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亚,邂逅一个白富美姑娘散文

在三亚,邂逅一个白富美姑娘散文,第1张

  遇到你,就是旅行的意义

 遇见安妮以前,我从没想过要一个人去旅行。一个人很没劲啊,景再美又如何,没人一起凹造型各种拍照,食物品种再多又如何,没人一起跑遍大街小巷寻找最地道的特色美食。所以我一直坚定地认为一个人不算旅行,而是流浪。

 为了避免流浪,每次有外出计划我必定是要拉上朋友的,拉不上朋友也报个团,免得自己一个人惨兮兮。

 11月,原本要去海口参加交流会的同事临时有事,这趟差事就摊到了我身上。大概是攒了许久的好运气忽然爆发,交流会上认识一个姑娘,安妮的回程票是2天后,她打算到三亚转转,于是我花3分钟进行思想斗争,然后请了2天年假外加周末,一共凑了4天时间。

  三亚的11月

 从三亚火车站出来,一股热浪轰轰烈烈地涌了上来,我的目光从车站外穿着短袖打着阳伞的人转回到背着双肩包穿着长袖风衣的我。知道三亚会热,只是没想到会这么热。海口到三亚只2个小时的动车,但一个像秋天,一个像夏天,不对,不是像夏天,虽然是11月,但那就是夏天。

 到了酒店放下行李,我掀开拦在阳台和房间之间的白纱,看着远处的碧海蓝天,忍不住拿出手机,咔咔咔咔各种角度拍了一堆,心满意足拍好了回到屋里,然后,额,然后房间里没人了。门是关着的,安妮的箱子打开着放在地上。我往洗手间的位置看了看,她应该在洗漱。

  阳台即景

 我在网上搜索着各大景点的攻略,计算着在有限的时间内,怎样能到更多的景点打卡,正当我冥思苦想之际,安妮擦着头发出来了,我盘算着等她吹完头发我们就可以出门了,还没来得及跟她讲我刚想好的打卡攻略,她就让我先去洗个澡,额,早上从海口过来的时候,我和她是洗了澡出门的,所以我觉得应该大概也许可能不用再洗?

 看了看时间,洗就洗吧,洗完出来整个人说不出的舒爽,加上房间里微微的凉风,我想睡个午觉了。安妮已经吹干了头发,换了碎花的裙子和凉鞋,正在化妆。我吹干头发,收拾好东西,示意可以走之后,安妮看了看我,问我怎么不换短袖。我还穿着长袖和牛仔裤加运动鞋,原本没打算来三亚,也就没准备夏天的衣物。

  酒店里我觉得很神奇的一棵树

 酒店在大东海,离酒店稍近的知名景点是亚龙湾,吃完午饭过去差不多半天时间正好,我一边按电梯一边絮叨,关于吃饭我一般没什么讲究,安妮选了一家东山羊火锅,吃完我正想打车到亚龙湾,安妮拉着我到附近的商场,买衣服,她说我接下来还有3天行程,穿这么热肯定不舒服。

 安妮眼光很好,一直帮我参考衣服款式,她让我考虑隐形眼镜,说这大黑框,至少让颜值减了2分。然后我们又一路逛一路吃,最后去了酒店附近的海边荡秋千。酒店里边有家水果店,安妮买了火龙果,店家帮忙去皮切了又装了盒,然后放了几根小叉子。我们坐在阳台上,看着月色吹着海风吃水果聊天。

  海边夜晚

 晚上跟闺蜜聊起天,闺蜜很凶地训了我一顿,说什么人贩子啊,刚认识你就跟着别人走啊,巴拉巴拉的,还让我给了她酒店地址,并且让我外放电话,让安妮知道,我是有人知道行程的,即使要做什么也让她有所顾忌。并且第二天早上8点前必须联系她报平安,我哭笑不得,如果闺蜜见到安妮并且跟安妮有过交流,一定不会有这个怀疑。这实在是一个气质好又通晓人情世故的好姑娘。

 安妮比我大4岁,对事情颇有见解,令我受益良多,至于她为什么带上我,我想大约是缘分吧,或者说是傻人有傻福,我指的傻人是我。

 我还有3天时间,安妮只剩1天,既然安妮不急不缓,我也就没定闹钟,放任自己睡过去了,第二天是被闺蜜的电话叫醒的,已经过了8点,闺蜜想知道我是否还安好(原话是还活着吗),这时才发现安妮的床上已经没人了,房间和阳台之间的白纱被海风吹得轻轻摇曳,看起来很美,我不顾自己蓬头垢面,穿着拖鞋掀开白纱。

  隔层窗纱看海

 阳台上有两个仿藤的靠背椅,一个桌子,安妮穿着浴袍,已经洗漱过化着精致的妆,吹着海风在喝茶。

 我感叹,这才是女人啊,再看看我,算了不看了,一会儿还要去吃早饭呢。吃完早饭,安妮提出,去昨天荡秋千的海滩边坐一会儿,我去了,然后中午回来告别。

  海边秋千

 安妮坐上出租车,我跟她说了再见,其实,我们都知道,再也不会见。她的电话至今还在我手机里,微信也静静沉默着,但回忆足够好,想起来还是甜甜的。

 安妮走的那天下午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去找吃的,在网上搜到一家芒果雪冰,很适合又累又饿又热的我,按照导航始终找不到正确的位置,打了电话询问,老板娘直接叫了个小伙过来接我,团了一张满50减15的券,没想到这店那么物美价廉,凑单的50块铺满了一桌,老板问我,一会儿是不是还有朋友要来,我颇为不好意思,说一会儿打包一部分回去。这时候我又想起安妮了,如果她在该多好。

 超便宜分量超足的芒果雪冰

 我没有定闹钟,第二天醒来,阳光铺在白纱上,风从我昨天没关的阳台门缝间溜进来。这是我少有的在旅途中觉得苏醒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不为接下来的行程,只为苏醒这件事。我洗漱完跑到阳台坐了一会儿,没人和我互道早安,但我记得那天早晨充满阳光,我很喜欢那凉凉的海风,有些清冷,又润润的,加上目光所及处碧海蓝天,想要一觉睡到天荒地老。

  碧海蓝天

 接下来的行程,我没有再去计算如何在更少的时间里打卡更多的景点,生命还很长,慢慢感受吧。

 一个人的旅行似乎也还不错,虽然偶有孤独感,但体验还不赖。

 南海观音天涯海角蜈支洲岛像不像温泉!

 三毛说,旅行真正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它的过程。遇见不同的人,遭遇到奇奇怪怪的事,克服种种的困难,听听不同的语言。

 我希望安妮此行也有值得记住的收获,按照以往我的眼光,她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没去任何知名景点了。但现在的我,这段旅行过了大约4个月的我来说,记忆最深刻的反而是和她一起胡吃海喝的街道和海滩边悠闲宁静的秋千时光以及阳台上静静坐着,感受到的碧海蓝天。

 当时我对安妮说,如果4年后,我有你这个样子就好了。安妮说,要相信自己啊,相信自己会变成更好的人。4个月过去了,我没有变成更好的人,好吧,继续前行,继续努力。

  一不小心在古城堡屋看上了一个很唯美、飘逸的白色发夹,但是那个是平常夹子十倍的价钱让人望而却步。然后第二次经过时进去看了,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买,应该还是不会买吧!但那夹子已经不在了,不过另发现了一个同类型蓝色的,那种粗糙而有点厚重的布料不能让人满心喜欢。只是每次经过都还会顺便看下,很喜欢的那个再没有出现,心里很是遗憾,如果当初及时买下来就好了。再看看眼前这个不是很喜欢的,它会不会很快也不见了呢?然后接下来我就再也在任何地方也见不到了。终于有一次下定决心要买下来,那是和毛孔男的一次很不愉快的逛街的时候。毛孔男在外面等我,我进到古堡城屋就直奔主题去拿了那个蓝色的发夹,但到了收银台才发现没带钱,最后不好意思出来了。毛孔男问我买到没,我说没。然后坐上自行车尾架一起离开了,车上看着匆匆落下的路上的人车,来不及让人久久细看,我静静地想:或许,那种发夹只能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吧。正如我曾经穿过一双很合脚很舒服的凉鞋,造型在我看来真的是无可挑剔,但质量不是很好,我想过很多次:以后要买一双同类型的质量好一点的,应该会有厂家生产吧。当时那种应该的假设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合理得毫无意外那样。但是一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遇见过同一类的那种凉鞋,别说好的厂家生产,连原来的那个厂家也应是停产了,而我那双凉鞋也很早就坏了,经修补后,第二轮损坏发生的时间更是短促。

 正想着毛孔男忽然问我为什么不买,我老实说忘了带钱。毛孔男又说自己身上有钱。我还是很坚决不买了,自己喜欢的价钱这样不合理的东西又怎能让别人花钱呢?!而且,在决定不买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点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买那发夹,因为毕竟我真的不是很喜欢。很有可能我是为了弥补当初没买到那个白色发夹的遗憾吧,不想那种错失的感觉会是由这个不是很喜欢的发夹再次引发吧。事情就这样抛诸脑后。

 五一假期来了,和老姚出去走走。老姚,应是和我最不约而同而臭味相投的人了。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惊讶发现我们在事先没有任何接触、交流的情况下,喜好的东西却恰是一样的。然后除了高中,我们从小学到现在都一直同班或隔壁班,同宿舍或隔壁宿舍这样。这段缘分,我们也不知应如何解说,只是很感慨,也越来越用心去珍惜。我们都是很喜欢逛街的人,就是看看也行的那种,纯粹的走走看看那种,然后所喜欢看的内容也一样的:衣服、鞋子、精品店。相对上一次和毛孔男的不愉快逛街,这一次是相当的泻意与自在。只是脑海还是不时会冒出和毛孔男一起时的种种,还记得上次毛孔男问我尽不尽兴时,看着对方一副不知是真还是假的累状,只能压着满腔恼火笑笑说尽兴,最后还是说出了气话:以后再也不和你逛街了。毛孔男以一贯不紧不慢的语速说,惨了惨了,真扫兴啊。呵呵,现在,真是以后再也不会一起逛街了。

 就在走过马路我们进入第一间精品店时,无心无意完全是无心插柳那样走走看看发夹那一地方时,我意外看到了那种唯美、飘逸的发夹,只是颜色不是白色,不过布料是轻柔的纱巾类,而花紫色也无伤大雅,再看价钱已经比原来古堡城屋的低了5倍,而且这个比之前那两个更要好看。如果当初买了其中哪一个,现在我应都是自我安慰说,都买了,还后悔什么呢?!

 只是世间凑巧碰上的事又能有多少呢?事情的最终没发生时,任何一种结果都有可能。也只有当最终事情尘埃落定了,我们才能就当前结果再联系以前种种的可能发表种种诸如遗憾,或庆幸类等等的感慨罢了。见步走步,随遇而安咯。

我穿过草鞋,可能有人不一定会相信。是啊,要不是存心进入回忆的轨道,或许日久天长了,连我自己也不会相信了。

真到了自己不相信自己曾经穿过草鞋的时候,那一定出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失忆,二是本身记忆太浅。我才人到中年,显然与前者不符,唯一说得过去的可能就是后者了。

要说记忆太浅,那当然是经历的事不多、或者经历的时间不长,如白驹过隙一般。的确,我是以“试穿”者的身份穿那双草鞋的,不等穿烂就把它“放”起来了,而且是永久性地放起来了。以致后来再没穿过第二双。

那一年,我约莫不足十岁。真实的岁数,你看我这记性……已记不大清楚了。人到中年,记忆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要是在更年轻的时候,我或许还能把这年龄记得更准确些。不过,在这里不生关系,我只是在讲有这件事就行了。

好象刚打完谷子,父亲从众多的草料中,还闻得见谷草的鲜味时,他就凭着经验,以 “根”为单位,挑了很多出来。之所以称呼活谷草为根,是说父亲精挑细选的程度,他把它们晒干,再用水浸泡,使其泡胀。

家里有一个木制的草鞋架,是爷爷的父亲留传下来的。粗糙磨去,只剩发亮的光滑保留在上面。

由于是第一次亲自见父亲打草鞋,他一会儿分草,一会儿搓草,手脚又都跟着动起来,旁边好奇的我,看得眼花缭乱。在此之前,他用巴掌量过我的小脚,我便估摸到他专心致志打出的草鞋,肯定会穿到我的脚上无疑。

把司空见惯的谷草打成鞋,而这谷草平时是用来喂牛的,便多出几分神秘的向往来。恨不得早点穿在脚下,感受感受走在山路上的滋味。

本以为这一时的热新鲜,只是冲“好玩儿”来 的,但自从有了那双草鞋后,第二年期盼的新凉鞋便烟消云散了,父母也不再提及。

川北的夏天,空气燥得发狂,地面热得滚烫。面对儿女成堆的穿衣问题,象冬天不遮体的衣服,才遮了这里,那里又露了出来。只好把“轻重缓急”的哲学发挥到极致。家里看得见的“那几个收入”,大多用来解决吃饭问题了。

天公不作美,坏运气一下子打乱了他们的计划。辛辛苦苦养了一年的猪,本想卖个好价钱,以便年底给我们买衣买鞋。那家伙却不配合,半路就不活了……当草鞋穿在脚上时,父亲才将这些真相告诉了不明事理的我,希望我们能够理解他们。

十岁不到的我,哪有那么慬事呢?当时,我宁愿打赤脚,也不再穿那双把我脚磨起了血泡的草鞋。为了报复它,我用剪刀把父亲精心整理出来的作品给弄坏了。

这样任性的后果,就是我的脚被碎玻璃划了一个大口子,治疗的费用远远超过了买一双鞋子的开支。

节约节约,还把多的都花出去了。母亲在父亲面前唠叨着。在她心里,节约了一辈子的父亲,反被节约戏弄了一回。

※ ※

父亲带点儿吝啬的节约,是从爷爷那儿继承过来的。摆这龙门阵的是婆婆,那时我还小,尤如听聊斋故事一般。

我们家里那个老不中用的草鞋架子,是从爹手上就有了,后来你爷爷天天打草鞋卖钱,养活了一家人。尤其我爹的痨病,全靠卖草鞋抓药来治……

婆婆那关于我们家族的故事像摧眠曲,常常摧来了我的瞌睡。好奇的我,便又要求她第二天晚上接着讲。

久而久之,我把我们家关于打草鞋穿草鞋的故事,理出了一条线。当然,这里面也有父亲的配合,因为他的补充,才让这故事更丰满、更完整。

自从第一双草鞋,被我有意破坏了以后,老天爷让我尝到了玻璃渣子扎进肉里的疼痛和没鞋穿的苦头。后来,我在一段时间后,竟然主动要求父亲再给我打一双草鞋,并保证说一定要珍惜它爱护它了。

令人意外的是,这次父亲并没立即着手满足我的愿望。而是把我叫到打草鞋的木架子前,那架子上,几双没完成的草鞋赫然在列,他边忙活,边问我,你知道这个草鞋架子打过了多少双草鞋吗?

我哪晓得?

想想,大着胆子猜猜看?

莫非有上百双了?

父亲伸出他那双饱经风霜的老手。看看吧,你爷爷的,还有你祖祖的,他们的手都比我的手还难瞧……这个草鞋架子算是我们家的功臣了。少说点,从这里打出来的草鞋,也有上千双了!

我一下子登圆了眼睛。

你祖祖和你爷爷们,舍不得买鞋穿,一年四季,脚上裂开的口子,最小的也有纳鞋底的麻梭子那么粗。一看脚上的草鞋不行了,就赶忙自个儿打一双又接上。在我们周围,他们卖的草鞋是出了名的。有些家人多,一买就是好几双。有些人还直接来家里拿……

我从小就连草鞋都还穿不上呢。爹在世的时候,全仰仗他给我打,只说自己用不着学,也能有草鞋穿,哪晓得他老人家就突然得病走了……一下子断了鞋穿不说,还断了生活来源。但他在死之前,用山上的梭茅草给我打了一双草鞋,说梭茅草不容易磨脚,我哪舍得穿,一直拿它作纪念。

我给自己打的第一双草鞋,就是照那双鞋的样子打出来的。

说到这儿的父亲,拿出他穿过的草鞋来,继续说道,你学着打看,能不能也给自己打一双穿。

我接过草鞋,脚底沾了黄泥,整个草鞋被雨水浸过而显沉重,但它已经被压实、磨平了。

看得我头脑发胀,也没看出什么道道来。心里想,这哪是我干的活?

※ ※

无独有偶,在乡下念小学的儿子,突然有一天放学回家,兴冲冲地说,老爸,你见过草鞋吗?

不但见过,还穿过。我直接了当地说了前面的话,后面的话却咽回了肚里:可惜还没穿烂,就没穿了!

我们班上,今天转来一个同学。老师说他是从贫困山区来的,让我们不要欺负他。他脚上穿了一双草鞋,同学们都觉得很好奇,都围拢来看。不过,他首先借我试穿了一下。

那你是啥感觉呢?

我觉得穿上袜子穿它和脱了袜子穿它,感觉是不一样的。他说他爸可伟大了,以前就是靠打草鞋卖钱……爸爸,什么时候你也给我弄一双,穿上它可神气了!

你穿它只是为了神气?可人家是……一种酸酸的感觉,让我的心难受起来!

以前,不知好歹的儿子,生在福中不知福,总是想着法儿要我们买这买那,单就春夏秋冬各种款式的鞋子,就有好多双。我们不是没想过要治治他,可每到关键时刻,心还是软了……

那个穿草鞋的同学,他穿的衣服好吗?

穿的衣服不好,很旧不说,还不合身。却奇了怪了,他身上没有臭味……记得儿子以前说过,他的同桌衣服穿的倒是些名牌,可就是身上有一种汗酸味,让人想呕出来。

儿子象发现了什么,突然走到我面前,爸爸,我是不是该把我没穿的衣服和鞋子,拿给他穿呢?

我未置可否。

没言语,就是默认了嘛!这应该是惯例。

  那年,我刚考上清华大学的时候,二十岁,我老家成都的一位好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位爱好写作的笔友,她姓刘,叫兴莲,是我朋友的一个远房亲戚。

 兴莲家世代行医,她自己也跟着父亲学医,我的那个朋友也曾经拜在兴莲父亲的门下,按辈分朋友叫她师姐,虽然兴莲比他还小些。兴莲只上过高中,但文笔很好,也非常热爱写作。朋友经常在她面前说起过我,也许是出于好奇,她想跟我交笔友。我那段懵懂的爱情,就开始在文笔的交谈之中。

 当时,是兴莲主动给我写的第一封信。第一次收到她的信时,我非常激动,同时也有些羞涩。我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里面滑落出一张女孩的照片,清纯的模样立刻映入我的眼帘。一米七八的个子,甚是窈窕,飘逸的长发,深蓝色的上衣,深蓝色的裤子,白球鞋,特别是那双眼睛,有一种东西在流淌,我甚至不敢多看一眼,生怕被这个天使般女孩溶化。兴莲的嘴角旁有一颗痣,很美的那种。兴莲的字很清秀,语言也很美,透着一份灵气。很难想象一个只上完高中的女生,能写出这样好的文字,能有这样好的文笔。

 兴莲在信中说她很崇拜我,听师弟说我是一个很风趣而且又很爱文学的男孩,想拜我为师,所以很冒昧地给我写了这封信,还一再表示原谅她的鲁莽。说实话,我怎能责怪她呢?长这么大,我还没有胆量给女孩写过信,更谈不上女孩给我写信了,现在居然有这么一个美丽清纯而且对我有意思的女孩给我写信,我自是喜欢。当然,说她对我有意思,只是我的猜测,要不她怎么给我寄相片呢?到现在我还这么想。

 自从接到兴莲的信和相片,我那颗驿动的心,如春天盛开的桃花,爱情的`种子悄悄在我心里发芽。没人的时候,我会在寝室里偷偷地拿出兴莲的照片,看了又看,并且浮想联翩。我幻想着某一天,我会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见到这个漂亮的女孩,会不会是琼瑶小说里的那种浪漫的邂逅。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吻了照片,吻过之后,我感觉我的脸绯红,好像做了亏心事似的,幸好没人看见,我收起了相片,心里却好像吃了蜜一样的甜。

 时间在我们的鸿雁传书中走过了一年,我进入大二了。一天,我朋友说,兴莲要来北京,说是为了祛掉嘴角边的那颗痣。兴莲听我朋友说我妈妈在北京某医院工作,希望可以找一位信得过的专家为她祛掉那颗痣,但我不认为她来北京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祛痣,或许她是为了我,我心里这么想着。

 那是夏季的一天,她真的来北京了。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白凉鞋,还是相片上披肩长发的那样,但真人比相片上看起来更动人。她一眼就认出了我,连忙喊我的名字,并向我握手。然而,我却愣了,我的脸涨得通红,我不知道如何是好。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跟女孩握过手。

 “怎么啦?不欢迎小妹吗?”她爽朗地笑着。

 “怎么会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嗫嚅着,但还是没有伸出手。

 我拿起茶瓶给兴莲倒水,在递茶的刹那,我终于仔细地看到了她嘴角旁的那颗痣,真的很美。听人说有一种痣叫美人痣,我想大概就是这种痣吧!

 “你的那颗痣很美,为什么还要祛去呢?”不知怎的,我会脱口而出问这个问题,我失言了。

 然而,兴莲却很认真地说:“是吗?既然你说这痣好看,那我就不祛了!”

 我真没想到我随口而出的一句话,竟然改变了她此行北京的目的,于是我更坚信,她来北京不是为了祛痣,或许她真是来看我的,我心里再次这么想。

 那天,我们三人谈得很高兴。她属鼠,我属虎,我朋友属牛,我们三人结拜了,我称她鼠妹,她叫我虎哥。我们互相喊着,我感受到一种叫幸福的东西在我们心间流淌。此时,录音机正播放着电视剧《糊涂的爱》的主题曲,弥漫在房间里。我不喜欢这歌词,我们的感情怎么能说是糊涂的呢?我们的感情应该是真挚的,但我很喜欢那旋律。

 瓜子摆在桌上,我一粒一粒地剥,把肉放到兴莲面前。兴莲很感动,却没有说谢谢的话,只是用眼睛深情地看着我。在她的眼神里,似乎有一种脉脉的情愫,我想。无意间,我的目光与兴莲的目光相对。不过一眼,我心顿时一颤,仿佛触电一般。原来,怦然心动是这样的,我心醉了。我不敢再看她,生怕会迷失自己。我低着头,依旧给她剥着瓜子。我感觉她一直笑盈盈地看着我,我虽有些不自然,但心里却是甜滋滋的。我感觉我们的心,在音乐声中交融着。

 夜已经很深,该睡了。那晚,我住在了朋友家,我和朋友睡在一起,兴莲睡在隔壁的房间。晚上,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朋友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兴莲,我说怎么会,我们是兄妹。其实,我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已然默认了。渐渐地睡意来了,我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仿佛兴莲正向我走来,我们牵着手,躺在绿茵的草坪上,看蓝天白云,甚是惬意。第二天清晨,我的手依然握着,等我睁开眼,原来我握的是朋友的手,我不禁哑然失笑,幸好朋友未醒,要不他又要取笑我了。

 过了几天,兴莲要走了,我从兴莲的眼神中读出了她依依不舍之情。说实话,我也舍不得兴莲走,但我没有勇气留下她,我能用什么理由留她呢?“我爱你”三个字,我始终说不出口,虽然在心里说了千遍。出租车来了,兴莲上了车。我们说了很多道别的话,希望兴莲常来北京,兴莲也希望我们有空回成都去她那儿找她玩。

 蓦地,我想起了什么,我把手中的茶杯送给了兴莲。那茶杯里的茶是刚泡的,浓浓的,兴莲很感动,眼睛里噙着泪水,我想她应该懂得我送她茶杯的意义。含着泪,我们分别了,我目送着兴莲远去的车影,一种失落的情绪涌上心头,朋友看见了说:“怎么,舍不得?爱上了吧!要不要我牵红线?”

 “小牛弟,别调侃虎哥啦,她是我们的鼠妹呀!”我虽这样说,心里却真希望他如此。

 后来,我们仍旧经常通信。在信里,我们互相诉说着思念的话语。再后来,兴莲的信却渐渐少了,每次我给兴莲去信,兴莲总是隔了很长时间才回,而且内容总是一些很客套的问候,我怎么也捕捉不到那曾经带有爱意令我心醉的温馨的话语,我的内心甚是苦闷,我怀疑我是不是单相思,也许,兴莲根本就没有爱上我!可是,我却把自己那份单恋的情愫毫无保留地给了兴莲。我能责怪兴莲吗?她并没有对我承诺呀?我的心彷徨着。

 朋友见我整天魂不守舍,知道我真的爱上了兴莲,于是将他知道的实情告诉了我。他说,兴莲是一个很浪漫的女孩,她的感情飘忽不定,她谈了很多男朋友,收藏了很多男友的情书,我可能是兴莲的众多男朋友之一。朋友说他不想看我太过痴情,所以才告诉我实情的。听了朋友的话,我心如刀绞,没想到我那可爱的鼠妹,原来是这样的一个女孩,一种被骗的感觉弥漫在我的心间。我没有去责怪我的朋友,或许他真的不知道我会爱上鼠妹。此后,我再也没有给兴莲写过信,兴莲也没有给我来信。我想我真的是兴莲放逐感情的一只小船,我心中的鼠妹上岸了,再也不需要我了。

 我的心充满着阴霾。转瞬间,又是两年过去了,在我即将离开北京赴德国慕尼黑大学留学的时候,朋友突然告诉我,兴莲割腕了,为了一个她深爱的男人,幸好发现即时,已抢救了回来,没有生命危险。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对兴莲的恨意也顿时烟消云散。我想,或许兴莲本就是上天遗落的一颗多情的种子,只是我一直没能走进她的心灵。其实,我只不过是她感情世界里一个匆匆的过客。当兴莲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能为自己钟爱的男子献出生命,可见兴莲对爱情何等痴情刚烈,她绝对不是我认为的那种水性杨花的女子,我真的错怪了她。

 那段时间,我经常向朋友打听兴莲的情况。朋友说她消沉了一段日子,但很快走出了那段阴霾的爱情。她还说,她再也不会做傻事了,她会积极面对生活,她就要去海南工作了。

 过了几天,兴莲真的去了海南,带着那刚刚愈合的伤口,也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

 此后,我再也没有打听到兴莲的消息,朋友也不知道。一晃又是四年过去了,我留学回国参加了工作。我的工作很忙碌也很充实,但我也会偶尔想起我那可爱的鼠妹,还有我与她的那一段所谓的恋情。那是人生中,一段朦胧而美好的记忆。

 人生,我们总会遇到一些人,短暂的相交之后便是永久的离别,但每一次回忆起来都会倍加感慨动容。其实,那些从我们记忆中走过的人,无论他们给我们留下的是快乐还是伤痛,都一样珍贵。因为,正是他们丰富了我们的人生,充实了我们的记忆。

至今,我仍然记得,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段提着鞋子去上学的日子。

七九年的夏天,我接到了初中入学通知书。父亲既高兴又苦恼。高兴的是能考上中学的孩子在村里没几个,苦恼的是生活又多了一份负担。那时,一家十口,全靠父母劳作,生活十分艰苦,常常是稀饭拌杂粮度日。可是父亲坚定地对我说:“全家就是喝米汤吃野菜勒紧裤带也要送你上中学。”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暗下决心:“为家庭崛起而读书”。为备读书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父亲不得不起早摸黑上山挑柴背竹挖百步薯去卖。不料,有一次被野蜂蜇中脚背,后感染发毒,近两个月不能行走,差点丢了性命。

开学前一天,我拿着父亲用血汗换来的那双军式胶凉鞋,激动得热泪滚滚。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鞋穿呀,怎不激动?以前都是白天光着脚丫上学,晚上着父亲自制的木屐走路。而这鞋,差点要了我父亲的命,怎不流泪?

我舍不得穿,怕磨坏。那时,星期六上午还要上课,下午才能回家。学校离家10多公里,是一条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泥路。没有客车,也没有自行车,来回都得步行。每到星期六下午,我都用胶袋装着那双心爱的凉鞋提着回家,光着脚丫走在那条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乡村公路上。脚底磨起一个个血泡,痛得难忍。血泡被碎尖沙刺破,鲜红的血迹沾在乡村的小路上,沾在门前的青石板上,沾在那永不褪色的少年那记忆里。父母见我跛步走路,追问起来,我瞒住说是上体育课打球不小心跌倒擦伤了脚。星期天回校,我又用那胶袋装着鞋,走在那条有几个坑洼,路边有几个大石,几棵大树都能记得一清二楚的公路上。脚底仍然被磨得红肿起泡,疼痛难受。有一回,老师问我为什么不穿鞋,我违心地说在家习惯不穿,穿了反而不舒服。其实,我何尝不想穿,只是舍不得穿!只有到晚上洗脚时才小心翼翼的穿它去上课。

日复一日,新学期结束了,我的脚底长满了厚厚的茧,穿上那鞋感到太紧了,是那鞋变小还是我的脚长大呢?

寒假在家,我把鞋包好放在木箱里,白天照常光着脚丫放牛,晚上仍旧穿着父亲自制的木屐。

第二年春季学期开学,我打开木箱拿出鞋子试穿,可怎么也穿不下。我告诉父亲鞋小了。父亲笑笑:“你长大了,留给弟弟吧,我挣钱给你买一双大的。”

三十多年过去了,想着这事仍心酸流泪。可是,我将这事讲给孩子们听,想让他们懂得生活的艰辛,应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岂料他们不但不相信,还说我笨——有鞋不穿提着干啥。是的,如今的孩子,多数娇生惯养,吃喝玩乐,穿高挡着名牌,不是匹克,就是安踏。旧的不要,补了就扔,哪里还有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呢?真让人心痛。

 爱情是一种很奇妙的感情,下面就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爱情的唯美散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关于爱情的唯美散文一

 都说十年修得同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够遇上的人,一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有些缘分,我们一辈子也等不来,而有些缘分,我们等来了,却又不懂得珍惜。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得,而失去一个人,却又是那么容易,转瞬之间,就会无影无踪。

 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每天坐3路公交车的时候,8点钟你都会准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不早不晚。要是提早一班或者延后一班,我就看不见你了。

 还记得第一次遇上你,是20XX年8月25日,那天天气很好,3路公交早上人很多,而在人头攒动之中我一眼就看见了你。每个人都急急忙忙地往前冲,只有你背着双肩包,不快不慢地跟在后面。虽然你每天都会穿不同的衣服,但却扎着同样的小辫,你会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餐,在3路开动的那一刻,小心翼翼地把早餐收起来,因为你永远站在拥挤人群的后面,偶尔幸运还有空座。好多次我都站在你的身旁,悄悄地瞄你一眼,但请放心,我不是偷窥狂或者怪叔叔,只是因为你的特别和那份简单。

 你是一个特别的女子,特别安静的女孩,你应该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女孩,因为从不见你在公交车上拿出没吃完的早餐,你也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埋头玩手机,你的背包里永远有一本书,而你的书都是关于公务员考试的。你戴白色耳机,我猜想你听的都是抒情歌曲,不哼唱,不摇摆,单纯地为阅读找到一个隔绝外界的空间。在忙碌的人潮中,你是格外抢眼的那一个,好像聚光灯打在你身上,其余的路人都是浮光掠影一般匆匆而逝。

 我不知道你做什么工作,会遇上什么样的人,几点上班,又或几点下班,会遇上什么开心的事,又或者偶尔也会难过悲伤,我想你应该很想报考公务员吧,我也觉得像你这种清新脱俗的女孩更适合公务员吧。从蔡家关到头桥,单单每日那短暂的几站,足矣让我觉得你是世上难得的好姑娘。你会为年老的人让座,会投以陌生人温和的笑。——不过很遗憾,你没有冲我笑过。因为我总是怕被你发现,离你远远的。有一次,听到你接电话,我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你心爱的人,你语气轻柔婉转,即使隔着话筒,我也能听到对方焦急难耐的吼叫,但是你没有皱眉,也没有叹气,反倒是温和地说自己知道了,顺便简单安慰了对方几句。挂掉电话之后,你又开始看书,书本非常整洁,没有折角,也没有书签,要么是你记性太好,要么是你根本不在意看到了哪儿,我突然愿意相信后者,说明你是一个不斤斤计较而又随性的人。

 清晨,熙熙攘攘人群中,你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其实好多次我都想上前和你说一句话,哪怕一句“你好”也好,但是我始终没有开口,而是记住了你吃早餐的模样,和一周内所穿的鞋,我在手机上做好了记录,你有三双运动鞋,四双高跟鞋,三双皮凉鞋,还有两双雪地靴,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共乘3路公交大半年了,而从某一天开始,你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以为是我起晚了,后来想可能是你起早了,但其实不管我们谁晚或者早,错过这一路,可能就遇不到了。我想你可能换工作了,考上了公务员,可能搬家了,可能恋爱了,又或者可能离开贵阳了,在你消失之后,我突然发现,我已经习惯了每天你习惯的那个位置,按部就班地过着好似你存在的生活。然而3路公交到头桥的时刻,你不会再缓缓地起身下车,也不会轻言细语地和其他人说“借过”,那些你看过的书单《静下来一切都会好》《10天攻克行测》、《8天攻克申论》。。。我统统记在了手机里。虽然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说过一句“你好”,但我手机上记录的文字足够告诉我,你确实存在过。原本因为你而慢下来的世界,突然又陷入了人人匆忙的节奏之中,如果你也留意过,有一个身材消瘦的小伙子,总是欲言又止,没有打招呼,也没有说“再见”,而是记录了你的大半年,和习惯了有你的生活。

 时光荏苒,希望你过得好。

关于爱情的唯美散文二

 好久没有下雨了。昨天突然间下起雨来,虽然是南方,但是在冬天里突然冷不丁的雨水加上风多少让人有点寒意刺骨的感觉。

 傍晚时分,外面的天空一片灰茫,雨一直下着,风也一直搜刮着大地。不大不小雨珠在寒风的作用下不断地从天而降,没有秩序,没有目标,永远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茜和强撑着伞手拉手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溅起水花到处乱飞,霓虹灯和远处广告牌大LED屏幕发出五彩缤纷的光线在这样的雨夜显得特别美、特别艳!!

 他们相遇是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那一次,茜作作为公司的客服主管部兼HR助理,她和同事一起被委派到强所在大学的参加招聘会。那天,他也和大多数毕业生一样拿着简历穿梭于招聘会现场。

 由于学校期间强是积极分子,既参加学生会活动又有社会活动的经验使得他在面试过程中很顺利拿到offer letter。试用期间,凭借自己出色的学习能力和经过公司残酷选拔制度他最终如愿留在公司。

 而茜走到现在很不易,她很在意现在的工作,也很能干,公司里最后一个下班的往往是她。为了不影响工作,他们俩的关系在公司里一直保持低调风格。她的家乡在重庆,初中刚上没多久就跟着姐姐南下来到东莞的一家制衣厂里当一名车工,当时为每个月能多拿几百块的工资姐俩选择上夜班。长时间日夜颠倒的日子让她原本就消瘦,没有血气的身体变得更加虚脱,每个月发的工资她们都不舍得给自己买些补品,都寄回给家里爸妈用。每逢节日她们姐俩总会买些礼物,衣服寄回去给他们。

 在制衣厂上了两年的夜班的茜觉得自己不能一直都是这样的生活,得改变。于是选择上夜校开始了半工半读时光,期间她异常努力,学习很用功,不断地弥补自己的不足。她通过成考获得专科文凭,之后她跳槽到另一家工厂做文秘类的工作。

 但是她依然不满足自己,不断学习、改善、改变……… 一路走来,最终走到现在的位置。

 不知何时,风开始使劲了,迎面刮来的寒风让茜有点触不及防,强见状立马解掉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轻轻的绕在茜的肩膀上,右手顺势将她的身体往自己身上靠。两人踩着霓虹的光线和雨水相依行走着

 “亲爱的,还冷嚒”

 “恩恩,现在感觉好多了,谢谢你啊小猪”

 “跟我还客气,明天上班的时候要多穿点,回到家给煲汤暖暖身子”

 茜没有再接他的话,而是默默倚在他怀里感受他的心跳声,她抬头看着这个给予自己温暖的男人,忽然间眼泪悄然湿润了眼眶。

 在这个雨夜里,茜的内心有种暖暖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经好久没有了,自从上次被分手后她那颗渴望被爱,被关心的心便让自己关了起来,直到现在,当她偎依在旁边这个男人怀里的时候,那颗心再次被唤起。

 爱情的温度此刻,她明白了,原来自己的生活里不是只有工作,爱情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爱情的生活没有开花的树枝,枯燥无味。

关于爱情的唯美散文三

 你昨晚告诉我,你们宿舍里和你关系很好的一个朋友,他的异地恋人出现了故障,后来他俩分手了。我在想:你我之间这些年不离不弃的坚守,该是一份难得的幸福。三年之痛,七年之痒,是每一段爱情的必经之路。无法断定你的朋友该如何去做,因为关键还在于个人的选择。很多原本以为心态的问题,实际上是愿不愿意的问题,原本以为化不开的心结,实际上就是简单明了的就事论事罢了。

 前些日子,有个朋友给我发QQ消息,说与恋爱多年的`女友分手了。原本我以为他花光了对爱的勇气,他却说:松了一口气,这段爱情早该埋葬,毫无眷念可言了。我不明白,问他为什么?他倒是坦诚地回答:“因为我不能永远秉持着同一种状态去爱一个人,尤其是每天出现的各种事情正在分散我的精力和情感。所以,我无法做到全心全意去爱她。或许有的人可以做到,但是我真的做不到。”

 他的女友说他变了,他也很爽快的承认。他告诉我:看见女友在雨中被淋湿的身影时,他没有难过,更没有心疼。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冲上去为她遮风挡雨,相信自己可以照顾她、弥补她。现在看见雨中的女友时,他犹豫了,不确定自己是否能给她幸福,又是否真的需要他的照顾与弥补?于是,在那一刻,他清楚地知道已经不那么爱她了。最后,他直接对她说不爱了,我不爱你了……

 当时我觉得这样的分手很荒谬,冷笑了一声,没有再回复他的消息。同为男人,我认为对女友的做法太过于绝情,更是毫无责任心。没过几天,他又给我发消息依旧是说上次未了的情感问题。他说发现自己好像做错了,我说你倒是干脆利索,几年的感情说不爱就不爱了。不过这样也好,放了人家姑娘自由,可以让她找到更好的心上人。我告诉他,最好将他的愧疚与悔恨打包收走,否则别怪我这个做朋友的也鄙视他。他瞬间无话可说,只能选择默默淡忘这段感情。随即转了话题,说很羡慕我,希望我的爱情可以稳稳当当,祝愿我的心上人护我无恙。说真的,羡慕我爱情的朋友不少,可我却从未羡慕过自己。幸福不是由旁人说了算,而是在于自己的坚守。我知道他不会懂,所以我也客气地道了谢,留给他自我反思与疗伤的空间……

 哪一场爱情不是以悸动的甜蜜和浪漫开始,以伤害或淡忘来结束?直到最后才发现,淡忘才是最好的结局。或许,我们都可以给感情设置时间,而情感却是无法控制的。哪怕到最后分开再让人刮目相看,在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所有的难过和思念都不过是曾经的心动罢了!

 年少总归是这样,经历了太少的人情世故。会做不到对人轻易许下的承诺,它需要用去履行。而那些过往的青春将不复存在,我们每个人的爱情没有如果,只有爱过……

 彼时的我是发自真心的鄙视我朋友,却心疼那个被他决绝扔下的姑娘。清酿入喉,像烧胃的酒,说留下的人早已远走。我希望那个姑娘别让这段错误的感情,感到心里不安。也衷心希望她在更多的时候,能咬着唇熬过这段艰难的岁月,哪怕是血染的回忆。因为每个人对爱情并非是真的情深意重,没有见过世面,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不知道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所以要相信时间,它终究会替她筛选出一个真正属于她的心上人。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时光将尖锐的疼痛打磨得浑圆,念及他时,便无风也无雨……

 揉揉有些疲倦的双眼关闭了QQ,我突然想起高中毕业后的我和你,幸而都没有被大学里的新奇事物所迷惑。我们虽然隔着千里迢迢的距离,见面亦是屈指可数,爱情却是始终如一。

 我想,是因为彼此之间初恋的缘故,骨子里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只有彼此专属的唯一,不管外界如何变化,自己的内心世界永远是一片安然。于是,这样的素心与坚守,换来了细水长流的爱情。

 我们不同于其他热恋中情侣,整日的电话短信。那时,我们可以说是感情淡薄,每天有自己要做的事,但心里都知道远方有一个人时刻在牵动。我们默契不提眼前的局限性,因为选择了异地,便注定是无休止的考验。偶尔会发一两条短信,多半是在QQ上交谈。那时,我认为感情是建立在文字之上。所以曾经的我也问过自己,这就是爱情吗?

 现在。很庆幸在时光的洪流中,你始终都伫立在同一个地方,静静地守护着我。你虽然没有时间陪伴我,却用一颗真心深情地告诉我,你爱我,永远不变……

 在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他很普通也很平凡。可是,他却会用真心,谨慎地陪在你的身边。下着大雨忘记带伞的你,有他护航。生病难受的你,有他照顾。他会喜你所喜,忧你所忧。这样的他,潜入你生活的细节里,就好像春天里的一米阳光,无声无息地占据了你的世界。他没有王子般的容貌,也没有华丽的宝石、梦幻的水晶玫瑰。他只是一个普通喜欢的你人,爱着你的人。他愿意与你风雨为伴,不离不弃……

 年少时,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真正的喜欢。如今我们一起走来青春年华,这些爱情里细枝末节的感动,便是最真挚的感情。即使我们分隔两地,你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也能感受到你的存在,就像一台不需要担心会断电的落地灯,稳稳当当地把一切照亮。

 我想要的爱情不是谁带领谁的,而是双方共同成长才能稳当。如果说喜欢好的在一起分享,那么爱就是把坏的共同承担。人的一生,本来就艰辛,因为尘世注定有太多的羁绊,更别说岁月里烦恼的琐事。若是最初的恋爱彼此无法风雨携手,那又何必抱着美好未来的向往。穿越汹涌的人潮,用温柔的爱拥抱着彼此。守一颗素心,与你一路同行,沿着陌上零落飞舞的繁花,走到地老天荒。

关于爱情的唯美散文四

 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我们说好当我们走到第一百步的时候,再回头,如果还能看到对方,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重新开始!如果看不到彼此,就一直走下去,永远不要回头!

 当我走出第一步,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我们的爱情路只剩下九十九步,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曾几何时,我们在雪天里呼着热气吃冰淇凌,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中,我们竟哈哈大笑。

 我已走过二十步,你呢 我好想回头看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你还记得我吗 你教我学电脑的时候,跟我说过,编程时会遇上一种情况叫"死循环",进去了,就出不来,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当时我很感动。

 我走完五十步时,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我摇了摇头,他就推着车子走了。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 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不要再走下去。

 八十步已然在我身后,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段不愉快的日子 我们为一点点小事天天争吵,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对着你哭,你便心乱如麻,烦躁不安。然后,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终于有一天你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都会被折磨死,分开吧!"

 九十九步了。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迟迟不愿放下,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再也看不见你;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将永远失去你;我怕放下脚时,我从此再没有幸福可言;我怕……脚终于落下了,泪也顺颊而下,我不想回头,也不愿回头,我控制不住自己,蹲下身痛哭起来。突然,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回过头,看到了你,看到了你充满了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

 我扑进你的怀里,哭着说:"我不要再往下走了。"

 你把我紧紧抱住,轻轻抚摸我的长发。"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其实,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一直在等你回头。"

  清风听雨夜来孤眠月愁

  一杯未尽夜无眠、灯花空老,冰凝泪烛,霜天难晓。

  -----题。文/几墨

  犬吠野人家,游荡深巷,不知人孤眠滋味。西窗暗影曳,剪不断红烛夜话,怕是夜深寂寥人,星为盏盏灯。

  夜阑熏雾寒霜披露,几丝凉雨,点点入落香砌,作得痕淡墨。寒风而过心惆怅,仅残碧波苔上溅闻阶湿梦。一滴一道心一疮,声声知得人彷徨。纵使不遇慰人心,此一刻,永时伤。调琴弦上凝语难噎,醉境浅,瑶音断,台柃缭绕乱苦眠夜不尽,愁曲难成。

  听雨,心疮,莫悲伤…

  月华如练不复焉,无处可想稀星数点渺渺天光,隔窗一帘幽梦,抹色墨香尽染心肠。雨到水穷时狂风作,阵阵闲叩响,欲问谁人敲户。案上半卷椟把茶凉,终是思量而不知。红妆褪去,清素若水眉间暗存流光,那伤耐人想。素纱潋滟一缕暮色,凭倚半衣锦衾,三千青丝难梳如愁淌。竟不知两弯半月秋湖,氤氲多少此情此景涟漪心事,伤春伤别亦不复闻。夜深无人语,听一盏琉璃断碎,曾念早醒梨花旧约黄昏泪沾裳。辗转反侧,缠绵凄凉怎不见减半。

  西厨有暗香,不知愁苦,眠难入;

  东窗淡月光,叮咛细语,催人睡。

  假寐梦中呓语,断桥边影入潇湘独自寒,可有伶仃意。浅吟朦胧光,烟花易冷人易凉。切切凄凄悲悲,无眠方知夜长。夜色如水入窗来,隐隐可闻鸡鸣。倚窗望却,天幕如帐,山作眉黛色,琼露晶莹敛晨亮,愁绪似雾散不来。卿壶巧把灯色淡,未曾想凝眸望琥珀冷成空。

  城外晓风扶残柳,花焉人家潺潺水流。何人在无眠的夜里把雨声急湍,又是何人把晨曦浅梦拾起打破,别有心情又怎说?未是诉愁时节,满腹心事也只能隔着痛瘾醉意、隔着望不穿思不透的空时光老去、淡去留心底半片未知看碎茫然。

  年少轻愁总是入得墨里,瘦心空寂寞,是否为赋新词强说愁?念只念韶华渐逝,流年易把人抛,空等闲。恐慌若堵无可除,千结心便是剪不断。

  辞去一季流光,哭乱笺上半研墨,恍惚时光开来,岁月可是难过。

  作者:不知为何伤怀,只知青春便是如此,永远无病呻吟地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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