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湖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选哪个?

武汉理工大,湖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选哪个?,第1张

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这四个大学分别位于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这四个省份,而郑州大学是河南省的老大、南昌大学是江西省的老大,武汉理工大学虽然不是湖北省的老大,但也是国家重点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在师范类大学在并不显眼,但也是211重点大学,那么这四所大学该怎么选?

从高考的角度来看,考这四所大学大学的难度不一样。

笔者看来,武汉理工大学是最难考的一个,作为湖北省七校联盟的成员之一,湖北考生没有考到600以上,都没有把握填报武汉理工大学,而且武汉理工大学在其他省份的录取分数线也是居高不下。其次是郑州大学,郑州大学是每年招生人数都很多,如今郑州大学经过多年的发展,跻身于“双一流B类”建设高校,在档次上高武汉理工大学一截,但是录取分数线较之于武汉理工大学稍逊一筹。都说江西省没有啥好大学,此言非虚,南昌大学是江西省仅有的211重点大学,江湖人俗称这是江西省的重点大学,因为南昌大学在全国高校中名气不大,很容易让人忽略,在我高考的时候,南昌大学在湖北省的录取分数线并不高,超一本线十几分填报南昌大学必然被录取。湖南师范大学属于师范类高校,虽然不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但也是国家重点大学,对于想考师范的同学来说,想考这所大学也要努力,因为现在的高考想考重点大学很多省份要超出一本线60分以上才有把握。

从大学专业角度来看,这四所大学的优势专业侧重点不同。

材料科学与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水声工程等这些专业都是武汉理工大学的优势专业,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是武汉理工大学的王牌专业。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凝聚态物理、材料加工工程等这些专业是郑州大学实力雄厚的专业,前三个专业属于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对于想学医的同学来说,郑州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也很厉害,值得考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获评A类等级。截至2019年7月,学校共有化学、农业科学(以食品科学与工程为主)、临床医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7个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可见南昌大学在医学、农业方面还是很有实力的。而外国语言文学是湖南师范大学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基础数学(培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中国近现代史这六个专业属于国家重点学科,也是湖南师范大学实力靠前的专业,都比较偏向于文科生的专业。

对于理科生来说,这个大学你优先考虑,对文科生来说,这所大学你优先考虑。

这四所大学中,对于理科生来说。其实武汉理工大学是你的首选,因为它是以工科为主的大学,而且作为湖北省七校联盟成员,一份通知书可以上七所大学,我一哥们当年高考考的是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本科阶段除了自己的专业外,还同时在武汉大学修了另一个专业学位,毕业拿了两份毕业证与学位证,并且很快就找到了高薪工作,所以,如果你考上了武汉理工大学,只要你足够优秀,你一样可以修双学位。对于文科生来说,其实郑州大学是你的首选,郑州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而且郑州大学也是很有档次的大学。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你最终的高考成绩,决定你能够上什么样的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昌大学都是国家重点大学,对于现在的高考来说,想考重点大学并非那么容易,尽管高考的录取率已经很高了,但是重点大学并没有扩招,对于高三的学生来说,不要想着自己考哪所大学,最实际的就是不断的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有了成绩你才有资格选大学,不是吗?

郑州大学:双一流大学(B) ,211,一流学科3个。

武汉理工,南昌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都是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211,一流学科都是1个。

你之所以把这几所放一起,应该也有所研究,武汉理工,郑州大学,南昌大学的材料科学与工程都是一流学科。也都是这几所大学的优势学科。

不过单从这一个学科比较,武汉理工还要远强于郑州大学和南昌大学,武汉理工的材料科学与工程是A+学科,与清华,北航一个档次。其次就是郑大,最后是南昌大学。

下面先对四所院校办学实力进行一下比较: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武汉理工大学,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最高级为A+级,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湖南省属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湖南师范大学,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最高评级为B+级,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

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简称郑大)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兴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

郑州大学,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最高级为B+级,马克思主义理论、考古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公共管理。

南昌大学

南昌大学,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江西省属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大学。

南昌大学,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最高等级A级,食品科学与工程。

点评:

一、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对每个参评学科分成三档九级,即A、B、C三挡,九级由高到低为A+、A、A-,B+、B、B-,C+、C、C-。

二、四所院校都是211重点大学。

三、四所院校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最高等级学科对应的专业是该校的强势专业,应是报考的首选。

个人建议:

首先,如果物理基础知识好的话,首选武汉理工大学最高级为A+级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对应的材料类专业。

其次,如果对食品类专业感兴趣的话,选择南昌大学最高级为A级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对应的食品类专业。

第三,如果对师范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感兴趣的话,可以选择湖南师范大学最高评级为B+级的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学科或郑州大学最高级为B+的级水利工程学科对应的专业。

我推荐武汉理工大学,因为它真的很优秀。

一、三所部属211大学合并成现在的武汉理工大学。2000年左右的时候,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 科技 大学、武汉 汽车 工业大学等三所部属211大学,合并成立了武汉理工大学。原三所大学是行业内的翘楚,合并以后,理工的实力更是强大不少。特别是材料、 汽车 、航运等专业续写辉煌,在全球享誉盛名。

二、校门最多的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因为合并之前是三所独立的大学,因此形成了现在的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马区又分为东院、西院、南湖等校区。有人稍微统计了一下,大概是47个校门,这也成为武汉地区所有大学中校门最多的大学。前段时间有爆料,一个学校门卫大叔向门卫阿姨表白被拒了,理由是因为异地恋。说的就是理工大学。

三、学习环境好、学风好。南湖是新校区,一般是本科生。而东院、西院是老校区,一般是研究生学习的地方。东西院高大的枫树撑起了整个校园的夏天,让人特别是晚上,十分凉爽。南湖还有千余亩土地没开发,被学校种上了向日葵、花草等,号称南湖大草原。图书馆、教室等人气爆棚,足以说明学风好,学生优秀。

四、就业好。网上曾有人爆料,华为每年招聘的应届生处于前列的学校有武理工。每到毕业季就业大楼热闹非凡,各大知名企业、事业单位等你方唱罢我登场,一般是以知名企业为主。中铁、中建等央企是常客。

总之,武理值得拥有!顺便说一句,武理与华师在一起哦,有一个小门互通!可惜当年没把握好机会呀!!!

郑大和武理工选一个。综合实力武理工更强一些。从未来国家定位看选郑大也不错。郑州是国家战略中心城市的9个之一,河南只有一所211,那就是郑大,再加上郑大被划上了一流高校,以后是要向985学校看齐的。我再强调一下武理工目前综合实力比郑大强一些,武汉也是国家战略中心城市9个之一,在中部城市里面发展的最好。个人看法,要是我的话,这两个我选一个。

这几个学校武汉理工最佳!城市也发展最快;考师范,湖师大最牛,老牌师范,南昌大学与郑州大学也不错,但南昌大学所在城市要弱一些。

能考上武汉理工,还纠结南昌大学,真服了你了!首选武汉理工,其次郑大,再次湖南师大

首选武汉理工大学,这是老牌的全国重点院校。

其次,湖南师范大学,这个学校也很有 历史 ,尽管在全国师范大学里还排不到很前面。但如果不想当教师或不想学文理科而想学工科医科等,建议不要报考这个学校。

南昌大学与郑州大学的211与双一流都是照顾上的(就像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贵州大学等一样),因为这两学校所在省原来没有重点院校,因此这两校的双一流含金量不高,还不如某些省的一些普通大学。这两个学校中,南昌大学是原江西大学等合校改名的,要与郑州大学的基础与 历史 好些。

这四所大学可以分为二组,武汉理工,郑州大学为一组;南昌大学和湖南师大一组。

南昌大学和湖南师大这一组实力弱的多,问主又是问的“选哪个”,这一组OUT了。当然如果你想从当教师,其实湖南师大也是不错的选择。如果你想感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南昌大学是首选,当然我们是按学校强弱来比较应该选哪所学校。

再来比较武汉理工与郑州大学。

中国的大学,标签太多了,从985、211到双一流,还有这计划,那项目,真是的数不胜数。作为数万学生、几千教师的大学,相信都有某些值得大书特书的东西。而国际国内各种大学排名,更是各唱各的调。

我们比较强弱最好利用非人为因素的硬指标。

先来看看学科评估 ,这是国家教育部主导的,应该相信。

从上表可以看到,二校有四个学科相当,其它学科,武汉理工有23个学科比郑州大学强,郑州大学有29个学科比武汉理工强(在此我们只比较此二校):郑大稍强于武汉理工。

再来看看国际通用的ESI指标

在ESI榜单上,郑州与武汉理是最“友好”的一次。不过,郑州大学ESI前1%学科6个,武汉理工只有3个。

SCI排名

这份榜单中,郑州大学排44名,武汉理工排在46名,比较接近。

院士数量

院士作为高端人才,是每个大学的脸面,也是办大学资源的体现。为了有说服力,我们只比较专职院士。

郑州大学8个专职院士,武汉理工4名专职院士。

985、211已去,新时期国家定位

我们不希望用标签去评判一个学校的强弱,但是国家的定位,还是不得不考虑的。985、211已去,双一流登场,郑州大学获得B类,这份名单上没有武汉理工大学。

其实各人心中都有自己心仪的大学,你心仪的大学,就是好大学!

同学们都报名考;“郑州大学”为最好。郑州大学光2019年,考研究生的人数就有;3万3千名大学生。郑州大学,在这次大学学科评比中,就有7个“B十类学科,B十学科上去就是;A一类学科”,如果;郑州大学,在下次全国大学学科评估努努力,出现“A一类学科,也是有可能的”。郑州大学全部评估上了,各类学科就有;“46个之多”“B十就有7个”。还是报考,郑州大学,考上郑州大学的研究生毕业找工作最保险。郑州大学双一流大学,211工程大学。全国高校评估“40强最高学府”。[呲牙][呲牙][呲牙][呲牙][耶][耶]

爱因斯坦,美籍德国犹太裔,理论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现代物理学奠基人。1921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1999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世纪伟人”。中文名: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外文名: Albert Einstein

国籍: 美国、瑞士双重国籍

民族: 犹太族

出生地: 德国乌尔姆市

出生日期: 1879年3月14日

逝世日期: 1955年4月18日

职业: 物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

毕业院校: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苏黎世大学

主要成就: 提出相对论及质能方程

解释光电效应

推动量子力学的发展

代表作品: 《论动体的电动力学》,《广义相对论基础》

荣誉: 诺贝尔物理学奖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十大杰出物理学家之一,现代物理学的开创者、集大成者和奠基人。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爱因斯坦1900年毕业于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入瑞士国籍。1905年获苏黎世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曾在伯尔尼专利局任职,在苏黎世工业大学、布拉格德意志担任大学教授。1913年返德国,任柏林威廉皇帝物理研究所所长和柏林洪堡大学教授,并当选为普鲁士科学院院士。1933年爱因斯坦在英国期间,被格拉斯哥大学授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LLD)。因受纳粹政权迫害,迁居美国,任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教授。从事理论物理研究,1940年入美国国籍。

格言

  有一句熟悉的格言是:“任何事都是相对的。”但爱因斯坦的理论不是这一哲学式陈词滥调的重复,而更是一种精确的用数学表述的方法。此方法中,科学的度量是相对的。显而易见,对于时间和空间的主观感受依赖于观测者本身。 在爱因斯坦小的时候,有一天德皇军队通过慕尼黑的市街。好奇的人们都涌向窗前喝彩助兴,小孩子们则为士兵发亮的头盔和整齐的脚步而向往。但爱因斯坦却恐惧得躲了起来,他既瞧不起又害怕这些“打仗的妖怪”,并要求他的母亲把他带到自己永远也不会变成这种妖怪的国土去。中学时爱因斯坦放弃了德国国籍,可他并不申请加入意大利国籍。他要做一个不要任何依附的世界公民,大战过后,爱因斯坦试图在现实的基础上建立他的世界和平的梦想,并且在“敌国”里作了一连串“和平”演说。德国右翼刺客们的黑名单上也出现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名字,希特勒悬赏两万马克要他的人头。为了使自己与这个世界保持“和谐”,爱因斯坦不得不从意大利迁到荷兰。又从荷兰迁居美国,而且加入了美国国籍。他认为,在美国这个国度里,各阶级的人们都能在勉强过得去的友谊中生存下去。 (节选自《应用写作》学术月刊1985年第5-6期《爱因斯坦的反省》) 十九世纪末期是物理学的大变革时期,爱因斯坦从实验事实出发。重新考查了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在理论上作出了根本性的突破。他的一些成就大大推动了天文学的发展。 他的广义相对论对天体物理学、特别是理论天体物理学有很大的影响。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成功地揭示了能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坚守着“上帝不掷骰子”的量子论诠释(微粒子振动与平动的矢量和)的决定论阵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恒星能源来源的难题。 近年来发现越来越多的高能物理现象,狭义相对论已成为解释这种现象的一种最基本的理论工具。其广义相对论也解决了一个天文学上多年的不解之谜——水星近日点的进动(这是牛顿引力理论无法解释的),并推断出后来被验证了的光线弯曲现象,还成为后来许多天文概念的理论基础。 2009年10月4日,诺贝尔基金会评选“1921年物理学奖得主爱因斯坦”为诺贝尔奖百余年历史上最受尊崇的3位获奖者之一。(其他两位是1964年和平奖得主马丁·路德金、1979年和平奖得主德兰修女。)

编辑本段大事年表

  1879年3月14日上午11时30分,爱因斯坦出生在德国乌尔姆市(Ulm, Kingdom of Württemberg, German Empire)班霍夫街135号。父母都是犹太人。父名赫尔曼·爱因斯坦,母亲玻琳。 1881年11月18日,爱因斯坦的妹妹玛娅在慕尼黑出生。 1884年,爱因斯坦开始对袖珍罗盘着迷。 1885年,爱因斯坦开始学小提琴。 1886年,爱因斯 5岁的爱因斯坦和3岁的妹妹

坦在慕尼黑公立学校(Council School)读书;在家里学习犹太教的教规。 1888年,爱因斯坦入路易波尔德高级中学学习。在学校继续受宗教教育,接受受戒仪式,弗里德曼是指导老师。 1889年,在医科大学生塔尔梅引导下,读通俗科学读物和哲学著作。 1891年,自学欧几里德几何学(Euclidean geometry),感到狂热的喜爱,同时开始自学高等数学。爱因斯坦开始怀疑欧几里德的假定。 1892年,开始读康德(Immanuel Kant)的著作。 1894年,爱因斯坦一家移居意大利。 1895年,自学完微积分(calculus)。 同年,爱因斯坦在瑞士理工学院(德文首字母缩写词ETH)的入学考试失败。 1896年,获阿劳中学毕业证书。10月29日,爱因斯坦迁居苏黎世并在瑞士理工学院就读。 爱因斯坦

  1899年10月19日,爱因斯坦正式申请瑞士公民权。 1900年8月爱因斯坦毕业于苏黎世联邦工业大学;12月完成论文《由毛细管现象得到的推论》,次年发表在莱比锡《物理学杂志》上并入瑞士籍。 1901年3月21日,取得瑞士国籍。在这一年5-7月完成电势差的热力学理论的论文。 1902年6月16日,被瑞士伯尔尼专利局雇佣。 1903年,他与大学同学米列娃玛丽克结婚。他们结婚前就已经有了第一个孩子。 1904年9月,由专利局的试用人员转为正式三级技术员。 1905年3月,发表量子论,提出光量子假说,解决了光电效应问题。4月向苏黎世大学提出论文《分子大小的新测定法》,取得博士学位。5月完成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独立而完整地提出狭义相对性原理,开创物理学的新纪元。 1906年4月,晋升为专利局二级技术员。11月完成固体比热的论文,这是关于固体的量子论的第一篇论文。

生活中的爱因斯坦(8张)  1907年,升职为专利局一级技术员。 1908年10月兼任伯尔尼大学编外讲师。 1909年10月,离开伯尔尼专利局,任理论物理学副教授。 爱因斯坦

  1910年10月,完成关于临界乳光的论文。 1911年,从瑞士迁居到布拉格。 1912年提出“光化当量”定律。 1913年他返德国,任柏林威廉皇帝物理研究所长和柏林洪堡大学教授,并当选为普鲁士科学院院士。 1914年4月,爱因斯坦接受德国科学界的邀请。迁居到柏林, 8月 即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他虽身居战争的发源地,生活在战争鼓吹者的包围之中,却坚决地表明了自己的反战态度。 9月 爱因斯坦参与发起反战团体“新祖国同盟”,在这个组织被宣布为非法、成员大批遭受逮捕和迫害而转入地下的情况下,爱因斯坦仍坚决参加这个组织的秘密活动。 10月 德国的科学界和文化界在军国主义分子的操纵和煽动下,发表了“文明世界的宣言”,为德国发动的侵略战争辩护,鼓吹德国高于一切,全世界都应该接受“真正德国精神”。在“宣言”上签名的有九十三人,都是当时德国有声望的科学家、艺术家和牧师等。就连能斯脱、伦琴、奥斯特瓦尔德、普朗克等都在上面签了字。当征求爱因斯坦签名时,他断然拒绝了,而同时他却毅然在反战的《告欧洲人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这一举动震惊了全世界。 1915年11月,提出广义相对论引力方程的完整形式,并且成功地解释了水星近日点运动。 爱因斯坦

  1916年3月,完成总结性论文《广义相对论的基础》。5月提出宇宙空间有限无界的假说。8月完成《关于辐射的量子理论》,总结量子论的发展,提出受激辐射理论。 1917年,列宁领导的苏联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爱因斯坦热情地支持这个伟大的革命,赞扬这是一次对全世界将有决定性意义的、伟大的社会实验并表示:“我尊敬列宁,因为他是一位有完全自我牺牲精神,全心全意为实现社会正义而献身的人。我并不认为他的方法是切合实际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像他这种类型的人,是人类良心的维护者和再造者。” 1919年,爱因斯坦与米列娃离婚,同年,与表姐艾尔莎结婚。 1921年,爱因斯坦因光电效应研究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他的研究推动了量子力学的发展。 1月访问布拉格和维也纳。1月27日在普鲁士科学院作《几何学和经验》的报告。 2月去阿姆斯特丹参加国际工联会议。 4月5日—5月30日,为了给耶路撒冷的希伯莱大学的创建筹集资金,同魏茨曼一起首次访问美国。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巴纳德勋章。在白宫受哈丁总统接见。在访问芝加哥、波士顿和普林斯顿期间,就相对论进行了4次讲学。 6月访问英国,拜谒了牛顿墓地。 1922年1月完成关于统一场论的第一篇论文。3—4月访问法国,努力促使法德关系正常化。发表批判马赫哲学的谈话。 4月参加国际联盟知识界合作委员会。 7月受到被谋杀的威胁,暂离柏林。 10月8日,爱因斯坦和艾尔莎在马赛乘轮船赴日本。沿途访问科伦坡、新加坡、香港和上海。 11月9日,在去日本途中——上海,爱因斯坦通过电报知道被授予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金。 11月17日—12月29日,访问日本。 1923年2月2日,从日本返回途中,到巴勒斯坦访问,逗留12天。 2月8日,成为特拉维夫市的第一个名誉公民。 从巴勒斯坦返回德国途中,访问了西班牙。 3月,爱因斯坦对国联的能力大失所望,向国联提出辞职。6—7月,帮助创建“新俄朋友协会”,并成为其执行委员会委员。 7月,到哥德堡接受1921年度诺贝尔奖金。并讲演相对论,作为对得到诺贝尔奖金的感谢。 发现了康普顿效应,解决了光子概念中长期存在的矛盾。12月,第一次推测量子效应可能来自过度约束的广义相对论场方程。 1924年加入柏林的犹太组织,并成为缴纳会费的会员。 6月,重新考虑加入国联。 12月,取得最后一个重大发现,从统计涨落的分析中得出一个波和物质缔合的独立的论证。此时,还发现了波色—爱因斯坦凝聚。 1925年受聘为德苏合作团体“东方文化技术协会”理事。 5—6月,去南美洲访问。 与甘地和其他人一道,在拒绝服兵役的声明上签字。接受科普列奖章。为希伯莱大学的董事会工作。发表《非欧几里德几何和物理学》。 1926年春,同海森堡讨论关于量子力学的哲学问题。接受“皇家天文学家”的金质奖章。接受为苏联科学院院士。 1927年2月在巴比塞起草的反法西斯宣言上签名。参加国际反帝大同盟,被选为名誉主席。 10月参加第五届布鲁塞尔索尔维物理讨论会,开始同哥本哈根学派就量子力学的解释问题进行激烈论战。发表《牛顿力学及其对理论物理学发展的影响》。 1928年1月被选为“德国人权同盟”(前身为德国“新祖国同盟”)理事。春,由于身体过度劳累,健康欠佳,到瑞士达伏斯疗养,并为疗养青年讲学。发表《物理学的基本概念至其最近的变化》。 4月海伦·杜卡斯开始到爱因斯坦家担任终生的私人秘书。 1929年2月发表《统一场论》。 3月,50岁生日,躲到郊外以避免生日庆祝会。第一次访问比利时皇室,与伊丽莎白女皇结下友谊,直到去世之前一直与比利时女皇通信。 6月28日获普朗克奖章。 9月以后同法国数学家阿达马进行关于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争论,坚持无条件地反对一切战争。 1930年不满国际联盟在改善国际关系上的无所作为,提出辞职。5月,在“国际妇女和平与自由同盟”的世界裁军声明上签字。 7月同泰戈尔争论真理的客观性问题。 12月11日—1931年3月4日,爱因斯坦第二次到美国访问,主要在加利福尼亚州理工学院讲学。 12月13日,沃克市长向爱因斯坦赠送纽约市的金钥匙。 12月19日—20日,访问古巴。发表《我的世界观》、《宗教和科学》等文章。 1931年3月从美国回柏林。 5月访问英国,在牛津讲学。 11月号召各国对日本经济封锁,以制止其对中国的军事侵略。 12月再度去加利福尼亚讲学。 为参加1932年国际裁军会议,特地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演讲。 发表《麦克斯韦对物理实在观念发展的影响》。 1932年2月,对于德国和平主义者奥西茨基被定为叛国罪,在帕莎第纳提出抗议。 3月从美国回柏林。 5月去剑桥和牛津讲学,后赶到日内瓦列席裁军会议,感到极端失望。 6月同墨菲作关于因果性问题的谈话。 7月同弗洛伊德通信,讨论战争的心理问题。 号召德国人民起来保卫魏玛共和国,全力反对法西斯。12月10日,和妻子离开德国去美国。原来打算访问美国,然而,他们从此再也没有踏上德国的领土。 1933年1月30日,纳粹上台。 3月10日,在帕莎第纳发表不回德国的声明,次日启程回欧洲。 3月20日,纳粹搜查他的房屋,他发表抗议。后他在德国的财产被没收,著作被焚。 3月28日从美国到达比利时,避居海边农村。 4月21日宣布辞去普鲁士科学院职务。 5月26日给劳厄的信中指出科学家对重大政治问题不应当默不作声。 6月21日接受格拉斯哥大学授予的LLD荣誉法学博士的学位 7月改变绝对和平主义态度,号召各国青年武装起来准备同纳粹德国作殊死斗争。 9月初纳粹以2万马克悬赏杀死他。 9月9日,渡海前往英国,永远离开欧洲。 10月3日在伦敦发表演讲生命与科学。 10月10日离开英国,10月17到达美国,定居于普林斯顿,应聘为高等学术研究院教授。 1934年文集《我的世界观》由其继女婿鲁道夫·凯泽尔编辑出版。1935年5月到百慕大作短期旅行。在百慕大正式申请永远在美国居住。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离开美国。 获富兰克林奖章。 同波多耳斯基和罗森合作,发表向哥本哈根学派挑战的论文,宣称量子力学对实在的描述是不完备的。 为使诺贝尔奖金(和平奖)赠予关在纳粹集中营中的奥西茨基而奔走。 1936年开始同英费尔德和霍夫曼合作研究广义相对论的运动问题。 12月20日妻艾尔莎病故。 发表《物理学和实在》、《论教育》。 1937年3—9月参加由英费尔德执笔的通俗册子《物理学的进化》的编写工作。 3月声援中国“七君子”。 6月同英费尔德和霍夫曼合作完成论文《引力方程和运动问题》,从广义相对论的场方程推导出运动方程。 1938年同柏格曼合写论文《卡鲁查电学理论的推广》。 9月给五千年后的子孙写信,对资本主义社会现状表示不满。[1] 1939年8月2日在西拉德推动下,上书罗斯福总统,建议美国抓紧原子能研究,防止德国抢先掌握原子弹。 妹妹玛雅从欧洲来美,在爱因斯坦家长期住下来。1940年5月15日发表《关于理论物理学基础的考查》。 5月22日致电罗斯福,反对美国的中立政策。 10月1日取得美国国籍。 1941年发表《科学和宗教》等文章。 1942年10月在犹太人援苏集会上热烈赞扬苏联各方面的成就。 1943年5月作为科学顾问参与美国海军部工作。 1944年为支持反法西斯战争,以600万美元拍卖1905年狭义相对论论文手稿。发表对罗素的认识论的评论。 12月同斯特恩、玻尔讨论原子武器和战后和平问题,听从玻尔劝告,暂时保持沉默。 1945年3月同西拉德讨论原子军备的危险性,写信介绍西拉德去见罗斯福,未果。 4月从高等学术研究院退休(事实上依然继续照常工作)。9月以后连续发表一系列关于原子战争和世界政府的言论。 1946年5月发起组织“原子科学家非常委员会”,担任主席。5月接受黑人林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写长篇《自述》,回顾一生在科学上探索的道路。 5月妹妹玛雅因中风而瘫痪,以后每夜念书给她听。 10月,给联合国大会写公开信,敦促建立世界政府。 1947年继续发表大量关于世界政府的言论。 9月发表公开信,建议把联合国改组为世界政府。 1948年4—6月同天文学家夏普林利合作,全力反对美国准备对苏联进行“预防性战争”。 抗议美国进行普遍军事训练。 发表《量子力学和实在》。 前妻米列娃在苏黎世病故。 12月,作剖腹手术,在腹部主动脉里发现一个大动脉瘤。 1949年1月13日,爱因斯坦出院。 1月,写《对批评的回答》,对哥本哈根学派在文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哲学家—科学家》中的批判进行反批判。 5月发表《为什么要社会主义》。 11月“原子科学家非常委员会”停止活动。 1950年2月13日发表电视演讲,反对美国制造氢弹。 4月发表《关于广义引力论》。 《晚年集》出版。 3月18日,在遗嘱上签字盖章。内森博士被指名为唯一的遗嘱执行人。遗产由内森博士和杜卡斯共同托管。信件和手稿的最终贮藏所是希伯莱大学。其他条款当中还有:小提琴赠给孙子伯恩哈德·凯撒。 1951年连续发表文章和信件,指出美国的扩军备战政策是世界和平的严重障碍。 6月妹妹玛娅在长期瘫痪后去世。 9月“原子能科学家非常委员会”解散。 1952年发表《相对论和空间问题》、《关于一些基本概论的绪论》。11月以色列第1任总统魏斯曼死后,以色列政府请他担任第2任总统,被拒绝。 1953年4月3日给伯尔尼时代的旧友写《奥林匹亚科学院颂词》,缅怀青年时代的生活。 5月16日给受迫害的教师弗劳恩格拉斯写回信,号召美国知识分子起来坚决抵抗法西斯迫害,引起巨大反响。为经念玻恩退休,发表关于量子力学解释的论文,由此引起两人之间的激烈争论。 发表《〈空间概念〉序》。 1954年3月,75岁生日,通过“争取公民自由非常委员会”,号召美国人民起来同法西斯势力作斗争。 3月被美国参议员麦卡锡公开斥责为“美国的敌人”。 5月发表声明,抗议对奥本海默的政治迫害。 秋因患溶血性贫血症卧床数日。 11月18日,在《记者》杂志上发表声明,不愿在美国做科学家,而宁愿做一个工匠或小贩。 完成《非对称的相对论性理论》。 1955年2—4月同罗素通信讨论和平宣言问题,4月11日在宣言上签名。 3月写《自述片断》,回忆青年时代的学习和科学探索的道路。 3月15日挚友贝索逝世。 4月3日同科恩谈论关于科学史等问题。 4月5日驳斥美国法西斯分子给他扣上“颠覆分子”帽子。 4月13日在草拟一篇电视讲话稿时发生严重腹痛,后诊断为动脉出血。 4月15日进普林斯顿医院。 4月18日1时25分在医院逝世。

编辑本段巨星陨落

生前

  1955年4月18日,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因主动脉瘤破裂逝世于美国普林斯顿。 在爱因斯坦去世的前几天还录音对以色列广播,他说:“我们这时代最大的问题是人类分成两个互相对敌的阵营:共产世界和所谓的自由世界。由于“自由”及“共产”这两个词的意义对我很难理解,我宁愿用“东方”和“西方”的权力冲突来说,然而,这地球是圆的,这样“东方”和“西方”的真正精确意义也不能清楚。”

想法

  爱因斯坦生前不要虚荣,死后更不要哀荣。他留下遗嘱,要求不发讣告,不举行葬礼。他把自己的脑供给医学研究,身体火葬焚化,骨灰秘密的撒在不让人知道的河里,不要有坟墓也不想立碑。在把他的遗体送到火葬场火化的时候,随行的只有他最亲近的12个人,而其他人对于火化的时间和地点都不知道。 爱因斯坦在去世之前, 把他在普林斯顿默谢雨街112号的房子留给跟他工作了几十年的秘书杜卡斯**,并且强调:“不许把这房子变成博物馆。”他不希望把默谢雨街变成一个朝圣地。他一生不崇拜偶像,也不希望以后的人把他当作偶像来崇拜。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自己不过是自然的一个极微小的部分”,他把一切献给了人类从自然界获得自由的征程,最后连自己的骨灰也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但是正如英费尔德第一次与他接触时所感受到的那样:“真正的伟大和真正的高尚总是并肩而行的”,爱因斯坦的伟大业绩和精神永远留给了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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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性是经典力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同时它又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基础性观念,并且惯性问题也是经常被物理学界讨论的一个话题(1)。可是,尽管经典力学经过了漫长的发展时期,大部分的物理教师在此问题上还存在着很多的混乱性(2),本文试从几个方面对惯性进行了讨论,望引起大家的共识。

一、惯性的意义

大家知道,惯性是物体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3)。一个物体,只要不受外力作用,原来静止的就会一直静止下去,而原来运动的则会一直作匀速直线运动。这里的问题在于:惯性是否是物体的性质?依据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任何物体均具有惯性。因而,看来惯性不是被研究物体的性质,因为这一性质是一切物体所具有的,也就是说它与物体的个别特征无关。因而,惯性只能是存在的一个特征,是被研究对象周围的环境在此对象上的表现。换一句话说,它是存在于物体周围的一种条件,一种约束。

二十世纪初,德国数学家诺特尔(4)证明了:空间平移对称性导致动量守恒、空间转动对称性导致角动量守恒、而时间均匀性导致能量守恒。事实上,物体的惯性是时间均匀性与空间对称性的必然结果。因而它与个别的特殊研究对象无关。惯性不是个别存在物的性质,个别存在物只是惯性的显现者,惯性的本质与个别存在物的特性无关。从而我们就不能用反映个别存在物性质的量(例如质量)来测度惯性。因为惯性作为存在的一种显现,并无大小可言,它只是存在之状态的表达。

二、惯性与物体运动状态变化的难易程度无关

通常认为质量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是据于这样的理由:质量大的物体在相同的力作用下其运动状态不容易改变。这是由牛顿第二定律所得到的基本结论。而事实上物体运动状态是否变化,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是难还是容易是与惯性无关的。惯性所揭示出的物体之性质不在于其使(或抗拒)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或代表改变的难易程度的能力,而在于它的保持某种特定状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本领:在最相似的物之间,错觉说着最巧妙的谎;最小的罅隙是最难度(5)。因而惯性与物体的质量无关。倘若惯性与物体的质量有关的话,则我们也可以说力与惯性也有关系。因为对于相同质量的物体而言,力越小其运动状态就越难改变。因而,也即力越小物体的惯性越大。事实上,在惯性概念发展的最初时期,牛顿就将惯性与力进行等价的思考,当然现在大家知道牛顿的把惯性等同于力的思想是错的了。如果要说质量与惯性确有联系的话,作者以为也只能从这样的一个视角来看:惯性是由其表现物体周围存在着的与时空有关的天体质量分布情况决定着的性质。这是因为,根据广义相对论,空间的性质是由天体质量的分布所决定的。至于时间,自从奥古斯丁(6)提出“什么是时间?”以来,人们还没有认清它的真面目,也因而从更深的层次上而言,人们只认识到什么是惯性而还没有搞清惯性是什么。

惯性不是一种由个别物体自身所具备的原因(诚然,所有物体均会表现出惯性),它不是我们的一种吃力的、需要支撑的、痛苦感的反映,事实上,它是存在之美感的绽开。因而“惯性是物体对任何改变其运动状态的外来作用的阻抗的性质”(7)这样一种说法就是不当的。因为这一注释还是从对牛顿第二定律的基本分析而来的,在这一注释中已经隐藏了牛顿第二定律及对惯性与物体质量等价的认同感。其实,惯性是一种令人十分安全的、舒适的、和谐的存在之性质,它使物体的存在行为非常简单,而人们也往往由于常见到这种存在的简单性而忽视了它的深层含义。静止的永远静止,运动的永远作匀速直线运动,惯性就是将存在如此单调而重复地显现在人们眼前。凡是背离了这两种物体的存在情况而用惯性去解释其存在原因的,作者以为均属一种不当的诡辩行为。可是这种诡辩行为不仅麻木了人的脑神经而且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教科书(8),我们来看一些下面的例子。

例1.惯性也有不利的一面,高速行驶的车辆因惯性而不能及时制动常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在城市的市区,对机动车的车速都有一定的限制,以利于行车安全。(9)

在这里,不能及时制动是由于惯性还是由于制动力不够大?略作思考,读者就可判断出是由于后者。将惯性看成一种破坏力是十分荒唐的。而发生交通事故的真正原因是,由于车辆质量较大,而相应的制动力在如此质量的物体上所产生的加速度很小,不能使车辆很快地减速,从而在短时间内停下来。倘若对于质量较大的车辆来说制动力也允许更大,那么作者认为还是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制动车辆的。

并且,这个例子中的“高速行驶的车辆”及“对机动车的车速都有一定的限制”的字句很容易使学生认为惯性和物体的运动速度有关。这对于初学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误导。

例2.把斧柄的一端在水泥地面上撞击几下,斧头就牢牢地套在斧柄上了,这是什么缘故呢?(10)

通常标准答案是这样的:开始斧头和斧柄同时向下运动,当斧柄遇到障碍物时突然停止,而斧头由于惯性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这样斧头就牢牢地套在斧柄上了。

事实上,斧头在斧柄上套牢是由于斧头克服了阻力相对于斧柄运动了一段位移,而惯性不是克服某种阻力使斧头运动的原因。在此问题中的一个效果是斧头相对于斧柄产生了某种(克服一定力的)运动,因而我们必须以斧柄为参照系来考察此种运动的实质。当以斧柄为参照时,实际上斧柄在撞击的过程中是一个非惯性系,它相对于惯性系有一个向上的加速度。因而斧头在此参照系中必受到一个向下的“惯性力”,正是此力与斧头的重力克服了斧头与斧柄之间的弹力与摩擦阻力使斧头相对于斧柄前进了一段位移,从而使斧头在斧柄上套牢。如果一定要以地面为参照系来看斧头在斧柄上套牢的问题,那么可以这样认为:虽然斧头在斧柄上向下套牢的过程中没有受到除重力以外的向下的另外力,但相对于地面而言斧头具有一定的动能和重力势能,正是这个能量克服了阻力作功从而转化为内能。所以从效果上看,一是斧头相对于斧柄向下移动了一段位移,二是斧头与斧柄的接触面上在发热。

如果仅从动力学的角度来看,斧头在斧柄上套得牢不牢是由其受到的作用力大小与作用时间(或所通过的位移)所共同决定的,也就是说它和斧头相对于斧柄的动能或动量变化有关。斧柄在“水泥地面”上“撞击”这两个条件只是使斧柄产生了相对于水泥地面的较大的动量变化率,从而也使斧头具有了相对于斧柄的惯性力。但是,虽然这个惯性力构成了斧头套牢在斧柄上的直接原因,可严格地说,斧头在斧柄上套得牢不牢的原因还和斧头的重力及斧柄的弹性和斧头与斧柄的摩擦力大小均有关系。并且斧头在斧柄上套得牢不牢和作用时间也大有关系,因而,撞击“几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例3.小车上竖直放置一个木块,让木块随小车沿着桌面向右运动,当小车被档板制动时,车上的木块向右倾倒。这是怎么回事呢?(11)

教科书上的答案是这样的:小车突然停止的时候,由于木块和小车之间的摩擦,木块的底部也随着停止,可是木块的上部由于惯性要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所以木块向右倾倒。

事实上,本例中小车上木块的倾倒是由于力矩作用的缘故。若以地面为参照物,小车对木块的摩擦力对木块的重心而言有一个顺时针旋转的力矩,从而木块向右倾倒。若以小车为参照物,小车被档板制动时已是一个非惯性系,作用在木块(重心)上的“惯性力”对木块的底端也产生一个使木块作顺时针旋转的力矩。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例2和例3中,斧头在斧柄上套牢和木块在小车上倾倒已是一个涉及物体在非惯性系中的动力学的问题。其中例2是非惯性系中的质点动力学问题,而例3则是非惯性系中的刚体动力学问题。可是,在非惯性系中,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论述的牛顿第一定律已不成立,从而也失去了此两例的代表意义。也就是说,这两个例子不仅是不准确的解释而且是不适当的例子。在涉及惯性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分别那些是属于惯性现象,而那些则不属于惯性现象——即为动力学现象。牛顿的例子,毫无疑问是正确的(12),但我们许多的物理学工作者却将惯性对事物的解释范围作了相当随意而并不恰当的扩展或扭曲。其实在讲述惯性时,用不着举更新鲜的特别例子,倒是需指出惯性使我们对事物常态的存在方式太熟视无睹了。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惯性不是使物体改变运动状态(使火车制动、使斧头套牢在斧柄上、使小木块倾倒)的原因。严格地说,这些原因和物体的惯性无关,只和力有关,而至于火车制动得及时不及时,斧头套在斧柄上牢不牢,小木块倾倒得快不快,则不仅与力有关,还和物体的质量、形体、初速度有关。但即使如此地与质量和初速有关却也与惯性无关。

惯性,这个我们通常认为是由物体内在因素决定的性质,其实是物体存在方式的一种条件性:“试取汽车为参考系统来研究‘当汽车急剧刹车的时候,车中乘客有向前倾倒的倾向’这个问题,在汽车急剧刹车前,相对于汽车而言,乘客是静止的,在汽车急剧刹车时,乘客突然向前倾,这就是说,以汽车为参考系统,乘客由静止而突然向前倾,并不保持其静止状态,并不表现出惯性”(13)。这个条件就是:物体要表现出惯性,它必须处于惯性参考系中。而“事物的存在顽强地延续维持不变,无论运动是快是慢抑或停止。”(14)也只在惯性系中才成立。在研究物体的运动学与动力学问题时,惯性系总有着特殊的地位。可是,这个特殊地位的存在并不单单是人类抽象理性的功劳,并不是人类贪懒和间集化的一个报应,惯性系的存在有其形而上的基础:自然之美的呈现及人对自然之美呈现体认的同一性。如果没有了存在的时间均匀性与空间对称性,我们选取的相对于地面作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对研究动力学问题而言也就将成为一个畸形的怪胎。惯性系不仅在计算上向人类提供了联系物体的相互作用与相对运动的便利方式,其更根本的是它使人与存在的关系成为审美性的。惯性定律给我们的启示是:存在是美的。而惯性系则是自然对人的一个馈赠。也因而,我们应当从审美的视角来看待惯性,而不应当将它看成一个恶魔或一件便宜货。

所有的老师都要求学生不要把惯性与惯性定律混为一谈,可是当我们的老师用动力学的观点来看待惯性——也就是说,把惯性与牛顿第二定律混为一谈的时候,对学生的这一期望是合适的吗?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当教完一些物理学的基本概念与规律以后,就要求学生用它们解释自然现象。事实上,物理学中有些基本概念与规律不是要求我们去解释自然现象,它没有这个功能,它只是告诉我们要去感受些什么,它提供给我们的不是一种推理的方式,而是一个判断的原则 :它促成我们的判断更接近于自然之美的呈现。

三、惯性定律与牛顿第二定律的关系

当物体所受的合外力为零时,从牛顿第二定律可知物体处于静止状态或作匀速直线运动。可是,仅依据这一点却不能认为牛顿第一定律是牛顿第二定律的一个特例。因为这两个定律的论述对象其实是不一样的。牛顿第二定律的研究对象是一个物体,而牛顿第一定律论述的是整个存在的性质。惯性——这个任何物体均具有的性质其实不是我们的个别研究对象所具有的性质,因为这个“任何物体”,包括了天地间的万物,而万物的总称(15)即是宇宙:“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也即任何个别的物体都不可能无条件地具有惯性:惯性是存在的特性,是存在着的时空的特性,是宇宙的特性。

其次,牛顿第二定律是关于个别物体因果性的规律,而牛顿第一定律却与个别物体的因果性无关,它是存在之状态的表述,它的表述是与具体的特定的时间无关的、瞬时性的。正是这种非时间性(16)构成了牛顿力学的本质特征。也正是牛顿第一定律所成立的时间均匀性与空间对称性构成了惯性系的特殊地位,从而使我们可以在牛顿第二定律的意义上来研究物体的动力学关系。因为毫无疑问,物体的运动性质和规律与采用怎样的空间和时间来度量有着密切的关系(17)。由此可见,不仅牛顿第一定律不是牛顿第二定律和特例,恰恰相反,现行的动力学规律正是牛顿第一定律所揭示的存在之性在具体的个体事物上的展现。惯性定律比牛顿第二定律具有更强的基础性。也就是说,正是惯性现象,构成了牛顿动力学所以成立的操作平台。由于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下保持其速度不变,因而物体运动速度的变化才跟物体的受力相关。

最后,牛顿把惯性定律放在三个运动定律的首位也是与其对自然的信仰因素有关的。因为在文艺复兴之前的绝大部分思想家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运动内在决定论的观点。但在牛顿看来,基本的物质粒子完全是惰性的,没有任何自发的运动,而电、磁、光这些‘非物质’的力量则成为神在自然中的行动的载体(18)。也就是说,惯性定律内隐含着牛顿否定亚里士多德运动观的内在目的论从而建立新力学的形而上基础。

四、惯性与具体物体的质量无关

从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质量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这个论题,在几个角度去看都是错误的。第一,质量不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个别研究对象的质量与其所揭示的惯性毫无关联。因为这两者从数量上来看是一对无穷大的关系,从内容上来看是个体与存在的关系,在它们之间,人类的理性不可能找到逻辑上的因果链。第二,“物体(的)惯性”这样的说法缺乏依据,因为惯性不是物体的性质。物体只是作为惯性的表现者而存在的。第三,“惯性(的)大小”这样的说法也缺乏依据,因为惯性没有大小,惯性只是存在的一种表达方式,一种特定状态的显现。第四,既然惯性并无大小,我们也不可去进行量度,事实上,任何一本教科书上也没有指出惯性与质量的函数关系,因为这一函数关系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的一个虚假的逻辑推测,谁也不能证明质量与惯性成正比或不成正比 ,更不能得出它们之间的比例系数,因为这些关系均是虚假的。因而,物理学界流传的物体的惯性等于它的质量(19)只是人们一个随心所欲的错误言说。

由于物体质量与惯性无关,所以,将牛顿第二定律中的质量称为惯性质量就是不当的,质量的确对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有一种象力一样的阻抗作用,质量在改变物体运动的状态上而言似乎有一种“消解”、“抗拒”力的性质。因而作者认为可将现行的“惯性质量”改称为物体的“抗性质量”。正如牛顿所说:“物体只有当有其他力作用于它,或者要改变它的状态时,才会产生这种力。这种力的作用既可以看做是抵抗力,也可以看做是推斥力。(20)”因为质量与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快慢有关,它事实上具有动力学特征,当一个物体的质量大时,它对运动状态改变的阻抗能力就越大。

从逻辑上而言,我们只有将惯性从物质的内在因素中解除出来,才能完全地克服牛顿时代的机械论自然观与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之间存在着的深刻矛盾。也就是说,这样才能使牛顿第一定律恰如其分地建立在由文艺复兴所形成的机械论而不是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

五、惯性定律的表述方式

牛顿第一定律是动力学定律的基础,但它本身并不表征物体的某种动力学性质,它是关于人类体认自然之美、自然之和谐的陈述。据于上面的论述,对牛顿第一定律的陈述方式作以下的要求是并不过分的:反映时间的均匀性,空间的对称性,及自然之美对人的呈现。可是,现行的许多教科书中对牛顿第一定律的陈述是很不一致的。当然,这种不一致性用老眼光来看是无伤大雅的,但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差异性就成为值得商讨的了。

例如:一个物体,如果没有受到其他物体的作用,它就保持自己的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21)。这样的陈述可能离惯性定律的本义较远,因为这一陈述的方式是在动力学的维度上来进行的,陈述的对象是“一个物体”。这和牛顿第二定律的研究对象是一致的,这样方式的陈述毫无疑问地可以把惯性定律认为是牛顿第二定律的一个特例,因为“如果没有”这几个字就表达了陈述事件的某种特殊性。

另外一种常见的陈述方式是: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22)这样一种表述比前一种完整多了,它几乎就是牛顿的原义,但这里的“一切物体”应当换成“任何物体”(23)。因为在此论述中的“任何物体”实际上是对一切物体的否定,而“有外力”应当换成“其它物体的作用”,因为惯性定律是不涉及力的,操作意义上的力这个动力学的基本概念与惯性无关。

作者试着这样来陈述惯性定律:存在着的宇宙有这样一种性质,它使任何物体在没有受到其它物体作用的时候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许,这样的一种陈述方式是较明晰的陈述方式,它强调了惯性与惯性的表现者(个别研究对象)的严格区分,这个陈述的主语是性质,这样的陈述才可称为关于“惯性”的定律。而我们也应当将惯性定义为:使物体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

六、人们误解惯性的来源

人们在惯性问题上所犯的错误认识,既来源于历史上人们对于和惯性概念相联结的力与物体运动关系的一贯表达方式,又来源于牛顿的表述与对于牛顿力学理解上的偏差。“事实上,牛顿似乎注定要被人误解”。(24)

在牛顿所陈述的第一定律中:(25)“每个物体都保持其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除非有外力作用于它迫使它改变那个状态(Every body persists it's state of rest or of uniform motion in a straight line until it is compelled by some force to change that state)”。牛顿对“除非有外力作用于它迫使它”作出了对应的理解,即认为保持其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物体是由内部原因的,这个内部原因即称为惯性:“vis insita,或物质固有的力,是一种起抵抗作用的力,它存在于每一个物体当中,大小与该物体相当,并使之保持其现有的状态,或是静止,或是匀速直线运动”。(26)在牛顿时代,作出这样的判断是无可厚非的:“一个物体,由于其物质的惰性(现称惯性——译者注),要改变它的静止或运动状态就极其不易。因此这种固有的力可以用一个最确切的名称‘惯性’或‘惰性力’来称它。”(27)因为在牛顿时代是无法判定惯性的本质的。从牛顿的这一段话我们大致可以判断出,他几乎是在第二定律的意义上来领会惯性的,因而他才认为(惯性)大小与该 锾逑嗟薄U饣蛐砭褪橇鞔�两竦墓咝缘拇笮〉扔谖锾逯柿康脑�濉?墒牵�6俚恼庖欢卧桃夥岣坏乃枷肴词抢丛从谖鞣焦糯�苎��餍械墓赜谑挛锉旧淼膬仍诰龆ㄐ缘墓鄣悖骸罢�鑫锾宓墓阊有浴⒓嵊残浴⒉豢扇胄浴⒛芏�院凸咝裕�丛从谄涓鞲霾糠值墓阊有浴⒓嵊残浴⒉豢扇胄浴⒛芏�院凸咝裕灰虼耍�颐强梢韵陆崧鬯担�磺形锾宓淖钚‖⒘R簿哂泄阊有浴⒓嵊残浴⒉豢扇胄浴⒛芏�裕�⑶腋秤衅涔逃械墓咝裕�馐钦�稣苎У幕�。8)”。

这一观点可以追踪到亚里士多德,它影响了包括牛顿在内的一大批科学家的思维方式。在牛顿之前的开普勒也就惯性说过(29):“如果天体不赋有类似于重量的惯性,要使它运动就不需要力,最小的动力就足以使它有无限的速度,但由于天体公转需要用一定的时间,有的长些,有的短些,因此非常明显,物质必须具有能说明这些差别的惯性”;“惯性,或对运动的阻力是物质的一种特性,在给定的体积中,物质的量愈多,惯性愈强。”由此我们也可见,在开普勒那里已经有惯性等同于力与质量的观点了。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人们对于惯性的错误理解主要是由历史原因所造成的,这个原因主要在于:人们普遍地认为事物外在的状态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当人们在物体之外找不到令人信服的可感觉的原因的时候,就只能把它归因于物体的内部。牛顿将惯性归因于物体的内部,把惯性看成阻碍物体改变其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况的内力,他假设的惯性非常接近布里丹的冲力——即:惯性作为一个内力,在缺乏外部动力或阻力时,会引起无定限的直线运动(30),另一方面,牛顿的惯性观又来自于他对古希腊关于自然具有灵魂观念的继承,我们可以从他的著作中强烈地感到,他具有自然界的物体与人一样会在受到作用时产生反作用这样一种强烈的思想意向。显然,在现代人看来,自然界的物体是与人具有本质区别的。

在牛顿以后,欧拉则将牛顿关于vis insita 的比较隐晦的注释作了同牛顿之前的有些科学家的直感一样的有一定危险性的表白:“惯性是物体保持静止或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能力.....惯性的大小与质量成正比例。”(31) 可是现在看来,这种危险性中是带有错误的。从那以后到现在,人们对于惯性的理解基本上是庸俗性质的。随着现代物理学的发展,特别是诺特尔之后,我们可以认识到使物体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原因并不在物体的内部、也跟力无关,而是由于物体所处的时间均匀性与空间对称性。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对牛顿意义上的惯性作出更开放性与发展性的理解,牛顿的vis insita(惯性是一个消极的本原,靠此本原物体维持它们的运动或静止,按照作用力的大小接受运动,按照受到阻力的大小抵制运动。(32))可以深入为两个层面的结论: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一个物体,它能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是由于惯性,即时间均匀性与空间对称性;在同样大小的力的作用下,一个物体它的运动状态较难改变是由于它的动力学特性——抗性,即它的质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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