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领边境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边防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居住、从事生产、商贸、运输、旅游等活动以及在口岸通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公安边防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稳定、开放、有序、高效、便民的原则。第四条 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口岸所在地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安边防管理工作纳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联防机制,保障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口岸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口岸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把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边海防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第五条 公安边防部门负责对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口岸实施边防管理,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应当创新边防管理,制定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支队及大队、海警支队及大队、边防检查站、边境检查站、边防派出所、公安检查站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公安边防行政执法工作。第六条 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公安边防管理需要,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边防协管员,协助公安边防部门开展公安边防管理工作。在沿海地区船舶较多的乡镇,应当建立协助公安边防部门进行船舶治安管理的群防群治组织。第二章 边境地区公安边防管理第七条 出入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并接受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无有效证件人员出入边境管理区;边境管理区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收留、雇用无出入边境管理区有效证件的人员。第八条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加强边境辖区的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区,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预防和减少治安案件。第九条 边境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在边境管理区拟开设边境互市贸易区(点、市场)或者边境旅游景区(点)的,在申报前应当征求公安边防部门的意见;获批准开设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边防部门。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为边境互市贸易区(点、市场)和边境旅游景区(点)提供便民利民的管理和服务,对合法组织的边民劳务输入输出活动提供出境入境的便利。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界标、界线标志物、边界通视道,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移动或者盗窃、损毁、拆除、设立界标和界线标志物;
(二)擅自堆砌或者修建影响边界通视道的设施;
(三)擅自进行改变或者可能改变国界线走向,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界河水道和航道稳定的活动和工程作业。第十一条 在边境管理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跨越国界安葬、建坟、砍伐、放牧、耕种、狩猎;
(二)在国界线本自治区一侧1000米范围内设置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烧荒、非执行公务鸣枪或者向境外射击;
(三)在国界线本自治区一侧500米范围内采矿;
(四)在界河水域内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
(五)擅自携带牲畜、家禽、野生动物以及植物、植物种子跨越国界;
(六)从事非法交易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的活动。第十二条 在国界线本自治区一侧2000米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有关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公安边防部门同意:
(一)修建工厂或者工程;
(二)测绘、勘探、采矿;
(三)砍伐林木、挖沙、取土、采石;
(四)爆破作业;
(五)科学考察或者拍摄影视节目。第三章 沿海地区公安边防管理第十三条 出海船舶和出海生产作业人员,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出海证件。未取得出海证件的,不得出海生产作业。出海船舶和出海生产作业人员应当随船携带出海证件。
公安边防部门对伪造、涂改的出海证件及其他身份证件或者持用的他人出海证件及其他身份证件依法收缴。第十四条 各类船舶进出港口、码头或者其他停泊点时,应当到当地公安边防部门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第十五条 出海船舶和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携带、隐匿、留用或者擅自处理违禁物品;
(二)非法拦截、强行靠登、冲撞他人船舶;
(三)非法使用爆炸、毒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作业;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剧毒、放射性等管制物品;
(五)非法进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或者岛屿;
(六)破坏、盗窃他人养殖设施和产品;
(七)盗采海砂、非法打捞海底文物、沉船沉物;
(八)损毁海上航标、浮标、海底电缆、管道、钻井平台等设施。
边境通行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
2、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3、照片:需要提供1-2张近期白底彩照,照片要求符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4、相关证件:根据不同的申请原因,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如工作证明、学生证、探亲证明、旅游行程单等。
5、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申请原因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边境通行证的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贴上近期照片,必要时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其他必要材料提交给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或指定的办证机构。
3、现场审核:申请人需要到指定的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办证机构现场进行身份核验、证件照片拍摄、信息采集等步骤。如需补充材料或有疑问,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4、制证和领取:经过审核并符合颁发条件的申请人,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边境通行证。领取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领取证件的收据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或不同类型的边境通行证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查询和了解。同时,在办理边境通行证时,申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者没有区别,边防证也俗称边境通行证。边境证是指一种证件,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可进行办理,需要去国家的边界城市或特区的人,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人员的通行证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式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并统一印制。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分为一次和多次两种。一次性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属即办即得,即当场申办即可得到证件。只需凭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办理。多次性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办理方式与一次性的通行证相似,但因需逐级审批,因此需多个工作日完成办理。
边防证办理流程如下
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张边防证办理的申请表。
2、自己填写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的西藏的哪个地区,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
3、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
4、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如XX区公安分局)办理边防证(免费)。
5、全程需要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其余免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加拿大近期发布了相关的边境新规,对于居住在加拿大或者近期前往加拿大的中国游客一定要注意了,相关的规范一定要遵守,避免出现失误,容易出现损失,下面给大家分享详细的内容。
最近RICC特别鬼,又有新规宣布: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身份(IRCC)现在可以访问旅行者的信息,以确定他们是否有资格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和永久居留权。
众所周知,各国对外籍人士在境内停留时间是有所限制的。无论是前来留学、旅游还是工作,都必须遵守相关入境规定。
就拿加拿大来说吧,持有旅游签证的入境旅客在加拿大停留不得超过180天(以入境海关所盖章时间为准)。
一直以来,加拿大只对入境者进行审查登记,却没有出境记录,这也是被诟病已久的漏洞。
据悉,借此漏洞"黑"在加拿大的有心人不在少数,甚至还有人趁机谎报税收、诈领福利金。
不过自去年2月,加拿大移民部官网发布新的出入境管理政策后,相关部门即日起严查出境记录。这也意味着,一旦有什么疏忽、被查出超过签证有效期人还在加拿大的话,将受到严重的惩罚。
据报道,早在2018年12月13日,联邦政府就正式通过了BillC21法案,加拿大计划对所有国内外旅客建立出境纪录追踪系统。
2019年6月,加拿大边境管理局(CBSA)正式收集出入境旅客的管理资料及信息,通过陆路进出加拿大的人会留下出境记录,加美陆路边境交换资料对象将扩大至加拿大本国公民。
2020年6月,也就是四个月后,该法案将对航空出入境者生效。
据了解,该出入境计划是加美两国之间的一项联合倡议。加拿大和美国相互分享出境记录信息,可以获取入境时旅客登记的基本个人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旅游签证信息等等。
除了和美国共享信息外,从今年6月起,加拿大边境管理局要求,所有航空公司必须在起飞前72小时向其提供乘客名单。
同时,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也可直接从加拿大边境管理局处直接获得相关出入境信息。
颁布和实行该出入境管理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加美两国加强边境安全。
实行该政策后,加拿大边境管理局可根据入境时间和出境期间,判定外籍人士是否存在非法滞留的现象;对打击恐怖组织犯罪也有一定帮助。
而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也因该项政策受益,有助于追查非法移民下落、判定申请移民的人是否在加拿大逗留足够长时间,以及严查诈领福利金等行为。
每项新政初期执行时基本都面临着耗时长和成本高的难关,但CBSA和IRCC均认为,从长远来看,决定信息收集其实是一项高效益决定。
所有收集的信息将直接被用于六大方面:
1确认申请人的居住时间,主要针对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或入籍的外籍人士
2核实临时居民申请人此前在加拿大是否有逾期逗留记录
3核实担保移民申请中的担保人是否在加拿大居住
4核实家庭团聚类申请中的被担保人是否在加拿大居住
5确认难民是否合法入境
6确认某人居住时间是否有必要体检。
高效益得力于该项政策能够:
在实际乘飞机离开加拿大之前应对已知的高风险旅行者及其货物的出境流动(即逃犯,注册的性犯罪者,人口贩子/毒品走私者,非法货物出口商等);
更有效地处理对时间敏感的情况,例如响应琥珀警报并帮助找到被绑架的儿童或离家出走;
确定在授权逗留期结束后没有离开加拿大的个人(即签证超期),并要求其提供个人旅行期间的准确行程及证明;
重点打击仍在加拿大境内的非法移民;
验证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的申请人是否符合居留要求;
核实旅行日期,确定是否合法享受免税政策和福利待遇;
帮助防止从加拿大非法出口管制,管制或禁止的商品。
此项新政对申请短期签证和永久居民有重大影响,具体涉及到的申请类型包括:
短期签证:
临时居民签证
eTA旅签
临时居留许可签
临时访问签
工作签
学习签
永久居民:
难民申请签
永久居民旅行申请
永久居民卡(PR卡)
家庭担保申请
对华人来说,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移民申请人必须确保在加拿大居住时长满足规定
申请枫叶卡,5年内必须在加拿大住满2年;
申请入籍,至少在加拿大居住1,095天(3年)。
2失业救济金的领取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不允许离境,
如果离境未汇报,有诈领的嫌疑。
3牛奶金的领取
申请人必须是加拿大居民,
且必须与孩子同住在加拿大,
离境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如果有特殊情况,申请人及相关外籍人士可进行延期申请。
比如针对最近受新冠状病毒影响的中国访问签证者、留学生、永久居民、公民申请者等,加拿大移民局早日表示将实施特殊帮助政策!
对现在滞留在加拿大境内的中国公民(包括留学生),因为签证时间即将到期,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回中国的,可申请延期!
但这也仅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处理方案,加拿大对严打逾期滞留人员的决心不可小视。
边控是指边境安全管理系统中的边境控制,是指对于进入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员、车辆、货物等进行检查和管理的一种控制手段和措施。
边控是指边境安全管理系统中的边境控制,是指对于进入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员、车辆、货物等进行检查和管理的一种控制手段和措施。
边控系统采用的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如智能识别技术、生物识别技术、安检技术等,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提高了边境安全的效率和准确性,也为国家的安全保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边控是指边境安全管理系统中的边境控制,是指对于进入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员、车辆、货物等进行检查和管理的一种控制手段和措施。
总之,边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家安全措施,它的存在和运行,保障了国家安全和公民安全,也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了保障。
边控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公民安全。边控系统包括了边境警卫、边境口岸、边境检查站、边境管理中心等多个部分,通过对进入国家或地区的人员、车辆、货物等进行检查和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公民安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表白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