墙?”
这倒是件新鲜事。于是,本停止了啃苹果。汤姆灵巧地用刷子来回刷着——不时地停下来退后几步看看效果——在这补一刷,在那补一刷——然后再打量一下效果——本仔细地观看着汤姆的一举一动,越看越有兴趣,越看越被吸引住了。后来他说:
“喂,汤姆,让我来刷点儿看看。”
汤姆想了一下,正打算答应他;可是他立刻又改变了主意:
“不——不行,本——我想这恐怕不行。要知道,波莉姨妈对这面墙是很讲究的——这可是当街的一面呀——不过要是后面的,你刷刷倒也无妨,姨妈也不会在乎的。是呀,她对这道墙是非常讲究的。刷这墙一定得非常精心。我想在一千,也许在两千个孩子里,也找不出一个能按波莉姨妈的要求刷好这道墙的。”“哦,是吗?哎,就让我试一试吧。我只刷一点儿——汤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让你试试的。”
“本,我倒是愿意,说真的。可是,波莉姨妈——唉,吉姆想刷,可她不叫他刷,希德也想干,她也不让希德干。现在,你知道我该有多么为难?要是你来摆弄这墙,万一出了什么毛病……”
“啊,没事,我会小心仔细的。还是让我来试试吧。嘿——我把苹果核给你。”
“唉,那就……不行,本,算了吧。我就怕……。”
“我把这苹果全给你!”
汤姆把刷子让给本,脸上显示出不情愿,可心里却美滋滋的。
当刚才那只“大密苏里号”在阳光下干活,累得大汗淋漓的时候,这位离了职的艺术家却在附近的阴凉下,坐在一只木桶上,跷着二郎腿,一边大口大口地吃着苹果,一边暗暗盘算如何再宰更多的傻瓜。这样的小傻瓜会有许多。每过一会儿,就有些男孩子从这经过;起先他们都想来开开玩笑,可是结果都被留下来刷墙。在本累得精疲力尽时,汤姆早已经和比利·费施做好了交易。比利用一个修得很好的风筝换来接替本的机会。等到比利也玩得差不多的时候,詹尼·米勒用一只死老鼠和拴着它的小绳子购买了这个特权——一个又一个的傻小子受骗上了当,接连几个钟头都没有间断。下午快过了一半的时候,汤姆早上还是个贫困潦倒的穷小子,现在一下子就变成了腰包鼓鼓的阔佬了。除了以上提到的那些玩意以外,还有十二颗石头子;一只破口琴;一块可以透视的蓝玻璃片;一门线轴做的大炮;一把什么锁也不开的钥匙;一截粉笔;一个大酒瓶塞子;一个锡皮做的小兵;一对蝌蚪;六个鞭炮;一只独眼小猫;一个门上的铜把手;一根拴狗的颈圈——却没有狗——一个刀把;四片桔子皮;还有一个破旧的窗框。
他一直过得舒舒服服,悠闲自在——同伴很多——而且墙整整被刷了三遍。要不是他的灰浆用光了的话,他会让村里的每个孩子都掏空腰包破产的。
汤姆自言自语道,这世界原来并不是那么空洞乏味啊。他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现了人类行为的一大法则——那就是为了让一个大人或一个小孩渴望干什么事,只需设法将这事变得难以到手就行了。如果他是位伟大而明智的哲学家,就像这本书的作者,他就会懂得所谓“工作”就是一个人被迫要干的事情,至于“玩”就是一个人没有义务要干的事。这个道理使他明白了为什么做假花和蹬车轮就算是工作,而玩十柱戏和爬勃朗峰就算是娱乐。英国有钱的绅士在夏季每天驾着四轮马拉客车沿着同样的路线走上二三十里,他们为这种特权竟花了很多钱。可是如果因此付钱给他们的话,那就把这桩事情变成了工作,他们就会撒手不干了。
汤姆思考了一会那天发生在他身边的实质性变化,然后就到司令部报告去了。
754章。在《夜的命名术》小说中李叔同最后一次出现是在754章,该章节中一进更衣室,庆尘发现赫然发现李叔同正美滋滋的吃着哈密瓜,衣服也换成了白色那一面,还没等两人说话,两名女医务人员便走上前来给庆尘处理伤口。《夜的命名术》是连载于起点中文网的一部都市异能类网络小说,故事发生在《第一序列》结局的10世纪以后。
有一种真实而虚幻的感觉,情不自禁会看手机是否发梦。
表白成功后第二天起来最深刻的一种感觉就是“我是否在发梦,我好像表白成功了?”,一觉起来总有一种如梦初醒的感觉无法分清楚是真实还是梦境,因此总会产生一种疑惑的感觉。在怀疑过人生以后,就会拿起手机看看是否有跟对方有相关的信息沟通(寻找确实证据),甚至会忍不住直接电话对方求答案。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是表白第二天遇到,甚至会有一段时间延续下去。
经过这次和哮天犬的打斗,清风浑身都是鲜血。
悲喜看到清风这样又心疼又好气,心疼的是伤成这样不知道又要修养多久才好,生气的是都这么大个人了,每次都那么冲动,遇到敌人就头脑发热往前冲。
悲喜和众人一一道别就带着清风回家园调养去了。。。
经过半个月的修养,清风彻底恢复了过来,脸色红润,帅的一批。
院子里,清风躺在竹椅上,悠然的泡着茶。悲喜坐在一旁,静静的陪伴着,面带笑容,娴熟温柔。
就在这时,大哥清酒带着清云,清欢兴奋的跑过来:“风子,你伤好了没有?我们发现了一座古墓,我们要不要去看看,说不定里面会有宝贝呢?”
听到这话,清风也来了兴致:“我靠,可以啊,大哥,居然发现了古墓,走我们赶紧去瞧瞧。 ”
清风按耐不住心中好奇,就和悲喜道别:宝宝,我先和大哥一起去古墓看看,说不定有什么好的宝贝,到时给你带回来。
悲喜正沉醉在和清风在一起的美好时光,突然又要分开,极不情愿的说到:“不嘛,我也要跟你一起去。”
“乖,听话,古墓太危险了。”
“那你自己要小心点,不要每次都那么冲动。”悲喜气鼓鼓的关心到。
几分钟后,清风他们就来到了黄泉山上。只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山谷。
清风他们走上前,低头看向山谷。这一看,他顿时愣住了!
就看到眼前的山谷之中,汇聚了一群。这些人服装各异,明显都是江湖人士。
清风清楚的看到,这些人中,有的是89寇岛帮的,有的是小叮当乐园的有的是有妖气的,都是些小帮会,加起来足有一百多人。
其中一个女人,引起了清风的注意。
这女人穿着白色长裙,长的很漂亮,但却是一头白发。正是小叮当乐园的大**,舟舟。
此时这群江湖高手,都站在一个山洞前,正在议论着。
那洞口有一块石碑,石碑上有字,只是离得太远,清风看不到上面写的什么。
没猜错的话,这个山洞,应该是个古墓。这古墓的位置这么偏僻,这些人来这里做什么?
古墓有宝贝?
“ 清风!!! ”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一声嗲声嗲气的叫声。
卧槽!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给清风吓了一跳。这不是小可爱的声音吗?不是叫她呆家里吗?
果然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笑颦如花。
悲喜!
在她身后,还静静的站着四个人,正是她的好友和闺蜜。浅酌低唱,挑信,知诚,星辰。
此时的悲喜,穿着刚刚新买的低胸时装,这新时装穿在她身上,还真的性感啊。
清风好友圈这么多女人,长得漂亮的真不少。但是身材比例最好的,就是悲喜。
此时的她,别提多迷人了。
清风一下子看呆了,随即缓过神来:“娘子,你你怎么来这儿?不是让你在家吗? ”
悲喜笑着走过来,轻松开口道:“你不让我来,我偏要跟过来?整天只知道跟你结拜浪,都不陪我。”
清风竟然无言以对。。。。
此时清云目光一直盯着古墓入口的那帮人。
清欢好奇的问道:“为什么这些人,都汇聚在这个古墓?这古墓里,是不是有什么宝贝?”
清云浅浅一笑,说道:“千百年来,世间上不知道出现了多少绝世强者,这些绝世强者,生前把自己的墓穴建造的很特殊,希望有缘人能进去因为很多强者,一生纵横江湖,却没有徒弟。不希望自己死后,自己一身的绝学淹没,希望后世有人能传承下去。”
说完这里,清云忍不住看了看不远处的古墓,秀眉轻蹙道:“虽然我还不知道这个古墓的主人是谁,但我能确定,这个古墓的主人,生前肯定是一个绝世强者。要不然这些帮会,怎么会这么感兴趣?”
就在这时,古墓前那群江湖高手,都进入了山洞。
“ 他们进去了,我们也赶紧进去看看。”悲喜对着大家说道。
话音落下,就领着浅酌低唱,挑信,知诚,星辰,快步向古墓入口走去。
清风他们也紧跟着后面跟了上去。
到了古墓洞口,只看见通道很长,里面黑漆漆的。
清风能感受到,一股股若有若无的灵气,从里面弥漫出来。这么强的灵气波动,里面肯定有好东西!一边想着,一边就走进去。
悲喜也感知到了,精致的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紧跟在清风身后。
走了将近十分钟,狭窄的通道,变得宽阔起来。在清风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宽敞的空地。
这片空地,足足有几千平方米。在这片空地上,竖立着上千根木桩!
每一根木桩,都有三米多高!
清风紧锁着眉头,这些木桩,看起来杂乱无章,其实是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没猜错,这应该是一个阵法。
不过让清风震惊的是,在这些木桩之间,之前进来的这些江湖高手,一个个眼睛血红,正在自相残杀!场面完全乱了,他们好像疯了一样,都在互相对砍!
“ 就你们这些垃圾,也想和我抢宝物?都给我去死!”
“ 宝物是我的,谁敢抢谁死!”
怒吼声不断传来,这些人出手也越来越狠辣,鲜血纷飞,惨叫声不断传出。
看到这一幕,悲喜满脸震惊。
这什么情况?这些江湖高手,都来自89寇岛帮,小叮当乐园等等。这些帮会一向交好,怎么此时打起来了?而且在山洞外,他们还好好的,怎么转眼间,就互相对砍,不死不休了?
悲喜忍不住冲着清风问道:“他们怎么了?”
清风深吸口气,目光闪烁,缓缓道:“如果我没看错,这些木桩,是一个阵法,这阵法很高级。名叫:幻阵。相传是一名魅者创立的”
清风停顿下,继续说道:“幻阵,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可以让人产生幻觉。把自己心里最想的想法表现出来 ”
一边说着,清风指着那些相互厮杀的人,说到:“这些人走进阵法,幻想得到了古墓宝贝。又怕别人抢宝贝,所以就都互相残杀了。”
清风没说错。
这些帮会的人,进来之前,表面答应一起探查古墓。其实心里都想将古墓的宝物独吞。
结果进入这个幻阵,宝物还没找到,这些人就出现了幻境,幻想已经得到了宝贝,一个个露出了本性,开始了相互厮杀。
“ 不过你不用怕。”此时,清风看着悲喜,笑着说道:“我有办法破解幻阵。”
话音落下,清风伸出手,在自己肩膀的穴位,轻轻点了一下。这个穴位,叫‘神台穴’。 封住了神台穴,就能破解幻阵,不会出现幻觉。
果然。点住穴道之后,清风只觉得自己的头脑,瞬间清醒了。
紧接着,清风看了看悲喜,笑道:“来,宝宝我帮你点神台穴”
结果话音刚落,就见悲喜娇躯一颤,竟然向清风扑了过去,精致的脸上充满了欣喜:“夫君,我好想抱抱,亲亲,举高高 ”
啥?这大庭广众之下。。。。。
清风一下子愣住了,紧接着就反应过来。自己慢了一步啊,悲喜已经被幻阵影响了。
清风心里要笑开花了,灵机一动:“宝宝,给夫君揉揉腿。”清风玩心大起,开心的说道。
“小可爱遵命。”悲喜点点头,蹲在清风面前,一边揉捏一边问道:“夫君,这个力度可以吗?”
“可以可以。”清风忍不住笑。
捏了好一阵,悲喜娇呼一声,一下子扑到了清风的怀里,一双玉臂紧紧的抱着清风的脖子:“夫君,宝宝好想你啊”
被悲喜突然抱了一下,只觉得一股香气扑面而来,清风骨头都酥了!
不得不说,现在悲喜的身材,真是越来越好了。尤其是这撒娇的样子,太迷人了。
美滋滋的抱了一会儿,清风微微一笑,身手点了下悲喜的神台穴。
霎时间,悲喜浑身一颤,脑子瞬间清醒!
清醒的第一时间,就发现清风正搂着自己,顿时就懵了!
唰!
悲喜脸色通红,手忙脚乱的挣脱清风的怀抱。一脸害羞的瞪着清风:“夫君,你你干什么呢??这是在外面呢,好多人看着呢?”
正当他们俩在拌嘴时只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梦道子”
悲喜回头看去,整个人再次愣住。
几米外,星辰一脸激动,也是出现幻觉了,他紧紧抱着知诚,痴痴的说道:“梦道子夫君,你真的太帅了,我愿意一生一世追随你,只要你让我陪在你身边,让我做什么都行如果今晚和你共度一夜,我会高兴的死掉。。。”
很显然,星辰出现幻觉,把知诚当成梦道子了。
清风先是一愣,紧接着就乐了。偏头看着悲喜,哈哈一笑:“娘子,看不出来,你闺蜜比你还痴情啊,哈哈哈哈哈。。。。。。”
看到清风笑的开心,悲喜跺了跺脚:“你还笑,你快点让她们俩冷静下来啊。”
清风微微一笑,快步走过去,出手如电,点了星辰和知诚两人的神台穴。
这一瞬间,星辰和知诚立刻清醒过来。
“我靠,你抱我干嘛?” “我呸,你赶紧从我身上下来。”
清醒之后,星辰和知诚两个开始斗嘴,彼此满脸嫌弃。
看到这一幕,清风都要笑岔气了。哈哈哈,不仅悲喜有意思,她的闺蜜,也都太逗了。哈哈哈。
“好了,现在咱们都没事儿了,去里面看看吧。”清风摆了摆手,迫不及待的走向墓穴深处。
能在自己的墓穴里,部署一个幻阵,绝对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啊!
一定要看看,这个墓主人到底是谁。
十几米外,那些江湖高手,还在互相厮杀。进入墓穴的有一百多人,可此时还能站着的,已经不到十个人了!
剩下的这几个人,都是浑身浴血,还在互相砍杀,没有半点停手的意思!
只有一个女人没动手。正是舟舟!
PS:小说需要,古墓故事会和游戏挖古墓很大差别,大家不要介意
1、有很多男生害羞的不敢开口说爱,有些女
生也不好直接问,面对这样己经两厢情悦的关
系,反问式表白是你能选择而女生又喜欢的。
个好方式。比如:当了那么久朋友,我决定告
诉你一个秘密;什么?我喜欢一个女孩子很久
了。她是谁你啊。
2、见面先让氛国先活跃起来,让双方的情绪
和情感都调动起来。比如说一些比较暖昧话:
几天不见你,我还挺想你的,你有想我么?
3、找一个怡当的时间,约她到一个浪漫的地
点,(最好手上拿一点什么东西),对她说:
(一定要温暖的注视她的眼睛) 你愿意做我的
公主吗?当然为了提高成功率,你可以通过她
的朋友知道她喜欢什么东西,从而在表白之前
送给她。至于什么地点,就因人而异了,最好
是女方喜欢的地点,如果她喜欢公园,你就可
以在公园选择表白,同时这也是表白成功率最
高的地点。这个方法比较大众化,可以供许多
人选择。
4、游乐园表白。
文章太长太长太长了
《阿Q正传》继承我国小说的民族传统,用“传”的形式构成全篇。小说紧紧围绕阿Q而“传”,自始至终以阿Q的活动作为唯一线索,展开故事情节,写出阿Q短暂而可悲的一生,成功地塑造了一批艺术形象,特别是阿Q的形象血肉丰满,栩栩如生,有鲜明的个性,包含深广的社会和历史内容,成为不朽的艺术典型。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说:“鲁迅在这篇小说里面,主要是写一个落后的不觉悟的农民。”鲁迅先生塑造的阿Q是一个具有时代特征、阶级特征、性格特征的典型化的人物形象。因此《阿Q正传》的主题是永恒的,阿Q形象永远是一面镜子。在分析阿Q这一形象时应突出两点:一是要把他的主要特征—精神神胜利法突出来;二是应抓住他革命的全程。
阿Q“精神胜利法”作为一种普遍的精神现象,主要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烙上了民族耻辱的极深印记。在帝国主义扩张浪潮不断冲击下,封建统治阶级日趋没落,现实环境使他产生了一种无可奈何的心理。“精神胜利法”正是这种病态心理的表现。与此同时,农民本身的阶级弱点,小生产者在私有制社会里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经济地位,也是其中的根源之一。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物质决定着精神。阿Q面临着一切生存的困境:无田地,无房屋,无女人等。虽然他作过一些努力,包括投机革命,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阿Q依然是阿Q。物质上的绝望,必然要用精神来安慰。我认为《阿Q正传》所映射出中国民族的多种劣根性和丑态,主要有下列数种:
一、卑怯
阿Q是喜与人吵嘴打架,但必估量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揎拳掳臂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其轻保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徐旭生与鲁迅讨论中国人的民族性,结果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大约是由惰性而来的。鲁迅回答他道;这不是由于惰性,是由于卑怯性。“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
二、精神胜利法
“精神胜利法”在阿Q身上,一般赋予它以自私、保守、自贱与健忘等含义。在所谓社会学的深层意义上,它又被冠之以“自欺欺人”“卑弱”“奴才”等名称,甚至也是类似于“豁达”“不在乎”“看淡一切”等说法的反讽。它因此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种标志而广招评论。如:阿Q与人家打架吃亏时,心里就想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又如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于是他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了。林毓生说:“阿Q……的精神胜利法,仅只是他的表面特征,而更为基本的特征则是他缺乏内在的自我……如果我们把阿Q通过社会所获得的传统文化体系的因素,也包括进去作为他的本性的部分,那么,阿Q便可以称为几乎全靠本能生活和行为的动物了。”(《中国意识的危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215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这种精神胜利法中国人发明得很早,后来与异族周旋失败,这方法便被充分的利用,即使现在我们南斯拉夫大的大使官被美国人炸了、战斗机在祖国南海上空被美国飞机撞废,国人怎样?还不是嚎叫几声、美国人出来个道歉就算了事,国人已经心满意足了,这就是阿Q劣根在国人身上烙下印记。
三、善于投机
阿Q本来痛恨革命。等到辛亥革命大潮流震荡到未庄,赵太爷父子都盘起辫子赞成革命,阿Q看得眼热,也想做起革命党来了。但阿Q革命的目的,不过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于革命意义,实丝毫没有了解。所以一为假洋鬼子所拒斥,就想到衙门里去告他谋反的罪名,好让他满门抄斩。《华盖集•忽然想到》那一条道:“中国人都是伶俐人,也都明白中国虽完,自己决不会吃苦的;因为都变出合式的态度来……这流人是永远胜利的,大约也将永远存在。在中国唯有他们最适于生存,而他们生存的时候,中国便永远免不了反复着先前的命运。”善于投机似乎成为中国民族劣根性之一。
四、夸大狂与自尊癖
阿Q虽是极卑微的人物,而未庄人全不在他眼里,甚至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在精神上也不表示尊崇,以为我的儿子将比他阔得多。加之进了几回城更觉自负。“但为了城里油煎大头鱼的加葱法和条凳的称呼异于未庄,他又瞧不起城里人了”。中国人以前动不动自称其国为数千年的文明之邦、地大物物博,自己是轩辕华胄,神明贵种,视西洋人为野蛮民族,毫无文化可言。及屡遭挫败,则又说西洋人所恃的不过船坚炮利而已,所有的不过声光化电而已,谈到礼教伦常则何能及我们万分之一?甚至于饱受西洋教育的辜鸿铭还说中国人随地吐痰和娶妾制度是一种精神文明。这何异于阿Q将自己头上的癞头疮疤当做高尚光荣的符号,当别人嘲笑他时就说“你还不配……”呢?
阿Q的种种劣性都有其培育生长的土地。活在清朝末年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还占统治地位时期,他赤贫如洗,没有财产、没有职业,连个家也没有,寄住在土谷祠。他经常受到赵太爷、假洋鬼子的打击、凌辱和周围平常人的嘲弄,对这些他都以“精神胜利法”一笑了之。由于他在政治上承受着沉重的压迫,经济上遭受着残酷的剥削,精神上蒙受着长期的毒害,人格上忍受着种种屈辱,所以他有自发的革命要求,希望通过抗争,改变自己的现状,但是由于长期封建思想的毒害,他也有自私、陕隘、封建、保守等落后思想。自发的革命要求和落后的思想意识,在阿Q身上始终是矛盾着的,他是这种矛盾性格的统一体是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一个落后而不觉悟的农民典型、缩影。了解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后,阿Q给人们留深刻的印象,具体如下:
一、阿Q这个形象令人笑中带泪。对于失败、屈辱、窘境等人生中难免遇到的事,一般的、正常的人会悲伤之后继续奋斗;愤怒之后难以忘怀;不满之后努力改变困境。但阿Q却不然。他自有他一套独特的、但同时又是病态心理表现的对付方法,那便是“精神胜利法”。而阿Q的“精神胜利法”便是阿Q令人笑中带泪的原因所在。
二、阿Q这个形象令人既同情又痛恨。令人同情的是阿Q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充满着屈辱、贫苦,挨饥受骂被打不绝。他在未庄人的眼里根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阿Q既丧失了做人的人格、尊严,如不能姓赵,否则便挨打。又是一无所有的:他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只能借住在土谷祠中,靠给人打零工为生,老婆、孩子更是痴心梦想,而这些,都是作为一个人最低的、最根本的需要啊!但在那个社会,这只能是阿Q的美梦而已。这就使阿Q愈发人不像人。而到最后,阿Q竟被枉杀,以被错杀而结束了他短暂而不幸的一生。所有这些,无疑是令人深感同情的。但同时,阿Q又是可恨的:他沾染了许多的陋习:赌博、喝酒、偷了东西还耍赖,更甚至明里、暗里地耍流氓,调戏妇女。
三、阿Q这个形象又是辛亥革命前后被压迫、落后、不觉悟农民的缩影。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分析内容中再细致阐述。
总之,阿Q是个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过目难忘的辛亥革命前后不觉悟、被压迫的农民形象。
现在我们从内容和情节的发展以及写作技巧上分析阿Q的精神胜利法:小说紧紧围绕阿Q而“传”,自始至终以阿Q的活动作为唯一线索,展开故事情节,写出阿Q短暂而可悲的一生。
在第二章时,追述往事,刻画阿Q的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描述阿Q的部分生活片断,突出了他的妄自尊大、自欺欺人。交代阿Q的经济地位,到处打短工的流浪雇农,是社会中被压迫、被污辱的最底层的人。接着连续写他的四个生活片断。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在精神上独不崇奉赵、钱两家,进过几回城,又讥笑未庄人的“不见世面”,这些都突出了阿Q妄自尊大的特点;“癞疮疤”的故事,写他被欺辱时由打人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押牌宝”事件,写他被欺辱后为取得精神上的胜利而进行自我摧残。以上便是阿Q精神胜利法的构成部分之一。第三章,接第一章的情节,继续写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被赵太爷打了之后,反而因此“得意了许多年”,原因就在于中国人从来如此,他们景仰强暴,视人压迫人为当然。作者入木三分地表现了当时人们的这种十分可悲的变态的奴性。这一章写了三个生活片断。竟然败在王胡手下,遭到“平生第一件的屈辱”;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遭到“平生第二件的屈辱”;调戏小尼姑,为自己的屈辱报仇。三个片断,刻画了阿Q畏强凌弱的性格;阿Q与王胡比丑,说明他无聊到了极点;憎恶假洋鬼子,则表现他排斥异端;“赶紧抽紧筋骨”等待挨打,显出十足的奴性;调戏尼姑,更表现阿Q对女性态度上的肮脏灵魂。
第三章接第一章的情节,继续写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被赵太爷打了之后,反而因此“得意了许多年”,原因就在于中国人从来如此,他们景仰强暴,视人压迫人为当然。作者入木三分地表现了当时人们的这种十分可悲的变态的奴性。这一章写了三个生活片断。竟然败在王胡手下,遭到“平生第一件的屈辱”;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遭到“平生第二件的屈辱”;调戏小尼姑,为自己的屈辱报仇。三个片断,刻画了阿Q畏强凌弱的性格;阿Q与王胡比丑,说明他无聊到了极点;憎恶假洋鬼子,则表现他排斥异端;“赶紧抽紧筋骨”等待挨打,显出十足的奴性;调戏尼姑,更表现阿Q对女性态度上的肮脏灵魂。
第四章,写阿Q拙劣的求爱经过和遭到的可悲结果,继续表现阿Q的地位和处境。作者在叙述中把阿Q的永远得意归究于“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指明了他的思想是受了封建文化、思想的影响而产生的,这是阿Q严格遵循“男女之大防”和排斥异端的思想根源。而强调阿Q的“样样合于圣经贤传”,以及他要找女人是唯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说明阿Q全身浸润了封建思想的毒素,满脑子都是封建思想道德。而他去拧女人大腿,说“诛心话”“掷一块小石头”,留心想“引诱野男人的女人”,又说明他前面的思想是虚伪而可憎的。年近三十的阿Q要求恋爱是正当的,但他的要求却触犯了封建礼教,因而遭到赵太爷父子的凶残迫害,他不仅挨打,而且连可怜的一点点家当也被榨取干净,断绝了活路。这一章,写了阿Q的可憎,更写了他的可怜,也写了统治者迫害人民的残暴。到此,情节发展又深入了一步。
第五章,写阿Q走投无路,揭示麻木的国民“吃人”的本相,再写阿Q的畏强凌弱。“恋爱”既成“悲剧”,阿Q接下来遇到了“生计问题”。这一章写了三个生活片断。阿Q感到“世上有些古怪”,做工被老主顾拒之门外而意识到生路被断绝。然而他并没有意识到断他生路的是赵太爷之流,而误以为是比他更弱小的小D“谋了他的饭碗去”,便发生了“龙虎斗”。这既表现了阿Q的畏强凌弱的性格,又说明阿Q的不觉悟已经到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步。无路可走的阿Q去静修庵偷萝卜,是情节的必然发展。他视小尼姑如草芥,对老尼姑耍无赖,亦是他畏强凌弱无赖霸道的表现。自己的不争气不觉悟,统治阶级的迫害,必然使他走上行窃之路。
第六章,写阿Q由走投无路到短暂的“中兴”,再被赵太爷逼到无路可走的经过。阿Q从城里回到未庄后,受到人们的“敬畏”,不过因为他在城里给白举人家里帮过忙,手里有现钱,有些便宜货,还知道城里一些见闻。因此,掌柜、酒客、路人都对阿Q“刮目相待”,王胡等人对阿Q也“肃然”,妇女对有劣迹的阿Q也不再躲避,而是主动赶着要买他的东西。这一切深刻揭示了国民趋炎附势的本性。然而,当阿Q的底细被披露出来后,人们又由对他的“敬而远之”到“斯亦不足畏也矣”,更说明了世态的炎凉,人们的愚昧无知。不由得使人发问,这样的国民,不改造行吗阿Q的又一次走投无路成为必然。在阿Q身上,除这精神胜利法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愚昧的表现。譬如他对女人的那种带有浓厚传统色彩的蔑视,譬如他那种到更弱者身上去发泄恼恨的劣习,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却去调戏小尼姑,等等。如果说小说对阿Q精神胜利法的集中刻画,已经证明了鲁迅是要借阿Q来刻画国人的灵魂,那么阿Q身上的其他这些形形色色的精神病态,就更进一步证明,鲁迅的确是完成了他的创作意图,把阿Q写成了整个民族精神病态的典型。他的精神状态具有非常大的代表性,中国历史上遗传下来的种种奴隶意识,近代以来随着社会半殖民地化而产生的许多畸形心理,都在阿Q身上得到了生动而又透彻的表现。难怪《阿Q正传》一出版,社会上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以为鲁迅是在专门讽刺他。这种强烈的反应正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小说成功的原因。正因为鲁迅把我们国人的病态灵魂如此深刻地勾勒了出来,只要这病态尚未根除,《阿Q正传》就仍然能强有力地震撼读者。
鲁迅写阿Q,当然是为了刻画民族的精神病态。但是,他把阿Q和整个未庄放在辛亥革命前后这样一个时间背景下来描写,就使未庄的变迁和阿Q的遭遇给予另一方面的意义,那就是以一种概括的方式表现出辛亥革命的实际情形。这虽然不是小说的主要价值所在,但由于在当时的文坛上,还没有人能以这样透彻的笔力描绘出辛亥革命的严酷真实,因此,《阿Q正传》的这一部分也就还是具有了相当重要的价值。
现在我们从阿Q投身革命的全程来看阿Q的性格特征。
阿Q的革命要求是模糊而幼雅的,这一方面反映了他改变长期屈辱地位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夹杂着许多落后的意识和营私利已的思想,他的革命甚至达到敌我不分的严重地步。阿Q这种芜杂而落后的思想,注定了他“投降革命党”的失败。
但阿Q投身革命的历程却从客观反映上揭示了辛亥革命的历史教训,提出了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启发农民觉悟的重要性这一重大问题。封建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使阿Q误解革命;屈辱的地位和悲惨的处境不能不使阿Q本能地倾向革命,说来似乎并不光彩的“偷儿”行径,其实就是阿Q的初步造反行动!当阿Q发现革命使举人老爷恐惧万分,未庄一群鸟男女惊慌失措时,便深感“快意”,于是“神往”革命,判定“革命也好罢,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
在第七章中,写辛亥革命到来时各阶层对革命的态度,突出了阿Q的革命要求。投机“革命”:在阿Q再一次被逼上末路时,辛亥革命的暴风雨来了。城里的“举人老爷”视革命如洪水猛兽,他要逃难了。未庄的“一群鸟男女”惊恐万状,误传革命军是为崇祯报仇的军队。阿Q则最具有代表性,由于他的思想深处的保守心理,使他对一切新生事物都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所以起先对革命“深恶而痛绝之”;但他又从自己的处境和感受出发,感到“革命也好罢”,产生了“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的要求,因此他高喊“造反了,造反了”,表达了他革命的愿望。但他所理解的革命实质是什么呢“要什么就是什么,欢喜谁就是谁”。这样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小说以形象的描写,从一个侧面反映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源。再看阿Q的对立面,赵太爷父子在革命到来时吓得六神无主,低声下气地把一向不放在眼里的阿Q叫成“老Q”,这时候的赵太爷和阿Q俨然换了一个位置。还是年轻一辈诡计多,赵秀才竟和假洋鬼子相约革命,革掉了静修庵里的一块龙牌,还顺手抄走了一个宣德炉。这就是当时非常普遍的混迹于革命中的假革命现象。
而第八章,写到辛亥革命引起的未庄的变化,进一步刻画阿Q的性格。革命像一阵风一扫而过,并没有到达未庄,人心日见安定。政权落到投机钻营者手中。变化最大的不过是掀起了盘辫的风潮。赵秀才、假洋鬼子成了戴“银桃子”的革命党,未庄的政权仍在这些从前的压迫者手中。阿Q要投革命党,结果误投假洋鬼子门下不成,被“哭丧棒”赶出门。他被剥夺了革命的权利。同时写赵家遭抢,这就预示着阿Q的悲剧命运就要到来。赵家遭抢使未庄人和阿Q都很“快意”,这体现了人们对统治者的不满情绪。阿Q就是作为抢劫嫌疑犯而被捕的。谁告了他的状呢就是戴“银桃子”的自称革命党的赵秀才。压迫阿Q的是赵秀才之流,不准阿Q革命的是赵秀才,最后捕他、审他、处决他的还是这个戴着“银桃子”的“革命党”人。阿Q要求革命而不可得,革命后反而被枪毙,他成了革命的牺牲品(在第九章,写阿Q被当作替死鬼被捕、被审和被处决。)。可悲的是,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枪毙,而且还在死前表演了他最后的精神胜利法:“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这一章里,还提到城里依然如故,掌权的还是原班人马,举人还在追究陈年老租,依然游街示众,依然看客如云,只是审问的跪改为站,处决的砍头改为枪毙。小说显示,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仍然是一团漆黑;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人,依然是那样麻木。
宗上所述,阿Q参加革命的全部过程,形象地说明了辛亥革命同农民的关系:革命不关心农民,农民不理解革命,像阿Q这样的农民虽有自发革命的要求,在革命党深入农村之前,也只能以这种自私落后的思想理解革命,而只能受“精神胜利法“的支配而不自觉。正是由于受“精神胜利法”的支配,阿Q不能从屈辱中奋起,在失败中求生,总是以幻想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来掩盖屈辱和失败。结果革命果实被善于在复杂的斗争中保存自己的地主阶级所窃取,真正欢迎革命的阿Q不可避免地遭到悲惨的结局。
总之,我们不难看出,阿Q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有革命的要求和可能,但是他的地位决定了他革命的局限性。客观上揭示了辛亥革命的历史教训。
现探讨一下作者的写作意图:意图主要有两点:一是“画出沉默国民的魂灵”,“暴露国民的弱点”,让读者了解长期封建统治所造成的可怕的国民的愚昧,意在“引起疗救的注意”;二是总结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批判它的妥协性和不彻底性。而阿Q这一典型化的人物形象提醒大家:中国的任何革命必须注意解决亿万贫苦农民的问题。这样,我们就能深刻地认识到作者写阿Q倾向革命的本能,显然是提醒革命者:广大农民是有革命要求的,决不应该视而不见这支力量。归纳起来,这篇小说表现了鲁迅对辛亥革命的看法,体现了鲁迅的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和热切的爱国之心。
社会发展到二十一世纪“阿Q精神”不但没有消失反而与时俱进,可以说今天“阿Q精神”同样成了我国民族精神的一部分,我们不能说每个人都是阿Q,但是每个人都可能有过“阿Q精神”。在某些情况下,“阿Q精神”可以起到减轻心理压力,保持心理平衡的积极作用。譬如,阿Q挨了别人的打,自言自语骂一声“儿子打老子”,他怒气发泄了,心理平衡了,不再感到痛苦了。假如他不骂那一声,而是把怒气闷在心中,那迟早要“憋”出病来。我想,阿Q若不是“闹革命”抓去杀头,他肯定可以高寿。
我们仔细想想“阿Q精神”其实并非中国专利,外国也有“阿Q精神”。听说,如美国总统林肯一次,有位议员当众羞辱了林肯,他回家后,气得饭也吃不下,于是摊开信纸,给那位议员写了一封长信,用非常尖刻的语言将对方骂工个狗血淋头,然后美滋滋地上床睡大觉。第二天一早,林肯部下要替他把信发出,他却将信撕了。部下不解,林肯笑着解释。“我在写信过程中已经出了气,何必把它寄出去?” 这不是十分典型的“阿Q精神”吗?美国总统如此,市民亦不例外,有位名叫约翰的公民,深夜接到一个不相识女人的电话。那女人对他说,“丈夫有了外遇,不体贴她,经常整夜不归。她感到很苦恼。约翰问:“你为什么不和他离婚?”那女人回答:“我舍不得离开他,希望他能回心转意。”“那你为什么跟我说?我又不认识你。”“我就是要让不认识的人听我倾诉苦衷,熟人听了反而会惹麻烦。说完了我心里就舒坦了。”因此,近年美国兴起了“诉苦电话”,让那些心中有苦没处说的“美国阿Q”们有个发泄感情的地方。据说,“诉苦电话”生意兴隆,赚了不少美钞。
又如日本人,他们不但科技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就连运用“阿Q精神”也别有新招。以上说的“阿Q精神”仅仅用在消除心中怒气求得心理平衡这个层次上面,而日本人却棋高一筹,他们“变废为宝”,用“阿Q精神”来推动生产,提高工效,这就让其他国家望尘莫及了。日本的有识之士领悟到:在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中,上下级长期相处,难免产生矛盾,如工厂的工人和厂长,机关的职员和董事长。有时,下级受了上级的气,只敢怒而不敢言,心理上感到压抑。如果不及时将“压抑”释放出来,将会产生负效应,甚至破坏作用,不利于工作或生产,激化上下级矛盾。于是,头脑精明的厂长和董事长便想出一着高招:将自己的形象做成橡皮模具,大小高矮面部五官和自己一模一样,把模具置于一间“出气室”内。凡心中有气没处发泄的工人或职员,都可以到“出气室”对你上司的模具拳打脚踢,大声怒骂,将你的怨气、怒气统统爆发出来。出了气,心理平衡了,工作效益自然提高。有家工厂作了统计:自从设立了“出气室”之后,该厂的生产效率比原先提高了7.9%,真是受益匪浅。
为此,我们得出结论:在新的时代“阿Q精神”并非都是坏事,它内含科学性。对于心理失控的人来说,它是一剂良药,使他们从中获得自我安慰自我解脱,不至于因心理压力得不到正确疏导而做出失去理智,譬如打人、毁物甚至杀人、放火或者自杀之类的偏激行为。如今,“阿Q精神”已经走出了中国国界,成了“国际通行”的医治心理疾病的辅助手段,在治疗人类心理失衡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不能再“孤芳自赏”了。我们对“阿Q精神”这一宝贵的“国有资产”,应当好好利用和开发,使其在治疗心理疾病,提高我们的身体素质方面,充分地发挥它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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