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新娘亿万老公宠上天什么时候揭露夏轩轩的真面目

替嫁新娘亿万老公宠上天什么时候揭露夏轩轩的真面目,第1张

在第984章节揭露。

小说简介:他是霸道腹黑、富可敌国,却被传出身带残疾的商业领头黑马。她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首席金牌教师。一次替嫁,两人命运自此交织在一起。三十年从不近女色的男人被硬生生掰直性取向,面红耳赤的女人被带着。

作者为海琼,目前更新到3127章节,是一部霸道总裁小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七年级优秀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1

轩轩是一个女孩,是一个美丽的女孩。

她有着水晶般的大眼睛,老长老长的头发和“一对雪白的翅膀”。当她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仿佛就听见外面父亲在说:“一定是个女孩,叫雅轩吧”。“听你的”,母亲说。那时,轩轩就勾勒出父亲的形象,并铭记着,她坚信这个父亲的慈爱,这个家庭的美好。

轩轩来到人世。大家都喜欢她,喜欢她的幼稚、天真,父母也很是自豪似的常常带轩轩出去玩,然而也总是满载着别人的夸赞和羡慕的眼光而归。

5岁时,轩轩生了场大病,是严重的贫血,夜晚轩轩的父母把她送进了医院,便争着要抽出自己血给女儿,轩轩躺在床上输着血,望着坐在身旁的爸爸妈妈,幼稚的轻轻说了声:我爱你们看着输血管中一滴滴的鲜血,那是父亲的血,那是带着父亲殷切希望的血,她在病床上对父亲发誓说:“爸爸,我今后要当一名教师,好吗?”“小傻瓜呀!你当然可以了,你是我的女儿啊,但是,现在,你要快点把身体养好,病微微的样子怎么教书育人呢?!”父亲好似很哲理的话让轩轩不明白,“什么是教书育人啊?”轩轩的话很“聪明”,而父亲只是笑笑,那笑却包含了对轩轩的话的理解和对轩轩的喜爱,父亲轻轻抚摸着轩轩的额头,摆弄着她的流海,“爸爸最喜欢轩轩的长头发了,为爸爸留着吧!”“嗯!”轩轩很幸福的说了一声,然后,妈妈把头靠在爸爸的肩上,对着轩轩笑了。

7岁生日到了,轩轩最喜欢过生日了,因为可以得到爸爸、妈妈的礼物,可以吃到蛋糕。7根水蓝的蜡烛燃烧着7岁轩轩的愿望:我要爸爸、妈妈和我永远、永远在一起,我今后还要做一名老师,最后一个愿望是……轩轩想了很久……我要在25岁的时候找到我终身的陪伴,像爸爸和妈妈一样永远在一起,愿望翩翩起舞的卖弄了一番,飘进了轩轩的心底。爸爸和妈妈很神秘地看了看对方,然后一起说:“送给你的!”妈妈手上放着一个小木盒,当轩轩想打开时,爸爸阻止了她并说到:“你必须在你15岁的时候打开它,现在,我们必须把它埋起来。”轩轩和爸爸来到院子里,在最不起眼的地方,轩轩亲手把它放进了坑里,并用土铺得严严实实的,也许轩轩还认为不安全,怕自己忘了,又在那土堆上插了个木牌,也就是奇怪,从那以后,那木牌经过风吹雨打都没有折断,没有离开那小小的土地,也许是木牌好奇木盒里的东西,更也许那是爸爸与轩轩的约定,它保护着这个神秘的礼物,保护着轩轩埋礼物的那份心情吧!

轩轩为了自己的愿望,为了自己,努力地学习,努力地成大。轩轩的成绩从没有跌过任何一个跟头,它总是一路稳稳当当的。

轩轩已经习惯了老师的称赞,习惯了四周羡慕眼光,也习惯了父母的爱,她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天使,轩轩总是很喜欢天使,特别是她们的翅膀,她常幻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长出翅膀,可以飞起来,被许多漂亮的蝴蝶所包围。

那时的天空,总是五彩的,灿烂的,没有黑点,没有乌鸦,可是,是什么时候一只乌鸦飞进了轩轩的天空,轩轩特别疑惑、疑惑……

校门口再也找不着父亲的影子了,在家也是,轩轩总是想看看爸爸,而爸爸半夜迟迟而回,一大早便不见了,“妈妈,爸爸呢?”轩轩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同一个问题,轩妈妈也不知该怎么回答,每每总是一句,不知道,应付了轩轩。纸总是包不住火的,晚上的欢笑变成了吵架。轩轩哭了,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事情变的太快,太快了。

“轩轩,你爸爸呢?”“我……”轩轩总是很不知所措的回答,终于,有一天,妈妈哭着跑过来对躺在床上的轩轩说:“轩轩,你爸爸不要我们了,他丢下我们了”。轩轩似乎早就知道似的泪水夺着眼眶,“妈”轩轩扑到妈妈的怀里。

“第一愿望是:我要爸爸、妈妈和我永远、永远、永远在一起……”

轩轩的爸爸走了,轩轩和妈妈被爸爸从肩膀上放下,父亲留给她们母女的只有无尽的伤痛和一个不完整的家。从那以后,母亲和轩轩相依为命,她们相互支持着对方,轩轩再也不是曾经开心快乐的小公主,曾经的天使了,她真真正正的长大了。她开始自己做饭,交水电费,自己料理自己的一切,甚至还有妈妈的。那以后,妈妈总是在咳嗽,有时会咳出血,也会无缘无故地晕倒,看着自己的母亲日益憔悴,轩轩的心伤得太多太多了,她讨厌起了她的父亲,因为他抛弃了妈妈和轩轩,因为那是最黑暗、最丑陋的。

“滴嘟,滴嘟……”随着救护车的声响,轩轩伴着晕在救护车上的妈妈,心中翻起阵阵痛苦与忧郁。“病人亲属在吗?”医生问“我,我是。”医生望着一个大约初一的女孩说:“有没有大人?你爸爸呢?”“我,我,我,爸爸……不,没有了。”轩轩低着头说,“那好吧,你要做好心里准备,你的母亲得了血癌,已经是晚期了,好好珍惜吧,她最多只能活一两个月了。”医生的话如晴空霹雳直直地刺向轩轩的心脏,医生为什么要把不幸告诉她呢?上帝为什么又总是把不幸抛在轩轩的头上呢?轩轩的步子很重很重。病床前,轩轩跪了下来,带着哭泣。“我知道了”,妈妈的声音极其的低沉,“你必须接受化疗,妈妈,”“算了吧,我们家又不富裕,钱还是留着你考高中用吧!”妈妈的声音从低沉慢慢变响,“妈妈的病治不好,我又有什么好去考高中的呢?没有人支持我了。”一瞬间,轩轩的眼泪全涌了出来,她趴在妈妈的床上,妈妈抚摸着轩轩的头,一滴滴的泪落下了来。

轩轩向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用来陪妈妈,妈妈很满足。一个月后的第二个星期,轩轩的妈妈死了,临终前妈妈让轩轩到爸爸那去。轩轩的爸爸有一大套房子,也很有钱,生活一定会很好。

黄昏的时候,轩轩带着行李和回忆坐上了爸爸的车,来到了她的新家。新家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和一个2岁左右的男孩,哼,是新欢吧,轩轩对着那女人瞟了一个白眼,却得来讽刺的一句话:“哈,哪家的野丫头呀?”“我叫雅轩,不是野丫头!”“原来有名姓呀,没想到啊!”轩轩懒得理她,但知道自己开始要小心了。这时爸爸从门外进来,“轩轩,来叫妈妈,”爸爸好像唤狗一样叫着轩轩,轩轩看着眼前所谓的“妈妈”吭都不吭一声,爸爸拍了拍她,轩轩勉勉强强吐出个“阿姨”便什么也不说了。轩轩的房间很小,放了床和书桌就感到很挤。

记得那是个雨天。“啪!”轩轩从屋里跑出来,看着地上的碎玻璃片和坐在地上手被划破的小男孩,轩轩虽然很恨他,但她知道那个小孩是无辜的,正当轩轩把小男孩抱起来时,那个女人出现了,“啊呀”一下子从轩轩的手中夺过男孩并打了轩轩一巴掌,“你干嘛弄坏东西,故意的吧!”女人狠狠的说了几句后就恶人先状,爸爸来了,把轩轩撵到屋里又把门锁了起来,轩轩委屈极了,摸着自己的左边脸,那是从小到大摸惯了的地方,又怎么沉受得起一个耳光?轩轩的眼睛湿了,但一会儿又干了,她对自己说:“轩轩记住!现在不是你恣情痛哭的时候,像这种委屈的眼泪以后再也不会有了,你要坚强起来!”

第二天爸爸早早的走了,那女人把轩轩拉了出来,让她跪下说一声对不起,不然轩轩今天就不能去上学,“我不跪!”“跪下,”女人的脸变凶了,“我的膝盖不是用来跪的,即便让我跪,也不会跪在你的面前,你要知道你是妈妈的后者,永远的后者!你没有妈妈的高贵,你也没有权力让我跪!”这些话说得那女人哑口无言,最终轩轩还是在自己狭窄的房里关了一天。即使这样,轩轩的成绩却从来都是第一名,至少她还有老师的赞扬与同学们的羡慕。

不知是什么时候,轩轩在那女人的化妆台里看见了一条心形的项链,听妈妈以前说那是爸爸送给妈妈的订婚礼物。轩轩的心里顿时更加憎恨,恨爸爸,更恨那个女人。轩轩把项链拿出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轩轩认为她自己没有错,那本来就是妈妈的。接着,轩轩坐车把它埋在了母亲的墓前,她落泪了。晚上回到家女人就问轩轩:“我的项链呢?”“我拿走了!”轩轩很勇敢的承认了。“哪里去了?”“给妈妈了。”女人随手拿起了拖鞋朝轩轩打了过来,轩轩没有哭。每每这个时候,轩轩就特想念妈妈,但轩轩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

15岁的生日终于到了,没有人为轩轩过。轩轩记起了那个礼物神秘的小盒子。轩轩来到那块熟悉的地方,那木牌还竖着。轩轩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里面有一个信封,打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爸爸妈妈和自己的全家照,后面爸妈各写着:我爱你女儿。轩轩哭了,她好想念曾经和美好,曾经的完整。

起风了,轩轩失落地在大街上走着,前面有一个孩子的手被父母紧紧地牵着开心地向家走去。轩轩看着想着入了迷,竟忘了已经走在马路中间,一辆卡车冲向了轩轩……

轩轩很喜欢天使,特别是天使雪白的翅膀,轩轩终于长出了翅膀,但她的翅膀似乎受了伤,正在颤抖。她仍不明白上帝对她的态度,妈妈、爸爸不要我了,就连这个世界也不要我了。

每天晚上,人们似乎听到那段路上传出笑声,便纷纷传说那个地方闹鬼了……

轩轩是一个女孩,是一个美丽的女孩。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2

大家好,我叫罗成杰,嗯,这个名字是我姥爷为我所起的。虽然我很喜欢,但是很想自己给自己起一个名字,今天,机会终于来了!

唉,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还真不好起,整整的十分钟,我都没有一点思路。其实,我原本是想着和鲁迅先生那些人士一样,连姓也改了。看看他们,什么鲁迅、冰心、莫言……如此清雅脱俗而又不失风流潇洒之气的名字啊,真让我羡慕!但我脑子实在转不过来弯了,所以呢,就打消了改姓的念头。

其实,成杰这个名字挺好的。成嘛,成为的意思,杰嘛,就是才能出众的人。两个字一做对比,还是好入手些。那就从它下手了!首先呢,文艺青年,就应该出彩点,但也不能太霸气了,毕竟本人也比较低调嘛……哈哈,那——我想好了!文杰!?这个“字”还挺不错的清雅脱俗嘛,好了,现在开始,我字文杰!哈哈。

该想我的“号”了。看看人家古人都什么青莲居士,东坡居士的,就连我们班的女生竟然还给自己起名叫做什么遨游仙子……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哈哈,我嘛,属于比较平淡而又不乏味的,并且还稍有文采和艺术细胞,所以呢,我便有一个想法:文伯先生。文伯,在古代是指举止文雅的绅士,现在还指文章宗师,现在我也挺喜欢写文章的,所以文伯这一词再合适不过了。

只剩下笔名了,如果拿字、号和笔名来作对比的话,笔名应该算是最难的了。主要因为笔名的意蕴很深,是一个人的另一张名片,万一我将来一不小心出名了,在文学领域有一席之地了,这笔名就是最重要的。所以呢,我得好好想想。有了,就从我的爱好方面去入手吧。我喜欢写毛笔字,爱听歌,还喜欢运动,如果从优点方面来讲,书法也算我的特长,所以用它起笔名在合适不过了。我想到了很多,言墨寒谦啊,随烟染墨啊,寂墨沉潭啊……其中有一个被我看上了:挥墨星河。挥墨,说明字写的多犹如万里星河,后面的星河呢,说明了浩瀚以及遥远,所以我一下子就看上这个名字了。

哈哈,我,罗成杰,字文杰,号文伯先生,笔名挥墨星河,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哦!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3

我飞快地来到菜园里捉了一只可爱的小蜗牛,细细地观察起来。

蜗牛整天背着一座田螺“大房子”,黄褐色中央杂着黑色,十分坚硬,那是它的“家”,也是它的“盔甲”。它的身体可柔软了,背部的肌肉是棕褐色的,上面布满了一个个细小的肉疙瘩。它的头上长着两对灵敏的触角,只要轻轻一碰,就立刻缩了回去。前面那对短短的,后面那对又细又长,顶端还有两颗“黑珍珠”,那是小蜗牛的眼睛,它们好像一架望远镜,能够帮小蜗牛看到更远的地方。

小蜗牛没有脚,它是怎么走路的呢?我上网查了查,原来蜗牛的腹部的肌肉光滑又结实,能分泌一种像强力胶状的液体,行走时依靠它们的身体牢牢地吸附在别的物体上。难怪在它爬过的路上,我们会发现一条湿黏黏的痕迹。

最后告诉你们,蜗牛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一般在夜间活动,喜欢吃菜叶。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4

小时候我最感兴趣的东西就是汽车,我喜欢停着一动不动的汽车,也喜欢飞驰在马路上的汽车。走在马路上爸爸总是指指路边的汽车告诉我:“这是宝马,这是大众……。”长大了出现了一些我不认识的车,它们造型奇怪,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甚至添加了另外的功能。这时我发现我渐渐的喜欢上了画汽车,喜欢上了设计汽车,于是从那时起,我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汽车设计师。

我想设计一辆环保汽车,用植物DNA密码拟造出植物的内部结构,再合成出细胞,再将修改后的DNA遗传密码强制植入到细胞内,在将其组装到汽车上,以水为燃料和二氧化碳相结合进行光合作用将其转为动力。一辆“活车”就大功告成了。它吸一入的是二氧化碳,释放的是氧气,活像一台生物空气净化器,并且无噪音,行驶时安安静静。这样人们就不会被汽车的噪音所扰,不用加昂贵又有污染的汽油,只需每天像浇花似的加入一定量的水就可以在马路上尽情的奔跑了。

如今的世界,一交一通瘫痪已成了家常便饭。因此,我还 想设计一辆“飞机车”,为了减少一交一通事故,这辆“飞机车”升力应是推力的6倍左右。升飞后,推力和升力的比例必须调回原来的比例,不然,比例失调,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飞机车”两旁的气体调节器非加不可。在两翼不展开的境况下,“飞机车”的样子和普通车子几乎没什么两样,但是一旦展开两翼,它就是个庞然大物。车宽竟从一米多宽一下子奔到了三米长,有人可能会问:机翼是不是太宽了?要是我,我就会回答:如果机翼不长,就需要很长跑道,但是,在马路上,谁会给你让一条跑道,所以,还 是老老实实地装上长机翼,来增加更多的升力。

自然危机是目前比较危险的灾害之一,死伤人数远远超过非自然危机。为了减少伤亡,我想发明一种防灾害汽车,防灾汽车首先要防洪灾,当洪水来临车子底下的气垫就会弹出,86T马达被激活,链接四环绕推进器,中央雷达再向汽车终端发一套程序,车子就不会被洪水淹没。地震作为破坏力极强的灾难,防灾车必须要预防,可在车顶上装个巨大的千斤顶,在地震过后可以用千斤顶将其顶开方便逃生。材质用的是钨合金,十分坚固,汽车设计合理可承重十二,三吨的重量。即使你在八级地震中也还 有45%的存活率。

梦想终究是梦想,但有梦想的人是幸福的,有梦想的人是美好的。我们喜欢在梦里策划人生,喜欢在梦里勾韵未来。梦想即遥远又离我们很近,不管是谁的梦想,它都是美好的。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5

难忘的一次 许多人都有第一次,例如:第一次煮饭,第一次拖地,第一次炒菜······但是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走夜路。 晚上我去朋友家玩到9:00便独自一人回家。其中有一条没有灯火,伸手不见五指的马路,由于只有自己一人,又是第一次走夜路,很害怕,便心惊胆战的踏上了回家的路。 赶走两三步,我仿佛听见了鬼叫声,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部部恐怖**,好像他们就在旁边的楼房里一样。这时我感到身后有人,我转身一看却空无一人,我越想那个越害怕。这时我又想起了同学们常说的鬼故事,就吓出了一身冷汗,于是我加快了走路的步伐。 这条路现在对我来说好像变得很长很长,就像无底洞一样没有出口。就在我胆战心惊地向四周张望时,突然传来了几声犬吠把我吓的差点跌倒。 突然,出口到了,前面出现了一道光,我一看到光就想看到了十年未见的老朋友一样,用跑的向光处冲了出去,走出了那条夜路。 至今想起那次,还有点后怕,但是那条夜路已经有人住了,不在那不黑了,我也不在害怕了。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6

听过这么一个有趣的说法:人生就像一碗火锅。初涉人世便如同锅底的清汤,而不同的人生经历则在汤中糅合,并焕发出变幻纷呈的香气。但就像每一锅火锅都有一种香气浓郁决定火锅基调的汤头一般,每个人的人生都有那么一个人。无论是否熟识,无论男女老少,他经过了你的生命,并对你的人生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并且影响你的一生。

对于我,那个人无可置疑,便是那个尽心地养育我,耐心地教导我的她——我的那位既为人师又为人母的敬爱的母亲。

我是从母亲体内诞生的,血浓于水的亲情早已让我和母亲结下了深厚的羁绊。幼时的我总是喜欢模仿母亲的行为举止。现在想来,我身上的那些优秀品质,也是潜移默化地受母亲举手投足的姿态和为人处世的方式所影响。

母亲爱读书。这是她从小就养成的良好习惯。她总是在闲暇时分,泡一杯茶,卧在沙发上静静地品茶阅读。在我刚满周岁时,她就开始培养我对于阅读的兴趣。那时,她每天晚上在我睡前总是要讲一则童话或寓言故事。再后来到了我四五岁时,她纵使在百忙之中也要抽出时间,握着我的手,用手指指着一个一个字让我去识记。正是母亲对于教我读书这件事认真负责的态度,奠定了我学习语文的扎实基础与学习兴趣。母亲的细心与执着使我在人生旅途中扬帆启程之时,能顺利航行在正确的航道上。

我的性格原先软弱感性,没有主见。直到那一次事件,母亲的一巴掌拍醒了迷惘的我。小区里的好朋友约我一起去玩,但在商讨地点时总是拿不定主意。他一会儿说去游乐场,一会儿说去打篮球,而我也随声应和。然后只听“啪”的一声脆响,我突然感觉脸上吃痛。转眼看去,一直在我身旁一言不发的母亲扬起的手微微颤抖着。她冲我厉声说道:“你怎么一点主见也没有。做人要有自己的立场和原则。只懂得趋炎附势随大流是不可能成器的!”她说话的声音很大,振聋发聩——让我意识到要学会去倾听自己内心的本我的声音。后来,在母亲的训诫下,我逐渐培养起了独立的人格。在人生的分岔路口,不再迷茫,学会自己做决定,坚定地面对人生的种种。

她,我的母亲!对我奉献一切心血与真情的伟大的人,在我生命中早已烙印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她对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凝聚成我人生中最宝贵的精华,丰盈了我的人生!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7

我的家乡在江苏常州,这里可是有着“龙城”的称号,家乡20年来,有着千万种变化,怎么?你不相信吧?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20年前,家乡的小路可以算是“羊肠小路”了,人们必须要小心翼翼地通过小路,生怕踩着路边的稻子,而现在,那些小路早就开阔成大马路了,路上开着数不胜数的车子,来来往往,匆匆忙忙。

20年前,家乡有一块荒野,离我们的学校也不远,每次上学、放学、买菜……去城市也要经过这片荒野,荒野孤零零地,犹如孤岛,宁静而空旷,走在荒野上,你会知道什么是孤独,哪像我们现在,热热闹闹的呢?现在,荒野已经没了,变成了马路、高楼……

20年前,家乡没有高楼,没有别墅,任何人都住在平房里,一间平房可以住10个人,当时灰色小公寓已经成了家乡人无比向往的地方,现在,时代飞速前进,一代一代,原本是间破破烂烂的平房,转眼间成了公寓,过了不久,公寓渐渐稀少,变成了高楼大厦,后来,社会逐渐发达,大厦变多,公寓基本全部拆除,变成了别墅、城堡。

家乡的变化很多,有很多我们并没有发现,但是,只要我们有爱发现的眼睛,任何事物我们依然能够探索究竟!

七年级优秀作文 篇8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3月份的雷锋月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而我们初一(7)班也因此展开了一些关于“雷锋精神”的活动。

在3月2日这一天,我们初一(7)班的全体班干部来到了宝心敬老院,进行“学雷锋”活动。

大家悄悄地来到了敬老院的大厅,干净整洁,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而老人们还都在午睡。我们也趁此机会,为老人们摆好我们买的几盆花草,每一盆都有吉祥之意,可以送去我们对老人的祝福,也好休养生息,呼吸呼吸花草净化出来的新鲜空气。其次,我们还为老人们买了一些新鲜的水果。把它们洗好后,美观又整洁地摆放在茶几上。

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爷爷奶奶们也都渐渐醒了,陆陆续续来到客厅。看到我们为他们精心准备的礼物,他们也甚是激动。

紧接着,我们还为老人们演唱了《青花瓷》、《时间都去哪了》,以及二胡演奏。不仅这些,若溪、一祎、晓佳也亲和地与奶奶们聊了聊天,带给老人们一丝温暖。

这一个小时的时光,短暂而欢乐,我们为老人们带去一份快乐,回报给我们的,也是种种美好的感触。

我想,雷锋大概就是这么一个给予他人温暖的伟大人物吧!“学雷锋,做好事”不仅只是在3月5号去做,不仅只是在这个月进行,我们每一天都应该为社会传播正能量,传递一份爱的清香!

“践行雷锋精神、传播优秀品质”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吧!!!

下一站婚姻这部电视剧第一集小轩被拐走,在第五集找到小轩。

拐走过程:事情是发生在火车站上,邓草草带儿子轩轩上车时遇到人犯子,轩轩被一位老太太拐走,邓草草回去追赶,她无力和对方争执,眼见轩轩离开而晕倒。

小轩被找到的过程大概是这样:孩子土蛋儿尿尿时唱的儿歌引起龚剑的注意,龚剑带小孩去见邓草草,邓草草询问下确认这个土蛋儿就是自己的孩子轩轩,不过土蛋儿一直没有接受好的教育,土蛋儿和邓草草还有龚剑需要时间磨合

在《终极斗罗》最新更新的漫画剧情中,蓝轩宇把冻千秋召唤出来之后就给了冻千秋一封信,冻千秋以为这是蓝轩宇写给她的情书,但是下一秒蓝轩宇却说出了娜娜的名字,冻千秋才知道自己搞错了,这一幕真的有点“小尴尬”了。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就是冻千秋以为轩宇给她写“情书”,结果让她有点“尴尬”的精彩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都知道,冻千秋是古月娜的另外一名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蓝轩宇在斗罗世界中召唤出了冻千秋,两人因此相识。而冻千秋在看到蓝轩宇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的到来和蓝轩宇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她对蓝轩宇的态度也很不一般。

所以在这次蓝轩宇召唤出冻千秋,并把一封信交到她手上的时候,冻千秋以为这是蓝轩宇给她写的一封情书,这是专属于小女生的情怀,其实也是很正常的事。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还好,可是关键是蓝轩宇的这封信根本就不是给冻千秋的,而是让冻千秋转交给娜娜的,这样一来冻千秋可就有点“小尴尬”了。

虽然说当时冻千秋并没有说什么,但是从她的表情也可以看出,她对这封信其实还是蛮有期待的,谁知道蓝轩宇的一句话就破灭了她的希望。我想此时的冻千秋一定很庆幸,蓝轩宇没有注意她的表情,否则的话她可就真的很尴尬了。

不得不说,蓝轩宇给冻千秋送信的举动真的有点暧昧了,毕竟冻千秋也是个女孩子,蓝轩宇突然交给她一封信,她肯定会多想啊!不过很显然,蓝轩宇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一点,足以看出,现在的蓝轩宇情商还不是很高啊,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让冻千秋这么误会了。

但是既然冻千秋会有这种想法,是不是说明她对蓝轩宇其实也是有意思的呢,否则在看到蓝轩宇的信之后,冻千秋也不会是这副表情了。

我想经过这次以后,冻千秋对蓝轩宇的意见估计会更大了,毕竟一般来说,女孩子碰到这种事情都不会开心,因为这对她来说实在是忒“尴尬”了。

值得冻千秋庆幸的的一点就是当时她还没来得及级说什么,如果她一不小心说出了什么,那冻千秋才是真的“尴尬”呢,更何况当时又不是只有蓝轩宇一人在场,被其他两人看着,冻千秋岂不是会更丢脸。

不过说到底还是蓝轩宇考虑得不周到,所以才会让冻千秋陷入这种尴尬的情绪,希望以后蓝轩宇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能说清楚一些,不要再让人家误会。以上就是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冻千秋以为轩宇给她写“情书”,结果让她有点“尴尬”的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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