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初中的女同学毕业后我去当兵了,我退伍回来我还是很喜欢她我不知道怎么表白

我喜欢一个初中的女同学毕业后我去当兵了,我退伍回来我还是很喜欢她我不知道怎么表白,第1张

你好:

首先先要对你说表白需要勇气和真诚(其中真诚最为重要,当面表白时一定要态度端正,让女方感到你是认真的。这样你的成功性会大一些)

这里有几个表白的方法,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参考选一下:

1写信。也就是写情书,在情书中表达你对她的爱慕之情,尽量不要参考其他的情书写法,因为这样会比较呆板(因为许多的情书例文表达方法都是差不多的,而且句式和话语都是为人所知的,如果被女方发现你指抄袭的,她有可能觉着你没有诚意只是敷衍)所以情书最好自己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无论是好还是坏,会让女生感动。这个方法主要适合一些比较害羞的男生,和不敢当面表达的男生。

2找一个恰当的时间,约她到一个浪漫的地点,(最好手上拿一点什么东西),对她说:(一定要温暖的注视她的眼睛)你愿意做我的公主吗?当然为了提高成功率,你可以通过她的朋友知道她喜欢什么东西,从而在表白之前送给她。至于什么地点,就因人而异了,最好是女方喜欢的地点,如果她喜欢公园,你就可以在公园选择表白,同时这也是表白成功率最高的地点。这个方法比较大众化,可以供许多人选择。

3最近还有一种比较浪漫的表达方式,通过网络表达。。那就是登录”众心塔"参加他们的"真爱考验",因为在参加这种看似游戏的"网络爱情考验"的过程中,完全能够证明你对她的爱有多深,考验达到7天就能获得华丽的奖品——《真爱鉴定证书》,并可以向众心塔申请直接把证书邮寄到她的学校或单位。这种新奇、浪漫和含蓄的表白方式,既能够在你不露面的情况下给你爱的人一个浪漫的惊喜,又能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向他证明你为她付出了多少,对她的爱有多深,多真,让她看到你平时不好意思对她说的那些话,绝对能把她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的成功经验),是重要纪念日和节日、示爱的绝佳礼物。搜索一下“众心塔”就可以找到了。 这个方法我虽然不太熟悉,但是听说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说实话,这个方法主要适合一些年轻人。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试一下。

4给你说一下在表白之前的准备或者说是怎样搞好关系。

1 和她搞好关系、至少让她对你不反感。

2 处处帮她、让她感到你这人还不错、

3 情况越朦胧越暧昧,对你就越有好处。不要急着表白,捅破那层纸啊

平时对她好,她积极回应的,对于男女独处她也不反对的,就尝试拉下她的手之类的亲热动作,她也不反对或者只是嗔怒,基本上就可以做女朋友了,继续发展下去,着急的人会是她了

4 只要看心意,假如太主动,女生会吓到的。最好先打探清楚底细然后尽量把自己的爱好尽量和他配合。对她好点,但不要套过分,要知道,女生在意的是共同语言 。

5 我知道、你是喜欢她、、才会提问、、就算他说“让我想想”“对不起”也不要灰心、继续努力、一定会打动她的!加油啦、

以上是我总结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祝你成功!

我晕 老弟 你可是当过兵的啊 直接说 我喜欢你 不是现在 而是许多年前就开始了 我觉得我再这么沉默下去 就会后悔一辈子 所以我现在就开始追你 不管结果如何 我都不后悔 至于那个我晕 不就是吃惊和不好意思的表现吗 你继续追 直到她明确表示不可能 或者接受你为止

退役安置方面

1、发放退役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万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2、免试专升本

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如我省2022年政策规定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

3、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专项招录

公务员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全省基层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2岁。

专武干部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乡镇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人民武装委员会至少有1人为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事业单位招聘。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与“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旅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

国有企业招聘。省、市、县属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安排10%的工作岗位,从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招聘信息同步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开发布,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

文职人员招考。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服役5年及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规定落实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

充实基层力量。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并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根据需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鼓励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将表现优秀的选拔进村“两委”班子。

5、扶持就业

加大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支持力度,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托专业培训机构等进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6、复工复职

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

7、军地接续培养

鼓励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探索新入职适龄大学毕业生先入伍服役再上岗任职的军地接续培养办法,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和跟踪培养制度,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征兵入伍退役后就业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每年10%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名额。

3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邢台市国有企业拿出每年企业聘用职工总量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拟定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遴选计划时,按照不低于当年遴选计划40%的比例用于遴选大学生退役士兵。

5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退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6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及军队各项改革的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优抚安置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出台了不少新的政策规定。前一时期,本报收接到不少战士来信来电,咨询优抚安置方面的疑问。这些问题看似不大,却直接关系到士兵的切身利益。为使广大官兵掌握好这些政策,充分理解国家的关怀,消除后顾之忧,最近,我们特意邀请本报特约顾问、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顾磊、李云鹏同志,来到北京卫戍区某装甲团,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与500多名官兵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交流,现场解答了官兵们在优抚安置方面提出的诸多问题,并对某些政策性强的提问,反复解答,直到大家弄明白为止。此举深受基层官兵欢迎。征得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的同意,现将顾磊、李云鹏同志的解答予以整理刊登,以供部队广大官兵参考。

答:你反映的是当前信访较为普遍的一个问题。关于士兵从部队考入军校是否享受优待金问题,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18条和第54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从新兵役法的规定看,优待的范围、标准和组织实施是明确的,即只对服现役的两年义务兵给予优待。

新兵役法实施前,我国的兵役制度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三年,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在选拔为志愿兵前还存在着超期服役的情况,为此,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优待金按照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发给。超期服役的,部队团以上单位机关应及时通知地方政府,可继续给予优待。”当时义务兵在第二年考入军校后,如停止优待,会造成与仍在部队服现役或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之间的不平衡,为鼓励义务兵上学深造,许多地方在实际工作中都把从部队考入军校的学员按超期服役的对象处理,根据部队的通知给予了一些优待。但这样做又出现了新的不平衡,因为根据规定,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的学员是不享受优待金的。同在一所军校,地方考入的和部队考入的,两种待遇同时存在,很不合理。

新兵役法颁布后,义务兵服现役期限统一规定为二年,取消了超期服役,义务兵在服役期满后,或者退出现役或者被选拔为士官。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的规定,义务兵报考军校必须服满现役一年以上。义务兵在第二年可以报考军校,被录取后一般于第二年末或第三年初入校并转为军校学员。从第三年起,即使义务兵不考入军校,也将退出现役或选拔为士官,不再存在义务兵考入军校后与其他仍在服现役的义务兵之间的平衡问题,更不会涉及到损失补偿问题。同时,军校学员毕业后享受干部待遇,与服现役的义务兵有本质的区别;规定从部队考入军校的学员不再享受优待金待遇,也便于与从地方考入军校的不享受优待金待遇的政策相衔接相平衡。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士兵从部队考入军校是否享受优待金问题的答复》(民办函[2000]223号)专门就此问题作了规定。

在今后的优待工作中,各地应严格按照新兵役法的规定,只对服现役期间(二年)的义务兵给予优待,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规定,士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役后允许复工复职,但原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原单位的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在具体工作中,如果没有上一级机关或不存在合并后的单位,一般由当地人民政府与其他退役士兵一并安置。

答:据了解,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尚在研究过程中。对此,我们予以了密切关注,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安置政策。新的安置政策出台一定会遵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的方针,以及民政部门长期以来强调的“以民为本”思想,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与新的户籍制度相协调,保障农村籍士兵的合法权益。

答:为鼓励士兵献身国防,建功军营,对于在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士兵,安置时享受优待、优先和照顾是理所应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在这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农村义务兵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1期、2期士官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做转业安置;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荣立二、三等功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考试可以加分。此外,各地也根据当地情况给予有不同的优待,有的在档案考核时,根据立功受奖情况区别对待,有的在计算自谋职业补助金时也高于一般退役士兵,等等。

答: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军队各项改革的深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确立了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实践证明,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也是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还可以享受到多项优惠政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民政部等9部门制定的《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意见》从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从事个体经济、税收、贷款、户籍等7个方面规定了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优惠。2003年冬季以后的转业士官、城镇复员士官和退伍义务兵,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在城镇安置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均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意见》内容丰富,涉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方方面面,不仅细化了对个人的优待和扶助,还明确了对接收单位的鼓励和支持,较以往内容更充实,范围更全面,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强。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可以进一步提高城镇退役士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竞争能力,也能够促使他们适应形势发展,转变就业观念,主动走政府扶持、市场就业之路,从而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最近,各新闻媒体对《意见》均做了详细的报道。

答:向国家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承担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等费用,是农民应尽的义务。农民群众应当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其家属的优待金主要用于补偿农村家庭劳动力的减少给家庭收入带来的损失,激励士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以优待金抵交税款问题,中央曾三令五申,民政部也多次发出通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规定,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拖欠。各地在发放优待金时不能将其作为提留款、农业税和公粮等加以抵扣,必须保证把抚恤补助经费和优待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户。对于农民拖欠提留款、农业税等问题,应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

答:近年来,一些在校大学生被征集入伍,做好他们退伍后的安置工作,对于鼓励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政策安置。

答: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

答:这涉及到优待体制问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来源支付渠道与抚恤金、补助金有很大的不同。抚恤金、补助金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出构成。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优待金一直采取群众优待的办法,即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通过向农民群众统筹,在“三提留五统筹”中按一定比例给予农村义务兵家属现金优待。1998年新《兵役法》颁布后,城镇籍的义务兵家属也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待,其优待金的来源,一是地方财政拨款;二是军属所在单位或军人参军前所在单位承担;三是通过社会统筹方式予以优待。目前,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化,全国优待金筹集方式出现多元化的格局,既有传统的乡镇统筹方式、也有列入农业税正税范畴、以乡镇财政支出的方式。

但不管采取哪种筹集方式,优待金标准的确定,都要与当地经济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根据199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优待标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主要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加以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参照农村人均纯收入确定优待标准,有的以农村人均消费水平确定优待标准,这个事权主要在地方。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的平均生活水平差异比较大,同一个劳动力,在不同的地区创造的劳动价值不同,因缺少一个劳动力,给家庭带来的直接影响也有较大的区别。在国家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消失以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义务兵家属优待上的差异。比如经济发达地区比欠发达地区优待标准高,或者是同一个连队优待标准不一的情况等,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的实施,随着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优待标准的差异问题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答:各地在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中,往往采取对包括军属在内的优抚对象采取优先照顾的措施,即“救灾先救优”、“扶贫先扶优”等,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革命功臣的关爱。在城市低保工作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规定,在确定保障标准时,优抚对象的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优抚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

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加保险应遵循自愿的原则。按照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民办发[1993]7号)以及民政部《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义务兵养老保险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民优函[1990]85号)精神,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优待,是对军属的生活补助(包括战士退伍后安家补助)。用优待金为义务兵办理养老保险,是不符合优待立法本意的。为此,义务兵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应由他们家属和本人根据自愿原则办理,各地各部门要尊重本人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凡用优待金参加养老保险的,他们家庭生活发生困难和战士退伍后安家有困难的,不应再向政府要求照顾。少数地方采取强制办法用优待金为义务兵办理养老保险是违犯政策的,应予制止。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退伍军人工作安置卡”这种提法不准确。从2002年开始,民政部为切实解决当前优待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退伍通知》精神,在全国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该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优待安置证》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全国“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和数量,由民政部统一制发。所以,《优待安置证》的具体发放范围是所有被征集的新兵。按照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的有关通知,“农业”户口的士兵,其家属凭证享受优待,本人退役后回农村安置;“非农”户口的士兵,本人及家属凭证按规定享受优抚安置待遇。

答:目前,全国存在着两种优待金的来源渠道:一是没有实行税费改革的地区,通过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筹集资金。基本作法是:以乡镇一级政府为基本单位,优待金的预算由乡民政根据当年本乡应享受优待的户数,参照上年当地人均收入水平,测算出当年所需要的优待金总额,向乡政府提出报告。优待金的筹集由乡财政负责,根据乡民政提出的预算金额,按全乡农业人口(或田亩)分摊,下达各村,统筹款收齐后再统一发放。二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区,取消三项村提留和五项乡统筹,农村优抚支出列入各级财政(主要是乡镇财政)预算,从农业税正税中列支。农业税的征收办法与各项费用的办法基本相同。无论是采取以上哪种渠道,征收统筹费或征收农业税都需要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进行,因此,优待金发放到义务兵家属手中确实需要一段时间,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优待金被拖欠好几年,就需要你或通过家属积极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反映,以争取优待金及时足额地发放。

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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