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喜欢的女生表白,但她说因为父母离婚不相信爱情了,我怎么办?

我向喜欢的女生表白,但她说因为父母离婚不相信爱情了,我怎么办?,第1张

如果她对你说的是真心话,建议你继续和她做朋友,多关心她,不用再急着想她表白,她有这样的思想是因为经历了离异的家庭,心里有阴影,拒绝你不代表排斥你,可能就是怕受到伤害,你多用心的去关心她,让她对你慢慢产生信任感,打开心结,以后能够不能够在一起就看你们的缘分了。至于她想找什么样的人那只是她的想法,女人不会轻易把自己交出去的,更何况她还有阴暗的一面

如何劝父母离婚,如果父母已经没有了感情,早有了离婚的需要,而之所以不离,是因为担心孩子,是为了顾全孩子,那么作为孩子,你可以从这些方面去着手说服他们。大概意思就是向他们陈述你已经长大了,能如何如何照顾自己了,并且对他们的决定会理解,也是支持的,不会记恨他们,希望父母都能找到各自的幸福等等,从而打消他们心中的顾虑和疑虑。其它大道理也不用多说了,相信他们比你更懂。

觉得有用,请采纳。

这种事情并不会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说白了,你是瞒着她,又没有欺骗她,这是有本质区别的,更何况她将来可能要嫁的人是你,而不是你的父母,所以说你父母的婚姻状况和她又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所以这里面不存在什么原谅不原谅,你又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

当然你能有这样的想法,是非常好的,两个人在一起相处的时候,能够坦诚相待,好好的去沟通和交流,可以让彼此更好地了解双方的想法,对你们的感情是非常有利的,可以让你们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分析:首先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婚姻,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但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可以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和女朋友直说吧,因为早晚要说的,而且是你爸爸犯下的错,不是你的错呀~现在你都是大男人了,勇敢面对吧!我支持你!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以后碰到啥问题再看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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