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初级中学事件解决情况如下:
一、调查解决情况:
事发后,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及时对该事件展开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经研究决定,给予宁陵县清华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宁陵县清华园学校2021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责成宁陵县清华园学校对段某某老师进行辞退。
宁陵县教育体育局表示,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的监督管理,引导教师切实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更加用心用情地去关爱、教育、引导学生,确保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二、事件经过:
2021年3月30日下午,二年级2班段某某老师(2021年2月与该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在讲英语课时,该班学生韩某某、徐某某违反课堂纪律,段某某老师对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为使班级纪律稳定,并建议让全班同学采取手打方式对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体罚。在进行到第二排时班级下课,段某某老师没有制止剩余学生的行为,而是离开教室,部分学生围向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了推搂,致使韩某某右臂皮肤淤青,两位学生心理受到伤害。
宁陵县实验中学位于老石马西,北临崇文路,西临永乐路,南临万寿路。该校始建于1996年,占地3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绿化面积3200平方米,硬化面积1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清静幽雅,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建有标准仪器室2个,实验室2个,图书室、阅览室、体、音、美器材室、德育室各1个,标准微机室2个,可容纳456人的多功能报告厅一座,新建的可容1800人同时就餐的学生餐厅一座,可容纳1500人住宿的学生住宿楼一栋,图书45000余册,体育器材达到国家一类标准。
宁陵实验中学七十九班好。因为宁陵实验中学七十九班学生团结友爱、师生关系很好、学习氛围优秀。宁陵县实验中学坐落在县城西,北临崇文路,西临永乐路,南临万寿路,始建于1996年,占地3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绿化面积3200平方米,硬化面积1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清静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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