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食堂故事|法餐致敬爱情

深夜食堂故事|法餐致敬爱情,第1张

我坐在餐厅的落地窗前,下意识地抚摸着玻璃瓶中红玫瑰的花瓣。

花上露水未干,晶莹剔透。我呆呆地把露水一颗颗拭去,大脑空白,神思模糊。

窗外,天阴,小雨,雨滴一颗一颗地打下来,又一颗一颗地挂在我眼前的这一块玻璃上,顾自缱绻。

终于,皮鞋与地板碰撞的声音从楼梯间响起,

哒,哒,哒,哒……越来越重,越来越近,一步一步,沉稳有力。

是他来了吗?

我转过头,果然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还是那么绅士,那么儒雅,那么引人心动。

--来了?

--嗯。

--坐吧。

--嗯。

我抬起手,示意服务员可以上餐了。然后,陷入一片默然。

尴尬的沉寂过后,我用拇指和食指握住高脚杯杯子和底座中间的细条部分,小抿了一口香槟,小声问:

--你想好了吗?

--还没。

--是时候做出决定了。

--嗯。

第一道菜--冻开胃头盘:柳橙法国鹅肝酱。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一年前,我大学毕业,在各个人才市场焦头烂额,四处奔波,简历递了一份又一份,笑容赔了一个又一个,终是没能换来一个满意的结果。

第三个月的第一个晚上,我已经筋疲力尽,旁若无人地瘫倒在地铁的座位上,任由来来往往的神情愕然审视着我。你们随意想吧,我是懒得再动弹一下了。

“**,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如同晴天霹雳,吓得我一个激灵。

我蹭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眼神已不自觉地在寻找声音的来源。

这来源,就是他—一个温文尔雅,高大帅气的男士。穿着笔挺的西装,一脸柔和的笑。

这幸福来得过于突然,反倒让我措手不及。

所以,哪里还顾得上考虑那么许多,大脑还在恍惚,就不自禁地点了头。

他,叫林严帆,某上市公司老总,年轻有为,年入百万。

当然,这是我与他相处三个月后得到的信息,而那个时候,我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这是个大帅哥。

那天晚上,他带我去了一家法国餐厅,第一道菜品就是柳橙鹅肝酱。那时,只觉得异常高档,异常美味。

餐桌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不生,不熟,不多说,却也不怎么尴尬。

当晚,他开车送我回家,直到我下车,他都没有问我的名字和其他任何信息。至于聊天,只是谈天说地,对一切有关个人隐私的问题,他都避而不谈。我几次尝试问他,还没出口,就已经被打断了,所以,只能放弃。

第二道:马赛鱼羹

……

让我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他还是来了。

当我走出楼门,看见那个陌生又熟悉的面庞,我的心都化了。

-你怎么来了?

-送你去上班。

-我……我还没有工作。

-那更好了,跟我走吧。

我怔怔地待在原地,不知作何选择。难道就这样盲目地跟一个陌生人走吗?怎么想都有些不妥。

-走吧走吧。他连哄带劝地让我上了他的车。

我闻到他车上有淡淡地薰衣草的味道,才发现,他的车后坐上放着一大捆薰衣草。

-喜欢普罗旺斯吗?我问他

-我可能马上就要去了。他看了我一眼,笑笑地说。

-哦。我点点头,心中竟涌起莫名地失落。

-带你一起去哟。这两天快去办签证吧。

-啊?

-啊什么,不愿意吗?他调皮地眨了眨眼睛:那里的马赛鱼羹可是很好吃哟。

之后发现,真的,很好吃。

第三道:烟熏鸭胸肉配意大利老醋和蜜糖。

鸭胸肉很嫩,味道浓郁。

其实一开始,我是不吃鸭肉的。

我对鸭肉有一种特殊的敏感,那种味道,让我心悸,所以我一向是敬而远之。

那天,他带我出去吃饭,正好就带我去了一家主卖鸭肉的餐厅。他兴高采烈地跟我说着这里鸭肉的美味,反而让我一脸尴尬。

他看我不吃,突然夹起一块,放到我的嘴里。我吓了一跳,但又不忍拒绝。只能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那天回去后,我吐了整整一夜。但那一夜过后,我突然就不害怕吃鸭肉了。这突如其来的改变,连我自己都觉得神奇。

以后的几个月,我们几乎天天呆在一起,他向我坦白了身份,公布了收入。

还说第一次见我,就只觉得心动不已,不知道这算不算一见钟情,反正头脑一热就约我了。听得我倒是开心不已。

他有一个随身携带的小包,一直在他衣服的夹层里,我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了,好奇地拿去问他是什么,谁知他竟一把夺了过去。

之后想想不对,反过来哄我,让我别生气,说,只是他母亲留给他的护身符而已。

我当然相信他的话,他那么爱我,又怎么会骗我呢?

第四道:西红柿百里香鳕鱼

鳕鱼是我的最爱。

……

五个月后,他向我表白,我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确定了恋爱关系。

那天,他终于带我进了他的家门。

他家在一处别墅区。独门独户,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长满了各式花花草草。

家中没有保姆,他说,他喜欢自己打理这一切。一个男生竟能把生活过得如此有情调,当时,我对他的崇拜感简直又上了一个高度。

晚上,我坐在长桌前,摆弄着玫瑰花瓣,守着几根蜡烛发呆。

他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却不让我帮一点忙。

他为我做的第一道菜就是香煎银鳕鱼。外酥里嫩,汤汁饱满,真的好吃到让我流眼泪。

--我爱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鱼肉放到我的嘴里。那一刻,满是幸福。

饭毕,我们情不自禁地拥吻。从餐厅,到客厅,再到卧室。

他的指尖轻轻地划过我的头发,划过我的肩头。

那一晚,是我的第一次。

我爱你。他轻轻地在我耳边说:相信我,不管世事如何,我都爱你。

我点点头,几滴泪水从我的眼角滑落,顺着脸颊,流到发梢,浸湿了半个月亮。

当侍酒师把香槟换成了法国赤霞珠。我知道,接下来就是主餐了。

我今天选的沙朗牛排,一块鲜嫩又带油花嫩筋的牛肉,取自于牛背脊一带最柔嫩的部位,这是我特意交代的。

我一边用刀叉切开肉筋,露出里面还带着血红色的肌理,一边问他:

--这一切是你故意安排的吗?

--不是,我也是迫不得已。

--那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们呢?

--他们威胁我。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将失去一切。

那,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这个问题我在心里循环了无数遍,却没有勇气问出口,我经不起一点点的错误答案。

我害怕,我会崩溃。

第六道--法式蘑菇蛋卷。

……

第二天,我在他家柔软的床上醒来。揉了揉酸痛的周身,惺惺忪忪,才睁开眼睛。

他已经不在家里了,桌上是他为我准备好的早餐:香滑的蛋液包裹着口蘑,上面还用番茄酱画了一颗爱心 。

我情不自禁地笑着,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生活可以这么幸福。

当天下午,同事递给我一个信封,说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要交给我的。

我一头雾水,满心好奇地打开,里面的内容却吓了我一跳。

那是一封恐吓信,随信还附着我的裸照。信中要求我的父亲立刻停止与康欣集团的合作。我,惊呆了。

随后,酒换成了阿尔萨斯琼瑶浆。

第七道:法国白酒田螺。

我想我那时的处境就像浸在白酒里的田螺,被酒精深深迷醉了内心,不知所以。

……

我出身在一个家族企业,主要生产销售胶囊。因为一直坚持用健康绿色的材料,所以业绩从不衰落。

康欣集团是当地最大的药品生产商,与他们的一纸合约相当于保住了我们的生命线。

我毕业之时,不想盲目接管公司,想独立地拜托家庭,过一过基层的市井生活。所以累死累活地隐藏身份,在职场上拼命,只为了求得心安。

谁知道竟发生了这么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当时的我呆呆地坐在座位上,不知所措。茫然地拨着林严帆的手机,一次一次地听着“正在通话中”的语音提示。

昨天的别墅早已人去楼空,我这才知道,他只租了两天而已。

我便向房主要了租户的信息。是一个男人,叫严帆,电话却是另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号码。是了,想必就是他了。

现在,我算是彻底跌入了深渊,濒临绝望。

只能跟公司请了长假。回到我小小的出租屋,抱着枕头哭了整整一天。

第八道:柠檬雪葩。

--尝尝吧,我对他说:是时候也该让你冷静一下。

……

出事后,我买了下午的机票,我想,是时候回家了。

整理随身衣物时,我突然发现严帆随身携带的那个小包“遗落”在我的包里了。

其实,那晚,我趁他做饭偷偷从他的衣服夹层里拿走了,本来只想逗逗他,看看他瞒着我什么。现在倒好,他再也拿不回去了。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个透明的塑料小袋,里面是白色粉末。

也许,我不用拿出来了,想一想也知道是什么。

我用公共电话打给了那个租户给我的号码,果然通了:

你不用急着挂电话。我立刻对着那头说:我想你应该知道你有东西丢了。没错,在我这里,上面的指纹你应该还没来得及擦掉吧,如果你不希望公安机关介入这件事,你最好尽快联系我。还有,别拿我的裸照当筹码,你自己想想你的下半辈子想不想在监狱里度过再说吧。

还不等对方回应,我就挂了电话。心脏狂跳不止。瘫在电话亭旁边,全身无力。

第九道:鹅肝温沙拉。

——现在想好了吗?

——你可以听我的解释吗?我终于在他平静的脸上看出了一丝焦急。

——你觉得有必……

——我是爱你的,真的,我没想到我会爱上你,但他真的发生了。

我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

说实话,听到这些,我的心里还是有些许安慰的,但转念一想,真心也好,假意也罢,现在已然无用了。

——你最好还是别这么说,玷污了我,也玷污你自己。

我叉起一片鹅肝,外焦里嫩,入口即化。但好像这一块,有些格外的苦涩味道。

话没说完,服务生端上了第十道菜品:烘焙芦笋。

芦笋爽脆多汁,清新可口,算是暂时拯救了我混沌的思绪。

——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严帆见我不搭话,又自己接着说:“我是严氏集团,也就是你们最大的竞争对手的董事长的儿子。我也是受父母之命来接近你。毕竟你们的存在已经成为了我们最大的威胁。”

这个严氏我早有耳闻,为了提升销量,不择手段,经常与我们争个你死我活。

——我现在不管那么多,你打算怎么办吧。

——我回去劝我父母好不好,我保证把照片全部销毁掉。

——销毁?我怎么知道你在哪里还藏了多少备份,你说销毁,我怎么就能相信呢?

他犹豫了一会,接着说:“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他突然单膝跪地,拿出一个首饰盒,轻轻地打开,露出一枚钻戒。

——你嫁给我吧,好吗?

我猛地一惊,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实在是意料之外,反而吓得我手足无措。

——只要你嫁给我,这些问题就都不存在了。不管父母同不同意,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实在不行就私奔!就算身败名裂,我也陪着你!

……

要不是侍酒师倒酒的声音过于清脆,我可能还头脑发蒙地站在那里。

杯中,已经换成了维达斯珍藏艾瑞黛德起泡。

——你先起来。

我努力保持冷静一面点头示意可以上甜品,一面抚慰着惊魂未定的自己。

甜点,是樱桃配黑松露酱,黑中带红,就像人心。

——那好,就听你的。

我犹豫了一会,点头接受了他的求婚。戒指戴上我的中指的那一刻,我心里五味杂陈。

——最后喝一杯酒吧,我举起酒杯对他说。

——嗯。他急着点头:谢谢你,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是爱你的。

——我相信,我也爱你。

——真的吗?

——真的。

……

玻璃杯破碎的声音格外清脆,这声音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忍住顺着嗓子往上涌出的血腥味,找了一个最舒服的位置倒下,让自己尽量不要死得太难看。

我可以看到他的眼睛,惊恐又迷茫。

既然你想要娶我,那相信你也愿意和我一起上天堂吧。

现在功德圆满,毒品不会再侵蚀你的身体,你们筹码也已然不再。

我深知你不是严氏集团的大公子,他们的父母怎会让亲生儿子独自涉险。

你可能不知道,我其实也已经是癌症晚期了,你认识我的第一天,就是我得到化验结果的那一天。

既然你我都是将死之人,希望我们的牺牲能给两家一点警醒吧。

窗外已经不再下雨,天空转晴,可以看到皎洁的月光。

玫瑰花瓣飘落在我的身边,融在我的血液里,真的,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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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我倒觉得有的故事,相遇太早,你反而容易看不懂其中的深意。

这几天,我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和《月亮和六便士》一样,看完以后我只有一声轻轻的叹息:相遇的刚刚好。

就像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心里也有自己的爱在霍乱蔓延时,我常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评论,男主角阿里萨深爱着女主角费尔明娜,但女主角却为了金钱和地位嫁给了医生乌尔比诺,直到医生去世后,男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想,能把故事读成这样的人,应该相当年轻,在他们的世界里,好人和坏人都还带着脸谱,非黑即白。

爱有很多的面貌,而这个故事讲了很多的爱,马尔克斯还给这份爱画了个时间轴,他娓娓的道来了一见钟情,苦涩单恋,两情相悦,狂迷热恋和相伴到老的依恋,求之不得的失恋,以及重逢后的深恋,是呀,这里的爱情就像霍乱,我们都难免为此大病一场。

小时候,我们都会向往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年轻而忧郁的阿里萨走过少女费尔明娜的窗前,女孩偶尔的一抬眼,却一不小心走进了阿里萨的心里,美丽,家教良好且知书达理的少女成了阿里萨梦寐以求的姑娘,他每天在树荫下假装读诗集以期盼能够见到女孩从自己身边走过,他把她理想化,将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全部归属于她,而年轻的费尔明娜同样在抬眼的瞬间将目光孤独的阿里萨记在了心里,由同情到惊喜再到好奇,直至对接触的渴望,两个年轻人,一个享受,一个煎熬,但都反映了爱情最初美好的样子。

两年的通信后,阿里萨决定向费尔明娜求婚,却遇到了他们最大的阻碍,费尔明娜的爸爸,年轻的爱情总对父母所认知的世俗不屑一顾,他们嘲笑着世人的庸俗,宁愿以死来对抗现实的阻力,当费尔明娜把刀架上脖子,当阿里萨直面迎上来的枪口,没有人会怀疑他们对彼此的坚贞不渝。不得已,费尔明娜的父亲只得带费尔明娜远走他乡,希望用距离冲淡感情。

父母常把孩子的感情想的太过简单,却忘了当受到阻力的时候,孩子往往把自己想象成斗士,想象成忍受压迫,努力抗争的英雄,分开的时间,两个人都在想重逢时能为对方多准备点什么,甚至相遇的前一刻,费尔明娜还在购买金色的墨水,准备用来给阿里萨写信。

于是有人会说,费尔明娜突然间不爱阿里萨实在是很突然。

是呀,很突然,没有父母的压力,没有外界的阻力,甚至没有惊心动魄的离别,两个人就分开了,可是这就是生活。

长时间的通信,早就让彼此不再是对方真实的样子,阿里萨爱上的是那个心中的花冠女神,费尔明娜爱上的则是那个有着诗人气息,安静忠贞勇敢无畏的迷人版阿里萨,如果说费尔明娜的父亲真的做了什么阻止了他们的爱情,那就是他带费尔明娜出去见识了世界,让她知道了生活里并不只有爱情,也不是只有爱情才让能让人感到幸福。旅途回来的费尔明娜比之前更加成熟稳重,也更加的勇敢坚强,所以当她看到阿里萨时才会大吃一惊,记忆中的他如同清瘦的诗人,拥有任何风度翩翩的贵族都比不上的美好,而站在她面前的那个人却冰冷且因为恐惧而僵硬。

错了,一切都错了,原来我爱上的是个影子,是个不存在的阿里萨。

可能很多人觉得她理智的可怕,可是这就是成长,我是真的爱过你,也是真的想嫁你,你是我回忆很美好的部分,而我也想跟你去更远的未来,所以我没有办法接受自己爱的不是你真实的样子,而是一个影子。

费尔明娜走出来了,可是阿里萨还不懂,当生活还没有向他展开真实的样子,费尔明娜就收回了他想要写的诗篇和剧本,还未品尝恋人重逢喜悦的他变成了再次被人遗弃的孩子,有人说比起从未得到,那些得到了或者快要得到却失去的人往往更痛苦,因为他们心里总有种暗示,我本来可以。

失恋后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一样大病一场,爱情确实来过,就算我们口上不说,身体却会诚实的告诉你,悲伤主胃,痛苦会导致疾病。费尔明娜也同样像阿里萨一样被医生误诊为霍乱,而来给她看病的医生乌尔比诺对她一见钟情。

我常常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读者言辞凿凿的说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一见钟情是爱情,乌尔比诺对她的却不是,似乎门当户对在很多人看来成了一个贬义词,能抵挡住阶级差异的总显得难能可贵一点。

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的相遇比和阿里萨的初见多了一些火药味,那是因为费尔明娜的父亲太想讨好这个新贵而强迫女儿为自己的无礼向对方道歉,而乌尔比诺又太像父亲想要为她找的那个人,似乎对医生的肯定就会变成对父亲的妥协,成为命运站在父亲那边的帮凶。而费尔明娜内心渴望脱离约束,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特别是在父亲阻止他和阿里萨交往之后。

小说里最主要的两个男性,阿里萨自带主角光环和诗人气质,而乌尔比诺却更像一个大家之子,读到这的时候,我联想到了徐志摩,林微因和梁思成,前期的阿里萨多像徐志摩呀,一样深情而执着,一样对爱真情告白,一样会写浪漫的情诗,甚至一样因爱而生,为爱而痛苦,对年少时林微因来讲,徐志摩就像一道光,一扫英国阴霾的天气,可是她却在之后很多年冷静的对别人说,徐志摩爱的并不是我,而是他用诗人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微因,而我其实比不是他心中所想象出来的哪个人。就像弗洛伊德说,爱是过分的估价,而择一人终老考虑的因素其实很多,这才是对自己对他人负责任的态度。林微因和费尔明娜也许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是都是知道自己不要什么的人。

作者用一个侧面描写了两个人的对比,费尔明娜的表姐前后见到了阿里萨和乌尔比诺,在见到阿里萨后她说,他可怜兮兮的,但他身上洋溢着爱,但是见到乌尔布诺医生后,她却对医生的优雅和风度翩翩充满了兴奋和热情,甚至会有狂吻他的欲望。这段对话多像欢乐颂里小妖精问安迪为什么不喜欢小包总,安迪心里说因为那热腾腾的肉欲,也许是怕自己失去控制吧。

有的时候有的决定往往需要一点点冲动和外界的影响,就好比在姨妈的鼓励下,费尔明娜答应了和阿里萨交往,这一次在表姐的怂恿下,费尔明娜答应了乌尔比诺医生的求婚。

命运的桨划向了不同的河道,阿里萨在相爱的地方,映着月光,用心碎的小提琴声拉着曾经为爱而作的华尔兹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家乡,又在一次机缘巧合后,开始了灵与肉分离的生活。

而不久,费尔明娜则和丈夫远渡重洋,进行他们的欧洲蜜月之旅,他们的爱更像平时的生活,医生不像诗人会写炙热的信,也没有表其决心的感人举动,但是他能给予的是安全感,和谐与幸福,是发生矛盾时的那句“都是我的错”,是相信两人能缔造完美爱情的决心。说来奇怪,爱情和幸福作者竟然放在了两个不同人的身上。

但是就和很多幸福的婚姻一样,蜜月之后,迎接费尔明娜是迂腐的婆婆和刻薄的姑姑,而医生那个阶级更多的人则是不怀好意的想看他们的笑话,在她们婚姻矛盾最多的时期,却也是他们参与社会活动最多,在外人看来最般配的时候,直到有一天费尔明娜感叹婚姻不幸,她想到了记忆里的阿里萨,用最后的力气逼迫丈夫与她面对面争吵。那次争吵的结果是医生清算所有家产,带着费尔明娜逃离世俗,重返蜜月时的欧洲,度过了接下来三十年美满的生活。随着婆婆的去世,费尔明娜成为生活的女主人,虽然偶尔会被琐事所劳累,会埋怨丈夫对家务的不管不问,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夫妻就如同左右手一样互相搀扶,共同克服误解和生活的逆境,他们对彼此了然于心,并心存感激。

看过原著的人应该都知道,接下来医生遇到了他的中老年危机,他一次婚外的偷情被妻子察觉,费尔明娜再次离开故土疗伤,而医生也因为愧疚断绝与情人的关系,辗转接回妻子,渡过人生最后几年,直到意外从高处跌落,用最后的力气对妻子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而同样长的时间里,阿里萨却辗转于不同人和不同感情之间,他用欲望去填满空虚,用得到他人来抵消得不到费尔明娜的苦,他选择性的与很多寡妇交往,以此来想象如果有一天费尔明娜成为寡妇时能重新接受他,他像一个等在暗处的狩猎者,期待着命运的反转与垂青,但是心里又充满着对未知的恐慌与造化或许弄人的恐惧。

回忆是会骗人的,它留下了所有的美好,淡化了所有的痛苦,阿里萨过着浑噩的生活,走入用一段感情取代另外一段感情的误区,但是费尔明娜却依然是他记忆和心目中的花冠女神,他没有去分清他爱的是费尔明娜本身,还是记忆里那个炙热勇敢专一,为爱守贞的自己,费尔明娜是一盏灯,一个绿光,让他在如泥潭般的生活里,依然存着一丝向上的希望与勇气,希望成为事业成功的人,虽然曾经没有办法与你并肩站在一起,但是未来的某一天,还是想配得上并赢回你。在无所寄托的生活里,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成了他最好的寄托与信仰,拥有费尔明娜就能寻回当初那个似乎集所有美好品德于一身却一去不复返的光阴。

他不婚,与很多人厮混却对外不公开任何关系,甚至不在乎外界对他同性恋的传闻,他害怕的只是费尔明娜会听到他的丑闻或者以为他爱上了别人,生命不可承受之轻关于灵与肉的讨论似乎都在他身上得到了印证,我的肉体魂无所依,但我的心为你建了一座城。

当阿里萨听到医生去世的消息,立刻断绝了与所有情人的来往,甚至不惜对其它人残忍,来换回心里那个为费尔明娜守卫的士兵。

如果,我是说如果,费尔明娜像林微因一样去世的特别早,阿里萨是不是也是另外一个金岳霖。

我比较偏爱费尔明娜,她坚强,倔强,克制,尽管在婚姻不幸的时候也会回想那个在花园里等候写诗为自己的作曲的清瘦男孩,也会自问是不是和阿里萨在一起会更幸福,但是她永远都在直面问题,并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她对生活充满好奇,也对学习充满热情,既没有让生活变得沉闷,也没有和迂腐同流合污,正因为这样,这个出生于不同阶级的女孩靠品德与性格赢得上流社会的尊重,也赢得了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人的爱,甚至在72岁的时候,这两个男人都认为她是加勒比海最美,并同时希望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可想而知这样的费尔明娜在阿里萨时隔半个世纪再次向她表白时是多么的厌恶,“你滚开,在你的有生之年,都别让我再看见你,而我希望这也没几年了。”她斩钉截铁的语言对比她还大4岁的阿里萨无疑是诅咒。

开篇才短短57页给我的这个答案让我一度猜不到结局,我以为故事的走向会告诉阿里萨,结束的就让它结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但是如果不是这样的费尔明娜,不是这个有可为有不可为的费尔明娜,似乎也不值得两个男人爱了一辈子,阿里萨经历了无数的人,他在很多人身上找费尔明娜的影子,甚至因为很多人爱上了他而觉得自己有一天也会赢的费尔明娜的爱,就好比我们在经历大考前会做很多的模拟考,但是他明白她们都不是费尔明娜,也许是太容易得到,也许是少了那让人着迷的高傲与克制。

76岁的阿里萨像小孩子一样学用打印机,撰写匿名的书信,而费尔明娜则利用一年的时间整理自己的内心,适应无依无靠的生活,一年以后,他们终于可以消除隔阂,像朋友一样坐下来聊天,给予彼此友情的陪伴,在爱面前,阿里萨像老年人一样着急,又像年轻人一样有耐心。

如果不是形势的急转直下,我相信以费尔明娜的自尊心,她会控制两人在这不近不远的距离之内,只是一连串的打击后,她却还要受到女儿无端谣言的指责,于是年轻时那个叛逆倔强,桀骜不群的费尔明娜又再次回到了她的身上,不幸使她升华,愤怒使她美丽,她依然是当初的那个自己,就好比年轻时出逃欧洲,她再次想到了逃离。

我只想到一个没有流言蜚语的地方做我自己,阿里萨也正有此意。

于是那次的航行,让两个老人离开了世俗的眼光,那个象征霍乱的黄旗是他们的流放令,在这里再也没有地位与贵贱,也没有浪子与寡妇,这是他们的泰坦尼克,也是它们的世外桃源,在这里,阿里萨终于能说出那等待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一直想说出的那句“一生一世”。

好的故事,读完似乎过了一生,好的故事,能让我们看到真实,就好比有个书评这样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真正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者最终得到爱的,都能在这个故事里找到自己。”看了很多的书,发现写的好的书最后就是在探讨人性,读到这里,谁又会去想阿里萨爱的究竟是费尔明娜还是费尔明娜的影子,不重要了,真的不重要,至少他爱过,无论是爱什么,他确实是在爱。爱的面貌太多了,年轻时总会说,这是爱,这不是爱,但是你总会发现这世上的爱很多,你只是在选择哪一种。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血有肉,不会因为篇幅的多少而削减任何一个人的光彩,在里面你可以读到很多人的爱,赫雷米亚对情人的敬爱,姑妈对小情侣的偏爱,表姐的痴爱,还有很多很多隐秘的情节,甚至很多片段拿出来都可以自成一体,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费尔明娜的爸爸那藏在福音花园的对女儿的爱,只不过再把它写出来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这也许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令人着迷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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