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 是什么

清算 是什么,第1张

清算资金是金融机构之间办理资金调拨、划拨支付结算款项,并对由此引起的资金存欠进行的清偿的资金。

清算资金往来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金往来单位,分别“同城票据清算”、“信用卡清算”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同城票据清算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

四、发生的其他清算业务,收到的清算资金,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划付清算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收的清算资金;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清算资金。

扩展资料:

资金清算计入的会计分录

(一)提出借方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过退票时间未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

提出贷方凭证,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退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提入借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误提他行凭证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提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提入贷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因误提他行票据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票或再提出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提出凭证和提入凭证计算轧差后为应收差额的,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应付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

-资金清算

 2009年1月自学考试《财务管理学》真题简答题第4题

 简述企业清算财产的概念及包括的范围。

 校解析答案: 清算财产的概念,是指用于清偿企业无担保债务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

 清算财产的范围:(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内容包括企业的各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2)清算期间按法律追回的资产。清算机构按法律规定追回的以下资产,应作为企业的清算资产:清算前无偿转移或低价转让的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在清算前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对未到期的债务在清算前提前清偿的财产;清算前放弃的债权。

 

 

 

清算价值,是指资产处于清算、迫售或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所具有的价值。 

在资产评估实务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主要有:

1、在用价值。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的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的贡献价值的估计数额。

而并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

2、投资价值。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

资产的投资价值与投资性资产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性资产价值,是指特定主体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而持有的资产,在公开市场上按其最佳用途实现的市场价值。

3、清算价值。清算价值,是指资产处于清算、迫售或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所具有的价值。

4、残余价值。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等的拆零变现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价值类型主要有:

1、公开市场价值。它是指资产在公开市场上应该实现的价值,即理性的买卖又方在地位平等、信息公开、交易成本时间成本足够低的市场上最终达成的一致价格。

2、投资价值。投资价值是以资产的收益能力为依据确定评估价值。体现的是评估价值对资产未来收益能力的反映。

评估价值的意义:

(1) 、资产的使用价值决定资产评估价值,是资产的使用价值或效用的估价。(如果限定用途,其评估价值就受损)

(2) 、资产评估价值与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截然的不同,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衡量、决定、表现)例如在 “一只羊=两把斧子”的交换式中。

(3)、与会计记录的价值有较大区别。会计记录应严格坚持一致性、连贯性和客观性的原则,一般不能随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

2.重置成本法;

3.现行市价法;

4.清算价格法

收益现值法

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此方法,国外用得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

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是:

要能够确定和量化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

能够确定资产合理的折现率。对于收益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可用收益法评估,如生产线、成套化工设备等。

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

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现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无限期;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技术进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

稍有疏忽即将带来风险。鉴于以上受到收益预测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资产清算具体流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基金是资产还是负债?

清算资金是指用于不同银行之间或同一银行不同机构之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清算票据或同业资金划转的准备金、中央银行清算账户、银行间清算代理资金等。它属于资产和负债的共同主体。

根据新会计准则,共同科目是指同时具有资产性质和负债性质,从而具有共性的科目;共同科目的特点需要从其期末余额的方向来界定其性质。

对于清算资金的交换,根据清算规则,收到的清算资金应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如果是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应收的清算资金,即银行资产;如果是期末贷方余额,则反映银行应付的清算资金,即银行的负债。

企业会计中的“清算资金往来”科目是什么?

指财政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回笼,存取款、汇兑等经济活动。

金融是现有资源重新整合后的价值和利润的等价流通。(专业来说,就是实现了从储蓄到投资的过程。狭义上可以理解为金融学是动态的货币经济学。)

是财务人在不确定环境下做出资源最优配置决策的行为。

清算资金是指用于同业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票据或同业资金转账(在PBOC开户)的备付金、银行间清算代理资金等。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收的清算资金;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清算资金。

相关问答:

进入资产清算环节时,一般是到了公司破产解散的环节。有很多人还是对公司清算的具体内容不是那么的了解。那么,资产清算公司是做什么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资产清算公司是做什么的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清算是一个系统工作,在公司的清算过程中,可以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债权侵权行为理论吸纳进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二、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三、公司的清算的程序

      (一)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三)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四)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五)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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