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曾经甩了男主重逢的小说

女主曾经甩了男主重逢的小说,第1张

女主曾经甩了男主重逢的小说:《三分野》《小克星》《风起时想你》《奈何只钟情于你》《公主病观察日记》等。

1、《三分野》

作者:耳东兔子。女主高中很喜欢男主主,男主是那种高岭之花,学校风云人物,女主的表白被拒绝了。但是女主很想开,觉得人生苦短应该及时行乐,所以男友一个接一个的换。多年后,女主超级有钱,去公司体验生活,和男主重逢。二人的小火焰被烧毁,但男主闷骚,怕女主男友半年以上定律,所以宁可和她做朋友,至少和她在一起。

2、《小克星》

作者:曲小蛐。冷漠矜贵国际男模x美丽淡定黑客系花,暗恋文,男主比女主大三岁,男主高中开始喜欢女主,准备表白前一天,女主家里有事跑了。男人出国当模特,没能说出女人的心意。四年后,大学重逢,男主故意选择和女主同一所学校。追了很多年,终于有了希望。

3、《风起时想你》

作者:江小绿。男主原创歌手,女主服装设计师,这是一个从误会到和解的过程,也是女主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的过程。前女追男,大学时谈恋爱,后来因为女主家变和男二作梗,两人分手。多年后久别重逢,男主还是难以忘记女主,弄清误会,开始漫漫追妻路,是甜文,后期两人在一起那叫腻歪。

4、《奈何只钟情于你》

作者:甜糖/时星草。张扬美女vs强势深情男主,起初,女主心脏病瞒着大家出国治疗,她害怕自己活不下去,害怕自己治不好。她愿意让男主觉得她输了他,总比知道她死了好,事实上,她对男主是自卑的,也是内疚的。多年后,女主终于治好病回国,进了男主公司,狂撩男主。

5、《公主病观察日记》

作者:铁扇公子。男主是禁欲高冷的飞行员,女主是文名中的公主病。为了报复继姐,女主和男主交往,却真的喜欢上了男主,珠胎暗结,后来因为误会分手。狗血交通事故后,她失忆,生了孩子。不知孩子的父亲是谁,她说孩子的父亲是隔壁的老王,就叫他虫子胖。

1再遇死对头沈狗

林念慕戴着黑色口罩和鸭舌帽,将她的大半张脸都遮住了。

她低着头,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一只手拿着手机压低声音发语音消息。

“我已经到了H市的机场,你给我订的酒店位置发给我”她发了条语音给助理小牙。

她的手机一直在震动,微信消息一直滴滴滴,还有电话铃声,林念慕直接把手机卡给拔了,随手丢到一个垃圾桶里,手机开了飞行模式。

家里人逼着她和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订婚,被告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离订婚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她磨破了嘴皮子都没能取消这场订婚宴。

连最疼爱她的父亲老林同志都没有站在她的战线上。

所以,她当机立断订了离家远的地方s省H市。

林念慕随便收拾了一些她的必需品,就匆匆忙忙的坐着飞机到了这。

为了防止被家里派出来的保镖又给带回去,她特意戴了口罩。

不过好像目前没有这个必要。

林念慕觉得还是小心为上,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暴露了行踪呢。她加快了脚步,拦了一部出租车,按照小牙给的地址出发。

沈清泽飞了一天的飞机,又刚刚开完一个会议。头有些疼,整个人都有点疲惫,他把合同丢给站在门口的高级特助程墨,不耐烦的扯了扯领带,看见他还站在那里,一记眼刀子飞过去。

“还不滚出去!”声音冷的跟深冬里的寒雪似的,他这个助理跟个摆设一样。

程墨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自家总裁,用讨好的语气道:“那您母亲问起我,我怎么回”

“自己随机应变。”沈清泽虚踹他一脚,这种东西都还要问,一点脑子都没有,亏他给他发那么高的工资。

程墨表示很委屈,他就是一个特助啊,咋跟个老妈子一样伺候这位祖宗,脾气还不好。他一个人干了好几个人的活。

沈清泽没理会那哀怨的目光,他把衬衫上的扣子自上而下的解开,拿起浴巾走进浴室。

他母亲白瑜也真是闲的没事干,居然还学老一辈人玩包办婚姻。他这儿子当的也还算孝顺,没把白瑜气到住院。

……

林念慕有些懊悔刚刚为什么要谢绝工作人员的带路,这也太大了吧!电梯刚好又坏了,她可不想在走一遭了,太累了。

小牙这个败家子是花了多少钱啊!瞧着酒店大的,大的她都分不清东南西北。

林念慕心里暗暗吐槽,一边注意着门牌号1638,她有一点近视,所以要眯起眼睛才能仔细分辨。1638找到了。

居然没有关起来,她拉着自己的小行李箱,推开厚重的大门。

入目就是那吊在顶端的水晶灯,散发的柔和光芒。中间有一张巨大的圆形床,四周摆满了各种名贵的花草,林念慕放下行李箱,走上旋转楼梯,一整层的修身建设以及巨大的游泳池。

这样的标配,可是总统套房啊啊啊!

她心尖都颤了好几下,现在这种级别的住处是她消费的了的吗

刚刚她就收到了信息,她的银行卡全被冻结了,她现在只有一千块,是个穷人没错了。

这满满的都是钱的味道啊!这是在烧钱!

林念慕打电话给助理小牙,说话的音调都是颤抖的,“你给我订的房间多少钱?”

“三百块不到啊。”

林念慕一字一顿的爆粗口:“你,放,屁!”

随后,手机里传来林念慕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把他耳膜都要穿破了。

2

林念慕看见了一个男人,一个长的还不错的男人,一个她高中时期的死对头……

此刻手上拿着一条纯白毛巾在擦头发,发梢上停留着一些小水珠,往下滴落。

林念慕秀气的小脸皱的和包子一样,这人就是她高中时候的死对头--沈清泽,沈狗。

还真是冤家路窄,不是冤家不聚头,倒了八辈子血霉。

林念慕从刚刚的美色中缓冲过来,她正了正神色,一本正经的和她的老同学打招呼,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嗨,真是多年不见,你过得怎么样?”

林念慕脑袋突然一个激灵,她意识到好像有些不对,明明她才是这间房间的顾客啊!

凭什么他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还用那不可一世的目光看着她!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林念慕随手拉来一把椅子坐上去,质问他。

沈清泽眉梢微挑,擦头发的动作停下,他把脚架在茶几上,手枕在脑后,“这话应该我问你吧,你怎么会出现在我房间。”

他倒是有些好奇她的回答,他不久前才订下的酒店,怎么就成她的了。

“哦,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觊觎我的美色。”

“臭不要脸的混蛋,我呸,光有美貌没人品,社会败类一个!”

沈清泽“……”

他万万没想到,高中一别,再见面居然是这幅光景。

林念慕越骂越起劲,骂着骂着她站起来,俯视着他,艾玛,这感觉真爽!

这这是她的第一感觉。

就像在看一只弱不禁风,毫无招架之力的蝼蚁。

林念慕的气场瞬间两米八,她步步逼近他,一张好看的脸蛋微红,像初熟的苹果一样。

林念慕要是知道沈清泽心里在想什么,肯定会狠狠唾弃他一番不要脸,她主要因为骂人骂的太激动了,有点一发不可收拾之态。

“说完了”他倒是不知道从前那个每次被他怼的毫无招架之力的同桌,口才这么好,骂他不带脏字的。

也是一个被埋没的选手啊。

沈清泽的眼睛像扫描仪一样,将她扫视了一遍。

林念慕察觉到他的目光,小身板挺得很直,下巴微扬。

她白皙的脖颈缠上一条薄丝巾,穿着休闲的竖纹白衬衫,深色牛仔七分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脚下踩着一双还算干净的白布鞋。

也是符合她风风火火的性子。

林念慕被他看的不自在极了,太别扭了。

她走到门外,指着牌子说:“睁大眼睛,你看看这数字1638。”

3闹了个乌龙

沈清泽慢条斯理的站起来,心里只觉得好笑,她这样子真像一只尾巴都翘到天上的猫。

“所以呢”他好看的眼睛此刻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林念慕咽了口唾沫,从前沈清泽就总是用这种不可一世的语气和她说话,颐指气使的!

靠!现在又不是当时了!

不要怂,林念慕!!

沈清泽半倚在门框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她,也不说话。

看的林念慕心里直发慌。

她看了一眼门牌号:1938,哈!她刚刚都说啥来着了。

她不记得了,但是某人可是记的清清楚楚,沈清泽裂开嘴微微笑了一下,露出可爱的小虎牙,在她看来,这根本就是獠牙啊,要来咬断她的脖子。

“不会吧?”她原本的底气十足,瞬间变成了泄了气的皮球,焉巴成一团。

她心底就一个声音:完了个蛋。

被自己蠢哭了,林念慕只能稍微维持一下面部表情,让它不那么的僵硬。

沈清泽倒是想看看她会有什么动作。

林念慕朝他鞠了个90度的躬,言辞好不诚恳:“沈同学,其实这就是我给你表演的一个小剧场,我一个人的独角戏,想让您开心开心,如果你不开心也不打紧,反正我的心意已经送到了。”她闭着眼睛瞎扯。

好假,她自己都不信。

沈清泽倒像是信以为真,一脸感动的看着她,吐出的调调也性感的很:“真是要替你颁发一个最好同学奖。”

她想着乘沈清泽还没反应过来前,她人就溜之大吉。

沈清泽早有准备,在她转身的那刻,修长且分明的大手拉住她的后颈衣领往里拽。

沈清泽轻轻的“呵”了一声,自顾自的说:“还真是速度迅猛的小动物,可惜小动物还是逃不了大灰狼的魔爪,谁让一个蠢到无可救药,一个聪明透一个聪明透顶呢。”

士可杀不可辱,他居然侮辱她的智商!

他把林念慕往沙发那里拽,很温柔的拽的那种。

沈清泽走回去,坐到沙发上,看见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在一侧,他点评道:“还是一样的傻。”

还是和以前一样莽撞,傻里傻气的。

“说吧,你打算怎么弥补我受伤的心灵。”他得手在胸前做西施捧心状。

“我怎么就伤害了你的心灵,你说说。”

“你刚刚骂我,骂了10分钟3分7秒。”

林念慕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居然还计时!”

沈清泽“嗯”了一声。

阴险太阴险了,沈狗就是沈狗。

“赔偿个鬼赔偿!我的时间很宝贵的,没工夫和你瞎叽歪,走了。”林念慕挣脱他的束缚,一把拉过自己的行李箱,小跑出去。

跑出去之前,还做了一个鬼脸:“再见!”

4专门来嘲笑她的沈狗

林念慕觉得她怎么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呢!尤其是还是在自己曾经的死对头那里。

他现在肯定窝在哪个角落里嘲笑她。

“啊啊啊,要死了。”林念慕躺在床上,拉过被子就往头上盖,她把自己整个人包的严严实实的,在床上滚来滚去,林念慕现在恨不得可以拿一块豆腐撞死自己。

真的是迷之尴尬啊。

她在床上窝了几天,促使她被迫起床的是一声手机铃声,手机短信推送的消息,有一个招助理的工作,月薪还蛮高的。

最后由于快要交不起房租了,她得出去找工作。

林念慕有一点动心,但是正在让她下定决心的还是来自于沈清泽这个死对头的嫌弃。

是这样的,某一天,林念慕去超市买完东西回房间,刚好碰到了沈清泽,沈清泽穿的人模狗样儿的向她走过来,重提旧事,一直在那里问她,为什么她当时在他房间。

她解释了N久,沈清泽才勉强相信她,她对他没有一点不轨之心,现在倒好,被沈清泽那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抓到了她的小辫子,天天碰到她都要提一嘴。气的林念慕连饭都不吃了。

哦,忘了提一嘴,林念慕穷的根本吃不起饭,天天买一包一包的泡面,只要2元,以此来维持她的日常生活的开销。

有人在那里按门铃,一声比一声急促。

林念慕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是沈清泽那王八蛋,不开门。

然后她就感觉门好像震了好几下,沈清泽在踢门!!

啊啊啊啊啊,踢门踢坏了怎么办?要赔的!

林念慕赶紧跑过去开门,职业假笑:“沈同学,您来找我有什么事嘛?”

沈清泽跟个大爷似的,大喇喇的坐在沙发上,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给我泡杯茶。”

“……”

林念慕一动不动,眼神凉嗖嗖的,一副爱答不理样子。

“沈同学,请开始你的表演。”

沈·同学·清泽悠悠的叹了口气,怀怀念般的开口:“我还记得那时候,你被灭绝师太罚抄公式35890遍,抄着抄着手就酸了,你就开始哭,那哭的…”

他停顿了一下,故意瞥了一眼林念慕,林念慕的神色非常便秘,她磨了磨后槽牙,居然连数字都记得这么清楚。

果然,沈狗就是沈狗,沈狗继续道:“那哭的让我这个同桌都不忍心,我就大发慈悲的答应了帮你抄,你为了感谢我……”

不能再说下去那段不堪的感谢,林念慕朝他露了一个假笑:“您要喝什么”

啧,早这样不就好了。非逼着他说那时候的事。

“你这有什么就什么吧。”沈清泽好像看出了她的困窘,非常善解人意的开口。

林念慕给他倒了一杯水,像念广告词一样,深情的在旁边开口:“农夫山泉有点甜,您的胃值得拥有。”

沈清泽:“……”

“你这么抠连一瓶饮料都没有。”

沈清泽一脸嫌弃的走了。

所以,沈狗来就是为了吐槽她穷吗?

林念慕:“!!!”奇耻大辱。

她要工作赚钱,然后用钱砸死他

不,他不配。

5这狗血剧本

今天是林念慕正式上岗的第一天,她穿的是一件比较职业风的小黑裙,长发披肩,脚下踩着一双细高跟,站在酒店门口等待她的大老板莅临。

沈清泽穿着一件驼色大衣,内搭白色高领毛衣,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温文尔雅的走过来,极有气度。

她还能听到一些工作人员窃窃私语的惊叹,“我的天呐!好帅啊!”

“我想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她假装无视没看见沈清泽,并且自动过滤掉这些赞叹的声音。

这些不明真理的吃瓜群众!通通被他那外表欺骗了,他根本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伪君子。

当年她也天真的以为长的这么精致好看的人脾气一定和他成正比,事实证明,你大爷就是你大爷,狗屁的好脾气。

跟狗一样的脾气!自大狂妄,目中无人,大少爷脾气。

想当年,唉!

往事不堪回首,那段被压迫的日子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他还以为他可以在指挥她做这做那吗?

等会儿证明,还真就可以。

沈清泽一只手抄进裤子,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都溢满着笑朝她……这个方向走来。

其实,还是很帅的!

但他说出的话就让林念慕很想打他,但是她从来不打美男。

“哟,专门在这里等我。”沈清泽笑着开口,这个认知让他很高兴,整个人高兴都要飞起来了。

特意路过的高级特助程墨:“……”老板笑的好放肆啊。

程墨走到林念慕面前,“沈总,这是您未来几个月的助理林念慕。”

“沈总我先走了,希望你们相处愉快。”程墨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就先开溜了。

一想到有人会来接替他的班好几个月,他就快乐的不行。

林念慕整个人脑子还有点懵逼,一张脸都有点僵,肾疼心疼处处疼。

这打脸打的猝不及防啊!

沈清泽也很意外,他一脸的不可思议,嘲笑的开口:“林念慕啊林念慕,你又落到我手里了。”

呵呵呵,她抽搐了几下嘴角。

“我可以违约吗?”

“不可以,违约要赔偿十倍的违约金。”沈清泽特意加重了“十倍”这两个字。

这兜兜转转还不是终归要落到他这。

林念慕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马上就消化了自己是沈清泽助理的悲催事实。

她看的开,好吧,她自己都不信。

沈清泽算是看出来了,林念慕这个小傻子就是穷到一种地步了。

他之前还以为她只是装个样子。

林念慕低眉顺眼的应了,乖顺的让人不可置信,随后,她弱弱的开口问:“那我要是没有好好的…那啥呢?”

那两个字,她实在说不出口。

“扣钱。”沈清泽老神在在的走在最前面。

6有钱能使鬼推磨

林念慕的生活最近可谓是“水深火热”,沈清泽最近的生活真是滋润到不行。

譬如现在,沈清泽喊了她一声,林念慕立马就乖乖的出现在他面前,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一个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沈老板,有什么需要?”

沈清泽已经由最初的新奇到现在的平淡,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朝她招了招手,拍了拍床。

林念慕万分惊恐的看着他,“老板,我虽然是个助理,但是我是一个有节操的人。”

沈清泽:

“你脑子里天天在想什么呢我就是单纯的想借你一个肩膀靠靠。”沈清泽把脸从书里抬起来,懒洋洋的开口。

“哦,我知道了,”他话锋一转,一双好看的黑眸若有所思的盯着她。

林念慕手里拿着一个易拉罐,沈狗知道什么,瞎歪歪。

她假装一脸不解的站在旁边,不吭声,因为她怕她忍不住会卸了他一条胳膊。

林念慕抿了抿唇,就算是喜欢他那也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她用凶猛的表情说着一点都没有杀伤力的话:“你放屁!鬼才会喜欢你!要不是你是我老板,我早就弄……”沈清泽掀开被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接了她的话:“你早就干嘛?”

沈清泽在手机上划了几下,拿着手机在她面前摇晃,一脸得意。

“别摇来摇去。”沈清泽就没摇了。

林念慕这才看清了上面的字,劳动合同最后一条,她一边念了出来:“劳动合同最后一条,不能说让雇主不开心的话,如果雇主有一点点的不开心,罚钱。”

沈狗这个周扒皮,已经用着各种借口扣了她好多钱,具体多少她不清楚,因为每次沈狗只会说两个字:“扣钱”

林念慕不能骂沈狗,就只能拿手里的可乐易拉罐泽出气。

沈清泽看着那只瘦弱白皙的手,在他面前硬生生的把那罐子捏瘪了,一道水柱快速在空中停留一瞬,就落到了地上。

林念慕面无表情:“我去打扫。”

本来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能言说的小九九,被他这么一折腾,消散的干干净净。

沈清泽咳嗽了几声,眼神夹杂着几分焦灼,他立马拔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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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已经是苏应欢第n次面试失败了,对此,她居然没有半分懊恼,甚至还有丝丝预料之中。

快入夜的城市,凉风渐起,苏应欢将简历塞进了包里,搓搓手呼出一口冷气找了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坐了下来。

服务员上前来问她想要点什么,她要了杯咖啡就落了座。

城市已经下雪了,苏应欢凑近窗户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狭裹着大衣的行人,有些怔愣。

伦敦也会下雪吗,他那里也会和这里一样的冷吗?

她拿起手机划开了屏幕,在短信框里写写删删,最终什么也没有落下。

空气里的雾蔓延到了屏幕上,苏应欢用大拇指轻轻擦干了,上面赫然显示出三个字——陆锦川。

再往下滑,就是他们最近的一次短信,是陆锦川发来的:“苏应欢,我想你了。”

“对不起。”

她要的咖啡没一会就做好送了过来,苏应欢搁下了手机,双手捧着咖啡杯取暖,低头浅浅呷了一口。

真苦。

没一会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苏应欢摁下了静音,将手机屏幕翻了过去。

眼不见心不烦。

等到一杯咖啡喝完,苏应欢才拿起包和手机起身,真得劲,还在打。

她摁下了挂断,将陆锦川拉入了黑名单。

什么爱情,什么未来,都是假的。

苏应欢觉得,陆锦川他妈也太不是个好歹了,自己儿子这么多年没管过,要不是她妈好心还管一顿他儿子的饭,说不定陆锦川早饿死了。

现在发达了,国外横起来了,倒是记得回过头踩她一脚了。

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苏应欢清清淡淡的眉眼里沾了几分薄怒,自言自语的骂道:“什么玩意,不过是我的童养夫而已,飞就飞了,我还真不稀罕。”

要是真的能不稀罕就好了,可惜啊,全世界都知道苏应欢稀罕陆锦川,藏都藏不住的稀罕。

2

苏应欢大学学的是软件工程,本来是个就业前景很好的专业,可她年年挂科最后无奈转了专业。转专业的前提是不挂科,苏应欢不知道哪里来的恒心在图书馆和机房整整泡了一年,就为了换个专业。

大二那年她成功的转了专业,去了对面的金融。苏应欢谁都没有说,是因为陆锦川在国外读的就是金融,所以她才要拼了命的换专业。

她想,离那个人再近一点。

高三毕业填志愿的时候,同学说陆锦川报的是c大的软件工程,她连问都没问陆锦川就着急忙慌填报了专业。

当天晚上,苏应欢的妈妈让她去喊陆锦川来吃饭,其实那天是他们冷战的第三个月。

冷战的原因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愣是冷了足足三个多月。

苏应欢敲了很久的门,陆锦川正在吹头发。

他是今天的飞机,过一会,叶红梅就要来接他了。他睇着墙上那副画,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跟苏应欢告别。

有什么好告别的,他总要回来的。对于陆锦川而言,出国读书甚至连离别都算不上,他总该回来的。

回到苏应欢的身边。

一声一声的敲门声盖过了吹风机的声音,陆锦川搁下了吹风机去开门,苏应欢立马规规矩矩站好仰着那张人畜无害的脸笑吟吟的看着他。陆锦川轻微跳了下眉头,他退后一步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他快步走到房间里换衣服,这憨货,来也不知道发个消息。

苏应欢呆呆的看着门开了又关,她默默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陆锦川吹干了头,把卫衣随意正了正,打开了门。苏应欢忙不迭的跟兔子似的钻了进去。

“······”“女流氓,不是给你钥匙了吗?还敲什么门。”陆锦川关上了门,乜斜着门口鞋柜到沙发的那一排脚印,说:“苏应欢,你又不换鞋。”

苏应欢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地下,赶紧到门口换好了拖鞋,嘟囔解释道:“这不是以为你把我的东西都丢了吗?”

陆锦川冷哼一声:“都跟你一样小气吧啦的还得了。找我干什么。”

“欸,这幅画你还留着啊。”苏应欢仰头看着客厅墙上挂着的那副画,那是她送给陆锦川的第一份礼物。

其实也不能称为送,苏应欢之前学过美术。

那天已经很晚了,吃完饭出来帮妈妈遛狗的苏应欢正好看见坐在楼梯口发呆的陆锦川。

该怎么形容那时候的陆锦川呢?整个人的感觉凉凉的,一双眼睛瞥过来的时候,苏应欢几不可察的正了正身子。

不是吓得,而是帅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苏应欢有着一个肤浅的爱美之心。

苏应欢带着脸臭臭的陆锦川回了自己家,也就是从那时候起,苏家饭桌上总会多出一双碗筷。

那时候,苏应欢五岁,陆锦川也才五岁。

她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她第一次胡乱的涂鸦。

他却视若珍宝,甚至装裱了起来。

苏应欢眼眶有些微红,她颤了颤眼睫,开心的说:“陆锦川,我报了c大的软件工程,你开心吗?我很开心。”

苏应欢是真的很开心,因为从今往后,她就能有大把的时间浪费在陆锦川身上了。

没有烦人的考试了,没有条条框框那么多拘束了,甚至再也不会有连和他轧马路的时间都没有的情况了。

陆锦川没有回应她,他摩挲着手机壳,脑子里浮现出刚刚刷到的一条说说。

“要和喜欢的女孩子去一所大学了,哈哈听说她也是c大的软件技术。好期待我和她的故事。”

故事陆锦川低下了眉睫,面目表情的面孔上夹杂着微微凉意。

苏应欢无措的放下了欢欣的双手,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无辜的看着陆锦川:“怎么了,你不开心吗?”

“我应该开心吗?”陆锦川冷冷的看着她。

苏应欢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怎么突然就生气了。

“出去。”陆锦川打开门,惜字如金的下了逐客令。

苏应欢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她不懂为什么会这样,她以为他知道自己和他一所学校他会开心的。

苏应欢抬手抹了抹眼泪,瞪着他:“出去就出去,陆锦川,以后咱们也别联系了。”说完还赌气的踩了陆锦川一脚。

陆锦川疼的直嘶气,眉心紧紧拧了起来,愤愤的踹了门一脚,气急败坏的骂了一句。

苏应欢听见身后震天响的关门声,气的胸口发颤,回头大声吼道:“关个门不知道轻一点吗?!一点素质都没有!”

陆锦川气的打开门回骂道:“我没有素质,你不知羞耻,年纪轻轻早恋就算了,怎么现在还要奔着你的情郎去一所大学了,甜蜜了,就来膈应我了?!苏应欢我陆锦川要是再理你一下,我就不姓陆!”

陆锦川气的简直心肝脾都在疼,一回头间就看见苏应欢拿起了楼下了扫帚往上走,眼泪糊了满脸:“我早恋我跟谁早恋?不就是王书送了我个生日礼物,我跟谁去一所大学了,陆锦川你怎么这样,他们说你报的c大软件工程我才去的,你凶我干嘛?你冲我摆什么脸色?我为了跟你一所大学我没日没夜的做试卷奔赴考场,你这人怎么这样!”

苏应欢一边哭一边动手打着他,陆锦川在门口不知道是被打懵了还是被骂懵了,动也不动一下。苏母听见动静出来,抬头看见的就是自家女儿像个泼妇似的拿着扫帚打陆锦川,大惊失色的吼道:“哎哟我滴个天娘,苏应欢你个小坏蛋!还不快给我住手!”

苏母怒火中烧的夺过苏应欢手里的扫帚反手就开始抽她,陆锦川赶紧上前将她护在怀里,背上硬生生的挨了一记扫帚。

他整个人疼的面目都扭曲了,果然,有其女必有其母。

那天的闹剧是怎么结束的苏应欢早已经忘记了,只依稀记得晚餐很丰盛,她却味同嚼蜡。

那是她吃过的最揪心的一顿饭。

她低着头努力降低着自己的存在感,母亲和陆锦川正絮絮叨叨说着出国的事情。

苏应欢愣了很久。

一直到门铃响起,一个苏应欢从来没见过的年轻女人笑着说:“打搅了哦,小川,再不走飞机就晚点了。”

那是陆锦川的母亲,直到那一刻苏应欢才彻底清醒了,陆锦川要出国了,去很久,也许一毕业就回来了,也许,这辈子都不回来了。

陆锦川搁下了筷子,绅士的起身甚至走之前还不忘将拉开的椅子送了进去。

他上前伸手将苏应欢拉入了自己怀里,睫毛颤了颤,在她耳边许诺:“等我回来。”

身后传来的尽是苏应欢呜咽的哭声。

很久以后,苏应欢回想她枯燥乏味却又不平凡的大学四年,无数次想要放弃想要哭泣的时候,脑子里都会浮现那个少年的话,等我回来。

陆锦川,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在等你。

3

苏应欢和陆锦川是标准的青梅竹马,一所院子互为上下邻居,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初中高中。

苏应欢没想过和陆锦川分开的情形,因为,仿佛生来便该如此。形影不离。

她和陆锦川吵架的原因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苏应欢读的文科,陆锦川读的理科,必然不可能在一个班级。陆锦川在的班级是尖子班,一般都不会拖堂,而苏应欢则恰恰相反了,于是每天晚上陆锦川都会挎着书包在她教室后面的窗户那里等她下课。

陆锦川人生的白净个子又高,每次来的时候,总会有一堆文科班的姑娘偷偷瞄他。

苏应欢后来不高兴的和他说:“以后你就在后面门口等我,那里有门挡着,里面的人看不见。”

陆锦川不解:“为什么,我让你见不得人了?”

苏应欢急的脸都皱在一起了:“你一来,她们都看你,我不喜欢。”

“哦。”

苏应欢没说她为什么不喜欢,陆锦川也没有问。

很多东西,他们都在努力不去捅破,只为了安稳的度过高考。

他们都在等。

那天是苏应欢十八岁的生日,陆锦川像往常一样在教室后面等她。

他把玩着手里的礼盒,难掩眉眼的笑意。

一直到老师都出来了半晌苏应欢还没有出来,陆锦川不耐的推开了后门,刚想喊苏应欢的名字,映入眼前的就是一个男生捧着花举着礼物对苏应欢搔首弄姿的情形,旁边的人居然还起哄喊着在一起。

陆锦川觉得自己几乎都要忍不住去踹那个男生一脚了。

最令他生气的是,苏应欢居然收下了礼物。

他简直没心情看下去结局,转头关上门离开了。

陆锦川很生气,他极少这样生气,他现在只想把苏应欢拎起来好好骂一顿。

苏应欢回头的时候,陆锦川已经生气的离开了。她尴尬的对着表白的人说着对不起,东西都顾不上收拾就跑了出去。

她气喘吁吁的环顾着四周,周围车水马龙,都是放学的学生,一样的校服相似的背影,她没有追上陆锦川。

那是第一次,苏应欢晚上敲陆锦川的门,里面没有回应。

良久,门缝里扔出一个礼盒,又很快的关上了门。

苏应欢捡起礼盒,开心的朝门里面喊:“陆锦川,你还没有跟我说生日快乐呢!”

陆锦川靠着门滑坐了下来,轻轻动了动唇,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苏应欢,生日快乐,我喜欢你。”

苏应欢连续堵了快一个星期的陆锦川都没有堵上,早晨,她起来的时候刚好能看见陆锦川骑着单车朝学校走,放学,陆锦川也不等她,直接回家。

一个星期后,苏应欢想了想,高考即将来临,她和他都没有多余的时间在互相身上浪费。

苏应欢在个性签名上写着,唯有分数和他相匹敌,去一所大学,才是王道。

不一会儿,消息提示陆锦川给她点了赞。

苏应欢开心的几乎未眠。

她喜欢陆锦川,很喜欢。她已经要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喜欢多久了。

仿佛是水到渠成,又仿佛是本该如此。

但于她而言,喜欢不是占有,不是依赖,不是相互放弃,而是旗鼓相当互相优秀。

这才是喜欢应该有的样子啊!

苏应欢那时候并不知道,陆锦川已经在准备出国的事情了,其实,就算她知道了,也不会改变什么,她只会尊重他的选择。

陆锦川不会为她放弃理想,苏应欢也不需要他放弃。

他们只需要在各自的人生路上互相称王就可以了,唯一不同的是,他陆锦川是苏应欢的王。

他身影所及的地方,都是苏应欢努力想要去的地方。

他是她的灯塔。

整整三个月,大大小小几乎快百场考试,苏应欢没出过教室,陆锦川也是。

他们只在互相去上厕所的空隙,会瞅见对方的名字和自己并列在光荣榜的第一排,一文一理。

不知名的欢喜转换为更大的动力,全部体现在一张张考卷一份份漂亮的分数上面。

那是一段怎样的岁月啊,备考,整个人除了卷子还是卷子,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能更好的和对方相匹配。

国外那所大学是陆锦川一直很想去的大学,他抚摸着光荣榜上苏应欢的名字,睫毛颤了颤。

无论我将去想何方,你都是我最终的地点。我喜欢你,苏应欢。

是那种,想要一辈子的喜欢。

4

进考场那天早上,陆锦川少见的没有先走,而是在楼下等苏应欢。

苏应欢背着书包咬着面包从楼上跑下来的时候,就看见陆锦川坐在单车上回头望她。

他衬衫微敞,面如冠玉,不过是几月未曾碰面,不知怎的竟还生了妄念。

当真是个俊美动人心魂的美男人。

陆锦川要是知道苏应欢在想什么,指不定会气成什么样。

苏应欢光顾着吃惊去了,一口面包没有咀嚼就盲吞了下去,立马弯腰拍着胸口痛苦的咳嗽了起来。

陆锦川无比嫌弃的白了她一眼,无奈的从书包里拿出来一瓶矿泉水丢给她:“吃个早饭都能呛住,真不知道你能干什么。”

苏应欢好不容易顺了气,将瓶盖扭好,偷瞄着陆锦川。这是在等她吗?!

“看什么看,上车。不是你妈让我载你,我才懒得等你,重死了。”陆锦川别过头,不自在的按着铃:“你给我快一点上车!!!还发呆!!!”

“哎哎哎,这么凶干嘛。”苏应欢赶紧跨上了他的后座,摁住内心的小窃喜试探的伸手环住了他的腰。

陆锦川的身子猛的一怔,她赶紧红着脸解释:“我我我怕掉下去了。你快骑,要集合了。”

陆锦川低头看着那双小胖手,心情没来由的好了起来,他轻轻扬起了嘴角,笑了出来。

真是的,你这样我怎么舍得走。

苏应欢和陆锦川集合的地点不一样,考场也不同,下车的时候,苏应欢看着表,忙不迭的倒腾着小腿奔向自己的班级。

陆锦川在她身后摁着铃,苏应欢回头,他眼里闪烁着笑意,好比璀璨的星辰:“苏应欢,好好考试,加油。”

苏应欢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她气吞山河的回应道:“陆锦川,你也是,加油。”

陆锦川丢人的别过了头,不自在的朝她挥了挥手,这声音,也太中气十足了吧。

很久以后,陆锦川在国外跟着教授做项目,那天已经很晚了,而英国却正是早晨,他忙的不可开交。

苏应欢醉醺醺的,也是像今天一样的中气十足,对着在电话里喊着:“陆锦川,我好想你!”

他鼻子有些酸涩,抬头看了看正是晴好的伦敦,说:“苏应欢,我也好想你。”

“陆锦川,我好喜欢你。”

“苏应欢,我也是。”

她擦了擦眼泪,哽咽着说:“我喜欢你一定比你喜欢我多很多很多很多······”

陆锦川用电脑查了最近的机票,向实验室的教授请了假,将项目交接给一边的朋友,什么都来不及的收拾,便打车去了机场。

他从未这么急迫的渴望见她。从来没有。

教授说:“陆先生,你应该知道时间就是金钱,这个项目的重要性,在这紧要关头你为了女朋友耽误进度回国是不是有些太儿戏了。”

陆锦川看着教授,眼里无比坚定:“她不是我女朋友,那是我未来的妻子,很抱歉,教授。”

那是我,想要共度一生的人啊,是我努力想要抵达的终点。

所有的离别都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他只是想,等他学成归国的那一天,他有足够的能力替她撑起一片天,他能够赚足够的金钱养活他们的家,有充裕的时间陪伴在她身边。

这才是陆锦川想要的,她和他的未来。

青春奉献给理想,余生全都交付于苏应欢。这便是他的喜欢。

不慕一时之甜,只求一世清甜。他想要的是她未来漫长的几十年。

陆锦川抵达的时候,苏应欢还在ktv里一边哭一边喝着酒。他大踏步上前夺过她手里的酒杯,轻掷在桌子上,拦腰抱起她就离开了包厢。

留下一室人面面相觑。

苏应欢整个人都依偎在陆锦川怀里,她蹭了蹭头,鼻息间都是他身上好闻的气息。

隔着重重山河踏过璀璨星月归家的气息。

苏应欢紧紧闭着眼,一双手环着他的颈脖,无声的抽噎着。

陆锦川停下了脚步,钩月悬天,星辰布满整片天空,他说:“苏应欢,你为什么不睁眼看看我。”

“我怕,我怕我一睁眼你就不见了。”泪水泅湿了眼睫,陆锦川低头缓缓轻轻点上了她的唇。

“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等我完成学业就会回来娶你。”

“苏应欢,我知道我对不起你,耽误你整整四年,甚至连一句正式的告白都没有。”陆锦川顿了顿声,低头贴着她温软的额间:“我想要的,从来不是这短短的几年。我想要的是你的下半生。”

苏应欢睁开了湿漉漉的眼睛,复又阖上,只微微抬头。

苏应欢想要的,也是陆锦川的下半辈子,所以她可以等,也愿意等。

1

林静月是回禹城参加高中同学婚礼的,却在回城当晚,收到了班长贺坤的消息。

说是有好几个老同学都回来了,他今晚攒了个局,大伙儿聚聚。不等林静月回话,他就将地址发了过来。

看来这急脾气一点都没变,林静月苦笑了一下,起身取了外套出门去了。

秋夜微凉,街道上都是拥挤的人群,四下里烟火蒸腾,是禹城特有的熟悉气氛。

林静月到的时候,人到齐了,站在雅间门外,就能听见他们相互打趣的声音。

待她推门进去时,所有声音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一屋子人的目光,齐聚在她身上。直到看到童桑榆,她才明白自己是被临时邀约的。

也是,毕业将近十年,童桑榆这是第一次在他们的聚会上出现。

两人谈恋爱那会儿的风光事迹,在座的人都清楚,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场面。

倒是童桑榆率先跟她打了招呼:“林静月,好久不见。”

然后是房间里的其他人,陆陆续续回神,跟她或笑或闹地问好。

林静月在贺坤身旁坐下,视线不可避免地对上童桑榆。西装革履,眉目英挺,以及那与人交谈时流露出来的成熟气息,都是她不曾见识过的风采。

她忍不住压低声音问贺坤:“什么情况?童桑榆在,你怎么不早说?”

贺坤皮笑肉不笑地回她:“就算分开了,还有老同学的关系在。总不能以后我们的聚会,有你没他,有他没你吧!”

林静月还想说什么,却见童桑榆将杯子在桌沿上磕了两下道:“各位,我们一起敬新郎官一杯,提前祝他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林静月跟着众人一起举杯,耳边听见贺坤咬着牙低声说,叫她来是童桑榆的意思。

她知道,高中三年,就属贺坤和童桑榆最要好,有关童桑榆的事,贺坤从来没拒绝过。

林静月不善酒,好不容易皱着眉将酒咽下肚,就听见一个同学问她:“林静月,童桑榆刚才也宣布婚讯了,我们班就你和班长还单着了,要不凑合一下,在一起得了。”

童桑榆要结婚了?他都要结婚了,还特意把她叫过来,就是想给她难堪么?

林静月感觉喉头咽下去的酒,又卡在嗓子眼里了,咳了半天。

童桑榆下意识抽了一张纸,却在纸抽出的那一刹那,停住了手中的动作。

“对呀,对呀。”其他同学附和。

“就是,去相亲,还不如内部消化呢,班长也很优秀嘛,跟童……哎,你干嘛踩我脚!”还有不怕死的,哪壶不开提哪壶,一桌子人都颇为紧张地看向林静月。

林静月却微微一笑:“劳烦各位操心我的终身大事,不过我已经不是单身了。”

说着状似不经意地问童桑榆:“对了,来的晚,不知道你的婚期定在什么时候?”

童桑榆眉眼一冷,转瞬即逝,又恢复了笑脸:“明年正月,到时会提前两周通知大家,记得赏光。”

是真的要结婚了,那为什么还非得叫她过来?

林静月看着童桑榆,四目相对,电光石火。

贺坤赶紧提了一杯酒,缓和气氛:“我们班的颜值担当和才气担当,都有主了。来,大家走一个,庆贺双喜临门!”

他这话一出,其他人的视线就忍不住在童桑榆和林静月之间来回,男的帅气,女的美貌,真是可惜了。

像是为了替童桑榆出口气似的,林静月一落座,众人就开始盘问林静月未婚夫的情况。

林静月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着,虽不比童桑榆优秀,但也不差。

童桑榆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的话,每一个字都像割在他心上的一把刀,他承受着被凌迟的痛苦。

理智告诉他,不要听下去。心中却执着于她的近况,一个念头压下去,一个念头又起,满腔酸涩,无处安放。

2

KTV的前半场,大家都在推杯换盏话别离之后各自的情况。

一群男人围着江川高谈阔论,几个女同学围着林静月絮絮私语,像极了高中时下课的场景。

直到有人点了一首孙楠的《拯救》,吵吵闹闹的屋子,瞬间陷入寂静。

前奏响起的时候,林静月心像被刀割了一样疼,这是童桑榆跟她表白时唱的歌。

隔着人群望去,童桑榆也在望着她,漆黑的眸子,泛着星星点点的光,脸庞微红。

忽然,他扯松了领带,朝林静月大步走过去,一把将她搂入怀中。他把头埋在她的肩窝处,声音闷闷的,还带着委屈:“林静月,我喝醉了。”

林静月的手,僵在半空。

贺坤面色有些尴尬,替童桑榆打圆场说:“他喝醉了,确实喝醉了,你们可别再灌他酒了。”

然后伸手去拉童桑榆:“赶紧起来,别耍流氓啊。”

童桑榆打掉他的手,环抱着林静月道:“林静月,我这辈子就喝醉过两次,还都是因为你,你得负责。”

林静月内心轰鸣,凭什么该我负责?

贺坤见状,有些严肃地看着林静月道:“你们分手这四年,他一直过得不好,趁这个机会,好好聊聊吧。”

林静月垂眸低首,贺坤当她默认了。

朝其他同学挥挥手,招呼他们去了套房的另一间,很快那边传来重新扎堆开始谈天说地的笑语声。

这时,孙楠的歌刚好唱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潜伏在你的伤口”。

林静月心中微动,伸手想把童桑榆扶着坐好。

童桑榆还是不肯撒手,他说:“林静月,你就是我好不了的伤口。让我再靠一会儿,我真的太想你了……”

林静月鼻翼一酸,将头侧向了一边。

她知道贺坤为什么要让她跟童桑榆好好谈谈,因为圈子里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段关系中,是她伤了他。

童桑榆多高傲的人哪,当初林静月说了分手,转身就消失在他的世界,他还傻兮兮地站在原地等她回头。她说了不再联系,他只有在忍不住的时候,才会打电话给她。

所有人都觉得,是童桑榆倾尽全力去爱着林静月,没有人知道她的辛苦。

也许岁月真的改变了他们,比如童桑榆,从来就没有喝醉过。

她说:“你喝醉了,让贺坤先送你回去。”

他抬头,孩子气地质问她:“那你呢,你去哪里?像当初一样,转身就走,再也不见?”

接着连珠似炮地喊:“林静月,你到底有没有心呐,为什么我怎么做都捂不热你的心?”

“我上一次喝醉,是因为你跟我说要分手。你说我不了解你,我就放你走。然后一直在原地,等你回头。”

“可是今天,你给我说你要结婚了,你这个女人,怎么能狠下心丢了我去跟别人结婚呢?”

外间有人碰倒了杯子,也有人在小声说,贺坤,你要不要去看看。

林静月凝视着童桑榆,她有千言万语要说,可是又有个声音在提醒她,没必要了。

果真,这时童桑榆放在沙发的手机屏幕亮了,来电显示的备注是老婆大人。

林静月微微一笑,冷声道:“童桑榆,是你先说要结婚的。”

起身离开的那一刹那,林静月觉得场争吵,像极了以往的每一次的赌气吵架。只可惜,他们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3

2009年9月15日,府南中学高一八班,林静月初次在这里见到了童桑榆。

她中考的分数,其实不够上府南中学的,好在妈妈几经周折找到当时的班主任,才得以入学的。

所以林静月去学校报到时军训已经结束了,正式上课也有一个多星期了。

教室在一楼,班主任赶着去上课,把她带到门口后,喊了一声“这是新同学”,便胡乱指了一个靠窗的空位置让她先坐着。

又对她嘀咕了一句“你先坐那里,晚自习再给你重新调位置”就走了。

林静月有些怯懦地在班上其他同学的注目礼中,走到那个空座位上去。

按照府南中学的惯例,新生入学前,就会通过成绩分析,分班时就大致上给学生分了文理科。

高一八班是理科倾向班,男生居多。

彼时的林静月身量纤弱,乖巧安静,是很多男生喜欢的类型。于是她刚一落座,就围了一圈男生过来嘘长问短。

林静月一向是老师家长口中那种别人家孩子的乖乖女类型,自然也不知道怎么应付这样的场景,便瑟缩着身子往窗户上靠。

忽然,一个书包从天而降,砸在了她的头上。

书包很沉,砸到了她的鼻子,只感觉鼻内一热,鼻血便滴滴答答掉落下来。

她下意识回头去看,刚好冒出一个男生的半张脸,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与她四目相对。看见拖着两条鼻血的她,来了一句:“来新同学了?”

这是童桑榆对林静月说的第一句话。

第二句是:“你让开点。”

这时上课铃响起来,在英语老师踏进教室的那一刻,童桑榆也完成了从窗外到窗内的翻越。

然后抬起林静月的下巴道:“赶紧把头仰起来,没流过鼻血么?”

林静月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同学们的起哄声,让她瞬间红了脸。

英语老师一抬头,刚好看见这有些暧昧的画面,大喝一声:“在干什么?”

林静月正窘迫得无法开口说话,一个女生从座位上站起来说道:“老师,童桑榆丢书包时把新来的同学砸流鼻血了。”

英语老师似乎对此见怪不怪,指着童桑榆道:“去后面站着听课!”然后让刚才仗义执言的女生陪同林静月去医务室。

女生自我介绍后,林静月才知道那个女生是副班长,叫谢依依。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脸,像红苹果似的,数落起童桑榆的罪行头头是道:“你以后离童桑榆那混蛋远一点,开学至今,他总闯祸,就没一天消停过。”

4

谢依依将林静月送到校医室,便回去上课了。

等校医处理完林静月的鼻腔创口,给她吃了药,又观察了一下情况才放她回去时,已经是第二节下课的大课间了。

第三节是体育课,教室里早没人影了。

林静月低头看了一眼白色衣服上的点点血迹,正在纠结要不要去上体育课时,童桑榆进来了。

他手里拿着一套新校服,对她说:“真是抱歉,害你受伤。我帮你去把校服领了,你先去换上吧。”

林静月接过校服去了女厕所,在最里边的位置换上了新校服,虽然宽大,但裤长和袖长都很合适。

再出来时,看着楼道里来来往往和自己穿着一样衣服的少男少女,她终于对这所学校和这间教室有了归属感。

林静月走到童桑榆跟前,仰着头对正向窗外张望的他说了声:“谢谢。”

童桑榆一回头,刚好撞见少女脸上明媚的笑容,就像一缕暖阳,照进了他心底的一汪深潭。

他摸了摸头,大咧咧一笑:“谢什么。”

“谢谢你去帮我领了校服。不然就我一个人穿着自己的衣服,去上体育课多尴尬。”

童桑榆问:“你鼻子怎么样?能上体育课吗?”

林静月吸了吸鼻子,有点疼,她皱了皱眉说:“应该没问题。小伤,不碍事。”

两人一前一后,去了操场集合。可能是因为鼻子的原因,童桑榆注意到林静月排了位置之后,就一直安静地坐在操场边,看女生们跳大绳。

平生第一场球打得有些索然无味,两个小人儿在脑海里打架。一个小人儿说:给她道个歉吧,你砸伤了别人,连个正式道歉都没有。

另一个小人儿说:道什么歉呐,又不是故意的,再说别人也怪你呀。要不去买点零食吧,女孩子不都喜欢小零食嘛。

林静月一进教室,童桑榆指了指她塞满了零食的桌肚:“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都买了点。早上的事真是对不起,你是我第一个同桌,见面第一天就把你误伤了……”

林静月羞红了脸,从座位上跑开了。

身后的童桑榆似乎敲了一下贺坤的头:“我就这一个同桌,吓跑了你赔?”

“花落谁家还不一定呢,老蒙肯定还得给她调座位。你看她,那么娇小,怎么可能跟你一个糙老爷们坐后排?”贺坤嗓门很洪亮,说的话,一字不落地传进林静月的耳朵。

可是晚自习,班主任却似乎忘记给她调座位的事了。

林静月有些慌神,这时谢依依来找她,让她主动去找班主任老蒙说换座位的事。还表示愿意和她同桌,因为她现在的同桌是男生。

谢依依坐第三排中间,那个位置视角极好。林静月很心动,便去了班主任办公室。

刚巧看见童桑榆站在那里,老蒙正低头读着一份不知是保证书还是检讨书的东西。

见她来了,立即收起那张纸,笑盈盈地问:“林静月,你有什么事吗?”

林静月瞟了一眼童桑榆,嗫嚅着无法开口。

童桑榆那个角度,刚好看见瓷白的颈部,以及红红的耳朵。

5

可能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整个学生时代的林静月,都是极度自卑的。谁跟她说喜欢她,她就会觉得对方是在开玩笑,甚至是在奚落她。

所有童桑榆越是对她好,她就越疏离,早恋这事,对她来说无异于洪水猛兽。

童桑榆也聪明,知道不把话说破,林静月就不会彻底和他划清界限。

其中有一天,童桑榆缺课了,直到下晚自习后,才捂着肚子来到林静月家的小餐馆。

林静月正在帮妈妈择菜,抬眼便看见一脸落寞的童桑榆。

老式的吊灯,昏黄的灯光,映照出少年苍白的脸,五官线条刚硬,眉眼间隐有一股倔强之气。

那是林静月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打量童桑榆,他长得很好看,身量挺拔,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

他看她的眼,深邃而热烈。

林静月无法忍受这样炙热的目光,将视线移向别处。

好在林妈妈这时叫了童桑榆一声:“小榆,怎么这么晚过来?”她把女儿的所有同学,都当作自己孩子一样疼,称呼也很亲切。

童桑榆在这一声呼唤中,红了眼眶:“阿姨,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吃一碗你做的面。”

林妈妈点头应了:“想吃什么臊子的,阿姨去给你做。”

童桑榆答:“青菜汤面,溏心煎蛋。”

童桑榆吃面的时候,林静月在一旁坐着,凝神听妈妈和他的一问一答。

从对话中她才知道,童桑榆爸爸妈妈很小就离开他去上海做生意里,起初他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两年前爷爷去世后,他就一个人住。

林静月惊讶地看着童桑榆,那一瞬间终于明白童桑榆为什么会中考失利了。

6

高三如期而至,林静月偏科的劣势,越来越让她困扰。

她压力很大,时常会在拿到卷子的那一刻,控制不住地撕掉卷子。

老师要讲题,没卷子会影响她听课。

童桑榆默默地把自己的卷子递给她,又细心地用胶布把她的卷子粘好。

林静月听不进去课,用手支着脑袋发呆。

童桑榆则一字不落地替她做好了笔记。他了解她,发完脾气,很快又会重新投入学习,她从不放弃。

可在高考前一个星期,林静月却无故没有来上学。

童桑榆去了她家小餐馆,店门却是关着的。

房东夫妇说:“昨天晚上,一群男人来店里砸了东西,还强行带走了她们母女俩。”

童桑榆红了眼:“你们怎么不报警?”

房东夫妇说:“报什么警,看那阵仗,那男的应该是红英的老公!”

红英是林妈妈的名字,童桑榆突然想起了他无意在林静月语文书上写下的那句话:“你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上不了大学,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将面对什么后果!”

他忽地明白了什么,于是跑回学校,要求班主任给他找林静月的户籍地址。

林静月曾对他说过,她一定得考上大学,让妈妈过上好日子,不然对不起妈妈为她忍受的苦。她得变强大,才能保护自己,保护妈妈。

他想起她一个人穿梭在黑暗的巷子里,毫不变色的脸。亦难以想象她昨夜被带走的绝望与恐惧。

班主任看了看童桑榆涨红的脸,叹了口气说:“你去她家又能做什么?那是别人的家事!”

童桑榆说:“林静月得参加高考,她若错过了,一辈子就完了。”

林静月家的情形,班主任是有所了解的,听完童桑榆的话,他沉默了。良久才开口道:“她爸爸不让她读书,想早点把她嫁出去换彩礼,他在外边欠了很多钱。你去了,也未必能做什么。”

童桑榆执拗着不肯走。

班主任没再劝说,指了指档案柜说:“在第二个抽屉里去找吧。”

林静月的老家,在禹城乡下的一个偏远山村,坐完汽车还要换乘摩托车,来去要花上一天的时间。

童桑榆去的时候,打碎了家里的存钱罐,拿出来爷爷留给他的存折。并且带上了生日时,表哥送给他的一把瑞士军刀。

他做好了准备,一定要把林静月从她的噩梦里带出来。

可等他走到镇上,去找了摩托车师傅,说出林静月家的地址时,师傅告诉他不用去她家了,他们一家人都在镇上的卫生院里。

童桑榆问为什么?谁在医院?

摩托车师傅问,还能有谁,林天德那无赖呗。你小子是她家的亲戚?   

童桑榆答,我是她同学。

那人说那你赶紧去,林天德那些兄弟姊妹也不是啥好人,去帮个手也好。

童桑榆顺着他指的方向,疯跑了过去。

还没到卫生院门口,就看见那里围了一大群人。

人群里边站着林静月和妈妈,林静月低着头被林妈妈护在身后。

林妈妈则披头散发,脸上都是乌青和红肿的伤痕,她手里拿着一把做农活用的弯刀。

她声嘶力竭地哭喊着:“你们有什么资格来指责我?这孩子生下来,他林天德管过一天吗?给她花过一分钱吗?你们又何尝给过她一口饭吃?”

“什么叫女儿是赔钱货?什么叫父债子还?他林天德欠下的赌债,凭什么靠卖女儿来还?”

“他平常想怎么打我都可以,但是不能动小静。我已经在火坑里煎熬了半辈子,绝对不能再让我女儿重蹈覆辙!你们也一样,谁敢打小静的主意,我就会找他拼命!”

那场面,童桑榆只看了一眼,便鼻翼一酸。林妈妈是个多温柔的女子,被逼成了这样,他瞬间就理解了林静月的心情。

7

林妈妈因为动刀砍伤了林天德,要被拘留十五天。她将林静月托付给童桑榆,嘱咐他一定要带她回禹城参加高考。

林静月一路什么话也没说,童桑榆什么也没问。

晚上住在童桑榆家,他给她煮了面条,然后去超市给她买了日用品,包括换洗的衣物。

他说:“你的校服脏了,换下来洗洗吧。”

林静月从饭桌前站起来,拿走了他手里的袋子,转身那一刻,一滴热泪掉落在童桑榆的手背上,他的心滚过一阵灼痛。

第二天早上,林静月没说要去上课,童桑榆也没提。

直到童桑榆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来提示音,林静月才知道那天是童桑榆的生日。

他在备忘录里写了备注:童桑榆,你今天十八岁了,是个成年男人了。去向喜欢的人表白吧,邀请她去唱歌,去逛游乐场吧。

童桑榆那时,正在厨房做饭,依旧是面条,爷爷当初只教会了他做清水面加一个荷包蛋。

出来时,看见林静月正凝神望着手机屏幕,有些尴尬。

还是林静月率先打破沉默:“我们出去吃吧。去唱歌,去游乐场,去你想去的地方。”去做你想做的事。

最后一句话,林静月没说出口。

她其实一直都想告诉童桑榆,他在她心里,是不一样的存在,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现在,他见识了自己最不堪的一面后,她忽然无所畏惧了。

那天,林静月在KTV喝得酩酊大醉,她一首歌都没唱。

那天,他们说了许多话,关于她的,还有他的。

两个人,背靠背,头抵头,像两只受伤的小兽一样,互相舔舐着伤口。

林静月说,她从小就没得到过父爱,爸爸在得知她是女儿的那一刻,就转身走了,一走就是八年。

他走后,她和妈妈受尽了爷爷奶奶的刁难。直到爷爷病重去世,爸爸才回来,然而家里的日子并没有好过。

他时常喝酒赌博,输了钱就回来找妈妈要,要不到钱就对她们母女拳打脚踢。他还不让妈妈送她上学,说浪费钱,还会跑到学校去她班里大闹。

更可笑的是林静月初中毕业,他就要把她嫁给一个三十几岁的光棍,还收了对方的彩礼。妈妈不得已,才找机会带她逃了出来。

谁知道,同样的闹剧,他又来了第二场。

那天晚上,是她拿着刀,要去砍那个她恨之入骨的男人。被他发现了,妈妈为了保护她,才砍伤了他。

林静月想,可能就是在那一刻,勤劳但懦弱的妈妈,才意识到了反抗的好处。所以她才横着一颗心,一个人对抗一切,也要把她送走。

童桑榆说:“林静月,我这辈子就怕过两次。一次是爷爷去世,第二次是听说你被人绑走了。

爷爷去世的那天晚上,他在家里犯了病,我找人把他送进了医院。

当所有的人都走了之后,病房里只剩下我和他,他呼吸粗重而艰难,每一声都如雷击一般,叩在我心上,有一个声音一直在提醒我,你最爱的人要离开你了。

最后那几分钟,他忽地清醒了,用力睁着浑浊的眼睛,紧紧拉住我的手,叫着我的名字,痛苦地喘着气。

我感觉他的身体在变凉,手开始变得僵硬,像钳子一样钳得我生疼。他瞪着眼,张着嘴,喘气声一点点弱下去。那一刻我很害怕,拼命想挣脱他……

爷爷走后,我觉得自己是个懦夫,我知道你也不想当弱者,林静月,我陪着你,我们一起变强大。”

第二天一早,林妈妈却提前回来了。

童桑榆和林静月陪着她去收拾了小餐馆,然后两人一起回到了教室,等待迎接高考。

放榜那天,童桑榆请客去狂欢,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跟林静月告白了。

他与她四目相对,他声嘶力竭地唱了一首《拯救》,她泪流满面。

有些情绪,只有他们懂。

也曾以为,有些东西可以永恒不变。

重逢旧爱,蓦然回头,哪些星座心怀期待,被爱告白,幸福相伴?天秤座:

天秤座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并不能特殊的积极,真真正正动心的时候就会想象各种各样情景,例如在一起往后的日常乃至筹备婚礼,不谈为何,由于这便是处女座一个一直沉浸于自身一个人的世界的人。此外天秤座喜欢一个人会经常偷窥她,仔细打量,关注一举一动。可是积极真的很难,心里通常做了许多抗争,但却害怕行为。应对对方测试也表现得满不在乎其实小鹿乱撞。

天秤座活力四射,狂放不羁,向往自由,不喜欢受约束,为人热情友善,大气,不喜欢被人一直管,尤其喜欢跑去玩,但是内心正经一匹,不适宜蹲在家里不出门。相逢前任,倏然回过头,心怀期待,深爱表白,幸福快乐相伴。

射手座:

射手座的人讲话较为立即,并且纯真开朗。射手座的女孩子一般都较为直,喜欢那你就是喜欢,对不喜欢的人很分明就是很冷漠。

每一个所有喜怒哀乐都要在脸带,善良是确实,特别是对待朋友,喜欢立即付诸行动。射手座的人尤其记忆减退,像鱼的记忆一样,在许多小事上虎头蛇尾,丢东西没什么问题,有时丢了什么物品自己也不知道,但在重要的事眼前会一秒变成一个用心男孩儿,对所有的事都那么放在心上。她们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简易舒心的社交圈。相逢前任,倏然回过头,心怀期待,深爱表白,幸福快乐相伴。

狮子座:

狮子座的人双重人格,有时很感性,但是有的时候客观的要命。遇到事表面看起来没事儿,口头上“没事儿,没事儿,不在乎。”具体自己的内心伤心的一匹,没人比她更伤心,外观和本质不一致的。狮子座尤其嫌麻烦,都不喜欢给其他人造成困扰,能自己承受的事就自己承受,很好哄,争吵不提过去,吵完一会儿就忘,恢复能力强,好的快,一吵完架过一会儿或是过两天就屁颠屁颠地冲过来了。

狮子座喜欢烂漫,喜欢爱给的人与朋友卖萌撒娇!性情真的很讨人喜欢,讨人喜欢!相逢前任,倏然回过头,心怀期待,深爱表白,幸福快乐相伴。

基本每一集都有CP戏份,不过最甜的是13集,在20分钟左右,大家一起去聚餐,结束后麻绳在宾馆那段。

《待到重逢时》是根据泰国畅销小说《Until We Meet Again Series》改编的,导演也正是拍摄了《不期而爱》的导演New。

17集的剧情不紧不慢,很有爱情的那种细水流长,相互陪伴的感觉,我看到有的评价说节奏有点过于缓慢,这一点在有的地方确实有这样的嫌疑,但是总体的节奏我很喜欢。把Dean和Pharm的情感历程表现得很好,我很喜欢,个人对那种一集爱上两集表白三集上床四集开虐的剧不是很感冒。

情感激烈的戏很容易表现得用力过猛而失去真实感,pharm这个角色哭戏很多,看起来都是哭,根据哭的背景和场景不同,fluke很好地表现出了不同形态的哭泣,这一点让我印象很深刻。

第十四集忍耐心痛直到被dean抱入怀中才爆发流泪,第十五集被dean求婚后落下的幸福眼泪,第十七集得知前世真相后崩溃到收不住的痛苦眼泪,当然还有之前集数中数次落泪,fluke都完成得很好。

剧情简介:

孔恩(诺帕考·德查帕塔纳坤 Nine Noppakao Dechaphatthanakun 饰)和因塔其就读于同一所大学之中。孔恩的父亲是当地的黑手党,因此学校里人人都怕他,只有因塔其不同,不仅不对他敬而远之,还总是往孔恩的身边凑。

刚开始,孔恩非常抗拒这个男孩的热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孔恩的心渐渐被因塔其融化了,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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