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武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第1张

 武威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拥有以学前教育为代表的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武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武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武威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一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投档成绩相同时,有文件规定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逐次比对,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2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违规处理办法:

 1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和帮助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全面落实国家相关的奖励资助政策,还设立了一些学校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取学生可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申请额度最高为12000元/年。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一次性学业资助8000元。

 7学校资助项目: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助学金,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学费减免、分期交学费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和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1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

 2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5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五条  ****

 学校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电话:(0935)6975188  6975190

 传真:(0935)6975190

 邮编:733000

 网址:http://wwwwwoccn/

院校专业:

武威职业学院 专科(高职) 综合类 公办

官方网址: http://wwwwwoccn/Category_155/Indexaspx http://wwwwwoccn

官方地址: 甘肃武威市

官方电话: 0935-6975188,0935-6975189

电子邮箱: wwpczpc@163com

武威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先后整合了武威教育学院、电大武威分校、武威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武威财贸学校、武威师范学校、武威卫生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 1915年的武威师范学校。学校立足职业教育,坚持厚德长技、守正创新,已成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甘肃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高校、首批甘肃省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甘肃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18年甘肃省教育厅、武威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在学校联合设立“中科低碳新能源技术学院”,是中科院在全国首次、也是唯一与高职院校的联合办学,为服务“大国重器”钍基熔盐堆第四代核能系统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有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校占地面积 1594亩,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2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32亿元,图书馆藏书154万册。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专任教师 63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59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25人,教学名师16人,甘肃省名中医5人,专业带头人91人,骨干教师187人,“双师型”专任教师320人,省级“园丁奖”5人、“青年教师成才奖”12人,市级“园丁奖”10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6人,建成省级各类名师工作室4个。 紧密对接地方产业发展。学校紧密对接甘肃省着力打造 “一带一路”五个制高点、武威市“四大工程”和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形成有效对接核能、氢能等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光伏工程技术、设施农业、医学类等10个专业群,招生专业58个。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7个、骨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特色专业2个、骨干专业5个、优质专业8个、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1个。在建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2个、优质骨干专业群8个。形成了以核能、氢能等清洁能源类专业为特色,国家级重点专业为引领,农、医、经、文、艺等综合发展的专业布局。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13204人。 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立 “工学结合,一体三通”育人模式、构建政院校企“四位一体”联合育人新机制,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有效实现新形式,创新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新路径,为高新技术产业落地所需人才培养提供范式。现有20兆瓦光伏扶贫电厂(生产性实训基地)1所、“三级甲等”附属中医医院1家、教师实践基地15家、校内实训室135个、校外实训基地188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武威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市级“创青春通用性众创空间”1个、市级工程中心1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2个、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与江苏顺丰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顺丰学院,与山东蓝海集团共建蓝海学院。组建职教集团2个,加入省级职教集团6个。 师生技能水平全面提升。学校积极搭建竞赛平台,全力推进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养的培养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教师在国际比赛中获奖 2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护理专业教师技能大赛三等奖2项,获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3项、二三等奖53项,其他奖14项。学生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在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获优秀案例1项、技术研发与应用成果奖2项。每年向社会输送5000名左右毕业生,累计培养大中专学生176万人。近三年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满意度达95%以上,85%以上的毕业生对就业岗位、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升职空间满意,为甘肃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科研与社会服务成效明显。学校获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门、省教育规划项目29项、教育厅科研项目63项、科技厅科研项目6项、市级科研项目152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2项,申报技术成果转化10项,创建科研平台10个,出版《武威职教理论与实践》92期。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898篇,出版专著85部、教材328本,获得专利125项、发明专利5项。依托乡村振兴学院,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扶贫点古浪县黑松驿镇建成“一林一屋一基地”乡村振兴特色项目,有力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近五年累计完成社会培训近14万余人。 合作办学持续加强。着力推进 “中科低碳新能源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工作,为国家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建设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干得优”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积极落实甘肃省与天津市签署的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成立天津职业大学(西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职业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研学基地,开展全方位实质性合作,推进两校间深度合作,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共同发展。按照《关于支持培黎职业学院建设发展的工作方案》,学校与培黎职业学院签订发展协议,全面对口帮建旅游管理专业。与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在改革成果、学校治理、联合招生、贯通培养、内涵建设、产教融合等方面建立互帮共建协作机制,助推兰州——西宁城市圈建设。与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合作发展协议》,双方将在学院高质量发展上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16名。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新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质量完成 “双高计划”建设任务,抢抓申办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大好机遇,以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为抓手,辐射带动特色骨干专业群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六个新武威”“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努力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89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及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武威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3518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甘肃省武威市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武威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综合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三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1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2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五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武威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合格且成绩上线考生方能录取,我院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中职生”按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录取线录取。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2)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wwoccn/)。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1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执行);2每生每学年住宿费500元。

 第二十四条奖励与贷款: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3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为生活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院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七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武威市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电话:(0935)6975188 6975190

 传真:(0935)6975190

 邮编:733000网址: http://wwwwwoc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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