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原来是喜欢秋的,也许是在塞德里克死后,秋变得脆弱,爱哭,而哈利喜欢的是坚强,活泼,能理解他的女孩,而金妮在赫敏的帮助下渐渐成长为了这样的女孩,又因为他们朝夕相处,于是相恋,就结婚了
同时哈利和金妮都是安静的人,性格很合适。
但在第四部里,赫敏在舞会后不是和罗恩吵架吗,她还说别等到所有人都被选完了才发现她是个好姑娘。其实,她是想给罗恩机会,赫敏也是对罗恩有情愫的。其实我也发现这个线索不是很多。
呃,这个问题吧很简单,就是被人们复杂化了。哈利与赫敏,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复杂,哈利对赫敏没有爱意,就是只有单纯的友谊,至于赫敏,她也没有表现过他喜欢哈利。
要说赫敏是什么时候爱上罗恩的,应该是在第六部,因为当罗恩得知赫敏接了克鲁姆的吻时,被气个半死,然后就与拉文德缠在一起,想气赫敏,赫敏被罗恩弄哭了好几次。
罗恩应该是在第四部的时候爱上赫敏的。在魁地奇世界杯上,罗恩大肆的抬高克鲁姆,但是自从克鲁姆邀请了赫敏成为圣诞晚会的舞伴后,他就对克鲁姆很尖刻薄。
美国马克·吐温写的四大名著有:《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
《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聪明、爱在女孩儿面前逞强的孩子,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希德一起接受波莉姨妈的监护。他总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来躲避惩罚。一天,汤姆见到了可爱的姑娘贝奇·撒切尔,她是撒切尔法官的女儿。汤姆一见到她就对她展开了攻势。而他的爱似乎也得到了回应。镇上有一个孩子叫哈克贝利·芬。他的父亲总是酗酒,因此他跑出来自己生活。他看起来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大人们都不喜欢他。汤姆和哈克偶然发现了印江·乔埃和他一大笔的不义之财。但他们却不知道他把钱藏在哪里了。在贝奇和同学们外出野餐时,哈克得知印江·乔埃要去加害道格拉斯寡妇,因为她的丈夫曾经送他进过监狱。幸亏哈克及时报信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可印江·乔埃再一次逃之夭夭。此时,汤姆和贝奇在野餐时走进了一个山洞,因为洞太深而找不到回来的路,被困在里面。他们在山洞里又一次遇见了印江·乔埃,并巧妙的躲开了印江乔埃。村民费尽周折救出汤姆和贝奇之后便封死了山洞。后来汤姆告知村民印江·乔埃还在里面。当他们找到他时,他已经死在山洞里了。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汤姆和哈克再次回到山洞里,找到了那笔藏着的宝藏。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何塞·阿尔蒂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他与乌尔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尔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因此遭到邻居普鲁邓希奥·阿基拉尔的耻笑,何塞·阿尔蒂奥·布恩迪亚杀死了普鲁邓希奥·阿基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了两年多的奔波,来到一片滩地上,由于受到梦的启示决定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就是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的历史由此开始。 何塞·阿尔蒂奥·布恩迪亚是个极富创造性的人,他从吉卜赛人那里看到磁铁,便想用它来开采金子。看到放大镜可以聚焦太阳光,便试图研制出一种威力无比的武器。他从吉卜赛人那里得到航海用的观像仪和六分仪,通过实验认识到“地球是圆的,像橙子”。他不满于自己所过的落后的生活,他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带一帮人披荆斩棘干了两个多星期,却以失败告终。他痛苦地说:“咱们再也去不任何地方啦,咱们会在这儿活活地烂掉,享受不到科学的好处了。”后来他又沉迷于炼金术,整天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由于他的精神世界与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的现实格格不入,他陷入孤独之中不能自拔,以至于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乌尔苏拉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她活了115至122岁。
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又译作鲁宾逊漂流记,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著的第一部小说。
鲁滨逊的父亲原来指望他学法律,但是他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他去赫尔,他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鲁滨逊动心了,所以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鲁滨逊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鲁滨逊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鲁滨逊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他的命,他在登上陆地后,就一定要回到他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他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鲁滨逊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鲁滨逊的这种习性给他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他带来灾难,可鲁滨逊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他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鲁滨逊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他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最后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心。可这时鲁滨逊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鲁滨逊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鲁滨逊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他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鲁滨逊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他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鲁滨逊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他就沿着海岸走去。使他大为高兴的是,鲁滨逊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他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鲁滨逊高兴的是他看见了他的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鲁滨逊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他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鲁滨逊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他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英镑。所有这些东西鲁滨逊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十三天夜里,他的搬运工作做完了,一个浪把船卷走了。鲁滨逊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他心里对上帝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鲁滨逊知道,他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鲁滨逊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也有一些鳖,但这是也鲁滨逊过了好久才发现的,他经常吃鳖肉和吃鳖蛋。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是,要不是他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鲁滨逊又有何好处呢?因此,他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他搬来了对他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鲁滨逊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他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非办不可的事。但是鲁滨逊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鲁滨逊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第一块长木板。他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鲁滨逊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他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精彩语段
1.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2.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3.唉!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4.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5.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6.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的美食。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缺乏的。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的东西感到不满足,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的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7.……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8.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9.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10.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的目标吸引,或是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11.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的生活环境经常不满。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12.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13.当我们遇到坏事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好事。 14.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是个绝对真理。 15.在最不幸的困境中。我们也可以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把好处和坏处对照一下。 16.我心里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我曾经后悔过出海,后来又定下出海的决心,这种害怕十倍于对丧命的恐惧。 17.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拿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18.一个人在明白事理以后,就会觉得,被上帝从罪恶中救出来,比被上帝从患难中救出来,幸福更大。 19.事情总是这样的,对危险的恐惧,比起亲眼所见的危险本身来,往往要吓人万分。 20我现在开始觉得,我如今的生活,虽然是简陋不堪,而与以前的那种邪恶可鄙的生活相比,却已不知道强多少倍,我现在不以过去之忧为忧,也不以过去之乐而乐了。
《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是现代美国小说作家海明威创作于1952年的一部中篇小说,也是作者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小说。它一经问世,便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当时的文学界掀起了一阵“海明威热”。它讲述了古巴老渔夫桑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它再次向人们证实了海明威作为20世纪美国杰出小说家的不可动摇的地位和卓越的功绩。这篇小说相继获得了1953年美国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书摘
一、 他是个老人,独自驾了条小船,在墨西哥湾流捕鱼。出海八十四天了,连一条鱼都没有到手。前四十天,还有个男孩跟着。可是一连四十天都没捕到鱼后,孩子的父母就说,这老头真是晦气,倒霉透顶。孩子听从吩咐,上了另一条船,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了三条好鱼。看着老人天天空舟而归,孩子心里很难受。他常下岸去帮老人的忙,把成卷的钓线,或是手钩、鱼叉和缠在桅杆上的帆卸下船来。船帆用面粉袋打过补丁,卷起来时,活像是常败将军的旗帜。 老人瘦骨嶙峋,颈背上刻着深深的皱纹,脸上留着良性皮肤肿瘤引起的褐色斑块,那是阳光在热带洋面上的反射造成的。褐斑布满了他的双颊,双手因为常常拽住钓线把大鱼往上拉,镌刻着很深的伤疤。不过,没有一处伤疤是新的,每个伤疤都像无雨的沙漠里风化了的沙土一样古老。 除了一双眼睛,他浑身上下都很苍老。那双眼睛乐观而且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 “圣地亚哥,”他们从泊船的地方爬上岸时,孩子对他说,“我又可以跟你去了,我们已经挣了些钱。” 老人教会了孩子捕鱼,孩子很爱他。 “不,”老人说,“你在一条幸运船上,你可要待下去呀。” “可是你记得吧,有一回你有八十七天都没有捕到鱼,可后来,一连三个星期,我们每天都捕到了大鱼。” “我记得,”老人说,“我知道你不是因为怀疑我不行才离开的。” 他们坐在饭店的露台上,不少渔夫拿老人开玩笑,老人并不生气。另外一些上了些年纪的渔夫望着他,感到难受。不过他们并不流露出来,只是斯文地谈起海流,谈起他们把钓索送到海面下有多深,天气一贯多么好,谈起他们的见闻。当天打鱼得手的渔夫都已回来,把大马林鱼剖开,整片儿排在两块木板上,每块木板的一端由两个人抬着,摇摇晃晃地送到收鱼站,在那里等冷藏车来把它们运往哈瓦那的市场。逮到鲨鱼的人们已把它们送到海湾另一边的鲨鱼加工厂去,吊在复合滑车上,除去肝脏,割掉鱼鳍,剥去外皮,把鱼肉切成一条条,以备腌制。 刮东风的时候,鲨鱼加工厂隔着海湾送来一股气味;但今天只有淡淡的一丝,因为风转向了北方,后来逐渐平息了,所以只有一丝淡淡的腥味。露台上撒满阳光,很是惬意。 “圣地亚哥,”孩子说。 “嗯。”老人说。他正握着酒杯,思量好多年前的事儿。 “要我去弄点沙丁鱼来给你明天用吗?” “不。打棒球去吧。我划船还行,罗赫略会给我撒网的。” “我很想去。即使不能陪你钓鱼,我也很想给你多少做点事。” “你请我喝了杯啤酒,”老人说。“你已经是个大人啦。” “你头一回带我上船,我有多大?” “五岁,那天我把一条鲜龙活跳的鱼拖上船去,它差一点把船撞得粉碎,你也差一点给送了命。还记得吗?” “我记得鱼尾巴砰砰地拍打着,船上的座板给打断了,还有棍子打鱼的声音。我记得你把我朝船头猛推,那儿搁着湿漉漉的钓索卷儿,我感到整条船在颤抖,听到你啪啪地用棍子打鱼的声音,象有砍一棵树,还记得我浑身上下都是甜丝丝的血腥味儿。” “你当真记得那回事儿,还是我不久前刚跟你说过?”“打从我们头一回一起出海时起,什么事儿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老人用他那双常遭日晒而目光坚定的眼睛爱怜地望着他。 “如果你是我自己的小子,我准会带你出去闯一下,"他说。"可你是你爸爸和你妈妈的小子,你搭的又是一条交上了好运的船。” “我去弄沙丁鱼来好吗?我还知道上哪儿去弄四条鱼饵来。” “我今天还有自个儿剩下的。我把它们放在匣子里腌了。” “让我给你弄四条新鲜的来吧。” “一条,”老人说。他的希望和信心从没消失过。现在可又象微风初起时那么清新了。 “两条,”孩子说。 “就两条吧,"老人同意了。"你不是去偷的吧?” “我愿意去偷,”孩子说。"不过这些是买来的。” “谢谢你了,”老人说。他心地单纯,不去捉摸自己什么时候达到这样谦卑的地步。可是他知道这时正达到了这地步,知道这并不丢脸,所以也无损于真正的自尊心。 “看这海流,明儿会是个好日子,"他说。 “你打算上哪儿?"孩子问。 “驶到远方,等转了风才回来。我想天亮前就出发。” “我要想法叫船主人也驶到远方,”孩子说。"这样,如果你确实钓到了大鱼,我们可以赶去帮你的忙。” “他可不会愿意驶到很远的地方。” “是啊,”孩子说。"不过我会看见一些他看不见的东西,比如说有只鸟儿在空中盘旋,我就会叫他赶去追鲯鳅的。” “他眼睛这么不行吗?” “简直是个瞎子。” “这可怪了,”老人说。“他从没捕过海龟。这玩意儿才伤眼睛哪。” “你可在莫斯基托海岸外捕了好多年海龟,你的眼力还是挺好的嘛。” “我是个不同寻常的老头儿。” “不过你现在还有力气对付一条真正大的鱼吗?” “我想还有。再说有不少窍门可用呢。” “我们把家什拿回家去吧,”孩子说。"这样我可以拿了鱼网去逮沙丁鱼。” 他们从船上拿起打鱼的家什。老人把桅杆扛上肩头,孩子拿着内放编得很紧密的褐色钓索卷儿的木箱、鱼钩和带杆子的鱼叉。盛鱼饵的匣子给藏在小船的船梢下面,那儿还有那根在大鱼被拖到船边时用来收服它们的棍子,谁也不会来偷老人的东西,不过还是把桅杆和那些粗钓索带回家去的好,因为露水对这些东西不利,再说,尽管老人深信当地不会有人来偷他的东西,但他认为,把一把鱼钩和一支鱼叉留在船上实在是不必要的引诱。 二、 他没有梦见狮子,却梦见了一大群海豚,延伸有八到十英里长。这正是交配的季节,海豚会高高地窜到空中,再落回跃起时留在水中的水涡里。 后来他梦见自己躺在村里的床上,而且刮起了强劲的北风,他很冷,右手麻木了,因为头枕在了手上,不是枕头上。 后来他开始梦见长长的**海滩,看见师群中的第一头狮子傍晚时下到了海滩。接着,其余的狮子也来了。他把下巴靠在船头的木板上。船抛了锚停在那里,晚风徐徐吹向海面。他等着看更多的狮子下来,心里很愉快。
(一)西弗勒斯 斯内普
我也是在哈七出来后才稀饭教授的,但是一旦稀饭上教授就无可救药勒。贴吧里关于教授的赞美实在太多了,我一向不擅长抒情,这里关于他老人家的赞美之词就略过。
虽然很舍不得,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教授的死是必然的,而且对他来说也是个最好的结局。在哈六出来后还没稀饭教授是就可以猜测出他的命运了,可以说他是书里除伏地魔外命运最无悬念的角色。不管是正是邪,他生活中的危机重重已经暗示了他的结局。但是哈七让我们对他的死也释然了。或许在17年前,教授的心就已经随莉莉而去了,后来这么多年支撑他的就只有责任。只有死亡才能突破所有阻碍,让他和莉莉在一起。他的死亡是充满祝福的,也许之后他们可以一起走下去,一个没有伏地魔没有纯血混血歧视的世界在等待着他们,前世的努力应该可以换来后世的幸福。
(二)哈利 波特
哈七出来之前,哈利的生死一直被不断猜测。罗琳阿姨暗示哈利可能会死去,因为她也像柯南道尔那样,不希望再有人随便创作哈利的故事(有点自私啊。。。)。不过还好最后哈利是死而复生了,我觉得这个落俗套的大团圆结局是最合理的。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七本哈利波特,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斯内普,邓布利多,小天狼星,卢平,唐克斯,弗雷德,多比,穆迪,柯林。。。。。。但是死去的人大部分是上一代的,他们都或多或少的代表的哈利的某种依赖。而哈利波特系列的主题就是爱,勇气和成长。为了表示哈利的成长以及斗争所必需的代价,他们都不得不死去。但如果哈利死去,那哈利代表的希望也就消失了,毕竟哈利波特的基本定位还是儿童读物,所以希望和正义总该留下来。
其实哈利本人并非是天赋禀异,甚至可以说是“资质平庸”(教授语),但他有格兰芬多的勇气,虽然有的时候勇气过剩成了“爱逞英雄”(貌似又是教授语。。。这条性格应该是詹姆斯的遗传)。但就如邓布利多所说,他的内心世界更像莉莉——充满了爱和热情——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但是别人也都有爱,能成为“救世之星”完全是因为伏地魔选择了他。哈利会嫉妒,会吃醋,会控制不了情绪(小天狼星死后在邓爷爷办公室),会爱逞英雄,他只是个善良的普通人。普通人和救世之星,这应该就是罗琳阿姨想告诉小朋友们的东西。
(三)伏地魔
伏地魔是命运最没悬念的人物,剩下的只有罗琳阿姨会怎样杀死他(同情ING。。。)。这是一个没有爱的极端人物。因为没有爱,所以他可以分裂自己的灵魂;因为没有爱,他可以杀了自己的父亲害了自己的舅舅;因为没有爱,他可以彻底的玩弄权术收买人心可以掌握最黑暗高深的黑魔法。但也是因为没有爱,他失去了斯内普得到了一个间谍;因为没有爱,他被莉莉所施的流淌在血液里的古老魔法击败两次,最终毁灭;因为没有爱,他忽略了克利切,葬送了自己的一片魂器。。。。。。真是有点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味道。
罗琳阿姨写的很好的是,爱并不是一种伏地魔没有的武器,而是因为没有爱,所以他的命运被注定一步一步走向毁灭。哈利作为击败他的人是偶然的,但出现一个击败他的人是必然的,因为他出于恐惧必然会亲手将这样一个人从人群中拉出来,而这个人是哈利还是纳威还是别人都不重要,这就是邓布利多强调的是伏地魔选择了哈利。
说到伏地魔的恐惧,这是非常真实的一笔。我记得一句话:令人恐惧的人是因为他要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真正勇敢的人是能带给他人勇气的人。恐惧让老伏迟迟不敢和哈利决斗,给了我们铁三角充分时间来毁灭魂器。恐惧可以说是伏地魔残留的一点人性之一。
在伏地魔死前还显露了他的另外一点人性。就是在贝拉被韦斯莱夫人杀死后,他失去理性的狂怒。贝拉是唯一彻底忠于他的人,且比较讽刺的是,这忠心正是建立在他不屑的爱上的(罗琳阿姨说过贝拉是爱着伏地魔的)。伏地魔的怒气虽然没有到爱的程度,但至少是从未有过的对别人的关心。罗琳的人物都很真实,即使身为一号BOSS的老伏也是。(表示一下对阿姨的敬仰之情)
(四)邓布利多
罗琳阿姨曾说过在第七部里,我们将更加了解邓布利多的过去,可从来没想过是这样一个过去。自私的权力欲望的青年时代,失去了所有的家人(唯一活着的弟弟到最后才理解原谅了他)。正像哈利的感觉,邓布利多似乎从来就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老人,一个青年邓布利多的形象似乎有点荒诞。所以有关于the life and lies of Albus Dumbledore让我非常非常非常的不舒服。但又不得不承认这是很合理的一笔,毕竟伟人不是顺境可以造就的。
邓布利多是哈利精神上的最后一个依赖对象。之前,似乎只要有邓布利多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邓布利多死后,我和哈利都感到深刻的迷茫无助(佩服罗琳阿姨)。这时的哈利还没独立,他总是抱有邓布利多已经为他铺好路的想法(我也有,再次敬佩一下)。直到邓布利多的过去被一点点揭开,饱偿偶像破灭痛苦的哈利在痛苦挣扎后(确实很痛苦,我甚至认为这一笔写的有点夸张了),哈利终于彻底长大独立了。而独立的标志,应该是当伏地魔去挖邓爷爷的坟墓取魔杖时,哈利“第一次选择不去行动”,这时他克服了自己最大的爱逞英雄的缺点。而邓爷爷的历史使命也算基本完成了,一个一百五十多岁的老人,经历世纪风风雨雨,培养了下一代,也该安静的离去了。
(五)罗恩和赫敏
很多人都不支持罗赫恋,其实我刚开始也不能接受,但细想后可能性还是很高的。在行文结构上,有高手分析过,若让罗恩赫敏再各找一位,就太罗嗦也不好把握。我想在性格上讲也有道理。赫敏智商是公认的高,而且也很要强(哈利在魔药课上超过她后就一直忿忿不平)。而罗恩,可以说有点傻乖傻乖的。可能也只有罗恩才能包容(忍受?)赫敏的一切。可以想象他们会过得家里鸡飞狗跳,一地鸡毛的幸福。
并且一般来说初恋都不会有太好结局(罗琳阿姨估计是这一观点的忠实支持者,比如哈利和秋张,金妮在哈利前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所以罗恩就曾经一度崇拜过三把扫帚的漂亮老板娘和嫂子芙蓉,还和拉文德布朗同学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而赫敏则先是崇拜风流倜傥的罗哈特教授,然后就是帅哥明星克鲁姆。虽然是青梅竹马,但也是风风雨雨各自在感情方面都成熟后才走到了一起,真有点像法国**《两小无猜》。
(六)纳威和卢娜
把他们写在一起是因为我非常非常不甘心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可能是大家都这么想吧,所以特立独行的罗琳阿姨就否认了这一对的可能性(卢娜和一个博物学家结婚,纳威未知)。
和寓言擦肩而过的纳威,也是成长这一主题的体现。从一年级入学时近乎哑炮的笨拙,到杀死最后一个魂器纳吉尼,他在从分院帽中抽出格兰芬多宝剑的时候真正证明了自己。罗琳写的很好的一点是,并不是所有的魂器都是由哈利毁灭的(实际上哈利只毁灭了里德尔的日记,然后勇敢的接受死亡让伏地魔毁了他体内老伏的灵魂)。
卢娜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说她和哈利他们在一起“就像和朋友们在一起一样”,最感动的就是她卧室里细细的FRIEND围住的哈利他们的画像。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是再危险的战斗都会毫不犹豫的参加。而且她是非常敏锐且善解人意的。她和纳威实在是太可爱了,再次不甘心他们没有在一起(算了,罗琳阿姨让人家活下来就很好了)
(七)小天狼星 卢平 唐克斯 虫尾巴
都是应该用过去时的人(罗琳真狠心)
先说小天狼星。其实小天狼星的一生都非常不顺利。童年和家里针锋相对直到离家出走,毕业后同食死徒战斗,好不容易到了和平年代又被冤入狱十几年,逃出来后流浪了一年,无所事事的痛苦了一年,之后终于在自己向往的战斗离开。死的时候也是钻石王老五(似乎他从来没有爱上过谁,我觉得他一生最爱的人就是詹姆斯,呃。。。我不是那个意思。。。呃。。。但是我觉得还真有点那个意思。。。。)但是他的悲剧远不如教授的震撼,估计是罗琳在他身上就没有投入太多感情。刚开始是作为哈利唯一的亲人,然后为了表示哈利的第一步成长就杀了他,死后更是音讯全无,哈七完全就彻底忽略他,小孩取名的时候都忘了人家(我们只能指望哈金再生一个孩子了。。。)
虫尾巴必然死的。我一直都很同情他。能进格兰芬多的人身上一定有某种潜质,就像当初的纳威一样。但是他长期被忽略(詹姆斯和小天狼星对他应该是享受被崇拜多于友情),最终改变了他。
卢平的死我挺惊讶的,没想到罗琳做的如此绝情。这样,当年的四人小组和永远的冤家对头斯内普都离开了,不知是不是觉得他们注定同生共死。而卢平死了唐克斯也活不下去,这倒是情理之中。
德赫:哈利波特中的德拉科和赫敏的配对。 是全世界范围内支持人数最终多而且优秀同人最多的。百度德赫吧里有很多优秀的作品,不管是翻译的还是原创的哦! 喜欢上德赫的原因有很多,有的人是因为演员汤姆 费尔顿和爱玛,觉得他们很登对,所以就喜欢上了。还有的人是因为原著中德拉科需要关爱的一面(特别是第六部)以及他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和赫敏喜欢帮助人的个性~而且它们之间是敌人啊,爱上自己的敌人不是很有特别的效果吗? 而且,比起哈赫和罗赫的大团圆结局,德赫里那些凄美的悲文更容易感动人啊~ 罗赫:原著里的结局。比较完满。从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就可以推知的结局。 罗恩与赫敏是格兰芬多的铁三角里的两个人物,他们从入学伊始就吵吵闹闹个不停,俗话说得好,吵吵感情才会好嘛!呵呵~而且呢,在原著里,罗恩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帅小伙(从他成功地吸引拉文德这一点及他的哥哥比尔,查理,铂西和他的妹妹金妮都很吸引人来看),更何况,当年莉莉和詹姆也是这样吵吵闹闹最后在一起的啊,最后,罗琳是不会把一个格兰芬多配给一个斯莱特林的,所以罗赫是罗林女士的不二选择。对于哈利和赫敏的感情,罗林女士在哈利波特和死亡圣器里的回答是:他们就像姐弟一样~ 哈赫:哈利和赫敏。 我想,大多数喜欢哈赫的人应该都是从第二部里赫敏和哈利的拥抱里推的吧……表拍我……而且呢,赫敏给过哈利非常多的帮助(几乎是全部,汗!!) 还有就是演员同人了吧,觉得丹尼尔和爱玛非常登对~ 以上是我对这三赫的理解,希望楼主能满意~ pS本人一开始时坚定的罗赫,后来偶然看到呼拉的《短故事》(因为故事开头是赫敏 韦斯莱阿~),就完全拜倒在德赫的石榴裙下了~
求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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