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有哪几种?分别有什么作用?

公司公章有哪几种?分别有什么作用?,第1张

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一)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需要加盖。

(二)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三)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五)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在上述五种印章中,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需要在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行政专用章是公司行政部门使用的印章,例如公司出台有关行政指示,盖章生效,对外也有一定的效力。

财务专用章是公司财务部使用的印章,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比如支票,需盖财务章和法人章,才能生效。

合同专用章是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的,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我的理解

现时杜海涛属於自由人的状态,自从快乐大本营文宣解体之後,他们的快乐家族也没有在媒体面前再一次合体。 杜海涛刻囍字印章,深夜示爱沈梦辰,你羡慕了吗?

杜海涛刻囍字印章,深夜示爱沈梦辰

杜海涛在个人社交平台上晒出一段视频,并配文称“自在”,他分享的这条最新动态,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视频中,屋外下著淅淅沥沥的小雨,屋内的杜海涛在学习怎麼刻印章,整幅画面给人一片岁月静好的感觉。

杜海涛在一个手工作坊裏,埋头聚精会神的刻印章,全程极有耐心且十分细致,眼尖的网友看清楚印章上的内容时,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段时间没有露面的杜海涛,在背後正低调忙著筹备和沈梦辰的婚礼喜宴,有一个印章也逐渐在他手里成型,刻的是个爱心形的喜字, 不出意外这几尊印章将会在他与沈梦辰的婚礼上使用。

你羡慕了吗?

不过现在的杜海涛俨然换了一个人,在乡村之间用心刻章,更像是对自己心性的磨炼,而用这样的表达方式,也表现出了他对於妻子沈梦辰的看重。 即便没有粗暴直接的秀恩爱,可是每一处举动都饱含了浓浓的爱意,更别提在视频当中他拍摄到的“海辰”字眼了,就差把幸福两个字写在脸上了,这一举动,是个女人都会羡慕的呀!

在视频裏,杜海涛不仅展示了自己认真的一面,还看起来瘦了很多。 只见他在发顶上扎了一个小揪揪,戴著一副黑框眼镜,脸蛋瘦削到认不出。 有网友调侃如果不是杜海涛本人发的视频,简直都让人不敢相信视频裏是他。

说实话我很期待海涛能以一个崭新的自己出现在婚礼上,亲自为这段9年的恋爱,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海涛如今积极筹备婚礼的样子,让我看到了他对这段婚姻的憧憬,也打破了之前说他对沈梦辰不上心的谣言,好在一切都是圆满的。

公司公章的主要作用: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注: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扩展资料: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二、公司公章的相关规定: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公章

-公章

民法典关于公章的规定如下:

1、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

3、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4、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

5、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6、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用印管理流程,加强对公司印章的刻制、改正与废止、使用及管理,明确相关用印手续及责任,保证用印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印章的刻制、使用和销毁的管理。

第三条印章分类

(一) 印鉴:公司向主管部门登记的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法人单位公章、财务/发票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等;

(二) 职章:刻有公司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不对外使用的部门章需加注“对内专用”;

(四)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章 刻制与领用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印章的刻制、使用过程控制及销毁工作,印章保管人员的档案建立。

第五条申请刻章部门为具体印章保管、使用部门,公司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指定人员保管,其他印章由相应部门领导指定人员保管。

第六条刻制:需求部门填写《刻章申请单》,将印章样式标明在表单中,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制刻。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第七条制刻到位后,行政部将印章留下印模,建立《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印刻部门印章保管人员在《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上签字确认后,印章由申请部门管理使用。

第八条行政部保留《刻章申请单》及《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九条每类印章必须确定唯一的印章保管人员,未销毁的停业、注销等停止经营单位的印章也必须确定唯一印章保管人员。

第十条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用印人员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连同需盖章的文件、文稿等交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即可用印。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的采购、销售合同

按公司签订采购、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凭审批结果用印,不用再单独填写《用印申请单》;合同专用章管理员要对有签字权限人员的签名留底,对签批的合同签字进行核对,无误后用印并填写用印审批台帐,并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定期归档保管。同时,一旦发生岗位变动,需要将以上表格与新人进行书面交接。

第十二条需要使用部门印章,用印人员需填写用印审批登记台帐,连同需盖章的文件、文稿等交部门经理签批后,即可用印。

第十三条非本部门主管业务的用印,必须通过主管业务部门会签后才可用印

如,涉及招聘、招工资料(含签订、续签劳动合同);调入、调出、聘任、解聘、开除、辞退人员等材料,必须通过企管部会签后才可用印;涉及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工商事务的用印,必须通过行政部会签后才可用印。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人员在用印后,对《用印申请单》编号、留存,并填写《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并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定期归档保管。同时,一旦发生岗位变动,需要将以上表格与新人进行书面交接。

第十五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出差等情况出现离岗4小时以上(重要印章的印章保管人员离岗2小时以上)的,需将印章交主管部门领导或领导指定人员,并填写《印章交接单》,有交接记录,各种用印程序、规定必须交代清楚,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员请假、出差等返回后,接替人员应将接替期间的用印单据等一并交还印章保管人员。

第十七条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信笺或空白文书上加盖印鉴,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对空白文书要编号,注明用途、附情况说明,并复印存档以及跟踪其使用情况,对未用完的空白文书应及时收回注销。

第十八条原则上公章、合同专用章不得带出外用。特殊情况下需带出外用的,需由经办人做出书面报告,注明用途、借用时间,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外用。

第十九条上级领导无权强迫印章保管人员用印,对于该种情况,印章保管人员应立即拒绝,否则一切责任由印章保管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员对遇有自己不能掌握的新型或复杂用印申请要在用印前请示总经理,确认后方能用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各印章保管人员应迅速向部门经理及行政部报告,并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行政部根据情况依照本规定的手续办理。

第四章 销毁

第二十二条印章销毁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由行政部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总经理同意后,统一销毁,同时备案。

第二十三条印章保管人员保管使用的印章若损坏,按刻章申请程序办理。新章刻好后,原损坏印章应同时交还行政部,由行政部存档或统一销毁。

第二十四条对于停业、注销等停止经营单位的印章,要销毁的严格按要求销毁,需保留的要妥善保管,对保管期间的用印仍按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章 违规用印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未将印鉴或加盖印鉴的空白文书(如合同等)进行妥善保管,导致印鉴或加盖有效印鉴的空白文书遗失或被盗用的,对文书保管人处以5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空白文书保管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其他不按要求用印的,每查出一次,全公司内通报印章管理员并处以50元的罚款,同时印章保管人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否则加倍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于多次查出问题,多次都无法整改到位的印章保管人,免去其印章保管人资格,同时作为工作业绩的一部分在人力备案,作为不再续聘该人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使用印章出现的用印问题负连带责任,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并全公司内通报;情节严重者,将按渎职予以免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行政部。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章不能借给别人用。

公章代表的是公司行为,如果他人利用公章签订任何文书,公司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且根据公章使用的规定,公章是不允许外借和租赁等行为的。所以建议还是不要将公司的公章借给他人使用。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法律分析:不需要负责任,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单位人员在法人代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公章,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法人却要为此承担责任。

只是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行为人追偿。如果使用公章的人,是本公司的员工,就形成了表见代理,公司要承担责任。其他人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私自盗用公章,依据造成的后果以及盗用人的身份等做出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如构成表见代理则公司法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可向行为人追偿。

法律依据:《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

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

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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