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长庚:我到过一生归宿之地,生前身后再无遗憾

《杀破狼》长庚:我到过一生归宿之地,生前身后再无遗憾,第1张

《杀破狼》这个小说篇幅不长,说起来故事挺简单的。大将军顾昀奉皇命寻找失散的四皇子,循着线索来到了一个边陲小镇,在冰天雪地里救下了被狼群袭击的长庚,刚好就是四皇子。然后顾昀他们发现长庚的母亲(其实是姨母),北蛮的公主,与族人勾结密谋造反,就决定将计就计。他们潜伏了两年,最终活捉北蛮王子,带着从小在小镇长大的长庚回京复命。刚回京老皇帝殡天,临死前将长庚托付给顾昀。然后新皇登基,大将军南征北战,统帅四境。因此,皇帝与将军之间矛盾日益加深。在周遭外敌的密谋下,大将军下狱,而边境战争爆发,差点国破家亡。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庚决定进入朝堂,收拾破败的河山。这中间有朝堂上的波谲云诡,有战场上的烽火连天。后来长庚登上了皇位,大将军战无不胜收拾了洋人。最终,他们建立了一个很现代化的新政权,然后一起归隐了。

男主之一长庚,是我看过的这些小说里所有人物中,最无所不能的一个,没有之一。文能治国安民,武能上阵杀敌,习得一身好医术,做得一手好饭菜,连浆洗缝补都不在话下,而且温润如玉,风姿无双。这样一个世间绝无仅有的人,馨馨真想要一打啊,可惜长庚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顾昀。

说起来,长庚悲惨的童年,都源于他那样一个尴尬的身份。他的母亲是北蛮的神女,十几年前北蛮俯首称臣之时,将自己的神女献给了皇帝,被皇帝封为贵妃。可这个贵妃不知对皇帝有什么仇恨,发现怀孕之后,竟然逃出宫去,路上遇到兵祸,生下孩子后就离世了,由她的亲妹妹带着孩子继续逃亡。当时她的妹妹也怀孕了,待她自己也产子之后,竟然用两个孩子来炼制乌尔骨,而长庚是侥幸活下来的那个孩子。整个幼年时期,长庚动辄被虐待殴打,多次几乎被杀死,又在最后关头活了下来,长庚在雪地里被狼群围攻那次也是被那个疯女人设计的。并且因为身中乌尔骨之毒,每晚噩梦缠身。就这样,在痛苦折磨中艰难求生,直到遇到了顾昀,这个第一个给予他温暖和关爱的人,日子才逐渐好过起来。

但同样也因为这个身份,让他得到诸多贵人相助。因为皇子的身份,他才能一直呆在顾昀身边。而临渊阁的人应该也是因为预见到乱世将至,想要挑选一个合适的人来破旧立新,建立新的社会吧。所以了然和尚才会带着他游历四方,深入民间,了解时局民生。又引荐他拜入名师门下,学习文韬武略。后来师父发现他身中奇毒,又千里迢迢为他找到神医进行调理和医治。后来他手握临渊阁令牌,得临渊阁全力相助,在他推行变革的过程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如此,他才能一步步站稳脚跟,最后兵不血刃获得皇位。

我喜欢这个人物,首先就是因为他从小一直遭受最亲的人的虐待,但是却没有养成偏激孤僻仇视社会的性子。相反他还很仗义,还可以相信别人,还可以毫无保留的去爱人。不知是因为他本就有一颗火热而坚定的心,让他即使经历过人间炼狱,即使生命之初从未感受过温情,也没能让他凉了心冷了情。还是说这样的痛苦折磨反而成就了他,让他更懂得珍惜,更懂得爱,就像凤凰浴火重生,就像孙悟空练就火眼金睛。

我爱长庚,更因为他爱一个人就爱到极致,爱到毫无保留。顾昀不知道这份感情时,他远离,他小心隐藏,不给顾昀造成困扰;顾昀不接受时,他不怨不愤,宁愿退回到令顾昀觉得舒服的位置上。城楼上殊死一战时,皇帝要传位于他,他毫不动容,却愿与顾昀并肩作战,共同赴死。在顾昀遭遇危机,被打入大牢之际,一直排斥皇子身份的他,高调入主朝堂,层层布局,步步惊心,只是为了顾昀在前方作战时,给他一个坚实可靠的后方,为了在最终顾昀功成身退时可以保护他,为了顾昀而去建立一个河清海晏的国家。

我爱长庚,还因为他爱顾昀长长久久,初心不改。起初,他想渐渐冷却这段令人羞耻的感情,所以离开四年,远走江湖。可是,四年过去,顾昀在他心中的分量只增不减。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勇气离开了。他们在一起之后,又总是聚少离多,一个在朝堂,一个在前线,各有各的战场。他却更心疼他满身伤痛,担心他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受着他不知道的苦。等他当上皇帝之后,大概可以经常斗斗心机、耍耍小心眼了。不过要重振山河,想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十八年的至尊之位,手握生杀大权,见过多少阴谋诡计,谋算与背叛,仍能在大厦建成时潇洒放手,从此与爱人江湖浪迹。二十多年过去,他的爱如陈年老酒般愈加醇厚,不能不令人动容。

他说,我晕你的血。他说,你的事没人比我更清楚。他说,人人都以他为倚仗,谁会心疼他满身伤痛。他说,我到过一生归宿之地,生前身后再无遗憾。愿所有的付出终将会有回报,愿相爱的人越过千山万水历经岁月蹉跎仍能不改初衷,愿天下有情人再无遗憾。

就是长庚小甜心是被他母亲秀娘下了药,用她的孩子和她姐姐的孩子合在一起,活下来的是长庚,他就饱受乌尔骨折磨。他和大帅告白,大帅一开始想把自己奉献给国家,然后为了让长庚有活下去的动力把自己掰弯了。

《杀破狼》是一部古装爱情小说,也是耽美系列,书中的主要角色有四人,分别是顾昀、长庚、沈易和陈轻絮,主要讲述了四人在宫中的一些感情路线。

长庚与顾昀的感情跌宕起伏,两人最然平日里经常吵架,但是一旦有困难都会互相帮助,感觉他们应该相互依靠才对。

《杀破狼》是priest创作作品,连载于晋江文学城。《杀破狼》是一部古风纯爱文,讲述了大梁安定候顾昀与他从边陲小城带回的皇子长庚的故事。

将军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1

那不过是隆安年间的寻常一夜。

少年披墨氅立在红梅白雪中,湿重睫羽上沁开一点点熹微的雪光,半掩在漆黑毛针下的唇抿成一线,是俊极也锋利极的刃。远远望去,只当是谁家的芝兰玉树歪打正着在了安定侯的庭阶上。

长庚从侍女手中接过盛有绸袍的托盘,梳双圆髻的粉衫少女含羞带怯地跑远了,还不忘回过头来偷偷打量他。少年背对着影影绰绰的月光,头颈低垂似一道月牙,不知在凝视什么。

美人暗送的秋波落了空,孤零零地飘落在地上。年轻的郡王神情专注,抬指摩挲过光滑如水波暗流的缎面,像是漫漫长夜里,他自无边梦魇中惊醒,孤立无援地拥住枕头下那枚冰冷的铁腕扣。

怀冰取暖,更知其寒。

“子熹”他鬼使神差地唤出声,仿佛能从中探取到几分莫须有的温存。嘈杂的风和着雪窸窸窣窣地刮过耳旁,糊住了视线,也悄然卷走了这声大逆不道的称呼。

长庚身在天寒地冻中,却丝毫不觉得冷,心头反倒撺掇出一股无名的邪火,直燥得七情六欲沸反盈天,五脏六腑里皆灌满了滚烫的岩浆。

他不敢再学和尚念叨“色即是空”了,生怕给自己早就晦暗不明的心思再而三地火上浇油,连忙攥起托盘边缘,向水汽氤氲的汤泉深处走去。

2

顾昀此人没心没肺,当日触犯龙颜,在雪地里罚跪整夜后,没多久递上一封奏折,声泪俱下地反省完过错,施施然交出帅印,接着便没事人似的大摇大摆住进了汤泉山庄,日夜半聋半瞎地搂着个美人饮酒作乐,硬是把称病的说辞演绎得活色生香。

长庚走到汤泉边上时,正见他那不着调的义父慵懒地倚在泉边奇石上闭目养神,身旁艳若春花的美人倾身为他斟酒,不时还要瓜田李下地调笑上几句。

知道人来了,眉目这才从酣梦中潋滟开来,眼皮懒洋洋一抬,长睫衔着眼尾的红梢淡扫过一池湖光秋水。顾昀轻车熟路地从池边摸索到一片琉璃镜,架在鼻梁上。

水雾缭绕下,耳垂和眼角两颗针眼大的朱砂小痣越发猩红刺目,不着痕迹地盈了一捧如水月光。

“药都拿来了?……难得闲散一回,只恨不能日日拿美人桃花似的面容作下酒菜,光瞧着就能多饮几碗酒。”也不知这顾昀是真醉了还是撑着点清醒,桃花眼眯缝起来,只当面前是位高挑的西域美人,两指捏住长庚的手腕就往自己怀里拉扯去,边拉还边轻薄笑道:“心肝儿过来,替本侯更衣。”

“义父……”长庚脸红得像要滴血,只见顾昀下半身泡在水里,胸颈前的肌肤大喇喇地袒露在空气中,就跟不要钱似的平白奉送。长庚被晃得口干舌燥,手指紧攥成拳,浑身不受控制地紧绷成弓。他死盯着半醉半睡的顾昀,咬着牙字字逼问:“我是谁?”

这一声唤得顾昀如梦初醒,他定睛细看,发觉方才唐突的不是别人,正是长庚,连忙尴尬地缩回手。这人到底是老流氓惯了,轻咳一声,便神态自若地从水里起身,抬手把湿漉漉的黑发拨向身后,理直气壮地使唤道:“长庚,过来。”

长庚只恨不能把这臭不要脸的一脚踹进水里,偏他眼睛像生了根似的钉在顾昀身上再移不开。他不曾这般与顾昀坦诚相对,金戈铁马见多了,竟忘了剥下玄铁重甲,堂堂安定侯也不过是个清矍苍白的男人,一只手就能揽进怀里。

恍惚间,顾昀已踩着水中石阶上了岸。他就这么赤条条地走过来,纷纷扬扬的月光和雪光披挂满肩头,一丝不挂的样子俨然是最烈的春药,却又因为太过坦荡,反倒让人生出一种镜花水月的距离感。

长庚只觉得气血翻涌,像有一股蓄谋已久的热流当颅劈下,把七窍都炸成了朵朵烟花,噼里啪啦中还隐约能闻到皮肉焦糊的味道。

顾昀背对着长庚站定,双臂伸进为他撑好的袍袖中,衣摆上的暗纹顺着他的动作徐徐抖开,遮住了横亘在背的陈年伤疤。青山绿水于月下泛起金辉,像是顺着他的脊梁一寸寸蜿蜒过来的好风光。

“长庚,你还年轻。”未待长庚开口,他就已先发制人。顾昀幽幽地叹了口气,“天底下的好风光何其多,多的是你没见识过的。早些年是我糊涂,早该放你去跟了然那秃驴走山访水,免得一头栽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

不是这样的。

长庚的眼眶渗出红痕,往日老僧入定般的沉寂面壳终于不堪一击地层层皲裂开来。他抓着顾昀的肩膀急切地想要争辩什么,双唇却如涸辙之鱼般牢牢粘在一起,声嘶力竭也拼凑不出完整的一句话。

不是这样的。

爱不重不生婆娑。

他含着贪嗔痴降生在世上,洗不掉骨血里流淌的罪孽。他是不被任何人期待的存在,无人盼他好活,亦无人真心待他。

他本以为自己会夭折的。当他尚在年幼,就已懵懂趟过汤汤无涯的沸水人间。他被种下怨毒的诅咒,被马车拖拽过莽莽雪原,被掐着喉咙灌下毒酒,被乌尔骨带来的噩梦彻夜纠缠。离恨、怨憎、惊怖,每一种暗不见天日的刑具都在他身上刀刀见血,随时打算置他于死地。

天风凛凛,朔雪苍苍。

群狼怒号,利齿破开皮肉,干涸的鲜血黏住衣襟。他是茫茫天地中无意泼洒上去的一滴血淋淋的泪,狂风和雪都足以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轻易地将他吞噬掉。他疼,疼得神魂麻木,疼得无力呐喊。他早该认命的,天地之大,何处可栖身。

他感知自己被人温柔地抱起,浑浑噩噩间,他窥见一抹与天地相融的无垠的白,来人袖口清苦的药味全然压制住了在他体内肆窜的乌尔骨。他骤然睁大双眼,像是燧石交撞时迸溅出的沸腾火光,随时要将眼前的一切付之一炬。

他正是访过巫山,踏遍沧海,才知何为求不得也放不下的云和水。

药石无医。

第一次接吻是在第四十六章 酒醉

那两个字好像一块钝钝的铁片,轻飘飘地刮过长庚的耳朵,他脑子里轰鸣一声,“顺其自然”四个字在他后背上推了一把,让他鬼迷了心窍一般地俯下身,吻住了顾昀。

顾昀先是一愣,好半天,才迟钝地反应出一点滋味来,稀里糊涂地揪住了长庚的领子,蓦地将他从自己身上掀下来。

长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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