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明星400字
在那个2010年的美好夏天里 我在电视上看见了 一个阳光可爱的男生 看见了一个眼睛是全场最美丽的男生 让人忍不住给他晋级 他是我一见钟情的偶像 俊余
虽然他在“快乐男声”只是得了全国第九 不过已经不错了 他是最年轻的一个 也许经验也是最少的一个 不过他凭着自己的努力一直进到全国十二强 在我们心中已经是完全胜利了 不需要再比都已经赢了 输赢没关系只要尽力了就ok了 在这点我们很值得学习 要有坚持不懈 锲而不舍的精神
看着他慢慢的长大 看着他慢慢的成熟 小小时不懂事的已经长大成年了 让人可以放心了 虽然现在只要一首属于自己唱的歌 不过没关系 只要努力奋斗 一定会出好成绩
在阳光下只会让人开心的吴俊余 那个灿烂 天真的笑容 很让我们喜欢 真是人见人爱 花见花开 金鱼见了也会叫
你是90后的骄傲 就我们金鱼的骄傲
永远会守护你 永远左你身边的天使
如果大家觉得写得不好请给意见 最怕你不给 你们的意见是珍贵的 谢谢你们!
我喜欢看动画片。阿童木、蜡笔小新、米奇……都是我的好朋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喜羊羊。我房间到处都是喜羊羊:墙上贴着喜羊羊的画报,桌子上放着喜羊羊的毛绒玩具,连漱口的杯子上也都有喜羊羊。
喜羊羊的全身长满了洁白无瑕的绒毛。头又大又圆,头上还长着一对可爱的小尖角,一对耳朵像树叶般的挂在脑袋的两侧,细细长长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宝石般的眼睛,鼻子小小的,就像一粒巧克力,嘴巴像一弯新月。身子又瘦又小,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身子上长着细细短短的胳膊和长长的腿,就像一个大头娃娃,可爱极了!
喜羊羊不但长得可爱,而且还很聪明。记得有一集,狼族为了评选出最厉害最有本事的狼,七大恶狼就开始抓羊了,灰太狼抓住了美羊羊,成为了狼族的英雄,为了这个,灰太狼把家里装修的漂漂亮亮。喜羊羊他们为了救美羊羊,扮成雕像,前入灰太狼的狼堡,灰太狼知道了,为了有更多的羊肉吃,搭了一个城堡,请七大恶狼过来参观,就在这个晚上,喜羊羊说:“灰太狼先生,你是让他们来参观,里面没有羊,谁都能做出这种事,你就把我们放在里面,而且不要用绳子捆,那样子不好看,最好用花藤捆。”红太狼:“好办法!”夜里,喜羊羊他们把花藤咬断了,跑回了羊村。第二天,七大恶狼发现,没有羊,气得火冒三丈,把灰太狼打飞了天。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一:
我在电视里欣赏过许多卡通明星,有“唐老鸭”、“米老鼠”、“哆啦a梦”。但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就是小丑鱼尼莫。
小丑鱼尼莫长得小巧玲珑。身子胖胖的,但它游动的速度非常快。宝石般的眼睛,像在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它那像扇贝的鱼腮长在头顶的下面,可以在水中自由地呼吸。而尖尖的鱼鳍却是长在头顶的上面。身子上的鱼鳞闪闪发亮,颜色是黄黑相间的,非常鲜艳。短短的尾巴作用可大了,能够帮它控制快和慢的速度,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小丑鱼尼莫不仅外形惹人喜爱,而且它有着机智、勇敢的精神。当它的一群伙伴要被鲨鱼吃掉时,它灵机一动,挺身而出,凶狠地看着鲨鱼,用它那飞一般的速度把鲨鱼引开,引到石洞门前,它穿过石洞,鲨鱼也跟着一起进了石洞,没想到身子被石洞给卡住了。小伙伴们得救了,把尼莫抱在手里,嘴里不停地喊:“呀!尼莫把我们救了,尼莫是一个小英雄。”
瞧!这就是我们机智、勇敢的小英雄――小丑鱼尼莫。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二:
于丹——站在《百家讲坛》上侃侃而谈的一位著名文化学者,也肩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等职。一个女人能突破曾经“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从通往成功的道路上缓缓走来,终于她到达了目的地——成功。
在《百家讲坛》上,于丹对《论语》的解读与阐释,真是将这古老的书籍以自己独到的视角、现代的眼光拉近了我们普通人与圣贤之间的距离。通过于丹惟妙惟肖的讲解,让我重新认识了孔子,让我领略到一种独特的智慧,一种正确的心态与一种融入当今社会的理性道德。
她奇妙的讲解将艰涩难懂的《论语》和这缤纷的世界联系了起来,通过新的的方式来解读的。她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娓娓道来其中的真理,阐述其中深刻的内涵。看了一整套《百家讲坛之论语心得》于丹带给我的见解,对《论语》对世界的新的见解如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窗帘,照耀了我,又如涓涓细流浸入心田,沁人心脾!
于丹将易中天所说的:“孔子只有温度,没有色彩。”给彻彻底底的抹平了,她讲述的过程中,孔子没有圣贤的架势,完全成了一个朴素平和、平易近人的可爱老头,从而将《论语》的真谛告诉了我们——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中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
在整集《于丹讲论语心得》中,她运用故事的形式告诉了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哲理: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人生之道。
于丹的讲解已经深深把我吸引,勾着我的心、引着我的魄。
于丹就是我最喜欢的名人。
让我们懂得怎样去追寻生命中的爱,也让我们明白了世上最真实的松溪不过就一个字,却包含了世上千千万万的向往,那就是——爱!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三:
在体坛上有许多闪闪发光的星星,他们在天空中闪烁迷离,而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最高最亮的一颗,他就是刘翔……
刘翔有着一头短短的头发,他的那张长长的国字脸上有着两条月牙似浓浓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嘴巴时常咧着,看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但在赛场上就像变成了一只雄狮在跑道上飞奔…。
刘翔,中国田径110米跨栏的一级运动员。是他在2004年,冲过终点时,张开双臂,告诉世人:“中国有我,亚洲有我!”告诉世界——黄种人也可以站在决赛跑道上,也可以拿短跨类的世界冠军。2005年,是他在芬兰赫尔辛基的风雨跑道上以001秒之差,与冠军失之交臂,与杜库雷插件而过时,露出他标志的微笑——是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失败者的从容。失败了,没什么,下次再来,是他让我明白了一次失败真的没什么……
刘翔虽然刻苦练习,但是进体校后,还常常被人欺负,速度慢也跟不上同伴们,但他没有放弃——刘翔一次次地跌倒,一次次地站起,他要超过别人。而他的教练也被他的这种精神打动了,并要主动帮助刘翔。炎炎盛夏,体育跑道上,刘翔一圈圈地跑着。豆大的汗珠如雨水般从刘翔脸上滴下,落在没有尽头的跑道上,运动衣衫黏在了身上,颜色也由深变浅,轻轻一拧就可以拧出一摊汗水……终于,刘翔成功了,他通过他不断的努力创造了奇迹,赢得了全世界对他的认可。2008年奥运会,刘翔由于受伤而退场了,但是他去美国医疗前站在赛场说了:“最终有一天,我会再次插上翅膀在跑道上飞翔!”
正是刘翔的这种顽强拼搏,刻苦训练的精神感染了我。同时又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要敢于拼搏,就会成功的道理,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他永远是我心里树立的榜样,永远是我喜爱的体育明星。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四: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看上了一张CD名叫《不良笑花》,我想:这个电视剧的名字很特别,一定很好看,我就叫妈妈买下来。
我和妈妈回到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里面有一个叫唐门的帅哥立刻吸引了我。唐门是一个非常酷,对自己人要求非常严格的发型设计师,他最不能容忍别人穿花花绿绿的花衣服。但他总是忍不住去帮助那个天下最俗的小花,可见唐门其实也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他和小花爱打爱闹,我们一家人看着忍不住哈哈大笑。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真名叫潘玮柏,他是现在最有名的流行歌手之一。我喜欢他的一首《双人舞》,让我百听不厌,我还会哼上几句呢!
潘玮柏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多才多艺。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五:
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2005年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它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
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
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
而我呢,要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学英语,根本每时间上网看。但是,只要李宇春唱了什么新歌,我多会努力地学,努力地唱。现在李宇春的新歌我已经会唱一首了,就是《Loving》。可妈妈一首都唱不好,亏她还是个老玉米呢!哈哈……
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
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
从李宇春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了。同时因为李宇春全世界、全中国到处飞,我也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新加坡、新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山东青岛、济南,还有深圳……
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
我也追星
山西省大同市矿务局同煤三中初一五班 高健
看到这个题目,我犯难了:我可不是狂热追星组哎!不追星是可以,作文不写不行,怎么办呢?在脑海中搜索搜索吧!看着书包上挂的饰物、挂件,突然灵光一现——追他好了!
他是谁?给读者们一点线索吧:凌乱的黑发,皎洁的眼神,翘翘的鼻子,矮矮的个子,戴一副黑框大眼镜,系着红领结,手腕上戴着手表,永远的白衬衫、蓝外套、吊带灰短裤、白袜子和特大号红白球鞋。此人极不安分,总爱跑来跑去,像穿梭在水中的泥鳅似的。对于身边簇拥的一堆小学生总露出无奈的表情——他自己不也是个小孩吗,怎么会这样看待同龄人呢?我们先不下定论。大家应该早就猜出他是谁了吧?对,就是他——关东的名侦探,江户川柯南!(插句废话:是动画片里的~~)
“江户川柯南?为什么他的姓和日本著名小说家江户川乱步相同?为什么他的名字和英国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一样?”因为这是假名呀!柯南的真实身份是高中生工藤新一,在与女朋友毛利兰约会的时候发现可疑的黑衣组织,由于观察太入神了,被黑衣组织发现并灌下毒药。不料新一并没有死,却化身为六岁的小男孩!于是结合两位侦探小说家的名字,自命名为江户川柯南。以前的好朋友阿笠博士将他寄养在不知情的小兰家中(运气太好了~)。小兰的父亲毛利小五郎是个蹩脚侦探,没神经、没头脑,常常自以为是,是个自大狂。起初他看柯南十分不顺眼,抱怨要照顾这么一个小孩,然而当他见到柯南的一大笔抚养费,立刻改口说,这个孩子多可爱啊,哈哈哈哈……还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呢!于是,新一的新生活,就以柯南的名义在女朋友家展开了。
每次毛利外出办案,柯南总吵着要跟去——当然啦,他不去,我们看什么?毛利当然很不情愿,而且这个小家伙总爱私自行动,弄得别人头大,他自己又总要挨毛利的拳头。不过作为侦探,当然要观察出事现场的状况啦!地毯上的花粉、照片上的时钟、电梯按钮上的痕迹和嫌疑人的每个细微动作,都瞒不过柯南的眼睛。一次,毛利接到绑架案后火速前往现场,在与罪犯的电话中听到被绑架的孩子说那里有好大的鲸鱼、烟囱,还有很多的螃蟹。毛利带着大队人马四处寻找鲸鱼、烟囱和螃蟹,去了水族馆,去了工厂,去了买小饰品的街道,都没有发现任何线索。而柯南无意中发现天上飞过某厂商的广告,是由鲸鱼行的热气球携带飞行的。他顿时开窍,推算出通话当时鲸鱼的位置,果然找到了一栋从侧面看非常窄,就像烟囱一样的建筑。按照相对位置,柯南登上另一栋大楼,在观光电梯里望下去,露天的餐桌椅就像一只只的白色螃蟹!最终,柯南在这栋酒店大楼的门口,发现的被绑架的孩子和罪犯。我不禁佩服起柯南敏锐的观察力与判断事物的直觉来。他的思维能像网状扩散、拓展,不局限于线索中的字眼,而是联系到孩子的目光中与这些字眼有关的事物,结合实际与猜测,做出准确判断。柯南的行动十分有计划性,因此看到的所有情况能与猜测完全符合,条理清晰。若是这些优点我也具备,把它们应用到班级管理与学习安排中……看来得努力才是!
而在一剧场版中,柯南不但观察到了细微的线索、研究过了人们的行动,还十分勇敢地含着一口气潜下海去解救被重物困住的小兰。然而把空气送给小兰后,他自己的脚却被夹住了,小兰在迷糊状态下将他看成了新一,把空气送还给柯南,柯南才得以脱身。也许只有情侣间才会有这样的默契与心吧!柯南立刻卸下自己的背带(伸缩功能),绕在一根大柱子上,拉起重物。而毛利此时也已赶到,救出了小兰。在遇险时刻临危不惧,愿意冒生命危险解救他人,还能机智地想出办法,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啊!
但是,一个孩子的话,谁会认同呢?谁又会相信,一个孩子有那么大的能力呢?柯南每次破案,都是利用阿笠博士为他发明的手表麻醉枪瞄准毛利小五郎,发射,再利用蝴蝶结变声器模仿他的声音,把真相说出。谁知毛利又是个厚颜无耻、大言不惭的家伙,虽然觉得怪怪的,还是把功劳往自己身上揽。对柯南很不公平,可是却帮了他隐瞒自己是身份。虽然如此,柯南还是积极地破案,不存有一丝私心,不愧为敬业的好侦探!
虽是虚构人物,但柯南的观察力、联想力和他的条理性,他的常识和他的爱心,他的“事业心”(可以这么说吧?~),都是最值得我“追”的。柯南,是没有偶像的我所“追”的闪耀的“星”!
我也追星[逍遥ぁ帅帅-原创]
发表:2004年04月16日 20点14分 栏目:[杂记随笔] 出处:家 阅读:次 鲜花:0朵 臭鸡蛋:0个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心中崇敬的名人,他就是贝多芬……
贝多芬,全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1770-1827) 是十八世纪后年叶以来世界最著名的德国音乐家。
1797年后,贝多芬患了耳聋病,病情逐年恶化。对一个音乐家说来,再没有比这一打击更沉重的了!
虽然他失聪,但是他于 1803年完成的《第三交响曲》,说明他没有放弃他深爱着的音乐事业,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崇敬他的原因。
贝多芬是人类艺术上最伟大的创造者之一。他一方面有着卓越的音乐天赋、炽热的叛逆气质和巨人般的坚强性格;另一方面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产生的崇高思想,形成他作为音乐家的特殊品质。他通过自己的创作,特别在他的九部交响曲中,反映了那个时代伟大的人民运动和最进步的思想。他以时代和个人的命运为题,他的九首交响曲像珍珠一样永远闪闪发光……
我崇敬他的叛逆气质,崇敬他的坚强性格,崇敬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崇敬他对社会的责任感……
贝多芬,我心中的明星……
追星小记 之 童年往事
这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在心中已萦绕许久,已数不清经过多少日子,陪伴我走过一个又一个年头。也曾被渐渐存入心底,而如今,所有的记忆和感觉又重被唤醒,依稀如旧,又恍如隔世。
还记得第一眼,应该是在《上海滩》吧。当时只是个未记事的孩子,许多故事都已想不起来,只是隐约中还记得那一句豪气冲天的“浪奔,浪流,万里滔滔江水永不休”和那个名叫程程的女生。
第一次,就这么过去了,如同蜻蜓点水,踏雪无痕。
再看到芝姐的片子,是许久以后,那年,我已十岁。街头巷尾,《戏说乾隆》播放得如火如荼,当多少人正为乾隆帝的风流潇洒拜倒,而我,却只被盐帮帮主程淮秀的英姿飒爽所折服。一个十岁的孩子,说到底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可或许正是这种简单、纯粹,才能让人可以任凭直觉的指引,去发现美的存在。也正是在这时,我记住了这个名字——赵雅芝。
再后来,是《新白娘子传奇》,我想,它应该是属于这整整一代人的吧,就象翁美玲和她的《射雕英雄传》将永远是70年代人心中的经典。白素贞虽为异类,却比糊涂的世人更值得称颂,千年报恩,济世救人,相夫教子,不惜舍弃真身,为爱甘入沉沦。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无情不如妖。将日月精华,人间美德集于一身的白素贞就这样走进心里。虽然白素贞终可以凭着夫有情、仆有义、子至孝走出雷锋,白日飞升,可也从此将所有情缘勾销,这样的结局不禁让人唏嘘,只能叹人间有爱,灵道无情。
……
喜欢芝姐,美,并不是唯一的原因。不可否认,芝姐的美让许多人对她一见钟情,可是对我而言,更多的是她内在的气质在潜移默化中吸引了我、改变了我。从一个个芝姐塑造的角色身上,我看到了属于中国女性特有的气质、独有的美,在这个充满浮躁的时代,称之为珍贵,相信并不为过。友人说,如果有人能在你心里留下印记,那他一定已经深深触动你,改变了你。或许好些人还没能感觉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某一天,每一个受到过芝姐姐言行感染的人都会打心底感谢她给我们带来的改变。
记得芝姐在给影迷的信中有写道:为何中意我呢?是不同角色中的善良美好。也许,开始的时候我也这样,因为程程、因为淮秀、因为娘子,我一点点知道了她,喜欢上她和她所扮演的角色。不得不承认,以前的我,更多的是喜欢芝姐所扮演的角色。可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她写给大家的信,看见了她在电视采访中对大家说的那些话,顷刻之间,我对这个浑身散发着中华传统美德魅力的母亲有了完全不同的认识。我想说,现在的我,之所以还是那么中意芝姐,不仅因为她的角色,更因为她的真实,因为她对我们每个人给予着属于她的关心和爱。她的每一句叮嘱都温暖着我们,“你们父母所期盼与芝姐期盼的一样”,相信这句话每一个芝迷都会珍藏在心里,也会为之不懈努力,交出满意的人生答卷。与其说芝姐是芝迷的偶像,不如说她是我们心中的长者,在我们的生活中给予我们指导,关心着我们过得好不好。有人羡慕芝姐的儿子,因为他们有这样一位好母亲,的确,能做芝姐的孩子是件幸福的事情,而能成为芝姐的影迷,得到她的关心,同样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十年,无论对于哪个人,都是一段不短的时间。能看到有那么多朋友原来都和我一样,十多年一直默默支持着芝姐,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动。经过十年的沉淀,相信这份感情,这份支持早已经融入了我们的心里,不再是一时冲动,而是细水长流。
岁月经不起太长的等待,时间可以冲淡一些事情,但同样也可以证明即使岁月催人,心,却依然如往昔。
PS:偶逛百度,突然发现原来N多日前的偶然随笔还有人在转,拿过来,填填坑,十一年了,尤记那一段青葱岁月。
从“F4”到“新概念”
对“F4”的了解不多。他们带给我的惟一印象便是《流星雨》、《烟火最迷人的季节》……不太难听。
《我议“F4”》看过。倘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我想,脱口而出的应该是两个字,我最喜欢的那个词——过分。
文章作者的批驳能力毋庸置疑,尚可。我欣赏。不难看出此人还算有点人格魅力。至少,她有几分独到的见解。
我不是“F4的痴迷者”,故不必要像那位无聊的fans一样用一纸“废谈”来“攻击”对方。于我而言,那是一种精神与感情的混合奢侈品。
只是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作者看到的F4最喜欢的地方是‘台湾”?而我目睹的却是“美国、日本、新加坡”?
我感觉我快要不知道嘴到底长在谁身上了。可见,在日新月异的今日,媒体方面更可谓是“变化无常、高深莫测”。
对“新概念”的了解,不算深入。它带给我的深刻印象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新概念”真的很“新”吗?》刚刚读完。若随感而发,拼凑个词来评价,毫无疑问,“过分”当之无愧。
不否认,文章作者确有自己的一套——“首先、其次、再次、最后”。用她自己的词来修饰,我认为“通病”再合适不过了。
“前卫、新潮、另类”究竟是何含义。吾愚,尚未通晓。不过对“新概念”却也略闻一二。
所谓新“概念”,而非俗语中的“新”概念。是指思想观念的新颖独到。敢情人家把“汉语+ English words”当成是“新概念”的“新”水准了!
荒谬!
为此,我是翻遍了我那两本可怜的“新概念”,寻觅半天,发现《夹在苹果里的洋葱》中的语言,到处夹杂着英语单词。顶多用个英文名,写个口语什么的。让我产生了疑问,到底那些人有没有真正地仔细翻过“新概念”?
我突发奇想:此种爱做作之人,若是有可能的话,将来选择职业时“记者”为最佳。因为,他们有成为“记者”的卓越优势——选材新奇,易吸引读者;善夸大事实,以便引起读者共鸣;思想浅薄,符合大多数人领悟水平,易于读者吸收……
追星
邻居王姐的女儿小雯,刚上初中,是一个典型的追星族。她的房间里贴满了韩国明星安在旭的海报,CD机里播放的永远是安在旭的情歌,就连枕头上都被印上“安在旭,永远爱你!”的大字。有一次安在旭拍戏,北京连下了好几天雨,小姑娘愣是熬了几个通宵织好一件毛衣,冒着雨奔赴剧组。虽然没见到安在旭,她还是叮嘱工作人员一定要让安在旭穿上毛衣,以免着凉。没想到因为淋着了雨,自己回家就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把一家人折腾得够呛。
后来聊天跟她谈到这件事,我告诉小雯明星每天都能收到很多礼物,她送的毛衣很可能没到安在旭手里就被工作人员给处理了,她却一本正经地表示: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发生。王姐对女儿的追星算是担够了心,生怕这会影响到小雯的学习,但又不敢实行“高压政策”,怕的就是伤到女儿自尊心,没准会做出傻事。
追星实际上与中学生所处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有关。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杨小东博士认为,中学阶段是一个人的自我意识形成期,孩子正在经历成人引导阶段向自由选择阶段过渡。
很多人在中学阶段会有自己的座右铭,部分女生还比较喜欢分析星座,这实际上是在尝试着了解自己,是成长路上的不断探索。由于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融入社会,他们就会以明星为榜样,模仿明星,从而完成对自己的定位。
相对于亲子感情,中学生们更看重同辈间的友谊。在他们当中,追星现象很普遍,势力也很大,以致本来没多大心情追星的同学,为了不被看做“落伍”,不被视为“异端”,也自觉不自觉地入了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追星还是孩子们学会协调人际关系可能借助的方式。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中学生也一样,他们喜欢受到关注,就像明星一样光彩夺目。而且青春期是需要激情的,有可能一首歌或者一部**就能引发内心懵懂的冲动。孩子们喜欢的明星却很难得到家长的认可,家长们认为这些明星的穿着、举止简直不堪入目。但是家长们要意识到,每个时代都有特殊的流行文化,而且流行文化有着很强的吸引力,所以孩子的审美观和家长会存在较大差异。
杨小冬博士认为,每个人追星的程度和表现方式都不一样,我们不能以点带面,毕竟那些对明星顶礼膜拜的中学生并不占多数。家长可以坦然地面对孩子的追星现象,适当的加以引导。杨博士强调,只要没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追星是无罪的
我也追星作文:我追的明星
现在,明星多,追星族也多。但是刘德华、周杰伦这些明星,我都不喜欢。如果要说追星,我想来想去,这个星就是古代之星吧——曹操。
说起《三国演义》中的曹操,都以为他是雄,因为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怎么不是雄?其实这本小说因为刘备是汉室宗亲,就作为正面人物,曹操就是对立面用来衬托的。所以我们看到,曹操为保自身性命,残忍杀害吕伯奢一家;为报杀父之仇,讨伐陶谦,洗荡徐州。但是,历真实的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英雄——“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天吐地之志也”。
曹操有雄心壮志。他仅是一校尉,就对董卓欺主弄权不满,借献刀行刺董卓,尽管没有成功,落荒而逃,但他很英勇。刘备念念不忘当皇帝,而曹操有当皇帝的实力,但是他没做皇帝,他知道那是大逆不道的事,而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虽然雄心勃勃,但他很聪明。
曹操心胸开阔。曹操认为他与刘备是真正的英雄,虽然当时刘备寄居在曹操那里,但曹操并没有杀他,反而是刘备自己心虚,借故逃走了。宛城战张绣,曹操长子曹昂、爱将典韦都给送了性命,但张绣降曹时,曹操仍不计前嫌,“曹公之胸怀胜于大海远矣”,使人为之赞叹。
曹操很爱才。曹操久慕关羽之名,在关羽降汉不降曹等三个苛刻条件下,曹操仍收留关羽,而且三日小宴,五日大宴,赠送赤兔马,挂印封金,妄想感化关羽。当关羽追赶刘备而去,曹操赞叹关羽“不忘旧主,来去明白,真丈夫也”,赠锦袍和黄金,并令属下不可追赶。不仅对关羽,对每个来投靠他的人曹操都视之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许攸来时,曹操表现最为突出,“不及穿履,跣足出迎,遥见许攸,抚掌欢笑,携手共入,操先拜于地。”不计过去,广纳贤才,这是何等的气魄!所以,曹操手下的文臣武将最多,也。
曹操是一个军事家。他借镇压黄巾军和讨伐董卓的战争中逐步壮大。官渡一战,曹操利用许攸之谋,大败袁绍,这是曹操打得最漂亮的一仗,也为自己称霸一方打下基础。
曹操还是一个诗人。他虽然行军打仗,但手不释卷,博览群书,擅诗词,通古学。《观沧海》、《龟虽寿》、《短歌行》这些诗,气魄雄伟,慷慨悲凉,脍炙人口。
“问人间谁是英雄,有酾酒临江,横槊曹公”——这是苏轼的评价。“非常之人,超世之杰”——这是陈寿在《三国志》中的高度评价。
如此英雄,怎么让人不钦佩,不追星!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下面是我整理的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话题的作文,欢迎阅读!
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话题的作文1我最喜欢的一位明星是一位柔弱的女生。别看她是位女将,可不比男子汉差。
她是新中国第一位双向飞碟200中的运动员(我国男女选手的最好成绩是199中)。这足以说明这位“豪门女将”是多么的了不起。
我知道,这当然少不了她平时艰苦的训练和酸辛。虽然张山只有一米五几的个子,身材也并没有多么高大,但他对自己有一份永恒的信心,时常给自己以激励和鞭策。
张山这显然是一个男生名字。大多数人把他想象成了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子汉。如果你不看她在运动场上流露出的真情,也许你也会尤为如此吧!我喜欢张珊姐姐是她第一次站在奥运会舞台上,众人们为她颁奖时。从她的面孔中,可以看出她是位坚毅不屈的“豪门女将”。当她站在麻木不仁的战场上时,她并没有感到恐惧和失落。而是以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每一场比赛。当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的成绩也是不负众望的。
记得她在参加奥运会前,并没有感到与以往不同,而是下定决心要为其他输了的女运动员们争口气。上场前,她默念着: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她拿着手中的那支“中国造”,对自己又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最后,张山姐姐以她自己的奋斗和努力赢得了梦想,赢得了自尊,赢得了全世界人的骄傲。
张山,加油。我挺你!
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话题的作文2我喜欢的奥运明星,她有着标准的瓜子脸,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和樱桃似的小嘴,她在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上荣获女子跳水3米板单人冠军、双人冠军。你知道她是谁了吧,对了,她就是被称为“跳水皇后”的郭晶晶。
郭晶晶的技术特点是起跳有力、动作难度大,但跳水时却体态轻盈优美,下水时水花十分小,因此,她深受业内外人士的喜爱,并多次获得世界级跳水金牌。我喜欢她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她跳水动作轻如飞燕,而且她还拥有多种优秀的品质。
一次跳水比赛中,她跳水的动作有一点小错误,可是评委们没有看出,仍然打了高分,得了第一名,可是郭晶晶在闪闪发光的`金牌面前仍然没有丢失尊严,诚实地推辞了第一名这个荣誉。
还有一次,记者在采访曾和郭晶晶一起跳水的田亮时,问:“你认为郭晶晶哪一些品质让你喜欢?”田亮答:“当然是谦让,有一次在训练时我把浴巾忘在箱子里了,她不顾全身湿漉漉的,就把浴巾借给了我,她这种谦让的品质让我感到敬佩。”
郭晶晶是全国人民的骄傲,也是我喜欢的奥运明星,我真想长大后能成为一名像郭晶晶一样有着优秀品质的运动健将。
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话题的作文3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2005年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它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
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
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
而我呢,要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学英语,根本每时间上网看。但是,只要李宇春唱了什么新歌,我多会努力地学,努力地唱。现在李宇春的新歌我已经会唱一首了,就是《Loving》。可妈妈一首都唱不好,亏她还是个老玉米呢!哈哈……
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
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
从李宇春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了。同时因为李宇春全世界、全中国到处飞,我也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新加坡、新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山东青岛、济南,还有深圳……
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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