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人物简介

《名侦探柯南》人物简介,第1张

江户川柯南(Conan Edogawa)

名句: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性别:男

年龄:自称7岁(变小以后谁知道呢。)

身份:帝丹小学一年级小学生,侦探

长处:足球、推理

他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名侦探柯南"的灵魂人物。原名工藤新一,帝丹高中二年极学生,与小兰是青梅竹马。继承了父亲的超强推理能力,帮助警方破获了不少案子,被誉为高中生名侦探。他喜欢看推理小说,最崇拜福尔摩斯,另外踢足球的水平也是一流的。不幸被卷入黑衣组织的交易被灌下毒APTX4869,但是没有死,只是变成了小孩,目前年龄定为6、7岁。改名江户川柯南(取自两个侦探小说里的人名)。幸亏智力没有衰退,头脑还是一样灵光,推理能力丝毫未减。为了找出黑衣人的下落,寄住在家开侦探事务所的小兰家,一方面暗地协助小五郎破案。而体力上的不足靠阿栗博士的发明来弥补。变小后就读于帝丹小学1年纪B

班,认识了步美、元太、光彦三人,还成立了少年侦探团,是其中最重要的"首脑"。不管是变小前后,唱歌五音不全还是没有办法变更的事实……唱歌走音非常夸张。

最常穿著的服装:红领结+蓝西装+短裤+球鞋。但现较少穿著) 受到许多同年龄()的女孩们欢迎,人气和未缩小前不相上下! 有多次差点泄漏身分,但到最后总是千钧一发。

知道他真实身份的有:阿栗博士、他父母(听博士说的)、服部平次(与柯南一起破案过程中自己发现的)、怪盗Kid(与柯南的较量中自己发现的)、灰原哀(变小前奉黑衣组织之命调查新一时发现的)。因为变小后有和小兰一起洗澡,还睡同一张床,所以柯南最怕自己的真实身份被小兰

知道,否则小兰的空手道攻击可不是说笑的。

名字的由来∶“江户川”乱步、“柯南”.道尔。

声优:高山南

工藤新一(Shinichi Kudou)

名句: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性别 男 生日 5月4日 年龄 17岁 身高 大于160cm

身份:帝丹高中高二学生(二年B班)〔注意:不是和小兰从小同班到大的〕、侦探(目前处于休学、失踪状态)。

家住 东京米花市米花町二段廿一号

擅长足球、推理等(离全能没差多少了)〔常边踢球边推理,认为这样脑袋比较清醒,不过事实上这样的场景在《柯南》中出现不多〕,熟知《福尔摩斯探案》(可以随口背出他的话)。

父亲:工藤优作 母亲:工藤有希子 手机:840-432-####

短处:大音痴、不够小心、不擅长“某些方面”的推理。

幸运色:红色 讨厌:葡萄干

偶像:歇洛克·福尔摩斯、雷·卡蒂斯、莫里亚提教授(仅限小说)。

喜欢:毛利 兰、《四个签名》(福尔摩斯中最喜欢的作品)、柠檬派。

外界称号:日本警察的救世主、平成年代的福尔摩斯、关东的名侦探

与小兰是青梅竹马,两人感情很好。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有敏锐的观察力、过人的推理能力,是位高中生侦探。帮助警方破获了不少棘手的案件,经常活跃在新闻、报纸上,拥有不少侦探迷。被誉为“高中生名侦探”、"平成的福尔摩斯"、"日本警察的救世主"、"关东的工藤"。他喜欢看推理小说,偶像是柯南.道尔所创造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最喜欢的柯南.道尔的作品是〈四个签名。最擅长的运动是足球,踢足球的水平也是一流的,其它运动也很在行,国中时是足球队的中锋。最大缺点唱歌五音不全,是个大音痴。喜欢的食物是柠檬派,最讨厌葡萄乾("特别篇"漫画山岸荣一老师设定)。喜欢的人是青梅竹马的毛利兰。自父母3年前到美国居住,独自一人住在“推理之家” 中。首次侦办的案件是在前往洛杉矶的飞机上。住址是东京都米花市米花町2丁目21番地。

声优:山口胜平

毛利兰(Ran Mouri)

名句:对柯南)柯南,你要去哪里呀(对新一)新一,你快给我滚回来!!!

性别:女

年龄:17岁

身高:去美国看金苹果那时是160CM

职业:帝丹高中高二学生

长处:空手道(曾获得空手道大赛的冠军)、家务

短处:怕鬼

喜欢:新一,红色

偶像:前田 聪

小兰是故事里的女主角,新一的青梅出马,帝丹高中2年级生,和新一是同班同学,血型和新一相同,对他有着超越一般朋友的感情但又不愿承认。好友为园子及和叶,坚强又温柔的女孩,擅长料理家事,喜欢追求流行、偶像,常与园子去唱卡拉OK。因崇拜空手道冠军前田聪,便开始学习空手道且对空手道有着浓厚的兴趣,工夫也不浅,为空手道社的主将,还曾经获得东京空手道大会的冠军。所以她一生气柯南就很怕。不过她最怕的东西是妖魔鬼怪,明明有实力打倒袭击她的凶手,可是却被吓得动弹不得。她曾经多次怀疑过柯南和新一是同一个人,但是阴差阳错的被柯南瞒过去了(有时是有人帮忙的)。希望分居的父母能和好,经常计画一起碰面,但总是被拆穿。最大的愿望是新一赶快回来吧!但其实小小新一就在身边……

声优:山崎和佳奈

工藤优作(Yusaku Kudou)

性别:男

年龄:39——43岁左右,(按比有希子大,有希子20岁结婚、现在工藤17岁推算)

身份:小说家

长处:推理、写作、语言

喜欢:伦敦、有希子

名言:是杀人魔的血又如何?世人怎么看你又如何?为什么你不加以抵抗呢?

他是工藤新一的父亲,推理能力超强(比新一还厉害),首屈一指的推理小说家(为什么没做侦探?),目前仍然在连载中的人气作品是《暗之男爵(Night Baron)》,在美国十分受欢迎,荣登排行榜宝座。讲的是一个戴着恐怖面具,一身黑色礼服的怪人,经常在晚上作案,手段高明,神出鬼没(除了打扮外与怪盗Kid没什么区别嘛)。是目暮警官遇到瓶颈时咨商的对象。 20年前在一家高级义大利餐厅向有希子求婚。他和妻子长年在国外生活,可是新一不愿意住到国外去(是因为小兰吧!),后来新一变小后住到小兰家,结果新一家就空关着,还曾经被元太、步美他们当成鬼屋呢。

声优:田中秀幸

毛利小五郎(Kogorou Mouri)

名句:哈哈哈哈……(舌头都伸出来了)

性别:男

年龄:猜测在42~48左右,中年大叔。(按照他在20岁后结婚又比博士年轻推断)

身份:侦探(以此谋生)

长处:射击、柔道(?)

喜欢:美女、喝酒、吃好的食物、看电视、抽烟、钱……

妃英理

偶像:冲野洋子

小兰的父亲,职业是侦探,推理能力奇差,自行推理出的案件约不到十件,大多都由柯南的暗示才得以破解。所以每回柯南都把他麻醉后再用他的声音揭破案件的真相,所以大家送这位毛利侦探一个“沉睡的小五郎”的名号。他原来是一名优秀的警局刑警,和目暮十三是同事,后来因为一起事件而辞职(详见剧场版《十四番目之标的》),改行当私人侦探,在自家二楼开“毛利侦探事务所”,三楼为居住地。毛利小五郎的枪法十分准,柔道也是一流的,大学时代是柔道社的,被主将认为是社里最有实力的人(小兰的空手道才能也有他的遗传因素吧)。小五郎一见漂亮女性就眼睛发直,最喜欢的偶像是歌星冲野洋子**。另外他的吃相非常不好,没事喜欢去打麻将,或是喝啤酒,但是酒量不好,经常喝醉。总之他没有一点名人的风度,老婆妃英理因此受不了他,于是在十年前就与他分居。每每柯南要侦查案件,小五郎总以为他要来妨碍办案,所以常在柯南头上留下一个大肿包……

声优:神谷明

服部平次(Heiji Hattori)

配音:堀川 亮

性别:男

年龄:17岁

身份:高中生、侦探

长处:剑道、推理、装糊涂(?)、骑摩托车

喜欢:艾拉里·昆恩、和叶

名言:生命因为有限,所以宝贵……因为有限,才会去不懈努力……

大阪人,有著浓厚的关西腔。大阪警察局局长服部平藏的儿子,与新一齐名的关西的高中生名侦探。喜欢的推理作家为艾拉里.昆恩。因为人们经常把他们做比较,说什么“关东的工藤,关西的服部”,所以服部平次把新一当作劲敌,一直想找新一比试一下。因为新一变成了柯南,所以他当然找不到新一本人。在之后的案件推理中,还是柯南技高一筹,但是平次也注意到柯南的可疑迹象,最终识破了他的真身。以后他们就成了好友,但经常联手出击,两人之间似乎有深厚的友谊。可是平次每次看到柯南都“工藤”“工藤”的乱叫,引起小兰的怀疑,还好平次人比较活络,都能够掩饰过去,即使这样柯南还是每次都会吓个半死(这样想想,平次是故意的也说不定)。最高兴的事是和新一的推理意见有分歧的时候。他经常带著青梅竹马--和叶做的护身符在身上,每次有大事发生时,总是能救他一命,似乎很灵验喔!

怪盗Kid(Kaito KID)

配音:山口胜平

专门以艺术品为目标的超级盗窃犯,国际罪犯代码为“1412”,喜欢在晚上作案,身着白色礼服,戴着特制的单眼镜,背后的披风可以变为滑翔翼,善于各种魔术手法,精通易容,更能够不借助道具而模仿任何人的声音,打听好他人底细后,经常可以完美的装扮成别人,神出鬼没地**预告的目标,玩弄警察于掌中。世人称他为“月光下的魔术师”、“平成的亚森.罗苹”。通常偷得的宝石、画作等,不是丢弃便是归还失主。劲敌原为伦敦转学侦探-白马探,但第一个揭穿他完美易容术的是柯南,于是此后两人成了夙敌。与新一第一次交手在**钟塔的指针事件。但是Kid也曾经为了报答柯南救了他的白鸽而假扮新一,使柯南又一次躲过被小兰识破真身的危机。Kid的真身黑羽快斗是东京的高二学生,他是为了找出杀父的秘密组织,因此继承父亲做怪盗KID。(与新一同龄的厉害角色还真多呀)

黑羽快斗(Kaito Kuroba)

配音:山口胜平

怪盗KID的本尊。高中2年级生,血型B型。特殊专长是魔术,最不擅长的运动是溜冰,最擅长滑雪。最讨厌的东西兼食物是鱼,喜欢的食物是巧克力冰淇淋。他父亲是闻名全世的魔术师--黑羽盗一,8年前被不明组织杀害。喜欢青梅竹马的青子。被同学红子喜欢并知道其秘密。长相酷似新一,唯发型不同。

灰原哀(Ai Haibara)

性别:女

年龄:和柯南一个班级

身份:帝丹小学学生、少年侦探团团员

喜欢:姐姐

名言:镜子显示出来的是真实的影像,却不是真实的自己

是柯南之后班里的又一个转学生,同为少年侦探团的一员。看上去长得很可爱,可是经常板着脸(可以称的上是剧中最COOL的角色),寄宿在阿栗博士家。智商很高,精通电脑。她的真实身份是黑衣组织里的研究员,是APTX4869的制药者。本名宫野志保,18岁,代号雪莉,父母也都是黑衣组织成员,在她小的时候就死了,留下她和姐姐两个人。其姐宫野明美因为不服从组织而被杀害,志保因此不愿继续APTX4869的研究而被囚禁在瓦斯室。绝望的她服下了藏着的APTX4969想要自杀,没想到与新一一样没被毒死而身体缩小成儿童时期模样,得以挣脱了手铐从垃圾通道逃了出来。因为她之前已经知道新一也变小了,所以想要向他求助,最后倒在新一家门口,被博士捡回了家。因为缺少资料,所以哀也无法制出解药,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希望。对新一很有兴趣,十分信赖他。其实她的推理能力也不错,有时可以帮助柯南破案。灰原 哀这个名字也是由两个侦探小说中的女主角的名字得来的。

名字的由来:蔻蒂莉亚“葛蕾(gray灰)”、V“I(ai)”渥修斯基

声优:林原惠

妃英理(Eri Kisaki)

性别:女 籍贯是东京,

年龄:37岁(还是太年轻,保养的真好!),非常有成熟女性的魅力

职业:律师

长处:辩护、推理、

不擅长:料理

喜欢:基古巴巧克力,小五郎

小兰的母亲,小五郎的妻子与小五郎也是青梅竹马,但现在与小五郎的感情非常不好,目前正在分居之中所以对小兰同青梅竹马的新一好不太赞成每次对小五郎有一点点回心转意的意思就被其好色的样子气走最爱吃一种叫"吉可巴"的法国巧克力她的推理能力比小五郎更象一个侦探小兰的母亲,是个有名的律师,开了一家"妃法律事务所"。因受不了小五郎的种种不良嗜好,所以目前处于分居状态。(详见剧场版《十四番目之标的》)。与小兰的感情很好,经常连络。有精密的分析头脑,比小五郎能干许多。因为新一和小兰小时候出去探险而被她骂,故新一便不由得对她产生一种恐惧感。她烧的饭菜超级难吃,新一小时候去小兰家玩时也曾经不幸中刀。(是不是律师时间做长了用来处理味觉的脑细胞也变成用来思考的细胞了?新一是音痴大概也是类似原因^-^)

声优:高岛雅罗

工藤有希子

性别:女

年龄:37-40左右(按其20岁结婚、工藤17岁推算)

身份:曾是轰动一时的女明星,现在的职业是工藤优作的妻子(无业?)

喜欢:优作

新一的母亲,原来是日本最红的女明星,本名藤峰有希子。工藤新一的母亲,工藤优作的妻子。嫁给优作之前是出名的女优,19岁便囊括了各类奖项,风靡全球,可是个大美人噢。 20岁时与优作恋爱结婚,退出演艺圈,与优作一起在美国洛杉矶生活,两人感情时好时坏,时常与老公优作吵架,但其实心里还是深爱着他!曾经因为吵架而独自一人返回东京,把柯南吓了一跳,最后还是和优作回美国去了。另外一次是两人一起回东京,扮演柯南的妈妈江户川文代,装做黑衣组织的成员把柯南(和我们)戏弄了一番。会简单的易容术,是原来从日本一个名魔术师处学来的。喜欢欺负新一(恶趣味……)。和已故美国明星莎朗温亚德(最新连载中已经确认莎朗温亚德就是克莉丝温亚德)是好友。因为优作的关系被称为“暗夜男爵夫人”。

铃木圆子(Sonoko Suzuki)

配音:松井菜樱子

帝丹高中2年级,小兰的同班同学和好友(这么说来和新一也是同学),铃木财团董事长-铃木史郎的次千金,姐姐菱子为研究生,家里十分有钱,时常举行宴会、举办活动。看到周围的女孩都有男朋友很羡慕,成天想着怎么钓个帅哥。时常与小兰去唱卡拉OK。梦中情人是怪盗KID,很想见他一面。与杯户高中空手道高手--京极真,两情相悦。有时小五郎不在场,柯南就借助她做案件推理,没想到这个傻女醒来后还洋洋得意,真受不了。

阿笠博士(Hakase Agasa)

配音:绪方贤一

性别:男

年龄:52岁

身份:科学家、发明家

长处:发明奇怪的东西

短处:不会做饭

喜欢:某个小学同学(目前均单身)

住在新一家隔壁的22番地,自称是天才发明家,爱好做各种各样发明的,常因为实验失败而引起爆炸,但是也做出过非常了不起的东西。新一变小后只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他,是第一个知道新一缩小的人。柯南从他那里得到许多帮助,特别是那些为柯南设计的很好用的工具。他是优作与有希子的老朋友,新一可靠的精神支柱,时常提供新一许多信息。碰巧的是宫野志保(灰原哀)变小后倒在新一家门口也是被他发现的,一起想出了“灰原哀”这个名字,且让她寄住在家里。之后好心的博士收留了她(不过博士的计算机因此而倒了霉)。买了一台金龟车,常常载少年侦探团出去游。最近迷上了上网。

名字的由来:阿嘉莎克莉斯汀

远山和叶(Kazuha Toyama)

配音:宫村优子。

性别:女

年龄:17岁

身份:高中生,服部的“姐姐”

长处:合气道二段

喜欢:服部

介绍:服部的青梅竹马,因为小时候玩手铐和服部被铐一起,所以结成了“铁链子”同盟,自诩以姐姐的身份照顾、保护平次,虽然和平次在一起经常吵架唱“夫妻相声”,其实还是很喜欢他地……经常在留意平次有没有坏女孩骗了。小兰和柯南都已经被她误解过了。(先是把平次老喊的工藤当成小兰,然后又听到平次给柯南打电话说“没露馅吧?”)总之是一个醋意很浓的女孩,在误会消除以后和兰成了好朋友,性格其实还是很好的(7弹要说服部的初恋,到是不晓得她会怎么样)。也难怪小兰会说她可爱了。将手铐的碎片放进平次的护身符里,每次不仅能保住平次的性命,还曾救了柯南一命。

名字由来:远山和叶→远山金四郎,小说角色。

圆谷光彦(Mitsuhiko Suburaya)

配音:大谷育江

性别:男

年龄:7岁

身份:帝丹小学学生、少年侦探团团员

喜欢:科学、步美、灰原(?)

米花小学一年级B班学生,与柯南同班,少年侦探团成员,不相信怪力乱神,只相信科学喜欢用科学原理来解释事情(连玩个捉迷藏也……)。在少年侦探团里是除了柯南、哀之外较有分析头脑的人。喜欢步美,不过现在好像又喜欢哀了,真是早熟啊!

名字的由来:浇见“光彦”。

小鸠元太(Genta Kozima)

配音:高木 涉

性别:男

年龄:7岁

身份:帝丹小学学生、少年侦探团团长

喜欢:吃,鳗鱼饭、步美

米花小学一年级B班学生,与柯南同班,少年侦探团成员,最爱吃,特别是鳗鱼饭,一听到大数目的钱就想可以买多少盒鳗鱼饭。体形状硕,是一般小孩的 2倍左右,所以喜欢用暴力胁迫人,似乎是孩子王般的人物,柯南就是受害者之一,自视为少年侦探团的团长。另外元太也喜欢步美哦。

吉田步美(Ayumi Yoshida)

配音:岩井由希子

性别:女

年龄:7岁

身份:帝丹小学学生、少年侦探团团员

喜欢:柯南

米花小学一年级B班学生,与柯南同班,少年侦探团成员。活泼又可爱的个性,令元太和光彦着迷。喜欢与人交朋友,对新同学都十分主动,如:柯南、哀, 喜欢帮助别人,但对情敌也是会不客气的喔!家住在高耸的大楼里,且接近顶楼。曾见过新一、KID 本人;又与柯南成为同学,是个十分幸运的女孩呢!

中森青子(Aoko Nakamori)

快斗的青梅竹马兼同学,高中2年级生。不知道快斗就是怪盗kid,而对kid偷窃的行为感到莫名其妙。全力反对kid,十分支持身为警官的父亲。曾测试快斗是否就是kid,但因快斗及时赶到,才解除了怀疑。是个有点孩子气的女孩,好友为同学惠子,是同学红子的最大情敌。与快斗是在某钟塔前认识的。喜欢快斗。

初登场:第16集(柯南vs怪盗kid)

声优:山崎和佳奈 初登场:漫画版VOL16 FILE156 TV版第076话

高木 涉(takagi)

搜查一课的刑警。目暮警官的部下,时常协助其办案。有时做事迷糊、搞笑,喜欢胡思乱想。如果认真的思考,也有破案的时候。喜欢学姊美和子。

初登场:第17集(百货商场抢劫事件)

佐藤美和子(mikazuko sato)

搜查一课强行犯三科的女刑警。高木刑警的学姊,目暮警官的重要部下。行事冷静,是位能干的刑警,很受同事们的欢迎。不喜欢到正襟危坐的高级餐厅吃饭。喜欢目暮警官,原因是--像她去世的爸爸。

初登场:第19集(竞技场无差别胁迫事件)

白鸟任三郎(ninsaharou shiradori)

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副警官,近来升级为警官,木暮警官的属下兼得力助手。喜欢摆架子,很有自信。 认为柯南的推理只是儿戏及巧合。 有一点点目中无人。在本职范围之外,对艺术也颇有研究,例如建筑和酒文化。 活跃在每部柯南的**里。

初登场:剧场版一(引爆摩天楼)

名字的由来:古钿“任三郎”

代号:Gin(琴酒)

本名:不详

爱车:保时捷356A

性格:冷酷无情

简介:Gin 亦称“琴酒”,Vodka的大哥,新一就是被他从背后打倒,再灌下了毒药APTX4869。有着冷酷的眼神,杀过许多人也不在乎的样子,在组织里似乎有极高的地位。和雪莉似有很深的关系,是个智能型的罪犯,和柯南多次交手都未曾吃亏。有一辆从德国买来的黑色保时捷,型号是356A。左撇子,有相当好的头脑,是新一最难缠的对手。

代号:Vodka (伏特加—一种俄国烈酒)

本名:不详

简介:Vodka长的非常壮,头脑简单,遇事没有主见,,想必在组织中地位并不高。做事稍嫌不细密,全听Gin的,称琴酒为「老大」。

姓名:广田雅美 Miyano Akimi

声优:玉川纱己子

家人:宫野志保(妹)、宫野厚司(父)、宫野艾瑞娜(母)

简介:宫野志保的姐姐,黑暗组织的基层成员。与志保不同,受命到美国留学的明美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她进入普通人的学校,有普通人的朋友,和普通人一起去旅行……虽一直受监视,但的确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后来明美为救出妹妹接手了组织的工作,她到了日本一家银行作职员,用了南洋大学广田正巳教授为其改的别名“广田雅美”,可在她完成抢劫十亿元的任务后,组织竭力治她于死地,并不想兑现诺言,此时明美去见GIN无疑是死路一条,尽管柯南在失去意识前竭力劝阻,但明美不愿放弃救妹妹的最后机会,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 为了逃避组织的追查,自己有一间秘密住所,但在死后被Gin发现。

这也是令身为侦探的柯南永远悔恨的事情吧!宫野明美登场次数是屈指可数的,而且大多出现在哀的回忆中,但这个人物塑造相当成功。哀与明美这对姐妹,幼年时就要经历父母双亡,后来两人遥望大西洋两岸,分处在光明与黑暗中,而现在又是阴阳相隔。但她们的心无时无刻不在紧紧相连。想必各位也为此感动过,我想哀迷们也因此加深了对哀的那份感觉。

宫野志保(Miyano Shiho)

代号Sherry,现名灰原哀,主要人物之一。

代号:Vermouth(苦艾酒)

真名:克莉丝·温亚德

年龄:29岁

职业:演员

擅长:易容、射击

名言:A secret makes a woman woman

简介:组织重要人物之一,深受组织的首脑人物“那个人”的宠爱,年龄29岁(?),真名叫克丽丝·宾亚特,美国著名女演员,时而复出,时而隐退,行迹与想法都无法掌握猜度,精通易容术,真实身份应该是其母亲莎朗,可能也吃过APTX4869。曾经帮过黑暗组织的一名成员“Pisco”一回,一直在追查组织的叛徒Sherry,身手、智慧都堪与和Gin媲美,大概还在其上。种种诡异的举动总是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但是对柯南和小兰又极力的保护,似乎有叛变组织的倾向。

代号:Pisco(皮斯克)

本名:枡山宪三

年龄:71岁

职业:汽车公司董事长

简介:组织人物之一,原名升山宪三,身为汽车公司老板的他是经济界的巨子,同时也是为组织长年工作的老成员。他是宫野志保的父亲宫野厚司的好友。与组织老大关系密切,在“背叛的街角”中,哀悼会上举枪射杀目标人物时被在场记者拍到。因此被GIN所杀。

代号:Tequila 龙舌兰酒

本名:不详

简介:组织人物之一,带有关西口音,在一次交易中因拿错箱子被炸死。曾与电脑工程师板仓卓接触过。

姓名:沼渊己一郎

简介:组织底层人物之一,组织的一员,是末端的末端的人物。组织教他一系列的杀人手法,以协助优秀的杀手作案。但是他达不到预期的培养效用, 就被送到宫野志保处来作实验对象。后来在作人体实验前逃跑。后被警察逮捕判了死刑。

Calvados

组织人物之一,似乎是Vermouth的助手,头次出场就被赤井秀一打断双腿然后自杀了,真是个倒霉的家伙,连个面都没露,连句话都没说出来……

宫野 厚司

宫野志保的父亲,科学家。在科学界以"被业界驱逐的疯狂科学家"而知名。在发表会类的活动中遇到过阿笠博士,并表示过对阿笠博士的发明的兴趣,是个相当直爽的人。在组织中与妻子一起进行"使死者复活的秘密药物"的研究,在实验中因事故死亡(根据组织的报告)。

在《夕阳染红的女儿节人偶》中被小哀提到。

宫野 艾理娜

宫野志保的母亲,被称为“Hell Angel”,可能是英国人。从英国到日本留学时遇到厚司,此后结婚。性格忧郁阴沉,小哀的阴沉是她的遗传?与丈夫一同死亡。还有很多未可知之处,但是从留给女儿的录音带中可以了解到她其实很关心小哀。

在《金钱买不到的友情》中被博士提到。

  该案例中提到“经侦办案程序”,那么其所涉及的属于经济案件。那么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保障办案质量,依法有效地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实际,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

  以下是《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

  第三条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四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五条 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的七日以内予以答复。

  第二章 立案、销案

  第六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立案侦查。

  第七条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可以请有关单位协助调查,或者依照规定的程序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但不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第八条 立案审查一般不公开进行,不直接与被控告、举报对象联系。确实需要向被控告、举报对象了解情况的,不得影响被控告、举报对象的正常工作或者生产经营。需要向被控告、举报对象调取证据材料的,应当征得被控告、举报对象同意;被控告、举报对象为单位的,应当征得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九条 经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在立案审查的期限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送达控告人。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条 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一)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撤销该判决、裁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第十三条 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如果不属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中止审理或撤销判决、裁定。

  第十四条 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第十五条 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重新立案侦查。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的,应当随时告知。

  下列情形,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一)对于破案的,应当及时将案件办理结果、犯罪嫌疑人以及追缴涉案财物等情况告知;

  (二)对于撤销案件的,应当及时将销案结果、理由告知;

  (三)对于未破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立案后定期将可以公开的情况告知。

  第三章 强制性措施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需要采取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的,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八条 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轻重程度、有无继续犯罪和逃避或者妨碍侦查的可能性,使所适用的强制措施同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相适应。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时,不应当采用刑事拘留、逮捕措施。

  第十九条 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一)无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性的;

  (二)以财产为犯罪对象的案件,能够提供与案件标的相当的保证金的;

  (三)在案件发生地有固定住处、稳定收入,能够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无自杀、逃跑企图或者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四)其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办案部门设定专门的审核程序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逐案逐人审查采取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发现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立案地公安机关将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资料录入公安信息网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上级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尚不足以认定构成犯罪的,应当责令立案地公安机关删除或者直接删除网上在逃人员数据。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情需要,将有出入境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列为限制出境对象;将无出入境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列为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人员。

  第二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认为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原批准或者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接受该项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决定,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应当立即依法解除或变更。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

  第二十五条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或者依法不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第二十六条 未移送的涉案财物的返还,一般应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进行。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确需提前返还的,应当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前返还:

  (一)案件基本事实尚未查证属实的;

  (二)涉案财物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争议的;

  (三)需要将案件移送异地管辖的。

  第四章 办案协作

  第二十七条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主办地公安机关应当对案件的管辖、定性、证据认定以及所采取的侦查措施负责,办理有关的法律文书和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由主办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直接出具《办案协作函》,通过协作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有关协作事宜。

  需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协助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主办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出具《办案协作函》的同时,报主办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就需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协助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事项制定内部审批程序。

  第二十九条 主办地公安机关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资料、调查取证等事项时,应当出具以下法律文书及手续:

  (一)《办案协作函》;

  (二)《传唤通知书》、《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

  (三)办案人员工作证件。

  主办地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的,可以将《办案协作函》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寄送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尽快组织查证。案情特别重大、情况特别紧急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回复;案情重大、情况紧急的,不得超过十五日;一般的协查不得超过三十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及时向主办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第三十条 主办地公安机关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搜查,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事项时,应当出具以下法律文书及手续:

  (一)《办案协作函》;

  (二)《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或者《扣押通知书》、《冻结通知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

  (三)办案人员工作证件。

  第三十一条 对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有可能转移涉案财物以及重要证据的,主办地公安机关可以商请紧急协作,将《办案协作函》及相关法律文书电传至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收到协作函件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协作事项。主办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员携带法律文书前往协作地办理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对主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手续予以核验,手续完备的,应当及时无条件配合。除通缉(包括将犯罪嫌疑人资料录入公安信息网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犯罪嫌疑人的奖励费用外,严禁协作地公安机关以任何名目索取任何形式的办案费用。

  第三十三条 协作地公安机关在协作过程中,发现主办地公安机关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主办地公安机关指出,如系跨省协作,可以通过协作地的省级公安机关通报主办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协商处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协作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部。

  未经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协作地公安机关不得拒绝和停止协作。

  第五章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活动的督察和执法监督工作。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和《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依法纠正,或者直接作出纠正决定。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根据人民警察在办案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办案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越权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

  (二)违反本规定,进行立案审查的;

  (三)违反法律和本规定,对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案件不予立案、撤销的;

  (四)违反法律和本规定,对不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案件予以立案、撤销的;

  (五)违反法律和本规定,错误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

  (八)违反本规定,拒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或者阻碍异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

  第三十五条 立案地公安机关赴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案,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的内部审批程序呈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上级公安机关对所出具的审查结论承担责任。但是,立案地公安机关在呈报审查材料时,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事实的,由立案地公安机关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发布前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没有规定的内容,适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柯南人物一览 1:江户川柯南(Conan Edogawa) 名句: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他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名侦探柯南"的灵魂人物。原名工藤新一,帝丹高中二年极学生,与小兰是青梅竹马。继承了父亲的超强推理能力,帮助警方破获了不少案子,被誉为高中生名侦探。他喜欢看推理小说,最崇拜福尔摩斯,另外踢足球的水平也是一流的。不幸被卷入黑衣组织的交易被灌下毒APTX4869,但是没有死,只是变成了小孩,目前年龄定为6、7岁。改名江户川柯南(取自两个侦探小说里的人名)。幸亏智力没有衰退,头脑还是一样灵光,推理能力丝毫未减。为了找出黑衣人的下落,寄住在家开侦探事务所的小兰家,一方面暗地协助小五郎破案。而体力上的不足靠阿栗博士的发明来弥补。变小后就读于帝丹小学1年纪B班,认识了步美、元太、光彦三人,还成立了少年侦探团,是其中最重要的"首脑"。不管是变小前后,唱歌五音不全还是没有办法变更的事实……唱歌走音非常夸张。最常穿著的服装:红领结+蓝西装+短裤+球鞋。但现较少穿著) 受到许多同年龄()的女孩们欢迎,人气和未缩小前不相上下! 有多次差点泄漏身分,但到最后总是千钧一发。知道他真实身份的有:阿栗博士、他父母(听博士说的)、服部平次(与柯南一起破案过程中自己发现的)、怪盗Kid(与柯南的较量中自己发现的)、灰原哀(变小前奉黑衣组织之命调查新一时发现的)。因为变小后有和小兰一起洗澡,还睡同一张床,所以柯南最怕自己的真实身份被小兰知道,否则小兰的空手道攻击可不是说笑的。 名字的由来︰“江户川”乱步、“柯南”.道尔。 声优:高山南(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高山南**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本人!太兴奋了!!!!) 初登场:漫画版VOL1 FILE1 TV版第002话 2:工藤新一(Shinichi Kudou) 名句: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工藤新一,帝丹高中二年极学生。5月4日生,金牛座。与小兰是青梅竹马,两人感情很好。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有敏锐的观察力、过人的推理能力,是位高中生侦探。帮助警方破获了不少棘手的案件,经常活跃在新闻、报纸上,拥有不少侦探迷。被誉为“高中生名侦探”、"平成的福尔摩斯"、"日本警察的救世主"、"关东的工藤"。他喜欢看推理小说,偶像是柯南.道尔所创造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最喜欢的柯南.道尔的作品是〈四个签名。最擅长的运动是足球,踢足球的水平也是一流的,其它运动也很在行,国中时是足球队的中锋。最大缺点唱歌五音不全,是个大音痴。 喜欢的食物是柠檬派,最讨厌葡萄乾("特别篇"漫画山岸荣一老师设定)。喜欢的人是青梅竹马的毛利兰。自父母3年前到美国居住,独自一人住在“推理之家”中。首次侦办的案件是在前往洛杉矶的飞机上。住址是东京都米花市米花町2丁目21番地。 声优:山口胜平 初登场:漫画版VOL1 FILE1 TV版第001话 3:毛利兰(Ran Mouri) 名句对柯南)柯南,你要去哪里呀(对新一)新一,你快给我滚回来!!! 小兰是故事里的女主角,新一的青梅出马,帝丹高中2年级生,和新一是同班同学,血型和新一相同,对他有着超越一般朋友的感情但又不愿承认。好友为园子及和叶,坚强又温柔的女孩,擅长料理家事,喜欢追求流行、偶像,常与园子去唱卡拉OK。 因崇拜空手道冠军前田聪,便开始学习空手道且对空手道有着浓厚的兴趣,工夫也不浅,为空手道社的主将,还曾经获得东京空手道大会的冠军。所以她一生气柯南就很怕。 不过她最怕的东西是妖魔鬼怪,明明有实力打倒袭击她的凶手,可是却被吓得动弹不得。她曾经多次怀疑过柯南和新一是同一个人,但是阴差阳错的被柯南瞒过去了(有时是有人帮忙的)。希望分居的父母能和好,经常计画一起碰面,但总是被拆穿。最大的愿望是新一赶快回来吧!但其实小小新一就在身边…… 声优:山崎和佳奈(想不到这位**的声音会那么甜美!) 初登场:漫画版VOL1 FILE1 TV版第002话 4:工藤优作(Yusaku Kudou) 他是工藤新一的父亲,推理能力超强(比新一还厉害),首屈一指的推理小说家(为什么没做侦探?),目前仍然在连载中的人气作品是《暗之男爵(Night Baron)》,在美国十分受欢迎,荣登排行榜宝座。讲的是一个戴着恐怖面具,一身黑色礼服的怪人,经常在晚上作案,手段高明,神出鬼没(除了打扮外与怪盗Kid没什么区别嘛)。是目暮警官遇到瓶颈时咨商的对象。 20年前在一家高级义大利餐厅向有希子求婚。他和妻子长年在国外生活,可是新一不愿意住到国外去(是因为小兰吗?),后来新一变小后住到小兰家,结果新一家就空关着,还曾经被元太、步美他们当成鬼屋呢。 声优:田中秀幸 初登场:漫画版VOL5 FILE049 TV版第043话 5:工藤有希子(Yukiko Kudou) 本名藤峰有希子,37岁。工藤新一的母亲,工藤优作的妻子。嫁给优作之前是出名的女优,19岁便囊括了各项奖项,风靡全球,可是个大美人噢。 20岁时与优作恋爱结婚,退出演艺圈,与优作一起在美国洛杉矶生活,两人感情时好时坏,时常与老公优作吵架,但其实心里还是深爱著他!曾经因为吵架而独自一人返回东京,把柯南吓了一跳,最后还是和优作回美国去了。另外一次是两人一起回东京,扮演柯南的妈妈江户川文代,装做黑衣组织的成员把柯南(和我们)戏弄了一番。 声优:岛本须美 初登场:漫画版VOL5 FILE049 TV版第043话 6:毛利小五郎(Kogorou Mouri) 名句:哈哈哈哈……(舌头都伸出来了) 小兰的父亲,职业是侦探,推理能力奇差,自行推理出的案件约不到十件,大多都由柯南的暗示才得以破解。所以每回柯南都把他麻醉后再用他的声音揭破案件的真相,所以大家送这位毛利侦探一个“沉睡的小五郎”的名号。他原来是一名优秀的警局刑警,和目暮十三是同事,后来因为一起事件而辞职(详见剧场版《十四番目之标的》),改行当私人侦探,在自家二楼开“毛利侦探事务所”,三楼为居住地。 毛利小五郎的枪法十分准,柔道也是一流的,大学时代是柔道社的,被主将认为是社里最有实力的人(小兰的空手道才能也有他的遗传因素吧)。小五郎一见漂亮女性就眼睛发直,最喜欢的偶像是歌星冲野洋子**。另外他的吃相非常不好,没事喜欢去打麻将,或是喝啤酒,但是酒量不好,经常喝醉。总之他没有一点名人的风度,老婆妃英理因此受不了他,于是在十年前就与他分居。每每柯南要侦查案件,小五郎总以为他要来妨碍办案,所以常在柯南头上留下一个大肿包…… 声优:神谷明(就是这位大叔!每搞错!) 初登场:漫画版VOL1 FILE2 TV版第001话 7:妃英理(Eri Kisaki) 籍贯是东京,37岁(还是太年轻,保养的真好!),非常有成熟女性的魅力小兰的母亲,小五郎的妻子与小五郎也是青梅竹马,但现在与小五郎的感情非常不好,目前正在分居之中所以对小兰同青梅竹马的新一好不太赞成每次对小五郎有一点点回心转意的意思就被其好色的样子气走最爱吃一种叫"吉可巴"的法国巧克力她的推理能力比小五郎更象一个侦探小兰的母亲,是个有名的律师,开了一家"妃法律事务所"。因受不了小五郎的种种不良嗜好,所以目前处于分居状态。(详见剧场版《十四番目之标的》)。与小兰的感情很好,经常连络。有精密的分析头脑,比小五郎能干许多。因为新一和小兰小时候出去探险而被她骂,故新一便不由得对她产生一种恐惧感。她烧的饭菜超级难吃,新一小时候去小兰家玩时也曾经不幸中刀。(是不是律师时间做长了用来处理味觉的脑细胞也变成用来思考的细胞了?新一是音痴大概也是类似原因^-^) 声优:高岛雅罗 初登场:漫画版VOL11 FILE105 TV版第032话 8:灰原哀(Ai Haib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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