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特优生》男主泷岛彗
泷岛集团的长子。能够调动泷岛集团的运作,是位完美的超人。万年的学年第一,不管是运动还是学习方面都无可挑剔,但是,面对迟钝的光,自己的爱意完全无法传达,总是连连败退。所幸在最后,被爱神眷顾,和光走到了一起,在漫画的最后向光求婚成功。在动漫第二十四集时和光相拥kiss
《学生会长是女仆》
碓冰拓海(duì bīng tuò haǐ)
日文:启氷拓海
声优:[TV]冈本信彦[DRAMA CD]杉田智和[香港]黄启昌[台湾]黄天佑
年龄:18岁〔漫画67话〕
班级:3-2
出生日:4月27日
星座:金牛座
血型:O型
身高:186cm
碓冰拓海(45张)
特技:超强学习力 运动全能 精通料理 听力超群 音乐天才(全能)
喜欢的人:鲇沢美咲(漫画57话成为鲇沢的男友)
对美咲的称呼:会长(一般在学校或调戏美咲的时候会这么称呼)小美、小美咲(在校外或Maid Latte的称呼)、 鮎沢(很严肃的时候这样称呼)、 美咲(79话、19集出现此称呼)
喜欢的事情:观察 ,和美咲在一起
喜欢的东西:棒棒糖
家人:哥哥杰尔拉德(漫画50话末尾出现,美咲认为是碓氷但后来由于两人气质不同,所以美咲很容易就认出来了)爸爸(曾经是沃克家的执事)妈妈(去世)妻子碓氷美咲(漫画85话成为夫妇)
性格:冷静,孤僻,腹黑,执着(对美咲温柔、细心)
昵称:变态宇宙人、变态跟踪狂(出自美咲)、喜欢女仆的重度宅男(对表白的女孩子自称)。
人物简介:美咲隔壁2班的男生,也是考试成绩的对手,长得很帅气,受到许多女生欢迎。第63话与美咲在众人面前承认了男女朋友的关系,漫画中第65话转校去雅之丘。之后去往英国,美咲跟随五十岚虎一起前往英国,将拓海带回日本并重新回到了星华。
擅长英语、国际象棋,过去练过少林寺拳术,料理也很专业,考试前即使不复习也得第一、二名的成绩,是个真正完美男人。性格轻浮,不会向别人表露真心。一直对美咲当女仆的秘密感兴趣,所以就很“纠缠”她,成为Maid Latte的常客,曾经为Maid Latte当过临时厨师,多次保护、帮助美咲,却常被美咲称作“变态外星人、笨蛋”。
家庭情况复杂,独自住在富豪高级公寓。曾对美咲说自己占有欲很强,与深谷阳向是情敌关系。很照顾美咲,不想让她受到伤害。
母亲是英国名门世家的**,性格奔放,结婚生子后来到日本旅游,和一位日本人生下碓冰拓海,被英国老家的人知道后,让其与拓海父亲断绝关系,而让拓海被其母亲的表哥领养。(事实上拓海父母是在英国邂逅的,拓海父亲是母亲家的执事)。之后拓海一直接受隐蔽式的教育,不让碓冰去学校,直到高中。其实碓冰一直是很孤独、寂寞的。因为拓海的外祖父是英国人,外祖母是日本人,母亲是1/2英国人,父亲是日本人,所以他是1/4混血儿。(详见漫画46话) 在英国(见漫画72话),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与拓海长得极其相似,除了发色及气质。在漫画82话中向美咲求婚,并得到了肯定的回复。毕业后回到了家族的城堡,但不接受继承人的身份,而是成为了家族的专属医生,并通过研发新型药物治好了祖父与哥哥的病。于漫画最终话与鮎沢美咲在教堂结婚。
《网球王子》不二周助 越前龙马
《家庭教师》狱寺隼人
╮(╯▽╰)╭太多了,懒得打了。
《我在未来等你》是刘同继“谁的青春不迷茫”系列之后的首部长篇小说。刘同的每本小说都让我看到了自己,也让我迷茫时找到了前行的力量,下面是我为你们整理的关于 青春文学:《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5篇读后感悟范文 的内容,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一
擅于写励志随笔的畅销书作家刘同,在《谁的青春不迷茫》系列后出了首部长篇作品《我在未来等你》。以“我”为素材创造的穿越题材小说,36岁的郝回归遇到了17岁的刘大志,来自未来的我与过去的我展开了一场谈话,重走了一遍青春,帮助17岁的自己获得成长与进步。
说到刘同,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一定是《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让很多人年轻人感同身受;一直很诧异,为何70后的作者可以写出90后的心声,甚至有些句子太过触动心弦,让人看了想哭。
到这部小说,有很多期待,但其实也是有所怀疑的,会拿新书和之前的作品对比,但看过之后发现是超出预期的,这些平淡的文字读起来很温暖,有被治愈的感觉。总体来说,相比同类型题材,这本书要更加真实,也会感觉书中描述的场景很熟悉,不由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和当初那群好朋友。
那时候的朋友,才吵完架,过几天就忘了,像什么事没发生一样;那时候有用不完的激情和活力,嘴巴上说着放弃,心里还在较劲;那时候越是被别人瞧不起,越是想要证明自己;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不敢明说,只是默默的关注,不愿让TA受任何伤害。
只是我们的青春没有多值得纪念的时刻,可以共同去完成一件事。看着这群朝气蓬勃的少年参加5000米长跑证明自己、五个好朋友对要跳楼的人大喊“我们爱你”、一起卖完了100斤黄豆、半夜在天台看流星雨、参加文艺汇演、完成食堂安全问题采访的调查、去松城看雪,都是青春里最丰富而宝贵的经历。结下了几个小伙伴的深厚的友谊,直到陈小武退学接手了家里的豆芽摊,微笑去国外留学,大家的人生方向有了不同的轨迹,发生了偏差。
有一瞬间,从刘大志身上我看到了当年的自己,自尊心强,胆怯而敏感,无论如何努力都不行,身边的人都比自己优秀,有过迷茫和困惑,想过放弃,但依然在坚持。只是那时候,没有人告诉我,你未来会成为一个很棒的人,只有自己和朋友相互鼓劲。
书中还有很多令人感动的地方,爸爸不善表达的爱,到多年后我们才意识到;对妈妈乱发脾气,索取新衣服新鞋子;看着退学的少年,一夜之间接受家庭的变故,挑起家里顶梁柱的责任;离婚的父母,还是会有感情,在关键时刻给予对方关怀;年轻的少年少女,放下对父母的误解,学会接受亲人的离去和父母的分开;逃离家人的束缚,为自己做决定;看到最后以“谨以此书,献给我们坚韧不拔的青春”结尾,心里就扑通一下,感慨逝去的青春。
郝回归说:当你日复出一日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却满足于别人羡慕的时候,你的人生就完蛋了!
我们也会在很多时刻,对现在的生活不满意,却又无力改变的时候,想回到从前,重新活一次,但其实改变在任何时刻都不会晚。郝回归从过去回到2017年,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鼓起勇气向自己心仪多年的女孩表白,人生总会有很多的遗憾,重要的是现在做的决定不让未来的自己后悔。
36岁的郝回归小心翼翼错过了很多,他决心在刘大志每个怯懦的时刻都推他一把。而对我们来说,没有人会告诉你在人生的某个关键时刻该如何选择,我们唯有活得更加勇敢洒脱,坚持自己的主见,做想做的事,不受他人影响。
我们也会时常幻想未来,自己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我有个习惯,每年生日前都会给自己写一些寄语,当我回头看的时候,发现给自己提的要求都实现了,那种感觉很奇妙。我们完全可以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遭遇各种打击,弄丢了当初那个无所畏惧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货是,在任何年纪,我们都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在一个节目中,刘嘉玲的回答让我印象深刻。
主持人问:“如果能让你回到18岁,你愿意回到过去吗”
她说“我不需要回到过去,现在的我自己,就是我最喜欢的样子。因为18岁的自己太迷茫、太懦弱,不像现在,我可以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完全敞开胸怀去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这种“不畏将来,不念过去”的心态是很多人所羡慕的,她在岁月的沉淀中修炼自己,愈发美丽动人,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气质,像酿酒一般,越品越有味道。
我们不该被年龄的数字所制约,认为这个年龄段只能这样了,不能再折腾了,在任何年龄段都没有无比正确的人生,要相信自己,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17、8岁,正是青春年少时,单纯而简单,对未来充满期待与希望。
20几岁,是一个美好而尴尬的年纪,迷茫而焦虑,理想被现实蹂躏。
30岁以后,接纳了自己的不足,有丰富的阅历,心智成熟。
40岁,容颜、身体、生理发生变化,活得越来越透彻。
50岁,身材走样,身体状况开始走下坡路,心境愈发平和,懂得享受生活。
60岁,心理生理接近老年状态,走过人生大半的旅程,经验、阅历丰富。
在我周围,有30几岁干练的职场精英,和年轻人打成一片;有40岁注重保养、学习,活得年轻态的创业者;有在50岁活出了30岁优雅的独立女性;有到60岁这个适合养老的年纪,还不断奋斗追求,去很多国家旅游的企业家。
所以在人生的下一个路口,我不会奢望有人挺身而出帮我解决困境,不会用“如果当初”的句式来自我安慰现在的不如意,也不会把自己的人生和幸福寄托在他人身上,我要好好把握当下,抓住每一个机会,亲手主宰自己的命运,做出无愧于心的选择,坚定地完成自己内心的承诺,邂逅更好的自己。
未来的你,也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努力的自己!
《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二
题记:28岁 未成年,每个人都在二十多岁时想着十几岁的自己,在三十多岁时想着二十多岁的自己,在四十多岁时想着三十多岁的自己也不错,这就是人,总是希望抓住已经流逝的,而这些流逝的往往都是不可追赶的时间,就如现在的你也许知晓十年后的自己会羡慕此时的自己,却不会真正不去想回到十年前的自己。
从《谁的青春不迷茫》里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到《你的孤独,虽败犹荣》的有一种孤独是明知道结局是曲终人散,可当下却不得不放声大笑,直至在这样的尽兴中流下眼泪,再到《向着光亮那方》从平凡开始,以平凡结束,永远有和煦的灯火,照亮这小小的世界。他将时下青年的思想与情感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引领了又一销售狂潮,这一波波的潮水皆因“共鸣”而来,在市场适应并且力推此类形式下,刘同尝试全新的写作风格创作长篇小说《我在未来等你》。
36岁,未成年。最近应朋友推荐看了倪妮主演的**《28岁,未成年》,女主因一颗巧克力变回了17岁的自己,而网剧版本的《28岁,未成年》则是和刚分手的男友穿越回了17岁那一年,不管是**还是电视剧,17岁的她拥有去追寻的勇气、有着不顾后果的任性,看似无理取闹的儿时性格却偏偏解决了此刻28岁时的窘迫境况。《我在未来等你》正是运用了这一引人遐想的模式,以一位36岁大学老师郝回归为主线,只是这次,他不是变回了17岁的自己,也不是回到了17岁那年,而是成了高三实习班主任,这个班级里有着他最熟悉而又陌生的那个人——17岁的自己 刘大志。
36岁,无可改变。郝回归跟现实中的大多数人一样对自己现有的生活、工作有诸多不满,于是寄希望于回到17岁改变当时的自己,而当遇到17岁的那个少年时,郝回归的一切幻想实现了,但是一切幻想中开挂模式却没有那么简单。就如曾经有人几次询问我是否有后悔的事情时,我总说没有,“没有”并不是说从前做过的所有事都几近完美不需改变,而是我知道,不管是重大的决策还是亲人的吵架都是当时自己的性格与当下的环境促就的,只要我还是我,那么再给我一次选择,吵架依旧会是面红耳赤、错误依旧会死性不改,这就是青春、这就是时间、这就是你和我。
17岁,我在未来等你。每一次思考、动作都在逝去我们的时间,幻想、憧憬、希冀,所有的词汇都汇集在那个青春不再的年华,每个人都希望曾经的自己更加努力,从而让今天的自己更有享受生活的资本,但正如刘同所述“真正需要改变的是长大后的我们”,比起未来,现在我们正值青春。
《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三
《我在未来等你》 壹 现在是凌晨一点九分。从签收快递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四个小时九分钟,很负责任的告诉同哥,我看完了全书之后,才打开信封。 讲真的,寝室是晚上十点半熄灯,后来那一段时间里,异常诡异。特别是每每写到周校工,背后一阵发凉,夹着舍友的呼吸声和翻身声,然后看看小信封,好害怕只要打开它,我就会穿越。后面犹豫了一秒钟,还是打开了。(自己太搞笑了,我估计我要是遇到未来的自己,估计也会神神道道的。) 贰 那,开始说说正经事。 你是写书的人,我是读书的人;读书人笑写书人入戏太深,围观人笑读书人感情用事。 前几章还好是在白天看的,刘大志每天的日常对话让我乐得不能自已。 大志妈妈的经典语录就是,“你长得那么像球鞋,还买什么球鞋。” 郝老师对大志妈妈最多第一句话就是,“你以后别总说大志长得像什么了,都给他留下心里阴影了。”(写到此处,一个人在被窝憋笑) 搞笑之余,我相信陈木同就是我们女生所欣赏的那类面瘫高冷学霸校草,他的一颦一笑都能引起一阵轰动;而微笑也是我们女生所羡慕不及的那类女生,家境优越人美心好学习好还是跆拳道黑带。 叮当和小武是陪衬主角的绿叶。 刘大志一个人傻人有傻福的存活了一整本书,刘大志贯穿了全书。 叁 我喜欢郝回归,是穿越到1998的郝回归。他精通电游,他会打群架,他长相帅气,他还会带领集体陪跑,他能策划新闻主题…他利用着未来的一切“已知”,努力想把所有人改变,变得更加优秀。 在这个过程中,回到2017的郝回归才突然发现,不是他改变了五小只,是五小只改变了他。多好,所有人喜欢上他的同时,他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肆 最感动的几个情节: 大志去医院找爸爸说话; 陈程婚礼现场陈爸爸的一句“大家吃好喝好”,后续陈桐在洗手间发现陈爸爸手写信件的大反转以及宴会之后陈爸爸对陈程的真情流露; 36岁的回归在医院偷偷见外公和自己离异父母的感情; 最后一次大志妈妈照顾回归,临走时返回去拥抱了回归。 最喜欢的一段话,是Miss Yang说的(原谅我对英文名字不敏感,总感觉写错了。) Miss Yang说了一段话,大概是说,有些人把自己的想法全写在了脸上,明明不愿意,却会曲意逢迎。她还说,这样的人最讨厌。如果真的会去做,那即便自己不开心,也要把不开心藏起来,不要因为你的不开心惹得我们(同行的人)也不开心;如果真的不会去做,那就干脆利落的拒绝。 伍 每一段同哥精心挑出来的题记都是金句。 陆 这又不像穿越小说。 郝回归是凭借相貌、经历和背景找到了曾经的自己(大志),如果郝回归和刘大志不存在这些记忆连接,那么他们就是两个独立的个体。 他们就是单纯的师生,而后升级关系变成可以谈心的忘年之交,到最后是依依不舍家人般的情谊。 如果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能出现一个郝回归,那应该也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他总能在大家最低谷的时期,陪伴所有的人,出谋划策,即使自己可能会一败涂地。他也努力,努力为了和大家在一起,好好的准备测评。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每一个人道别;所以他才知道了何主任的良苦用心,所以他才知道王大千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我敬佩他,俗一点,我敬佩他是条汉子。 柒 我的人生其实也有这种重要的人,亦师亦友。 2011年 高一第一次期中考之后,英语老师问我,“打算以后英语要考几分” “90分!刚好及格” “打算什么时候取得90分呀!” “高考!” 英语老师一脸汗颜,后来高考89,老师还是祝福了我。 2014年 每一堂计算机理论课,都会被老师叫上台实战演练。(也是大学第一次上台,然后学会了photoshop) 期中考医学化学成绩是专业第一,老师提前十分钟通知我要上台分享学习经验。(后来复学,这位老师又陪伴了我一学期,往后我们一直记得对方) 高数老师看见我的笔记,惊叹道:“一千多道题你都手写下来啦!”(所以期末我提前去问成绩的时候,她也毫不隐瞒就告诉我没错的话是年级第二) 2016年 实验老师发现我和某同学的小动作,我俩的实验报告总是我写字他画图。愧疚的和老师道歉,原以为老师会好一顿训斥,老师却说,“没关系啦,各有所长,你得到你需要的东西,他也得到了他需要的东西。我不喜欢死板的教育,你会什么,那你就去做什么。” 2017年 实验课犯了大忌,下课着急吃饭,把全组八个人的实验报告夹在书里就带回寝室。到夜里要睡觉问了一嘴才发现事态的严重性。 一个人偷偷在洗手间哭了好久,好冷。 第二天找到了教学2号楼,却没问清是ABC哪个区,然后挨个区找办公室,皇天不负我。 老师全程一脸遗憾的愁容,我早已做好了“老师,你不用给我分数,因为这是我犯错,但是求求老师收下我同学的报告”如此这般“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结局。 “你给我吧,我记得你,昨天表现很好。” 捌 我也想成为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成为家长眼中的好女儿,成为朋友眼中的好闺蜜,成为同学眼中的好同学。 现在,我要成为教授马哲的郝回归老师的好学生,希望我能给他的生命带去意义。 玖 买了三本,最准时下单的那本,编号最大,同哥说,无论编号是什么,都是我们的专属,所以准点下单的那本就是我给我自己买的。我的编号是056664 就此搁笔。 我会在未来等你,在每一个路口拥抱你。
《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四
说实话,因为要写读后感,从未像现在这样认真读一本书。10月6日收到书,因在外地出差,10月13日才拿到书,10月14日开始看,四天时间,全部看完,并记录了当时的感想。
对这本书我不一定有什么评价,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很多当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
10月15日,在参加完14日刘同中山签名会后回出差地的高铁上,当读到32页,Miss Yang来找郝老师时,有一段话:“每个学校都有这样一个女老师,自带新闻气质,无论她和谁说话,大家都觉得会发生故事。”由此,我想到了我高一的时候,学校来了一批哈师大刚毕业的年轻老师,其中有一个一看外表气质我就特别喜欢的语文女老师,可惜她教的是文科班,因为我喜欢她的那种气质,我就会经常关注她,一路,她从一个普通的语文老师,升级到文科班的班主任,升级到代表我们学校接受采访。很高兴自己喜欢的语文老师能有不错的成就,证明我的眼光还是可以的,就像跟钟意本书的作者一样(此处有奸笑)。离开高中好多年了,当时她有个男朋友在读研究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样了,是否已开花结果,是否家庭事业双丰收,总之,真心的祝福他们。
然后来说说我们的理科班的语文女老师,SM,这个名字永远都不会忘记,她也是那一批过来的老师,我们是她第一届的学生。虽然我语文不好,但是因为我跟语文好的女生还有跟她关系好的男生都是很好的朋友,所以她对我也就在意了一点(要搞定老师,可以先搞定她身边的人,嘘~奸笑声不断)。虽然这样,但是我就是不喜欢她,因为她来我们学校上班,就已经跟男朋友同居了,男朋友还没有正经工作,我就特看不上他,然后刚毕业就结婚,我真是没听说过……唉,我是不是很封建,然后还很势利眼
以下是数学老师篇章~
初一初二的数学老师特别好,上课超级有趣~到了初三,居然换了一个数学老师,讲课一点意思都没有,然后我就不想听课,总是背后说她,不会讲讲什么课呀,回家得了,可是老师听到了也还是默默的讲着她的课,脾气还特别好,从没生过气。有个父母都是老师的同学说:你别看她课讲的不好,但是每次教师考试的时候,她几乎都是满分,你喜欢的那个数学老师其实没有她成绩高的。说完后,他眼里充满了羡慕,我眼里充满了惊讶……还说了因为这个老师因为脾气好,在家里老公经常欺负她,莫名的心疼起这个老师,感觉自己做的事太幼稚,太对不起她了。
高中的数学老师名叫X铁牛,我们公认的铁牛哥,70末教80末,他也整天像个孩子一样。不记得他教三个班还是四个班来的,总之对我们班格外的喜欢,不知道因为啥,反正上课就是敞开嗓门喊,然后抄笔记,上他的课累死,笔记我是能抄,可我从来不看……
初中因为生物老师莫名的对我好,我高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理科。初三我的化学练习册丢了,然后化学老师把不学习的同学的练习册给我了,还专门对我说:“我给你偷的!”如果当时有“跪谢”这个词,我肯定用在她身上。高中的化学老师是六班班主任,我们两班是死对头,打仗是经常的事,但是老师很负责,讲课很认真,我喜欢这个老师的讲课方式,我会很容易接受。
回忆了这么多的老师,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衷心的祝福他们吧!
继续回到书中,46页,郝老师第一次家访刘大志,刘大志爸爸来电话,郝回归轻微冷笑的时候,我就开始学这个冷笑,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冷笑,学了好多次,最后学到自己哈哈大笑。
120页,有感于“当我敢开始错时,我就开始正确了”,我就在想,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一直惧怕错误,惧怕失败,直到现在。
142页,“少年最好的地方就是,嘴里说着要放弃,心里却都憋着一口气”我也曾经少年,可我现在依然这样。
144页,刘大志向妈妈要跑鞋的时候,母子俩的对话,我真是笑抽儿了,过后又想到好可怜的刘大志。母子俩的对话又让我想到同哥曾经发过一个微博吧,也是母子俩聊天记录,大概意思是说:同哥问阿姨,高考的时候是不是胳膊摔坏了,阿姨回说不记得了。笑死了,这是一对儿什么样的母子(啊哈哈哈哈……)
172页第二段,何世福开口跟郝回归说话那一段,说的我热泪盈眶啊,不知道为啥,总之有点震撼,就是热泪盈眶。
181页,看着叮当吃蛋糕那一段,我又流泪了,其实孩子的幸福真的很简单。
194页,很喜欢这句话:虽然自己无法改变已知事件的结局,但可以改变每个人对事情的态度和看法。心态比结果更重要。我的心态就需要调整。
204页,刘大志递给陈小武一个烧饼,然后帮小武泡豆子,我感动于那时的友情,真的是那样的纯真。想到我当时为了表姐能够尽快跟我玩,帮表姐铲院子里的雪,结果回家被妈妈骂了,妈妈很严肃的瞪着眼睛说:“在家从来都不知道干活,到人家勤快去了”真的,当时的心情一下就降到了冰点。
206页,叮当为了引起郝回归的注意,化了性感的装这一段,当时捧腹大笑,让我想起高一时,上课跟同桌聊天,两个人趴在桌子上笑,还不敢出声,经常笑的肚子疼,笑完之后还得回头看看后座的两个男同学,他们俩经常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俩,看了他们的表情,我俩对视一下接着笑,估计后面同学心想:“这俩女生疯了”。现在想想还是挺好笑,尽管忘记了当时聊天的内容,不理解当时怎么就经常能笑到肚子疼。就像233页看流星雨那一段最后的总结:“在人生的某个时间后,就再也找不到有人跟你那么认真地说这是无聊的话了。一个人若能找到几个这种‘说屁话’的朋友,应该算是意见幸福的事吧。”
213页,刘大志那个运动服,外面是耐克,里面是彪马!笑死我,小朋友好容易满足,感觉这书上的人物不像是高中生,像是个小学生,尤其是这一段。
214页,有感于“我一直以为被一个人喜欢要很优秀,其实一个人足够热烈,也能点燃另一个人。”其实我也这么认为,但是对我来说“足够热烈”比“优秀”更困难,对我来说,只有优秀了,才敢热烈。
308页,看到郑伟转校前跟刘大志说的话,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哭了。
312页,看着陈小武,“刘大志无能为力,好朋友处于低谷,任何安慰都好像是炫耀”,确实是这样的,遇到好朋友亲情不好,我希望他们开心,但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做,生怕雪上加霜。
329页,“有些人总是希望别人好,于是打着为了别人好的幌子处事,其实到头来只是因为自己这样会觉得舒服,都是为了自己的感受而已。”我经常就是怕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导致自己会不知所措。
364页,“人之所以活得糟糕,百般不顺,并不是某个选择出了问题,而是一个人的性格注定了他在关键时刻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性格很重要,就想前面说的,心态也很重要。
还有书中说道叮当爸爸嫌疑被关进局子里,叮当妈妈下跪求陈桐那一段对我有深有感触,只不过当时没记下第几页,怎么找也找不到了,时间紧迫,马上要月底啦,我怕来不及写读后感,所以匆匆写下这些,就先这样吧,我现在要继续加班啦。
《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五
《我在未来等你》是刘同继“谁的青春不迷茫”系列之后的首部长篇小说。刘同的每本小说都让我看到了自己,也让我迷茫时找到了前行的力量,忽然觉得人生奇妙,感谢让我遇到这么走心的作者。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36岁的大学老师郝回归人生不尽如人意,一眼看得到终点。他很想回到自己的17岁,回到那个阳光而天真的时代,重新来过。
你会不会偶尔产生那种“如果能回到那一年就好了”的念头觉得回到那一年,以我们当下的见识和心态,很多事都能被改变。
一次偶然,他真的回去了。 只不过,他并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他依然36岁,成了高三实习班主任。班里,他遇见了17岁的自己——一塌糊涂的刘大志。郝回归知道刘大志的未来,也知道他的幸与不幸,他想改变他。可慢慢的,他被17岁的自己所感动,因为他看到的是更勇敢的自己,更讲义气的自己,更真诚的自己,更坦诚的自己,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即是对自己的坦诚也是对喜欢的女孩的坦诚。
他终于明白,不是17岁的自己有多糟糕,而是长大后的自己学会了更多的妥协,失去了勇气,和对待生活的热情,按部就班的活着,并非全情投入地去生活,太过麻木。
“遇见你之后,我想起了曾经的那个我。说来不怕你笑话,我一直觉得是因为你太差,才导致如今的我如此糟糕。所以一开始我的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去改变你。可是渐渐地,我一点一点醒悟,并不是年轻的你有多糟糕,而是如今的我太麻木。” 最后,我很想再拥抱你一次。谢谢你,我的17岁,谢谢你,刘大志。我会在未来等着你,用最好的样子等着你。
这是36岁的刘大志和17岁的刘大志的和解,虽然时间有些长,但也值了。
尽管我已经过了17岁,,但是模模糊糊中,我依稀能看见穿着校服,站在操场上手握拳头,心里默默发誓一定要和同学一起考上一本的自己,我依稀能看到那个最后一个月没有放弃的自己,但我也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初进高中时,因为自己的不懂事而碌碌无为,十分贪玩的自己,我一直觉得这个选择是我对自己最大的亏欠。
可是,现在如果让我回到17岁,我想我也不会对那个自己多加干预,但是我只想告诉17岁的自己,相信自己,你很好。
你是初中生吧?在青春期对优秀出众的异性有好感,本身是很美好的,但是你们临近考试,本人建议你暂时收起你的好感,你的成绩也还是不错的,你也要加油复习,缩短跟他的距离,也先别去当面表白,可以拿自己最擅长的科目,去跟他谈论学习,发表你独特的认知观点,也就是给个好印象吧!最好是别让他有什么尴尬情绪,那会真的影响他学习,如果真有缘分,是不存在错不错过的问题哟,毕业再考虑!再说等你上了高中,还会发现有更优秀的男生,真的!所以先把成绩提上去!
下了第三节晚自习,叶盛秋依旧在校门口等着余景欢,脚下的一颗小石子被他踢来踢去。
余景欢一路小跑出了校门,她看到熟悉的身影后开始脚步慢下来,理了理宽松的校服,走到他身边。
“盛秋,刚刚曾清清拉着我说了一会儿话,所以我……”
“嗯,走吧。”盛秋没等她说完,脸上依旧是不咸不淡的表情,抬脚就要走。
“噢。”余景欢只得跟上,与他并肩而行。
深秋时节,夜晚的风要更清冷一些,昏黄的路灯把两人的影子拉的细长细长的。走过这段不长的林荫道,再过一道拱桥,就要到家了。
景欢和盛秋俩人都沉默着,景欢偷偷抬眼看了看他,他嘴唇轻抿,他的脸有一半隐在光影里,看不清神色。
余景欢觉得他还在为昨晚的事情生气。她班上有个女生,得知余景欢和叶盛秋是邻居每天一起上下学之后,就拜托余景欢帮她递情书。
当她昨晚把一个粉红色的心形情书递到他面前时,他眼里带着一丝探究。
“这是我班上的罗雨晴托我给你的……”
“嗯?”
“情书,你不打开看看么?”
“她是谁,我为什么要打开看。”
“那个,她喜欢你……”
“以后不要再给这种东西给我。”
“哎,你这人,你怎么能把别人的喜欢不当回事呢!”
余景欢看着叶盛秋的背影,气急的跟上去,却没想,一直走到家,他都没理她,直到今早上学,他也没等她,真小气。
余景欢忍不住开口,“叶盛秋,你是不是还在为昨晚的事情生气?”
“然后呢?”叶盛秋停下来侧头看她。
偏偏他一脸有理加孤傲的表情,余景欢最无可奈何,只好低头认错:“好吧,以后这事我不做了还不行吗?”
叶盛秋在她低头的那瞬间,嘴角不经意露出微弯的弧度,忍不住伸手揉乱她额前的刘海:“最好如此。”
他们两家是邻居,叶盛秋是在余景欢初二的时候搬家和转学过来的,大她一级。
余景欢本来是学校合唱团的,每个周末都会在自家院子里练发声。这可影响到了只有一墙之隔的叶盛秋家。
本来就睡不够的叶盛秋,被余景欢那一声声的“啊啊啊啊”吵得头疼,他从被窝里爬出来顶着一头稻草,爬上那一堵小围墙。
他看到一个穿着一身小熊图案睡衣的女生,头发胡乱的垂落在肩上,双手端起,手指交扣在前,嘴正张着,想来这个苦难的声音就是她发出来的了。
他想也不想,开口打断:“我说,你能不能别嚎啕了,一大早的,挺烦人的。”
正练习的余景欢被打断。她抬头,便看到那个少年,朝阳的光辉洒在他头上,感觉特别温暖,脸上却是不耐烦的神情,觉得他在嘲笑自己,便开口堵了回去:“你才嚎啕呢,我这是在练习发声。”
“今天是周日,一大早你就啊啊啊的,还让人怎么睡觉!”
“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睡睡睡,你是猪啊。”
“嘿……你……”叶盛秋刚还想反驳回去,就听到那边里屋传出声音。
“欢欢,快进来吃早饭了,吃完了再练。”
“嗯,好。”只见余景欢回应了一句,抬腿往里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对叶盛秋扮了个鬼脸。
叶盛秋使劲往里看了一眼,大门掩着,什么也看不到,却好像闻到了阵阵香味,再偏头看了一眼自己家的屋里,爸妈忙得连周末都没有,家里除了冷清就是安静。
正巧走出来的景欢妈看到墙头上的叶盛秋,便亲切跟他打招呼:“小伙子,你们是刚搬过来的邻居吧,没吃早饭吧,要不要过来一起吃?”
“不了,谢谢阿姨。”叶盛秋收起落寞,跳下了围墙。
翌日,叶盛秋刚出家门口,正巧也碰到出门的余景欢,她穿着白色校服,背着书包,绑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想起昨天早晨的那一幕,余景欢轻扫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开口打招呼:“早啊,你也是去平福中学上课么?一起走吧。”
叶盛秋没料到她会开口跟自己说话,一眼看进她友善的眼眸里,心神一动,垂下眼帘,应了一声:“嗯。”
谁想到,一路上余景欢就打开了话匣子,一直在问东问西,叶盛秋觉得跟她一起上学简直是一个错误。
所以迄今,他们俩已经走这条路共同走了三年,风雨无阻。
是夜,余景欢对着一道物理题束手无策,借机,她敲开了叶盛秋房间的窗户。
是的,没错,两家的房子挨得近,都不到一米,余景欢知道叶盛秋住了西边的房间之后,就循循善诱骗了自家老弟跟他换了东边的房间来住,以此方便教学指导。
叶盛秋拉开窗帘,开口:“什么事?”余景欢好恨他总是一副冷冷的样子,搞得别人欠他钱一样。
她把试卷递过去,“这道题我不会,可以给我讲一下么?”
少年看着她晶亮的眸子,低眉顺眼的,竟不禁有些沉迷。
“喂,叶盛秋,你在想什么?”眼前的少女拿着试卷在他眼前晃了晃,他回过神了,接过试卷:“没什么。”
“叶盛秋,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生了?”余景欢装作漫不经心的问出口。
叶盛秋又抬眼看她,似乎想从她眼里看出什么端倪。
余景欢被他看的有点心里发毛,把试卷从他手里夺了回来,自顾自嘀咕:“算了,我不问了,反正后面也会知道答案的。”
叶盛秋看着她抢过试卷,关窗拉帘,一气呵成。不由得笑了,是的,后面她会知道答案的,不管是试题,还是喜欢。
转眼之间,叶盛秋已经高考结束,他报了隔壁城市的大学,不远不近,就像他给人的感觉,余景欢如是想。
高三这年的寒假,余景欢牵出自家老弟的自行车,正笨拙的要学着,却不知如何上手。
正巧叶盛秋拖着行李箱从外地放假回来,余景欢乖巧的跑过去,对他甜甜笑着:“叶盛秋,你回来了,好久不见啊。”说着帮他拉过行李箱。
叶盛秋见惯了她这个狗腿样子,知道她肯定有事相求。
果不其然,余景欢接着开口:“盛秋,你等等能不能教教我学自行车啊,我们班过年有个聚会,要骑行去,我可不想成为唯一一个不会骑自行车的。”
叶盛秋看着她有点倔强可爱的小模样,忍不住答应:“好,我教你。”
于是整个下午院门前都是余景欢的叫嚷声“盛秋,你别放手……啊……我快要摔倒了……哎,怎么一直在晃啊……啊……你别松开,我怕……”
叶盛秋有些好笑又无奈的看着坐在自行车上的女子,许久未见的她,头发又长了些,穿着白色的羽绒服,看不出胖了还是瘦了,圆圆的小脸上此刻因为骑自行车消耗体力蒙上了一层热晕,有些红红的。
不知不觉,叶盛秋已经松开了手,看着她渐渐骑远,然后只听“咣当”一声,连车带人,摔了。
叶盛秋赶紧跑上去,看着她呆坐在地上,大风把她的头发吹乱在脸上,她一脸委屈巴巴的看着叶盛秋,就差哭出来了。
叶盛秋这一刻特别心疼,帮她把发丝挽到耳后,问她有没有摔到哪里。
余景欢扁了扁嘴,除了屁股有点疼,其他应该是没有摔伤,但眸子里还是沾了点点委屈的泪光,嘟囔着:“都怪你,谁让你放开手的。”
叶盛秋把她拥进怀里,轻拍着她:“怪我,是我不好,我以后再也不会放开手了。”
余景欢顿时呆滞了,俩人这么亲密的动作,还是头一次,心跳忍不住加快,该死的叶盛秋,男女有别他不知道啊。
她使劲儿从他怀里挣脱出来,鼓起腮帮瞪着他,却从他眼里看到满满的宠溺和温柔。余景欢脸上不由得微微烧起来。
“景欢,我喜欢你,本来想等你高考完再表白的,但我现在等不了了,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
目瞪口呆,对,余景欢现在就是这幅表情,这个表白太突如其来了,她竟不知如何反应。
可是,这是叶盛秋啊,这是她喜欢的叶盛秋啊,她此刻的心儿都要化了,眉眼开始慢慢如花绽放,她轻轻靠在他怀里:“我也喜欢你,真好。”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呢。
大概是大雨天她忘记带伞,他把自己的伞使劲往她这边倾斜。
大概是她扭伤脚他背着她去上学,背了大半个月。
大概是深秋的冷风吹过他额前的碎发,他抬眼对她微微抿嘴笑的时候。
白驹过隙,余景欢终于也高考完了,她报考了和叶盛秋同一座城市的另一所大学,两个大学,只隔了一条街。
在余景欢高三的第二学期,为了不影响她学习,叶盛秋已经很克制自己不多去打扰她,如今两人同在一个城市念大学了,便卯足了劲儿去守在她身旁。
“哎,我说叶盛秋,这是我的学校我的专业课,你你没有课的么?”余景欢有些头疼的看着出现在自己身边的这个男友。
宿舍其他五个女生自动挪开划分了位置,脸上全是艳羡的表情,舍长赵兰木开口:“欢欢,你就知足吧,有男朋友陪着上课不知有多幸福呢?”
余景欢朝她们吐了吐舌头,深吸一口气坐了下来,转过头想好好说教某人,某人就很识相的把草莓小蛋糕推过来,余景欢就很没骨气的算了。
“盛秋,你金融系没有课上的么?为什么你有那么多时间来陪我?”余景欢一边偷瞄老师一边在底下吃着小蛋糕,还不忘追问。
“我怕某人不听课,到了期末我好给她复习。”“少来,我有听的好么?”
“噢,你看看这本财务管理,今天老师讲的是第四章,你看你翻到的是哪里?”
呃,余景欢落败。
所以,不仅余景欢的舍友知道她有一个喜欢来陪她上课的男朋友,全班同学都知道她有个校外的男朋友,甚至好几门老师,上课提问的时候点到他,于是都知道了她有个学霸男朋友。
“唉……”余景欢悠悠叹了今天的第七口气。终于成功引起某人的注意。他放下手中的笔,用手撑着头,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说吧,怎么了?”余景欢见他终于理自己了,小声嘟囔着:“我们宿舍的,那个赵兰木,情书鲜花巧克力收了一大堆,我的姿色也不差啊,怎么就没人送我。”
“嗯?余景欢,你说什么,你还想收谁的礼物?!嗯?”
“我说……”看到他一脸要生气的样子,余景欢改了口:“我说我饿了。”
然后,第二天,余景欢就在宿舍楼下看到了捧着一大束花的叶盛秋,她过去痛痛快快的给他一个超大的么么哒。
叶盛秋就要实习了,在外租了个一室一厅,余景欢没课的时候就溜达去那,收拾收拾捣腾捣腾什么。
叶盛秋偶尔周末也会加班,加之有应酬,能待在家陪余景欢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那次周六晚上,说好了晚上回来陪景欢吃饭,却半途放了她鸽子,只因临时要整理出手头上一份数据。
余景欢挂了电话,闷闷吃完桌上的饭菜,收拾好东西洗了澡,正想舒服的躺着沙发上看电视,等某人回来。
突然,眼前一片漆黑,居然停电了,她伸手摸了摸手机,手机居然也没有电了。
忽然间,她脑子里浮现出之前在宿舍和那帮小妮子看过的恐怖片,越想越恐怖,害怕的竟不知所措。
所以,当叶盛秋回来,屋里漆黑一片,他开了开关,发觉停电了,然后,有东西扯住了自己的腿。
“盛秋……”听到景欢委屈的声音从底下传来,他打开手机手电筒,蹲下来发现她脸上泪痕斑斑。
他心里不禁心疼起来,抬手帮她擦掉泪痕,一边摸着她的头一边安慰:“不怕,我回来了,怎么也不打电话给我?”
怀里传来她闷闷的声音:“手机没电关机了。”顿了顿,“我不怕黑,我怕鬼。”
这令叶盛秋有点汗颜,不禁有些哭笑不得:“这么黑,鬼也看不见你啊。”
不料这话一出,怀里的人又开始呜呜的哭起来了。
“好好好,不哭,不哭,是我不好,乖,不哭了。”好不容易才把她安抚好。
就这样,时间不急不缓的。终于,余景欢也熬到实习期了,找了当地一个外资证券公司,欢天喜地的回家跟爹妈先报个平安。
回家的第二天,余景欢看到叶盛秋家有人忙进忙出的,看起来像是新搬进来一样。
她一惊,忙回屋问了一句:“妈,叶盛秋家怎么有人搬进来?”
蔡文音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又继续低头捏饺子了:“噢,那叶家要搬走了,要去上海了,听说是他们儿子要去上海念书吧,小叶没有跟你说么?”
余景欢心里像塞了团棉花,眼神也暗淡了下来,他居然什么都没有跟自己说过。
她回了母亲的话:“好像有说过,我忘了。”这段感情他们还瞒着双方父母。
她突突的扔下一句:“妈,我想起学校我还有手续没办完,我得回学校了。你跟爸说一声,晚上不能陪他吃饭了哈。”
转身就回房了。剩下余母在厨房埋怨:“哎,你这孩子,才回来一天,怎么又匆匆忙忙要走了。”
当叶盛秋打开门的那一刻,就看到余景欢一脸气恼的发问:“你要去上海读研?”
叶盛秋一手拉过她的行李箱一手牵着她进屋,“嗯,本来想等你从家里来再跟你说的。”
余景欢顿时语塞,扁了扁嘴,“你应该早告诉我的,这样我就不签这边的公司了。”
叶盛秋看着她一副委屈样,亲了一下她的小脸,“没事,我不想你跟着过去,我去读研,怕没时间照顾你。”
“我不要你照顾,我有时间照顾你,我想跟你在一起。”
“欢欢,你听话,这边离家近,伯父伯母希望你常回家的,我有时间就回来看你好么?”
余景欢转了转眼珠子:“那好吧。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跟你说,你在那边不可以看漂亮的女生,丑的也不行,还有,不许你跟女生……”
叶盛秋宠溺的看着自己喋喋不休的小女友,忍不住直接用嘴霸道的封住了她的嘴。
于是,俩人开始了异地恋,但,甚是折磨人。一开始是黏糊,然后是失落,再到后来的失望。叶盛秋和余景欢也如是。
熬的过的就成了眷属,熬不过的也是好聚好散。
第一年叶盛秋的生日那天,余景欢偷偷买了飞机票去到他的城市,软磨硬泡的求了门卫大叔放她进了宿舍楼。
她满心期待的等在他的单人宿舍门口,想象他见到自己时喜出望外的心情。
但是,从下午三点等到了晚上八点,他依旧没有出现,余景欢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按了按麻了的双腿。恨恨的拨通了某人的电话。
“喂,欢欢,怎么了。”听到对方温柔的嗓音,余景欢委屈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叶盛秋,你在哪啊?你怎么还不回来,我在你寝室门口等了你一晚上了,呜呜……”
“什么?你去上海了?怎么不告诉我,今天我跟导师来杭州参加一个学术会,明天下午才能回上海。”
余景欢心里更加委屈了,眼里的泪止不住落下来:“你不也是没告诉你去杭州了么?都怪你,人家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对方的声音:“欢欢,我老师在叫我,有事情,你先去吃饭找个酒店住下,我后面再给你回电话……”
“你……”余景欢看了一眼“嘟”一声就挂掉的电话,心里面一阵一阵的难受。
可是,等到了十一点多,对方也没有给她回电话,她抱着手机伤神了一会儿,给他发了条短信:叶盛秋,生日快乐。
然后,有些赌气又有些郑重的发了第二条信息:我明天一早回去的飞机,叶盛秋,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我有点累了。
发完这条信息有些忐忑的把手机关机了,越想越觉得心酸委屈,就在胡思乱想中睡着了。
于是第二天当她迷迷糊糊下了飞机在出口处看到叶盛秋的时候,她怀疑她在做梦。
叶盛秋看着她呆住的样子,忍不住把她拉入怀里。
余景欢那一刻什么委屈都没了,仰头痴痴的看着他。
“你你怎么会在这?”
“为了见你。”
“你不是说要参加什么会么?”
“女朋友都要没了,还参加什么会啊。”
余景欢瘪嘴,心里面却是暖暖的,环抱着他的手臂不由得加紧。
“以后不要再和我说分开了,如果还有下次,我就直接把你抓进民政局。”叶盛秋无奈却又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
余景欢哑然,心里面却也在偷笑。
可是,当她再一次说了分手之后,他没有出现,也没有把她抓进民政局。
那时,叶盛秋变得越来越忙,常常是余景欢给他发十几条微信,他才回了一条,慢慢的,余景欢就不爱给他发太多微信了,电话也打得少了。
就在余景欢快要毕业时,她的父母出了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双双被送去抢救。
余景欢惊慌失措的哭倒在陪同在她身边的学长怀里,而这一幕,被急忙赶来的叶盛秋看在了眼里。
景欢的父母经抢救后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余景欢忙着照顾俩人,多亏了学长问帮着照顾,而叶盛秋,看在眼里,不敢靠近。
终于,余景欢给他打了个电话,在转角处的叶盛秋看着她,接通了电话。
“喂,叶盛秋。”
“嗯,欢欢。”
“你在忙什么?忙到没有时间陪一下我??我爸妈,他们,我以为我会失去他们,你知道我多害怕么?”
“我知道,对不起,欢欢,你别哭。”叶盛秋在远处心疼的看着她,想要迈步靠近她。
却听到手机里传来她一句坚决的话“叶盛秋,我觉得你没那么爱我,分手吧!”
叶盛秋迈出的脚步生生顿住,不由得抓紧了手机,缓缓吐出一个“好”字。
余景欢从来没想过他们的爱情是这样潦草收场,挂了电话无力的蹲在地上,难过的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了?”头上传来一句关心的话,余景欢心中一喜,抬头看见的是买了午饭回来的学长。
余景欢毕业后选择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在一家证券公司找了工作,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
毕业后半年,大学舍友群里发了第一个红色炸弹,舍长赵兰木就要结婚了,大家纷纷恭喜。
舍长问起余景欢,问她和叶盛秋什么时候结婚。
余景欢呆呆的看着电脑屏幕前活跃着的舍友们,打出两字“分了”。
然后群里面一片轩然大波,纷纷问为什么??
余景欢被问得有些心烦了,索性发了“因为他死了”出去,这下,群里面安静了,想必不敢再问了。
赵木兰扯开话题,说各位姐妹们,给大家选了姐妹团的礼服,让大家看看喜不喜欢。于是大家又很活跃的聊起礼服来了。
余景欢悻悻的合上电脑,怎么好端端的还想着那个人呢?他们熬不过时间,也熬不过距离。
转眼间,又过了一年。余景欢没多大变化,倒是她爸妈开始合计那些姑婆给自己安排相亲,生怕自己家的女儿嫁不出去了。
又是一个周一,余景欢在电梯碰到同事小橘,两个人看着对方疲惫的神情,就知道周末没少被家里唠叨。
小橘长她一岁,跟她是同病相怜,老是被家里三姑六婆介绍着去相亲,不胜其烦。
小橘扯了扯景欢:“哎,景欢,你看到群消息了么?说是今天公司来了一位副总。”
余景欢打了个呵欠:“没注意看,来就来呗,又不差那一个领导。”
“我听八卦桃姐说,那位副总年轻有为,长得可帅了。”
余景欢看着她两眼发亮的样子:“喂喂,醒醒,好的男人都是别人家的。”
“唉,也是。”小橘翻了翻手机,递给她“喏,你看,是不是挺帅的。”
余景欢瞄了一眼之后再也没办法移开视线,定定抓着她手机,一脸不可置信“你说的副总是他??”
“对啊,挺帅的吧,怎么,动心了??”
余景欢这时才注意到有些失态,讪讪收回手,恰好电梯开门,“到了,走吧。”
一个上午,余景欢心里都坐立不安,这世界怎么这么小,照片上的人分明就是叶盛秋,他怎么就成为了副总。
同时,她又很害怕在公司里见到他,她曾无数次想过与他重逢的画面,如今来临了,却惊慌得很。
一直到了下午,公司里也没见什么大动静,余景欢松了一口气,以及还有些失落,看来这个领导今天应该不会来了。
余景欢心神这才定下来,一看,今天上午根本没做什么事情,完了,数据没处理好,今晚要拖班了。
果然,等她再次抬头的时候,同事已经全部走完了,余景欢转了转有些酸痛的脖子,关了电脑,拎起包包,打开手机手电筒,关灯,离开。
一转身,便撞上了人墙,感觉对方伸手将她禁锢在他怀里,余景欢刚想呼喊挣脱,就听到熟悉温厚的声音传来:“欢欢,是我。”
余景欢的太阳穴突突的跳着,一下一下的,仿佛是自己的心跳,一时之间,她不知如何开口。
叶盛秋将头埋在她肩颈里,低沉的说了一句:“欢欢,这两年,我很想你。”
这一句话,余景欢顿时清醒了过来,她挣脱了,“啪”的一声,伸手开了灯。
俩人近距离的站着,看着。叶盛秋看着她一脸倔强无辜的模样,她还是没变,真好。不由得嘴角微微一笑。
余景欢心里一堵一堵的,他现在在干嘛啊,来复合啊,早两年干嘛去了,这一想,不由得心酸委屈起来。
叶盛秋看着她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一步一步靠近她,她却一步一步后退,终于被逼到墙边,无法再退了。
叶盛秋看着她,温柔的出声:“听说,你到处跟别人说我死了?”
余景欢听到这句哑然,觉得冤枉,下意识回嘴:“我没有……”
“你大学同学见到我可都吓坏了……”
“我没有……到处。”余景欢依旧溃败。
叶盛秋有些好笑的将她一把拉入怀里:“真有这么恨我?”
听到怀里的人呜咽的说着“我没有”的时候,叶盛秋心抽疼了一下,忍不住将她抱的很紧。
“乖,不哭,我回来了。”
嗯,你回来了,幸好你回来了,盛秋时节,一路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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