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职业学校有: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川科技职业学校、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1、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Ningxia Vov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首批百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银川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路,是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该中心建成后,银川一职、银川二职、银川三职三校四校区将整体迁入,该中心成为辐射周边多所大中专院校的职业教育核心区,提升了银川职业教育的整体实力。
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区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普通高专学校,是宁夏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是推进宁夏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阵地。自1975年创办至今,学校已有41年的发展历史,有着良好的办学基础和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4、银川科技职业学校
银川科技职业学校位于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技城,校区东临黄河,西屏贺兰山。是一所依托银川大学办学,且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2018年4月18日,银川科技职业学校正式挂牌成立。学校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现有学生3500余人,教职工154人。
5、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NingXia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三个试点院校之一,
也是宁夏公安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宁夏教育厅确定的首批重点建设的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挂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宁夏法官进修学院5块牌子。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银川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银川科技职业学校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公大”,地处中国北京,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1998年2月,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2、辽宁警察学院
辽宁警察学院(Liaoning Police College)于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前身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是全省唯 一 一 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全省公安、司法等机关培养合格人民警察和培训在职公安民警的重任。学校创建于1960年,1985年建立大专,1995年开始独立试办本科专业。建校以来,已经为全省公安、司法、安全等系统培养了3万多名优秀警务专门人才,毕业生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的业务骨干,在维护辽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辽宁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为中国四所开展体制改革试点的警校之一,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高等应用人才、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The Central Institute For Correctional Police)是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学校是中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学府,承担着培养中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被誉为中国"中高级警官的摇篮"。
5、贵州警察学院
贵州警察学院(Guizhou Police College)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一所以普通本、专科教育为主的公安司法院校。学校创建于1950年,始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75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2000年,两院合并,成立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贵州警察学院。
6、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首批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安徽省司法学校、安徽省警官学校和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学建设
1、质量工程
截至2014年9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
截至2011年11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北京市精品课程6门、公安部精品课程19门。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公安执法实验教学中心、刑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公安执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测评时间
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9:00-16:00
(二)测评地点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西校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
二、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在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测评考场。“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的考生,须填写《健康行程书》(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但健康监测期满(社区出具解除监测通知书),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可正常参加体能测评。对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下载“2021年度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登记表”(以下简称“体能测评登记表”),按照“体能测评登记表填写说明”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涂改。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体能测评登记表”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试;考生须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四)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日期、时间到达指定的测评地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结束后,由招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体能测评达标标准当场确定报考资格。体能测评合格者,获得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并取得面试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体能测评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公务员局及招考单位将联合巡视监督。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宁夏一所专门培养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司法警察的基地。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交通信息:乘坐公交42路;47路到宁夏司法警官学院站下车即到。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1980年成立的宁夏政法干部学校。
1983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准,在宁夏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宁夏司法学校。
1987年更名为宁夏法律学校。
1999年更名为宁夏司法警官学校。
2002年9月经司法部同意、自治区政府批准,升格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自治区司法厅又对司法行政系统资源进行整合,将宁夏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宁夏监狱警官培训中心并入我院。
2004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将原隶属自治区司法厅的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和隶属自治区监狱局的宁夏监狱警官培训中心整建制划归我院。
2005年11月,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又将宁夏法官进修学院牌子挂在该院。学院现挂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宁夏法官进修学院5块牌子。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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