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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小说,第1张

《暮光之城》有四部,很好看的!(还有**版的)

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Stephanie Meyer),故事描写的是中学生贝拉与青春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的浪漫爱情故事。仅在美国本土,《暮光之城》系列的在美国销量就已超过5000万册,全球销量突破8500万册。改编自小说的**的上映,更是在全球掀起了新一轮魔幻热潮。2008年11月第一部**《暮光之城:暮色》上映,09年11月第二部《暮光之城2新月》上映。

“请不要把它仅仅当成一场不可思议的非现实爱情历险,当你曾经、正在、或者将来在自己爱情的旅途中触动到类似些许感觉的话,它更是一段为你谱写真实爱情乐章的暮光传奇。相遇那年,他们同样17岁;她出生几个月就被妈妈抱着逃离小镇那年,他已经17岁;而有一天她终落得垂垂暮年,他却将仍然保持17岁的青春容颜……生命时间轮盘的运转,对他而言是凝固的,而对她却是飞速流动的。他的青春永驻,而她的青春终将腐朽。《暮色-twilight》

《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17岁的贝拉·斯旺是一位机智甜美,广受欢迎的少女,她将自己流放到了福克斯这个偏僻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结识了一个神秘的同班男同学爱德华·卡伦,而这个男同学来自一个“素食”的吸血鬼家族,可是贝拉身上的特殊香气吸引着他——他一闻到就想吸她的血,可又为了爱而拼命压抑自己的欲望,还要和别的同样想杀她的吸血鬼争斗,想尽办法保护她。 她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抉择,让她与他相遇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眼神交会的那一瞬,彼此之间已经明白,等待他们的,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互相倾心的两人,在爱情与危险间摆荡,一起度过新鲜而刺激的每一天,就像久违的阳光一样,洒落在浪漫的暮光之城。

幸福缓慢地前进,波澜伺机而动。当一个脆弱的少女要融入一个非常人世界时,她所面对的危险,远比与善良的魔鬼接吻艰难得多。在经历了白天美好之后的暮色时分,这段跌宕起伏的冒险故事,此时才刚刚拉开序幕。

作者将主人公青春期的情感困惑与扑朔迷离的感情纠葛刻画得真切细腻,丝丝入扣的描写与洗练优雅的文字唤起了读者的无尽想象,亦真亦幻的故事和曲折诡异的情节激起了读者持续不断的阅读冲动。在沁人心脾的温存与缠绵之中,读者见证了青春的璀璨,初恋的美好,也见证了理智与情感的搏斗、灵魂与肉体的挣扎……

《新月-new moon》

爱德华深深迷上贝拉,也喜欢上了她身上独特的香味。无奈欢乐时光总是短暂的,在她十八岁生日派对上,贝拉不慎割伤了胳膊,流淌的鲜血勾起了爱德华家人嗜血的本性。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爱德华和他的家族离开了福克斯小镇。

爱德华走后,贝拉的世界彻底坍塌了,她开始尝试各种冒险的行径,因为她发现,只要她一做危险的事情,爱德华的声音就会出现在她的脑海里。贝拉自虐式的疯狂举动并没有让爱德华回心转意,这时,年少不羁的雅各布出现在她苍白的世界里,他虽知贝拉心中另有他人,还是深情地陪伴、保护着她。一个是坚如磐石的冰冷异类,一个是热情似火的炙热狼人,贝拉将如何抉择……为了获得更加真切的爱德华声音的回响,贝拉决定悬崖跳水,可是她根本不会跳水,幸好被雅各布发现并及时救起。然而一个错误——爱丽丝的预知术不能预见与狼人有关的未来——使得爱德华误认为贝拉已跳海身亡,承受不了如此突如其来的巨大打击,他决定将一切作一个了断——去挑衅皇族。暮色渐渐隐退,等待他们的是天边昭示着最漆黑的夜的一弯新月,贝拉和爱德华会坠入这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吗?他们能够在生命终点前抢回比自己还珍贵的对方,一起拯救这世间最令人心动的爱情吗?

领略斩不断、理还乱的生死奇缘,《新月》将读者带进比普通青春类小说更加神奇多元的世界,读者与其说是陪伴贝拉度过了她人生中第一段最黑暗的时期,不如说是借助梅尔的妙笔在魔幻世界里经历了一次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爱情体验。爱德华的挣扎、贝拉对爱情的诉求以及雅各布对真爱的渴望三种张力贯穿小说始终,很好地诠释了爱情永恒的主题。梅尔以她独特的笔法和天才的能力掌控着读者的心跳,多情的读者难免和贝拉一起,或是凝神屏息,或是潸然泪下。

《月食-eclipse》

即将中学毕业的贝拉陷入两难的境地:她要在爱德华和雅各布中选择一个恋人,而这个选择极有可能引发卡伦家族和狼人族群之间的一场血腥战争……热血沸腾的贝拉宁愿选择死亡以便与爱德华长相厮守,但是在他们结婚之前,爱德华不允许她这样做。另一方面,雅各布的介入让他们两人的感情亮起红灯,贝拉在探望受伤的雅各布时,雅各布竞将她带到自己家中,乘机向她表白爱意,并不顾她的意愿强吻了她。这被逼的一吻深印在贝拉心中,对于雅各布的感情,贝拉已经理不清了。

当贝拉为选择恋人而备受痛苦煎熬的时候,她发现有人从她的房间偷了东西,目的是要循着上面的气味嗅出她的所在之处。贝拉将过去种种意外联系起来,终于明白来自传说中克兰家族的维多利亚正是操控一切的幕后主脑。为了替死去的詹姆斯复仇,维多利亚正纠集一伙强大的帮凶——强大而无知的新生吸血鬼——匆匆赶往福克斯,对爱德华和贝拉的生命造成了莫大的威胁,卡伦家族决定联合狼人族群去应对共同的敌人。冰与火的矛盾不可调和,在爱与牺牲的天平上,贝拉发现她所要奉献的不只是灵魂……

当你可以永生不死,你该为什么而活?《月食》揭开那漆黑的面纱,展现出灵与肉的挣扎。势不两立的卡伦家族和狼人族群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是天使般善良的爱德华与玻璃般易碎的贝拉步上了婚姻的神坛,携手走进伊甸园,还是与贝拉青梅竹马的雅各布和她过上了平凡的人间生活?从日夜交替的《暮色》,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和《月食》的神伤之后,读者心中的疑团会在《破晓》时分逐一破解,而错综复杂的真相也终将在《午夜阳光》中拨云见日。

《破晓-breaking dawn》

当生命是你所能给予自己挚爱的人的一切时,你怎么可能不把生命献给他呢?对于贝拉来说,无可救药地爱上爱德华之后,生活既像是充满甜蜜的幻想,又像是深不可测的可怕梦魇。不管她作出什么样的抉择,都将牵动着两个族群的命运。从两人第一次牵手的那一刻起,贝拉和爱德华就明白对方是自己要找的另一半,爱情就像雨后的阳光一样温润着他们的灵魂。幸福让人觉得温暖,却又让人如履薄冰。来自于不同世界的两个人的禁忌之爱,像狂躁的风暴蹂躏折磨着两颗脆弱的心。既然贝拉勇敢地作出决定,一连串空前的惊人事件便随之展开,在这动荡的一年,诱惑与冲突将带领她走向最后的关键时刻。贝拉飘舞的心绪终将情归何处?她与爱德华、雅各布三人的最后命运又将会如何?最后,当贝拉和爱德华最终走向了婚姻的殿堂之后,雅各布最后也找到了他的终生伴侣——贝拉和爱德华的女儿,这是怎么样的奇怪而又顺理成章呢?贝拉,又能否守护她自己的女儿呢?有如漫漫长夜之后的破晓,这段惊心动魄、千回百转的罗曼史最终迎来了令人惊讶、屏息的结局。

《午夜阳光-midnight sun》(因为透露了些内容,作者打算不写了,除非特殊情况)

以爱德华的角度讲述了《暮色》中的内容。梅尔以细腻的心思,温柔唯美的笔锋深层刻画了爱德华这一角色。而因为男主角拥有读心的能力,而更加形象具体的展现了bella初到福克斯小镇的点点滴滴。为读者展现出更加形象具体真实的爱德华。

注释:因出版社未经作者允许擅自出版《midnight sun》的前12章手稿,作者决定暂停创作。近期,由于读者强烈要求,作者将考虑将继续创作。

角色介绍

卡伦家族

伊莎贝拉·卡伦 Bella Cullen (嫁给Edward之后-破晓中)

本名(没有嫁给爱德华之前的名字):伊莎贝拉·玛丽安·斯旺 Isabella Marie Swan

昵称: Bella, Bells, Vampire girl,human girl

种类: (没有生下Renesmee之前)人类 (Twilight到Breaking Dawn),生下Renesmee之后)吸血鬼(Breaking Dawn)

生日: 09/13/1987

忌日(变成吸血鬼的日子): 09/10/2006 (拥有永远18岁的外表)

能力: 防御(盾牌,抵御一切来自于心理的超能力,对Renesmee,Alice,Jasper无效,天生对读心术有所免疫)

配偶: Edward Cullen

子女:Renesmee Carlie Cullen(半人半吸血鬼混血女儿)

身高:168cm

在**里是由克里斯汀·斯图尔特(Kristen Stewart)饰

爱德华·卡伦 Edward Cullen

本名(变吸血鬼前的名字): Edward Anthony Mason

种类: 吸血鬼

生日: 06/30/1901

忌日(变成吸血鬼的日子): 1918 (拥有永远17岁的外表)

能力: 读心术(除了Bella的思想)

配偶: Isabella Swan

子女:Renesmee Carlie Cullen(半人半吸血鬼混血女儿)

在**里是由罗伯特·帕丁森(Robert Pattinson)饰

蕾妮斯梅·卡理·卡伦 Renesmee Carlie Cullen

名字解释:蕾妮斯梅—蕾妮&埃斯梅;卡理—卡莱尔&查理;卡伦—爱德华的姓氏

种类: 一半吸血鬼一半人类

生日: 09/10/2006

能力: 让别人看到自己在想什么,还有反防御

父母: Edward Cullen & Isabella Swan

是阿尔法狼人Jacob Black的专属烙印爱人

7岁时成长为成人,保持17岁的外表,拥有吸血鬼的坚硬皮肤,人类的心跳,狼人的体温,24对染色体

第四部破晓中才会出现的角色,演员未知

卡莱尔·卡伦 Carlisle Cullen

本名(变吸血鬼前的名字): Carlisle Cullen

种类: 吸血鬼

生日: 1640年左右 (拥有永远23岁的外表)

能力:无限同情心与怜悯心

配偶: Esme Cullen

在**里是由Peter Facinelli饰

埃斯梅·卡伦 Esme Cullen

本名(变吸血鬼前的名字): Esme Anne Platt

种类: 吸血鬼

生日: 1892年左右 (拥有永远26岁的外表)

能力:爱心

配偶: Carlisle Cullen

在**里是由Elizabeth Reaser饰

罗莎莉·黑尔 Rosalie Hale

本名(变吸血鬼前的名字): Rosalie Lillian Hale

种类: 吸血鬼

生日: 1933年 (拥有永远18岁的外表)

能力:执著,美丽,精通暗杀

配偶: Emmett Cullen

在**里是由Nikki Reed饰

埃美特·卡伦 Emmett Cullen

本名(变吸血鬼前的名字): Emmett McCarty

种类: 吸血鬼

生日: 1915年 (拥有永远20岁的外表)

能力:力量

配偶: Rosalie Cullen

在**里是由Kellan Luts饰

爱丽丝·卡伦 Alice Cullen

本名(变吸血鬼前的名字): Mary Alice Brandon

种类: 吸血鬼

生日: 1901 (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被变成吸血鬼的,但在书中,詹姆斯告诉贝拉爱丽丝的身世-----詹姆斯曾经失手的猎物就是人类的爱丽丝,但一个吸血鬼改造了她,并将她放在地下室,由于一片漆黑,她忘记了。)

能力: 看得见可能发生的事情还有即将发生的事情(主观上的,如果当事人中途改变想法那么预言就不会实现并且因种族关系看不见狼人和Renesmee的未来)

配偶: Jasper Cullen

在**里是由Ashley Greene饰

贾斯帕·黑尔 Jasper Hale

本名(变吸血鬼前的名字): Jasper Whitlock

种类: 吸血鬼

生日: 1843年 (拥有永远20岁的外表)

能力: 控制周围人的情绪

配偶: Alice Cullen

在**里是由Jackson Rathbone饰

斯旺家族

查理·斯旺 Charlie Swan

种类: 人类

贝拉的爸爸, 警察

在**里是由Billy Burke饰

蕾妮·德尔 Renee Dwyer (本姓,或随新丈夫姓氏,原著中未标)

种类: 人类

贝拉的妈妈, 再婚

在**里是由Sarah Clarke饰

狼人家族

雅各布·布莱克 Jacob Black

昵称: Jack, Mutt, Dog, Mongrel, Pup

年龄: 15(Twilight), 16(New Moon, Eclipse, and Breaking Dawn)

种类: 人类(Twilight暮光之城)人类+狼人(New Moon新月到Breaking Dawn破晓)

能力:狼群的阿尔法血统,体型强大

配偶:Renesmee Carlie Cullen(狼人专属烙印,类似于一见钟情)

在**里是由 Taylor Lautner饰

比利·布莱克 Billy Black

种类: 人类+狼人

雅各布的爸爸, 查理的好朋友在**里是由Gil Birmingham饰

(注释:比利因为年轻的时候受伤,所以无法变身,因而不算是狼族的。但是他是狼族血统阿尔法的传人。)

其他吸血鬼

全名: 詹姆斯 James

种类: 吸血鬼

在第一部暮色,因企图吸贝拉的血,被贾斯帕,爱丽丝和埃美特联手用火烧死。

在**里是由Cam Gigandet饰

全名: 维多利亚 Victoria

种类: 吸血鬼

在第三部月食,集结吸血鬼新生儿想杀死贝拉,被爱德华杀死

在**里是由Rachelle Lefèvre饰

全名: 劳伦特 Laurent

种类: 吸血鬼

第二部新月,被狼人杀死。

在**里是由Edi Gathegi饰

社会影响

终结版国外首印达370万册

做为“暮光之城”系列终结篇,《破晓》英文版由小布朗青少年出版公司于2008年8月2日(星期六)凌晨零点01分正式推出。《破晓》首印量即达370万册,仅凭其预售数,就连续数月高踞亚马逊网站排行榜最前列,而在上市第一天销量即达130万册。截止目前,“暮光之城”系列全球销量已突破5000万册,缔造了“哈利•波特”之后最卓越的出版奇迹。以男主角爱德华观点写番外篇《午夜阳光》(Midnight Sun)原计划于2009年推出,但是由于该书的前十三章初稿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被人发布到了网上,作者暂停了《午夜太阳》的创作,截止目前该书的发行日期尚不能确定。

《暮色》**DVD跻身最卖座DVD之一

根据“暮光之城”第一部《暮色》改编的好莱坞青春爱情大片在2008年11月20日取代原来属于“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档期北美上映后,当周就以7500万票房击败“007”和《闪电狗》稳居北美**票房冠军宝座,后又冲至15亿票房,并引发全球热映。而备受全球影迷期待的《暮色》DVD和蓝光光盘也由**的出品方Summit Entertainment于2009年3月21日在北美地区推出,Summit Entertainment为此在全美范围内举办了盛大的午夜发布会,《暮色》DVD上市第一周销量即超过560万张,跻身于近年来最卖座的DVD之一。

《新月》《月食》**09年紧张拍摄中

在《暮色》**取得巨大票房成功之后,“暮光之城”系列第二部《新月》也已于3月下旬在加拿大温哥华地区开拍,第三部《月食》的拍摄也已提上议事日程,其导演分别是执导过《黄金罗盘》的好莱坞金牌导演克里斯•威茨和执导过备受好评的惊悚片《水果硬糖》、《厄夜三十》名导大卫・斯雷德,《新月》和《月食》将“背靠背”拍摄,上映日期分别定在2009年11月20日和2010年6月30日。有消息说,“暮光之城”系列将可能在日本被制作成动画版。

作品殊荣

《暮光之城》一推出就迅速获得许多殊荣,包括:

· 纽约时报 主编精选

· 出版者周刊 “年度最佳好书”

· 亚马逊网站 “最近十年来最佳好书”

· 青少年杂志 “畅销书”排行榜

· 美国图书馆协会“十大青少年优良读物”及“十大最佳丛书”

· 翻译成37种语言

2008年新作《宿主》也获得好评, 并且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停留了26周。

暮光之城系列《暮光之城》已出四本: 《暮色》(twilight):2005年,斯蒂芬妮·梅尔初试啼声之作。在整个2005年,《暮色》是人们谈论话题最多的畅销书,上市短短几周,该书就一飞冲天,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5名。之后该书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达56周之久,其中有5周是名列榜首。

《新月》(new moon):第二部《新月》2006年8月上市,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达52周之久,其中有31周名列榜首。读者是如此迫切地想看到《新月》,以至于其限量试读本在eBay的拍卖价高达380美元。

《月食》(eclipse):第三部《月食》2007年8月7日上市,先是在美国,接着是在全世界引起轰动。该书首印100万册,上市第一天销量就超过15万册,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徒》从畅销书榜榜首位置上挤下来。一周后已售出25万册,荣登《纽约时报》、《今日美国》、《华尔街日报》冠军宝座。在它的带动下,《暮光之城》前两部《暮色》、《新月》也牵手重登畅销书榜。

《破晓》(Breaking Dawn):将由小布朗青少年出版公司于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凌晨0点01分正式推出。《破晓》出版倒计时将从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全美最大的图书盛会美国书展期间正式开始。

《午夜阳光》 (Midnight Sun) : 第五部《午夜太阳》,以爱德华的口吻描述(前四部都是从贝拉的角度记叙)目前由于作者的初稿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到了网上,作者暂停了《午夜阳光》的创作,发行日期未知。(此书已停写)

截至目前,“暮光之城”系列全球销量已超过1000万册,版权转授近40个国家,先后有150多个星期荣登《纽约时报》最畅销书排行榜。不仅如此,该系列丛书还先后荣膺亚马逊网站最近十年来最佳好书、《纽约时报》年度最佳小说等各大奖项。

媒体评论

充满着爱恨情仇的张力,但又优雅精致如简·奥斯丁,达到了浪漫小说的一种极致。 ——《时代》周刊

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得这套令人惊奇的小说超越了恐怖悬疑文学的局限而跻身于最优秀青少年小说之列。 ——美国亚马逊网站

有若即若离的情感纠葛,有一波三折的冒险历程,有瑰丽奇异的超凡想象,有惟妙惟肖的场景描写,有惊心动魄的阅读快感,也有直击心灵的温情慰藉。 ——《纽约时报》

在梅尔的作品中,命途多舛的激情贯穿作品的始终,其中超自然的元素更是令人心醉神迷。 ——《出版商周刊》

现实、微妙、简洁、易读,“暮光之城”系列将会令读者深深沉醉于其中。 ——《学校图书馆月刊》

在最近十年中,除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和克里斯托弗·鲍里尼的《伊拉龙》、《长老》,很少有其他作品能像斯蒂芬妮·梅尔的“暮光之城”系列那样赢得青少年读者的青睐和激赏。 ——《今日美国》

创作背景

图书题目和图书封面的含义

“暮光之城”系列《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以日月光华盈亏命名,非常贴切地吻合了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变迁和复杂多变的心情故事:从日夜交会的《暮色》,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和《月食》的神伤之后,读者心中的疑团会在《破晓》时分逐一破解,而错综复杂的真相也终将在《午夜阳光》中拨云见日。“暮光之城”系列以伊莎贝拉·斯旺和爱德华·卡伦一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用作者自己的偶像作家奥森·斯考特·卡德的话说:“爱情只是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指引者。”“暮光之城”系列的故事虽然简单,但其中隐含的情感足以震撼人心。作者梅尔说:“我的故事其实有一种寓意。不管一个人在生命中遇到什么困难,不管你认为自己必须做什么事情,你总能有别的选择,总有别的出路。只要自己的信念不变,真心的相信自己,一定会拨开乌云见云天。”

与图书题目相得益彰的是,“暮光之城”系列别具匠心的封面设计则很好地传达出了每本书内在的深远寓意。

斯蒂芬妮·梅尔指出《暮色》封面上的苹果代表“创世纪”内善恶树上的禁果。象征贝拉和爱德华之间人类与吸血鬼禁忌的爱恋。在书的开头引用了“创世纪”2:17的内容:“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同时也代表了贝拉如何分辨善恶—选择是否吃下那颗禁忌的果实这—比喻了选择跟爱德华在一起或远离他。

《暮色》封面那双修长苍白的双手代表着爱德华捧着贝拉这样一颗令人垂涎欲滴的红苹果,仿佛珍宝一样!而苹果则代表《圣经•旧约》第一卷书在《创世记》中那个被夏娃吃下的那个禁果,意思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当然是禁忌之爱 ;《新月》封面,象征贝拉与爱德华的爱情像血一般的凋零红白郁金香残忍地飘落一地,它代表了贝拉因为失去爱德华的陪伴,没有了生存目标,经历了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期。《月食》封面平滑撕裂缎带仿佛一拉就断,象征着贝拉、爱德华、雅各布三角之恋随时可能崩坏,以及贝拉不知该将心归向何者的飘舞的心绪;《破晓》封面以两只西洋棋棋子隐喻贝拉在整个系列的进步:白色是最强的皇后,红色是最弱的兵,当某方的兵走到对方的底线(即最远离某方的一行)时,玩家可选择把该兵升级为车、马、象或后,但不能变王也不能不变。意思是说贝拉一开始是最弱小的人物,但是经过人生的历练及经验的迭加,她最终成为一举定乾坤的人物。

暮光之城与古典名著的关系

《暮色》对应《傲慢与偏见》,Edward是达西,开始对bella粗鲁,喜欢bella却不想承认,bella不知道Edward喜欢她时,对Edward也出现了偏见。

《新月》对应《罗密欧与朱丽叶》,Edward以为bella死了时,也决心一死。

Bella在书中说过:爱上一个如此致命的人。雅各布与Edward,就像埃德加与希斯克里夫,bella在两者的爱中挣扎。。。

如果是比较“好”的医生小说文,是要讲医患关系的吧?还有一些责任之类的,是遵守规定还是抢救患者,还是丢失本心,反应当代人对医院和医生的认识。如果是这样的,没有这样的小说,倒是有几部电视剧还不错

女主医女的小说:

现代:1、《两面派》

林尽染,典型性两面派。

最常做的事:翻脸不认人

周正宪,非典型性两面派。

最喜欢做的事:把林尽染翻过的脸再翻回来

同事圈:林医生是个两面派你们都小心点,别以为她温柔的跟你说几句话就是白衣天使,小心她下一秒就翻脸说不认识你!

……

林尽染:你谁啊

周正宪:你老公

2、《第二十年春》

简介:于好高二转学。再重逢,他成了她要调研的对象。陆怀征穿着军衬,双手抄在裤兜里,人微微往下压,半个身子越过桌子凑到她面前与她平视,吊儿郎当地研究她的眼睛,笃定地说:“看的出来,你还喜欢我呢。”于好真的很想把面前那沓纸摔他脸上,但她不得不承认,陆怀征这个男人,何时何地,于她而言都十分具有魅力,因为她确实再没遇上一个男人能做到——君子色而不yin,风流而不下流。

古代:3、《春莺啭》

简介:姚馥之出身士族大家,自小习得出神入化的医术。云游中治好了边境百姓和出征大军的疫病,与左将军顾昀就此结识。

顾昀沉着内敛,胸有丘壑,馥之不禁暗生钦慕之心。

经过大漠之行和羯人的战争,两颗心慢慢了解靠近,但又不得不离别。二人再遇京中时,倾心彼此,情愫已浓,相约以信物。

然而,繁华的士族生活背后,朝廷中势力交错,门阀争斗势同水火,南方战事亦迫在眉睫。顾昀与馥之各有坎坷,父辈的恩怨,家族的期望,宫廷的猜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可是生死决别?

4、《桃华》

简介:太医实在不是份好工作。蒋家世代为医,素有佳名,可终于也不免在后宫风云中被波及,长房引咎辞官,二房坐罪返乡,后人不得再行医诊脉。不过蒋桃华对此表示很满意。上辈子她为了在重男轻女的爷爷面前给自己父母争个脸面,拼了命地去学医,最后还是没得到父母的认可。总算这辈子她投胎技能有所提高,幸运地有了一个真正疼爱她的父亲,当然要打算开心自在地过一辈子。远离京城,远离宫廷,正是保命之道。很可惜世事总是不会尽如人意,在桃华逍遥自在过了七年之后,变化来了……

《产科男医生手记》(田吉顺)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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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产科男医生手记

作者:田吉顺

豆瓣评分:77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9-1

页数:224

内容简介:

生命是如何传承的?

大概就是被一双大手,从母亲虚脱的胯下,接到了这鲜活的人间。而这一次次不加修饰的分娩,正是一道道血淋淋而又赤裸裸的生门:宁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试管胎儿的高龄产妇,痛失子宫的年轻妈妈,还未来得及啼哭就流逝了生命的新生宝宝,还未来到这个崭新世界便夭折在妈妈腹中的死胎……穿过生门之时,恰巧正是生死无常、命悬一线之刻。

在这样千钧一发之际,医生做怎样的选择对产妇来说才是最佳的?产妇做出选择背后的逻辑和出发点各是什么?

本书不仅仅是一本由拥有十多年临床经验的产科医生亲自撰写、介绍孕妇产房经历的孕产科普书,同时也是产房内外的人生故事书。医生的抉择,患者的无奈,医疗体系的创伤、医患关系的苦楚,医生的手术刀剖开了血肉之躯,也剖开了人性本质。一个个在夹缝中生存的人物历历在目,一幕幕人生百态在妇产科上演,比**真实,比小说精彩,比病例更具真情。这不是某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你,是所有人都将经历的人生。

作者简介:

田吉顺,丁香医生医学总监,知乎大V,国内首个医生谈话类播客节目《太医来了》主播。

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十年,任主治医师,处理高危孕产妇及难产患者逾万例。曾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妇产科学会官方杂志发表临床研究学术文章。

长期致力于医学科普工作,在知乎获得了548122次赞同,132818次感谢,307751次收藏,拥有740265位粉丝。TEDx Beijing年度盛典演讲嘉宾,丁香园医院高峰论坛嘉宾。

本书记录的是作者十余年从医生涯中,在产科手术台上所经历的真实故事,与产房外的人情冷暖。

文案

主CP:热血刑警年下小狼狗VS温柔医生年上御姐;

副CP:风花雪月酒吧老板娘VS高冷腹黑林氏总裁;

10年未见,屠斐成为刑警队里最年轻的女刑警,

沈清浅是xx医院的副主任医师。

屠斐没想到,初遇沈清浅,她被逼着打针;

再遇沈清浅,她又被逼着看伤口。

屠斐难为情:“见面就对人家动手动脚,姐姐……”

“没大没小。”

沈清浅敲屠斐脑门嗔了句,“叫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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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斐工作调动,住进沈清浅家里。

屠斐无意中翻到沈清浅留着她10年前写的表白信,

最后一句是她那时没有得到回应的求婚。

“沈阿姨,嫁给我,你愿意吗?”

沈清浅不知何时在后面写上了一句: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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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汐言的人生格言是:只要她喜欢,陪吃陪喝陪啥都可以,就是不陪谈恋爱。

海上世界开张第一天,

乔汐言放话,“能把我喝倒,条件随便开。”

1个月,海上世界成为酒吧一条街最亮的招牌。

直到一个雪天,林氏集团总裁林魅出现在海上世界。

号称千杯不醉的乔汐言一杯倒,林魅:“乔总酒量也不怎么样啊。”

乔汐言言笑晏晏,“老娘怎么就讨厌你这种瞎说实话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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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辅助说明:

√ 主CP相差大,年上与年下母亲同辈,慎重跳坑;

√ 非专业刑侦/商战/医生文,主角很忙但会分秒必争谈恋爱;

√ 可看成《舌尖上的征服》上一代的故事,年轻时陆漫云、陆之遥等重要人物都会出现。

√ 海上世界:《舌尖上的征服》中重要场所,看乔老板如何把小酒吧发展成京城第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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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 强强 边缘恋歌 制服情缘 商战

搜索关键字:主角:屠斐,沈清浅;林魅,乔汐言 ┃ 配角: ┃ 其它:刑侦,破案,御姐,医生,霸总……

一句话简介:非专业刑侦/商战/医生题材

立意:励志成长

简评

这篇文从小说名就可以看出,主要是写刑警和医生的。由车祸案作为□□,牵扯出后面的剧情。

个人觉得这种以刑侦破案贯穿始终的文,其实是会定向吸引一批福尔摩斯迷的读者的。但案子一定要设计得巧妙,要有悬念,让读者在前期过瘾地烧脑,后期案情解密后,让读者觉得意外却又合理。其实本文柴英卓男扮女装的那部分写得还是挺精彩的。

试读

清晨的海京市提前迎来早高峰,不到7点,车流如长龙蜿蜒到沈清浅看不到的尽头。

 《早间新闻》准时在7点开始,“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让我们来回顾近期热点新闻。”

 主持人声音甜美,开始播报:

 “海京市科技园大楼项目招标进入终极PK,森业集团与林氏集团强强对抗引关注。”

 “医患关系空前紧张,《海京周报》数据显示,上周发生134起医闹纠纷,三甲医院成重灾区。”

 沈清浅眉头轻皱,她隐约听见救护车鸣笛由远及近,她透过车窗扫了一眼,三辆救护车呼啸而过。

 “听众朋友们,现在插播一条紧急新闻,金华街与建国路交汇南行300米发生五车连环相撞事故,人员伤亡暂不确定,交警队与救护车正在赶往事发地点,请司机朋友们尽量选择其他线路绕行……”

 沈清浅舒展的眉头紧皱,希望不要有人员伤亡,当然她也知道这是妄想。

 沈清浅还没到医院,就接到她手下实习医生打来的信息:沈医生,医院突然来了好多伤员!

 沈清浅趁着红灯回复:恩,我快到了。

 沈清浅疾步走进医院大厅,熟人冲她或是点头或是问好,“沈医生,你可来了!”翁晓夏神色慌张,急匆匆上前介绍情况,嘴巴都有点不听使唤,“主任说,你到了立刻去急诊室,好多伤员,有的都已经吐血了。”

 沈清浅嗯了一声,淡声道:“别慌。”翁晓夏嘴上应声,但头一次见到大阵仗,她有点慌,“有个病人咳了四五次,每次都是血块。”

 沈清浅换好衣服径直去急诊室,门口围了太多人,翁晓夏喊了一声保卫处的大叔疏散人群,她紧跟在沈清浅身后。

 “沈医生,这!”外科主任罗正阳第一眼看见沈清浅,招呼道:“这人很重要,先交给你,我打个电话就过来!”

 急救推车上是两鬓斑白的长者,一身深黑西装被血染成深色,脸上满是血迹,一时分不清哪里出血点,沈清浅用笔帽灯照他的眼睛观察瞳孔,大声问:“能听见我说话吗?能听见吗?叫什么名字?”

 伤者瞳孔已经开始扩大,提问时毫无反应,沈清浅回身问翁晓夏,“患者家属来了吗?”

 翁晓夏慌乱地摇头,嘴上却又说:“有人,但好像不是家属。”

 “不能耽搁了,必须得立刻手术,你马上联系家属,来了立刻补签。”沈清浅和随行人员推着病患往手术室进,罗正阳迎面跑来,“情况怎么样?”

 “不好。”沈清浅脸色凝重地介绍情况,“双侧瞳孔扩大,怀疑是颅内血肿压迫神经引起的,光反射消失,生命体征微弱。”

 “不好也得救。”罗正阳决定亲自主刀,“他所有的检查就在手术室里做!”

 沈清浅一路推车去手术室,断断续续获知到信息,伤员是林氏集团的老总,也是院长和罗正阳的老朋友。

 “沈医生,外面伤患太多,你出去帮忙处理吧,这里教给我。”罗正阳扬起下巴,朝着门外点了点。

 沈清浅看得出,罗正阳很在意,但是在意不代表可以起死回生,她心中其实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测,只是看着罗正阳笃定的表情,她没多说,转身出去参与抢救了。

 海京市协和医院作为三甲医院,平日里也是人满为患,今天因为连环车祸事故,医院的大厅,沸反盈天。

 紧邻海京市的通津市火车站,擦肩摩踵,也是人声鼎沸,安检口更是排起长龙。

 屠斐排队十多分钟终于轮到她,前面老大爷颤悠悠,屠斐扶着他下了安检台。

 “您好,请配合安检。”一身深色制服的女安检员举起金属探测器,瞄了眼面无表情的人,剑眉星眸,表情略凶。

 探测器贴着宽松的白色T恤由锁骨沿着小腹,扫过修长的双腿,一双白色带着红五星的帆布平底鞋很干净,“麻烦您转下身。”女安检员贴着背部的蝴蝶骨扫描到脚踝处,忍不住多扫了眼漂亮的大长腿。

 “谢谢配合。”女安检员让行,没想到还换来一声谢意,“辛苦了,谢谢。”嗓音温润,不高不低,并没有本人看起来那么凶。

 今天是屠斐进入刑警队半年来头一次休假,正好赶上同是警校毕业的好朋友阙宁凝的生日,阙宁凝发信息给她:你个土匪头子,是不是把我忘了?赶紧过来,姐姐请你吃香的喝辣的。

 一天假期,回家不够,通津市到海京市绿皮火车2个多小时就能到,当天来回不成问题,屠斐决定去见老朋友。

 说到屠斐和阙宁凝,警校就一个寝室,两个人的交情好到能穿一条裤子。

 毕业后,屠斐去了通津市朝阳分局的刑警队,而阙宁凝服从家里安排去了首都海京市朝阳分局的刑警队,一晃的功夫,两人半年没见。

 屠斐轻便出行,除了手机、钱包、钥匙和身份证,其余都没带,上车方便。

 屠斐寻到自己的座位,靠过道的,她刚要坐下,一个学生打扮的姑娘大包小包地走到身边,扫了眼眉眼冷淡的邻座,她怯怯地笑了,“您好,我进去下。”

 屠斐收起舒展的大长腿站起身,女学生放下背包,长长地舒口气就搬起行李箱往上举。

 屠斐一旁看着她脸都憋红了,再瞅瞅不到自己下巴的身高,便上前搭把手帮忙举上去,女孩意外,投来一丝感激的笑。

 绿皮火车,人多气味杂,屠斐大学时没少坐,比起那会的破铁皮火车,现在的绿皮已经不错了。

 女孩坐下就开始翻腾,屠斐发信息给阙宁凝:宁姐,我上车了。

 阙宁凝:几点到,我去接你。

 屠斐不忍心折腾阙宁凝,阙宁凝坚持:你大老远来的,不让我接,我跟你急!

 屠斐刚回复“1点半”,邻座的女生站起来,满脸的不好意思,“抱歉,我还得出去下。”

 屠斐收起腿,女生小心翼翼蹭出去,踮脚要够上面的行李,只能摸个边儿,压根拿不下来。

 “你要拿东西?”屠斐收起手机,起身帮忙把行李拿下,女生瞄着立体精致的轮廓,不好意思地道谢。

 屠斐索性站在旁边等着她翻腾,女孩翻出个手拎袋松口气,屠斐没瞄都知道是水果,她闻到苹果香了。

 女孩大概不好意思再麻烦屠斐,想着脱鞋站在座位上放行李,屠斐主动伸手,“我来吧。”托举行李的手臂呈现出紧致利落的线条,格外好看。

 女孩连连道谢,她坐下后掏出个红彤彤的大苹果递给屠斐,屠斐摇头,“谢谢,你吃吧。”这一眼,屠斐瞟到她右眼下方小小的泪痣,白皙的脸上很明显。

 女孩脸颊红红,低头自己啃了一口,眼神不时瞄着屠斐,黑发马尾白T恤,简单清爽的打扮衬,是个很好看的**姐。

 一路上,屠斐除了偶尔回复阙宁凝的信息,大多时间都是看窗外,有时目光会碰上女孩打量的目光。

 没等屠斐怎么着,女孩先脸红地避开了,不笑的屠斐有点凶,以前在警校阙宁凝就说过,“你一瞪眼,我就感觉后背发麻。”为此屠斐练习过一阵微笑,有事没事龇着两颗小虎牙,阙宁凝更怕了,直问她:“土匪,我是不是做错啥了?”横竖这人不好搭理,屠斐也懒得改了。

 屠斐发现,自己往窗边看多了,女孩都不敢乱动,似乎怕挡住她的视线。

 屠斐收回目光,望着车厢里来来往往的人,绿皮车,夏天开窗也燥热,不少人上车就开始吆五喝六地喝起小酒侃大山。

 屠斐在刑警队工作,见惯了比这还糟糕的环境,虽然不习惯,但也适应了。

 屠斐大长腿施展不开,刚放到过道上,车那头传来一声,“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火腿肠,腿收一下。”

 屠斐干脆站起身活动筋骨,无处安放的目光四处张望,一个戴鸭舌帽的人引起她的注意。

 距离屠斐五排座位,鸭舌帽男穿了一身黑衣黑裤,看着都热,男子没有座,靠着椅背低头,像是在打瞌睡。

 屠斐眯了下眼眸,活动筋骨似的往前走了几步,距离极近时,她确定自己没看错,左脸近3寸的疤痕像是一条虫子,从眉梢到下颌。

 这张脸,似曾相识,屠斐一时想不起,但觉得眼熟。

 屠斐没有长时间盯着,余光瞄着,每次有人经过,鸭舌帽都会绷紧身体,压低帽檐。

 “新上车的乘客,要查票了,都提前准备好。”车上的乘务员从另一侧门口走来,鸭舌帽男明显身子一抖,偏头张望乘务员后转身往屠斐的方向来。

 擦肩而过,屠斐看清他的正脸,有什么呼之欲出,但屠斐就是想不起。

 一字眉,细长眼,左脸的疤痕,下巴的黑痣……她绝对在哪见过,屠斐目光循着他,那人一直走到过道,去了洗手间。

 屠斐从警半年,初出茅庐,实战经验不足,但也算理论丰富。鸭舌帽鬼鬼祟祟,难道没钱买票躲检查的?如果躲票是因为没钱还是不方便买票?

 乘务员去下一车厢检票,鸭舌男从洗手间出来,已经是快要停车时,他这次就站在洗手间附近。

 屠斐拧眉思索,在哪里见过呢?哪里……屠斐的脑子里快速闪过很多张面孔,那是她进入刑警队后看过的通缉犯照片。

 屠斐记忆力不错,绞尽脑汁想起个人来。

 赖兴国,公安部A级逃犯,熟悉的人都叫他八哥,一年前海京市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赖兴国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畏罪潜逃中。

 屠斐记忆里再好,但也是几个月前看得照片了,现在记忆模糊,有些不敢认。

 临到下车,屠斐提前准备,“你也下车?”屠斐盯着低头系鞋带的小姑娘。

 “恩。”

 “我帮你把行李拿下来。”

 屠斐没等她拜托,自顾帮忙,女孩道谢时她摆摆手往门口走去,她还是觉得鸭舌帽很像赖兴国,越看越像。

 车速减缓停下,屠斐等车门打开的功夫,目光一直盯着鸭舌帽。

 屠斐思量再三,将自己的怀疑告诉阙宁凝,阙宁凝打电话过来,屠斐余光注意赖兴国时不时四处张望,处于警戒状态。

 屠斐没接,他们不到一米的距离,她接电话,很容易暴露。

 屠斐:我不确定,但大概率是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阙宁凝:你是休假还是办案的?

 屠斐:赶紧的,他估计出去后会迅速从出站口离开,你先找人布控,我拖住他。

 屠斐:布控完,告诉我。

 车门开了,拥挤的人群如闸口的鱼儿涌出去,屠斐目不转睛盯着赖兴国的背影。

 赖兴国步伐很急,几次挤得别人东倒西歪,屠斐穿绕人群,和他保持不到两米的距离。

 屠斐随着人流,眼看着赖兴国离出站口越来越近,阙宁凝丝毫没动静。

 赖兴国出站后,第一个动作就是摸兜,掏出一盒烟,点了一支边抽边往车站附近的地下商城去了。

 海京市的地下商城,屠斐来过大学时来海京市玩和阙宁凝来过一次,人多路窄,假日侧身都费劲。为了方便逛街的人出入,商城增设多个出口,一旦赖兴国进去,屠斐一个人再想追踪难上加难。

 屠斐加快脚步,同时观察周边,暂时没有看见疑似赖兴国的同伙,她心中估算自己就地擒获赖兴国的概率有多少。如果赖兴国没有武器,屠斐应该百分百可以制服,就怕他身上有武器,如果是匕首也还好,万一是枪支……

 周围吵吵嚷嚷,屠斐蹙了下眉头,人太多了,实在不易抓捕,万一赖兴国被激怒再实施报复性行为就糟了。

 屠斐紧紧跟着赖兴国,怕他有枪,怕他持刀伤人,怕他挟持人质……屠斐脑子里做一万种设想。

 现在不实施抓捕,等赖兴国进入到地下商城,抓捕难度又高了,一旦发生问题,疏散人群也是个问题,到时人群一慌乱,屠斐低头翻手机,阙宁凝没动静。屠斐四处张望,连个车站警务人员都看不见,看来指望不上了。

 赖兴国已经扬手丢了烟往地下商城走去,唯一的机会不能错过,屠斐决定现在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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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姑娘别回头。文/独木舟

[一]我睁开眼睛仿佛看到一个新世界。

满眼皆是白。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窗帘,白色的被套和床单,他穿着白色的大褂,戴着白色的口罩。

他摘下口罩,露出洁白的牙齿,对我笑。

他说,罗诗橙,你醒了。

他说,我是聂嘉羽医生。

午后无风,我努力地拼凑着混乱的记忆,终于将这两天的事情连贯起来。

我因为浑浑噩噩地追着一个背影而神经错乱,在十字路口忽略了那个交通灯的颜色,等到耳边传来尖锐的刹车声时,在我整个人无可逆转地倒向地面时,在我的意识最后还有一丝是清醒时,我脑袋里唯一的念头就是那个背影。

那个背影,他是我要找的人吗

是那个将我撞倒的司机送我来的,护士形容给我听,说那是个玉树临风的年轻男人,抱着我一路冲进来的样子十分英勇,她们都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或者未婚妻之类的人物。

没想到其实是个往别人轮胎下钻的疯子,我轻声笑了。

得知我并没有大碍,他付了医药费就走了,我松了口气,他没揪着我不放就不错了,我可真的没想过要他负什么责任。

聂嘉羽推门进来,查看了一下我的小腿,他很认真,像是端详着一件工艺品。他告诉我说,还休息两天就可以出院了,他在离开病房的时候对我笑了笑。我怔怔的,不晓得应该作何反应。

我一向都是这么迟钝,这么呆滞,这么不灵敏,所以我后来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合群,越来越落落寡欢。

我没什么朋友,因为无论周围的人说什么我都无法参与进去,那些亲密的女孩们组成的小圈子,小团体,我都无法融入,但与此对应的是,我也没什么敌人,所以我安慰自己说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我出院之后的第三天,我接到聂嘉羽的电话,他的声音温和低沉,伴随着耳畔吱吱作响的电流一起抵达我的耳膜。

他说,今天是周末,我们一起吃饭吧。

我说“好”的时候连自己都吓了一跳,挂掉电话之后我还在心里埋怨了自己好半天,为什么这么轻佻,为什么这么随便就接受别人的邀请,别人一定会觉得我很轻浮吧。

事实证明是我自己多虑了,他什么冒昧的话都没有说起,我们之间有一种自然而然的熟稔,像老友一般,即使只是聊聊天气,聊聊他的宠物,聊聊某个牌子的果汁,聊聊某条路上的小吃都不觉得无聊。

吃完那餐饭,夜幕已降临,周围有三三两两擦肩而过的情侣,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大同小异,我想也许这种表情的名字就叫做“我在爱情里”。

我住的公寓的拐角处有一个年纪很大的婆婆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是一小束一小束的栀子花。

那种淡淡的沁人心脾的香味像是具有唤醒记忆的能量,我呆呆地看着它们,挪不开脚步。

聂嘉羽掏出零钱买了两小束给我,我连忙道谢。他微微一笑,罗诗橙,你不必这么客气,又不是什么大事。

这两束小小的栀子花后来被我插在书桌上的水瓶里,芬芳弥漫了整个房间。那天晚上聂嘉羽把我送到公寓门口道别之前说,罗诗橙,你的气质跟它很般配。

栀子花,常绿灌木,属于茜草科,他轻声说。然后伸出手,替我捋顺被风吹乱的头发。

[二]

聂嘉羽常常说我是一个具有植物气质的人。

植物气质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呢他解释说,就是安静不张扬,内敛,谦和,低调。

罗诗橙,这些特质你全部都具备呢。

我想了想,我说其实你是想说我是个乏善可陈的活死人对不对

他笑起来眼睛像两轮弯月,哪里有你这么漂亮的活死人。

我张了张嘴,不晓得说什么,索性就没说话了。

聂嘉羽是一个妥帖的人,不说让人难堪的话,也不做让人难堪的事,至于暧昧的举动更是从来没有过,只是在每次过马路的时候他总会下意识地拉住我,让我靠他近一些。

我晓得他只是担心我,但我不想去问他这担心的背后是什么。

他也曾问过我,当日为什么那么不小心。

我解释说,因为看到一个背影似乎是我想要找的人,所以就丧失了理智。

他小心翼翼地问,那个背影对于你来说是很重要的人我看着他的脸,这么年轻的一张脸,这么拼命想要掩饰情绪却依然让人一眼就洞悉心事的脸,我故意笑着说,是啊,非常重要。

他的眉头皱了皱,用疑惑的口气问,是很爱的人

我终于忍不住拊掌而笑,不不不,是我恨的人,是偷了我钱包的人。

听到这句话聂嘉羽明显地松了一口气,接着便问我,丢了多少钱

我顿了顿,钱的数目我不太记得了,之所以那么想要找到那个偷我钱包的人,只是抱着侥幸的想法想寻回丢失的钱包,因为有一张对我而言很重要的照片在那个钱包的隔层里。

而我没有说的是,这张照片对我来说才是真正贵重的东西,这张照片上的人才是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是我很爱很爱的那个人。

聂嘉羽不是笨蛋,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便了然于心,从此他再也没有主动问起这件事。

我只是觉得有那么一些遗憾,唐庆苏,在你离开我生命之后,我连一张你的照片都留不住,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天意,是不是冥冥之中总有一些力量叫我不要再折磨自己,不要再作茧自缚。

聂嘉羽在接下来的那个周末里因为加班的缘故没有约我,等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因为胃疼而蜷曲在床上。

他不仅送来了现成的麦片粥,还在我小小的单身公寓的厨房里做起了鱼片粥。

他那双漂亮的手从黑鱼的背脊上割下一片肉,切成薄薄的鱼片放在鱼皮下,加姜丝,料酒,盐,黑胡椒粉拌匀。

加几滴香油,在沙锅里把水烧开,米放下去,煮开之后关火焖着。

再烧开,煮得黏稠时,把鱼片加进去,迅速搅散,这次只煮四五分钟,这样才可以保持鱼肉的鲜美和嫩滑我在卧室里闻到这锅鱼片粥的香味时,竟然忍不住流下眼泪来。

我想原来这就叫做人间烟火。

他做完这一切之后把手洗干净,然后站在卧室门口对我说,罗诗橙,你应该学会善待你自己,你应该学会怎么爱惜你自己的身体。

那晚我在温暖的橘色灯光下喝完了那碗鱼片粥,我抬起头来看着聂嘉羽,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他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又摇摇头。

我是喜欢你,可不是一点儿。

我又问他,你喜欢我什么

他回答我说,罗诗橙,你是不是认为我喜欢你漂亮没错,你这张脸很吸引人,但是我想你明白,我是行医的,我知道你这张脸动过刀子,你吸引我的不是这张漂亮的脸。

他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不过因为我想要认真爱一个人的时候,正好遇见了你,就是这么简单。

[三]

他说得对,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只是我曾经怎么也想不明白。

我真正意识到你长大了,是在十七岁那一年的那个晚上。

安静的晚自习课堂上,你扔了一个纸团给我,展开来看到你苍劲有力的字体:诗橙,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

唐庆苏,我从来不曾告诉你,在那个夜晚,我毛着腰从位子上溜向教室后门,小步快跑着从教学楼奔向篮球场的这短短的时间段里,我的心几乎要从胸腔里冲出来。

我有些自作多情地幻想,我想也许你即将揭晓的,跟我在我心头日日夜夜盘踞着的是同一件事。所以在我走向你的时候,我还傻乎乎地整理了一下我的头发和衣服,希望自己看上去能够配得上你的表白。

球场边的路灯把你的影子拉得很长,听到我的脚步声,你转过身来,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严肃神情。

你那种表情让我在瞬间就明白了,接下来你要跟我谈的绝对不是一件浪漫的事情,它应该是很正经的,甚至是有一些残酷的。

你没让我失望,你一开口就让我差点儿崩溃了。

你说,诗橙,我有事求你,你能不能去药店帮我买样东西

你要我帮你去买的那样东西叫做“验孕棒”,我第一反应是羞耻,接着是愤怒,然后就是断然拒绝,唐庆苏,你是不是疯了,你他妈的不会自己去啊!

若干年后我看着被打翻一地的德芙,回想起我们的过去,在那些短暂的交集岁月里,如果说你曾经也用所谓的温柔的眼神注视过我,那便是发生在那个夜晚的篮球场上了。

你像个无辜的孩子一样看着我,一直看着我,你不开口恳求也不预备解释什么,你只是用我一直希望能够投射在我身上的那种目光看着我。

对,你并没有强迫我,也不曾威逼利诱。

是我自己在那样的注视中败下阵来,那一瞬间,理智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我在那个周末特意穿了表姐的衣服,那曾被我唾弃的艳俗的玫红色,平时总扎成马尾的头发也放下来了,还用卷发棒卷出一次性的大波浪,我甚至还在脸上扑了些粉底和腮红。

我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看上去不像平时的罗诗橙,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悲愤的勇敢,我觉得我是为了你,为了自己的爱情。

在你爱着别人的时候,我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只是这方式,总令我觉得卑微。

我扭扭捏捏地进了药店,环视了一周,想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轻松一点儿,换句话说,我想让自己看上去显得经验丰富一点儿。

我故作轻描淡写地对老板说,麻烦给我一支验孕棒。

老板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女人,她关切地说,姑娘,多买一支比较牢靠,这东西不是百分之百的准。

我本想说我不是自己用,但我知道世上有个词语叫欲盖弥彰,所以我决定闭嘴,听取老板的建议。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想你下次又用那种孩童般无辜的眼神来央求我帮同样的忙,索性送佛送到西。

柜台上的盒子里只有一支了,老板回头对着里屋喊了一句,叫人送一盒新的出来,过了几分钟,我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从里屋走了出来。

这张脸在下午月考的考场上,曾经回头看我的卷子,而我只是习惯性地用草稿纸盖着试卷她便误以为我是故意不想给她看。

她盯着我,过了半天,她笑了笑,没想到好学生也会买这些东西啊。

[四]

多年后我跟聂嘉羽坐在露天咖啡座的木椅上,我用云淡风轻的口吻跟他说起过去的那些,他忍不住皱眉,那个女生是谁

我挑了挑眉,是当时我们班最八卦的一个女生,没多久整个年级都知道这件事情了,她还特意来跟我解释说她没有到处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相信她没有到处说,可能她只是告诉了她的好朋友,平日里那么受老师宠爱的罗诗橙打扮得跟个站街女一样去买那么令人浮想联翩的用品,这件事本事就充满了故事性,然后她的好朋友又忍不住跟自己的好朋友去分享这个秘密。

一传十,十传百,就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可以感觉到我所到之处,同学们那些毫不掩饰的探究的目光就像针一样刺在我的背上。

聂嘉羽的手从对面伸过来握住我的手,他的皮肤很白,血管的脉络很是明显,修长的手指带着一点儿清苦的气息,他的掌心是温热的,似乎是想给我一点儿安慰。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是想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没必要了,还是说没用的,隔着时空这样的安慰是无力的,是多余的。

但他笑一笑,牙齿洁白而整齐,他说,诗橙,后来呢那个叫唐庆苏的男生跟你后来怎么样了呢

后来我不知道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有后来,但是很明显,我跟你的故事没有什么后来。

之前是怎么样,之后还是怎么样。

关于那些风言风语,你当做什么也不知道,除了在我把那几支用几十个塑料袋包起来的验孕棒交给你的时候,你埋着头对我说了一声几乎不可耳闻的谢谢之外,你再也没有别的表示。

我在你走了之后,在篮球场的石阶上坐了很久很久。我想原来你不是那么笨的,你并不是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否则你不会不找别人而找我帮你这个忙。那个隐藏在你背后的女生不好意思去,你自己也不好意思去,所以你鼓起勇气来找我。

但是你没有想过,我会不会不好意思,你没有设身处地地为我想过,因为在你心里我根本不算什么。

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

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就大滴大滴地砸下来,那是我第一次那么清晰地意识到什么是悲伤。我觉得比起那些不知道真相的人在背地里议论我,用自己的主观意志编造一些乱七八糟的故事强加于我,你这没有担当的行为更让我难过,更让我寒心。

我也很怨恨我自己,为什么我会喜欢你。

喜欢一个人,多少总会是有些原因的,世上哪里有无缘无故的爱。爱一个人,是因为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天真,是因为他白色的鞋子总是很干净,是因为他的字迹清秀整洁,是因为他投篮百发百中,是因为他是他——刚刚好在某个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唐庆苏,为什么刚刚好你就是在我想要爱一个人的时候恰好出现的那个人呢。

为什么十岁那年我在去姑姑家的途中因为迷路,蹲在地上哭的时候,是你走过来贱贱地踢了我一脚,问我,喂,你哭什么啊

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是你领着我顺着一个一个公车站牌上的指示,走了很多冤枉路,最后终于抵达了姑姑家,面对姑姑的盛情感谢,你理所当然地留下来吃晚饭,并且还厚颜无耻地吃了三碗。

为什么在初三开学的时候,班主任说,罗诗橙,你带这个新同学去领一下书,我一回头,就看见三年前那张贱贱的脸在我的身后跟我一样错愕的表情。

为什么在文理分科的时候你问我选文还是选理,我回答是后者后,你要笑得那么称心如意地说,啊,那真好,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为什么这一切不是别人,都要是你

彼时的我,还没有悟到,其实爱情的发生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五]我真正见到曾经那个让我赔上清誉去为她买原本应该她自己去买的东西的女孩子,是在毕业的时候。

毕业联欢上我一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有人偶尔过来叫我跟大家一起玩,我只是笑一笑,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但我很清楚地了解,自从那些流言飞语传开来之后,我跟周围的人之间就隔着一层透明的隔阂了。

他们进不来我的世界,我也不预备进入他们的世界。

你是在所有的同学的注视中把那个女孩子带进来的,她穿草绿色的T恤,白色的帆布鞋,短短的牛仔裤下面是两条又直又长的腿。

大家都在起哄,你牵着她的手先是跟着大家一起傻笑,过了半天你才收敛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今天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大家说。

你在人群里搜寻了半天,目光终于落在了角落里的我身上。

我隔着人群与你沉默地对视着,我有种奇怪的预感,我觉得你要说的事情跟我有关系。

果然,你清了清喉咙,等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之后,你的声音显得很坚定,很清晰。

你说,之前大家对诗橙有些误会,我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澄清,其实是我让诗橙帮我那个忙的,整件事情跟诗橙没有一点儿关系,但她因为我的缘故担负了一些本不该由她担负的东西,所以我想在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向诗橙说一声对不起,因为我和洛陵的事,委屈你了。

表面看起来,你是终于对我所承受的冤屈做了一个交代,但为什么,我觉得得到这个交代之后,我心里那种酸楚的情绪反而成平方增长了。

原来她叫洛陵。

彼时被你尽全力维护着的人,她叫洛陵。

联欢会散了之后,她站在我的面前,笑容甜美,眼神清亮,她有些娇羞,又有些惭愧地对我说,诗橙,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摆摆手,想挤个笑容给她,但心有余而力不足。你把我拉到一边,朝我挤眉弄眼,你说,怎么样,漂亮吧

我点点头,是挺漂亮的。然后我问了一个让你措手不及的问题,我说,如果我长得漂亮一点儿,你是不是有可能会喜欢我

我永远也忘不了你那个眼神,像是错愕,又像是震惊,然后变成了一点儿轻蔑,你说,这种玩笑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以后不要再说了。

其实你摆明了是告诉我,不要自不量力,回去照照镜子吧。

我不依不饶地拉住你,仿佛是借了血液里那些酒精的力量,我说,唐庆苏,你告诉我啊,如果我变漂亮一点儿,你有没有可能会喜欢我啊

你甩开我,满脸厌恶的神色,然后你扳着我的脸——那张有着一大片烧伤痕迹的脸,你压低了声音怕惊动了洛陵,你说,诗橙,如果你现在闭嘴,我们还可以是最好的朋友,如果你还要继续闹下去,以后就再也不要来往了。

我第一次在你面前哭,我看见你清亮的瞳人里是我那张狰狞的脸。

我原本就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所以当我哭起来的时候就更丑了。

这些年来,我没有因此怪过你,我想换作任何一个男生在虚荣心极度膨胀的青春期,在刚刚懂得欣赏异性的美丽的大好年华,被一个性格稍嫌孤僻,容貌还接近丑陋的女生喜欢,都算不上是愉悦的事情吧。

所以你恼羞成怒,连以往的朋友情谊都不顾,愤恨地甩开我,揽着你美丽的女朋友转身就走了。

我在你们走了之后,打开钱包,拿出那张我从你的个人档案上撕下来的一寸免冠照,上面的你看起来一点儿也不乖张暴戾,你的嘴角微微上扬,挑成一个温柔的弧度。

那一刻我觉得你好陌生,我觉得我从来不曾认识过这个人。你对我如此粗暴,我可以想象到,你从此之后想起我这个人心里就会泛起那种叫做恶心的情绪,多可怕。

我就是在那天晚上做了一个决定,我不念书了,我要去工作,我要赚钱,去掉我脸上这块狰狞的皮肤。

那场大火不仅吞噬了我的双亲,也吞噬了我生命中最初的,关于爱情的一切可能性。

[六]

聂嘉羽问我,再后来呢

他问我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可以很熟稔地牵起我的手,他在牵我的手之前已经了解了我全部的过往。在那天晚上的鱼片粥之后,我跟自己说,有时候命运是一件说不清楚的事情,甲处短少的,乙处会加长。

我当然也问过他,难道你真的不介意我过去的长相

他凝视着我,过了很久,他说,你过去是什么样子,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在元宵节的那天给我买了很多德芙的巧克力,他解释说,其实说起味道,当然是费列罗比较好,但德芙的名字似乎更有意思。

DOVE——Do you love me

好吧,我跟自己说,那就试试看吧。

至于你,唐庆苏,我们的后来,就是没有后来了。

我辛勤工作,每个月战战兢兢地维持生计,其他的钱悉数攒起来,看到存折上的数字一点儿一点儿地增加,心里的期待也一点儿一点儿地在增加。

我在两年后揣着我所有的存款走进那家颇负盛名的整容医院,我跟医生说,我想要做一个正常人。那个美丽的女医生对我说,你本来就是一个正常人啊。

这句话让我泪如雨下,她不会明白我的痛苦,这些年的辛酸和心酸,除了我自己没有人明白。

纱布在我的脸上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每天对着镜子,想象着自己摘掉纱布之后的样子,我不晓得世界上是否真的有脱胎换骨这回事,但事实证明,是有的。

在我从医院里走出来的时候,我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我突然觉得一切都释然了。

唐庆苏,你能够明白那种感觉吗

突然之间,爱恨全部消失了,一切好像又回到心里一个人都没有的时候,感觉自己的人生被清空了一遍,所有的往事和回忆都烟消云散了。

我不恨你了,也不怪你了,我甚至真心地希望你和那个叫洛陵的女孩子好好儿在一起,幸福一生。

这便是我们的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联系,仿佛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这个人一样。

但我一直珍视着那张照片,我想这是我唯一可以证明爱情不是个幻觉的证据。

聂嘉羽深深蹙眉,过了很久,他说,诗橙,有件事情我还是想告诉你,这些年来,唐庆苏他一直很后悔,他多次向我说起自己当初对你的残酷,他也时常想念你,但是他没有勇气再去找你,再去说一声对不起。

我的脸因为极度的震惊所以看起来有一点儿愚蠢。

聂嘉羽说,亲爱的诗橙,你不要这个样子,没错,我跟唐庆苏认识,我们的母校比邻,我们以前经常在一起打篮球,后来有一次喝多了,他说起你,满眼都是伤感。

还有一件事,诗橙你不知道吧,那天送你来医院的那个人就是唐庆苏,虽然你的样子有了一些变化,但是他还是认出了你。为什么能够认出你,我想或许是他内心那份对你的愧疚,凭着自己的直觉找到了证据吧。

我听着聂嘉羽说着这些犹如天方夜谭的事情,我差点儿崩溃,我想到底是世界太小了,还有就是缘分太坚牢了,为什么兜兜转转还是会遇到

我只是有些遗憾那天我昏迷了,我不晓得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但听护士们的描述,你应该还算是个翩翩公子吧。

我的喉咙里像是落了一把灰,我想问聂嘉羽关于你的现状,可是话到嘴边,我还是吞了下去。

算了,我跟自己说,没必要了。

或许这些年来,我不过是爱着你最初给我的那些友善,和我自己的执拗,这种情感我将它视为爱,这爱在沉溺中已经结疤,然后掉痂,最终什么也不存在了。

但在全心爱着你的那些岁月里,我是那样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或许那种存在感,便是爱情能够给我们的最大的回报。

想清楚这一点后,我把手伸进聂嘉羽的口袋,他很自然地握住了它。

DO you love me

我想我的回答是,I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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