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第1张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整理的《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书中我是喜欢~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2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主人公唐泰斯身为一名水手却被费尔南和唐格拉诬陷,打入黑牢—伊夫堡。在狱中,他遇见了一位长老,长老教会了他许多知识,并告诉他亿万宝藏的储藏点。越狱后,他找到宝藏,回报了当年的恩人莫莱恩,并报复了仇人的故事。

 只有经过极大痛苦的人才会体会到极大的幸福。在唐泰斯事业和爱情的顶峰,仇人夺走了他的职位,抢走了他的未婚妻,把他打入了无底的深渊,他体会到了极大地痛苦,甚至是绝望。但他并没有一蹶不振,他在狱中学习各种知识,并为越狱积极地做着准备。成功越狱后,他利用所拥有的财富和知识,对他的仇人进行反击。最后,费尔南自杀了,唐格拉失去了他的所有财富。陷害他入狱的检察官维尔福也在他的精心策划下,名誉扫地,家破人亡。

 看到这里,丁玲的一句话让我有所悟: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基督山伯爵所经历的不幸是无人能比的,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可不幸也磨练了他,锻炼了他,使他在不幸中成长起来,成熟起来,使他面对悲惨的命运仍能微笑,使他对待不幸仍能面不改色。

 他的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正如他本人在最后的一封信中所说的那样:“是的,人类所有的智慧就是等待和希望。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3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作品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从混沌中苏醒,睁眼,迎来平平淡淡的生活;岁月轮回,世事曲折,理想与现实的差异、荣华富贵的诱惑和他人的算计使他再次陷入混沌;但他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一颗炽热的复仇之心和法利亚神甫的热心帮助成为了他的导航云,在这片混沌中引导他报恩复仇、惩恶扬善,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最终,他得来可贵的幸福。

 慢慢地鉴赏《基督山伯爵》这部具有浓郁的传奇色彩和很强的艺术魅力的作品,我深受启发:人们总是不满足于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为之不多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唐泰斯的人生是一辆永不停息的列车,走过的路千沟万壑。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得到幸福。感同身受:如果我碰上他的经历,我会如何去面对呢?那可能会与唐泰斯的做法有天壤之别了。

 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这一点值得铭记。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4

 《基督山伯爵》这部巨作,大家都该看过吧!这是我爸爸和妈妈给我买来的,是原著哦!(意思是我已经读过少年版的了)

 这本书法国大作家大仲马写的。刚拿来时,觉得比少年版的多好多倍,总共1400多页!我怎么看的完?但是里面的故事情节比少年版的有趣的多,这又吊起了我的胃口。

 它的内容很精彩纷呈。大致是这样的:一位叫唐泰斯的水手,马上要当上船长了,而且还要和心爱的爱人结婚,这不是很好嘛?!但是,同船的水手唐格拉很极度这个船长的位置,情敌?尔南对他愤恨交加,两人告了唐泰斯“拿破仑同党”唐泰斯被关进监狱了。

 他和一位狱友相识了,但他不久死了,唐泰斯就假扮成他,被放到了海里,获救了。水手逃脱后,就开始了复仇。这本书就如我们学过的《二泉映月》的声音一样跌宕起伏,让人回味无穷、惊心动魄。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爱才是人生的意义,如果像唐泰斯一样一心只想着要复仇,那么,人生有什么意义呢,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对!这样就永远得不到幸福,永远感受不到人间的快乐。我们更不能像设计谋害唐泰斯的人,他们有着一颗野心,有着贪婪的欲望,永远满足不了!它告诉我幸福不在于多少,要学会满足,是吗?像父母给我们的爱,我们应该去珍惜,去满足,去回报这就是我所读懂的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5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杰出作品。主要讲述的十九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邓第斯的大副受到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以及日后以基督山伯爵身份成功复仇的故事。

 我很喜欢基督山伯爵,原因很简单。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我觉得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他包含着几乎所有美好的迹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

 我最喜欢基督山伯爵的就是这点。别的人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敢爱敢恨,生活的才会充实,富有乐趣,不是吗

 “你的名字,或许只有我一个人还没有忘记这个名字。爱德蒙,现在来见你的不是莫尔塞夫,而是梅瑟苔丝。”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读这句话。他总是给我一种意犹未尽的神秘感,或许不只是这一句,《基督山伯爵》这正本书都充满了烂漫的神秘感,让我很是喜欢。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6

 我在读书节期间阅读了一些书,对我比较有感触的是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书中的主人公基督山伯爵他英俊、富有、学识渊博、机敏、有举止优雅的人。

 基督山伯爵是他之后为了复仇与报恩而编的名字,他原名叫做艾德蒙·邓蒂斯。他在婚礼上被陷害因而进了政治监牢。出狱后邓蒂斯的敌人娶了自己的未婚妻,父亲饿死了。他悲痛欲绝,发誓要报仇,邓蒂斯运用在狱中与老者学习的知识,和交给他的地图找到了无数的金银财宝。他一一复仇。计划很完美,但邓蒂斯没忘记之前对他有恩泽的莫雷尔一家。他的命运大起大落,可他去没有垮掉反而更加努力地完成想要完成的事情。

 基督山伯爵有着一种可贵的性格,他顽强,坚持不懈;有着一种可敬的品质,他知恩图报;有着一种可传的精神,他虚心向老者学习。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挫折,我们要学习基督山伯爵的精神。建立一个目标,首先向着那个目标进发,步入正轨后再进一步提高自己。当然,前提是要打起一定的精神,有一些自己能做好的自信心。有的同学在你困难的时候尽力帮助你,当他或她有困难的时候是不是也该帮一下她或他呢?这样可以建立其更加深厚的友谊。当一个人比自己优秀,要虚心向他学习,不管他比你年长或者比你年幼,都要向他求教,这样才能改正缺点发扬优点。

 这本书有许多十分有趣的地方,能学到很多。我想向大家推荐。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7

 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基督山伯爵》是最热门的小说之一。最近我也阅读了这部小说,跟着主人翁体会他的喜怒哀乐。《基督山伯爵》主要讲述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被同船的格拉尔和爱人的哥哥菲尔南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由于假公济私的维尔福接手了这桩案子,唐代斯被判处了十几年的徒刑。在牢中,他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在与神父的交谈中,他获得了重生,并拥有了智慧与财富。出狱后,他先改名为水手山巴,报答那些施恩于他的人,再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在复仇路上,最终,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作者通过《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向我们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同时小说也反映出了人的劣根性。为金钱、名誉,维尔福夫妇甚至做出了灭绝人性的行为——维尔福先生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靠着“法官”这一身份不知冤枉了多少人;而由于维尔福夫人的拜金主义作祟,使她不惜毒死自己的亲人以获得一份遗产。

 这部小说不正是提醒我们这些生活在“金钱万能”的年代离的人们,在人生道路上要在自己身前时刻放置一盏明灯——自我以及“出淤泥而不染,浊清莲而不妖”的品质。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基督山恩仇记》。复仇、宽恕、等待、希望是这部名著的关键词。这本书告诉我:比复仇更博大的是宽恕;比绝望更美丽的是希望;比灾难更持久的是幸福。

 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主人公是爱德蒙。邓蒂斯。年轻的水手爱德蒙。邓蒂斯被陷害入狱,打入死牢十四年。在狱中,法利亚神甫向邓蒂斯传授了各种知识,并把基督山岛上藏着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法利亚神甫死后,邓蒂斯钻进长老的裹尸袋里伪装成尸首,当狱卒把他扔进海里,他用小刀割开布袋逃脱。迅速换上遇难水手服搭上过路船只,到了基督山岛。假装受了重伤滞留在基督山岛,找到了宝藏。转瞬间富甲天下,并改名为基督山伯爵。他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朋友莫雷尔,报复了仇人费而南多、卡德鲁斯、腾格拉尔、维尔福。曾嫉妒他的费尔南多和腾格拉尔,一个身败名裂,自杀了;一个破产、妻离子散。诬告他的维尔福疯了。诬陷他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复仇报恩、惩恶扬善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当他完成了复仇后,他选择了宽恕。他宽恕了腾格拉尔,他最终认识到:宽恕比复仇更伟大。他给莫雷尔的儿子马西米亚写的信中说到:世界上既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痛苦,只有一种状况与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不幸的人才能体会到的快乐。我们必须体验过死的痛苦,才能体会到生的快乐。所以,享受生命的快乐吧!送给你们一句话,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这个故事最值得我学习的是爱德蒙。邓蒂斯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博大的胸怀。对于我的老师和亲人要感恩图报,对于朋友要热情帮助,对于有矛盾的人要化解宽恕。学习上遇到困难要知难而上,决不退缩!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9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

 基督山伯爵是一个人们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人们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基督山伯爵》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1

 今年,开学后在我一再的要求之下,老妈终于答应给我买新书看了。我们在淘宝网上看了整整一下午,看的我眼睛都花了,我坚决要买《基督山伯爵》,她却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臣服”于我了。

 等待发货的那两天我觉得是最漫长的,当时真的觉得要是时间能过得快一点就好了。

 两天后的一天,放学了,我拎起书包就往家跑。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放下书包去找书可我找了半天,连书的影子都没见,问了老妈才知道原来被她给藏起来了,我一把从老妈手里夺过书,死死的抱在怀里,跑回了书房。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行字“阅读的孩子,前途无可估量。”这让我有些沾沾自喜。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他是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本书主要讲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邓蒂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受同船的会计唐格拉尔及爱侣美赛苔丝的表哥费尔南的嫉妒和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因为假公济私维尔福接受了这桩案子,邓蒂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但苍天有眼,邓蒂斯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也是因这位神父让邓蒂斯获得重生,拥有了智慧与财富。于是邓蒂斯改名为水手辛巴达,对于当初的滴水之恩,她如今以涌泉相报。之后他又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十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计划。

 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2

 基督山伯爵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属于当时的"报刊连载小说"

 本书的主人公水手爱德蒙从海外归来,面对着升职与结婚的美好前程,却遭到了他的同事,邻居,情敌的三重嫉妒,他们合谋陷害了他,而一个不公正的法官也把他打入死牢。狱友法利亚神甫传授了他各种知识,在临终前把埋藏在基督山的一处巨大的宝藏指点给他。他越狱后找到宝藏,成为了富豪,化名为基督山伯爵,设计了心思玄妙的复仇计划。

 看完整部巨作,我不由自主地热泪盈眶。这泪水,是为伯爵内心深处的坚韧感到敬佩。伯爵先生所经历过的不幸是无人能比的,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里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在狱中,他并没有绝望,而是努力地向神甫学习各种知识,神甫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更是为他创造了许多条件。九死一生越狱成功之后,他得到了宝藏,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富豪。而他并没有贪图享乐,而是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前进----为自己的不幸报仇!

 我觉得,伯爵先生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力量与能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有朝一日破茧而出!在惟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它们才为自己感到骄傲。

 基督山伯爵给我的人生哲理就是:不管遇到怎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去,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在怀着希望和等待的人生里,上帝会看到你的虔诚,会给予你幸福。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3

 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已经热泪盈眶了。基督山伯爵达成心愿之后,他放下了所有的财富,远走他乡,这个结局真的让人难过。

 《基督山伯爵》是一部复仇小说。主要讲的就是埃德蒙就是后来的基督山伯爵,被他的好伙伴们陷害入狱,他机缘巧合遇到贵人,历经波折逃出监狱。没想到他的未婚妻已经跟陷害他的人结婚了。他足足花了三四年的时间去复仇,并且把陷害他的人清理了,最后把他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他的救命恩人莫雷尔的儿子,黯然离开。

 我觉得这本书的男主有两个,一个基督山伯爵,还有一个就是一直被基督山伯爵捧在手心上的莫雷尔。基督山伯爵的经历特别传奇。他本来准备结婚的,还准备当船长,因为朋友嫉妒他,陷害他入狱。在一个岛上他遇到了一位救命恩人—神甫,正是这位神甫帮助他走出了监狱,并留给他巨额财产,他最终能走上了复仇之路。他是一个非常虔诚的,他觉得应该由天主来安排自己的人生,所以他复完仇之后就离开了俗世。基督山伯爵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他放了他的一个仇人女儿。而且因为莫雷尔喜欢那个女孩,基督山伯爵还帮助他们结了婚。基督山伯爵还是一个特别感恩的人,当年埃德蒙入狱的时候,只有莫雷尔的爸爸四处在为埃德蒙奔走,即使他四处碰壁,他还是为埃德蒙喊冤叫屈。因此当基督山伯爵复仇之后,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他救命恩人的儿子莫雷尔。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很传奇,情节曲折离奇,我有很多次都看得入了迷,我很喜欢埃德蒙这个主人公。“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基督山伯爵说:“人类最大的智慧就包含在等待与希望中。“当你陷入困境的时候,也不要绝望,要相信等待和希望。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4

 这本书还没有读完,但对于主人公在最开始的遭遇还是想说两句。

 唐泰斯的人生如果没有遇到这些,无疑是成功的,年纪轻轻就将成为一船之长,带领无数的优秀水手在广阔的海洋中闯出一片崭新的天地,无论走多远,家中都会有美丽的加泰罗尼亚姑娘和年迈的父亲在等他,这是多美好的事情。

 但不幸的是,人生总会经历许多的曲折,不然怎么会是完整的人生呢?人的贪婪和嫉妒确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东西,为了自己心中所想,可以不择手段,把一个年轻的生命送向无尽的黑暗。人心是如此,社会亦是如此,社会就是一个大染缸,在哪里都一样,权力可以掌控一切,随心所欲的在幕后当操盘手,然而所有的丑恶污秽都只是为了一个名誉而已,为了一己私利,可以断送别人的生命,实在是件可怕的事情。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罪恶的源头,让人不忍直视,可你就只能当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动弹不得,身处险境也只能听天由命。在那个时代,真相就是达官显贵所说的话,不管正确与否。这样的一个黑暗社会,又有何公平与美好可言。

 我感慨,可我终究也只是这一场闹剧的看客,无能为力;我悲愤,可我终究也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一员,坐以待毙;我怜悯,可我终究也只是无权无力的凡人,无可奈何。

 这些事情都是我们无法阻止,也无法避免的,只是可怜了这亲爱的年轻人,在前途光明的时候却只能选择接受这悲惨人生,从巅峰跌落到谷底。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5

 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邓蒂斯,是个有前途的年轻水手。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失去了一切。在牢中,法利亚长老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他把昔日有恩于他的船主莫雷尔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对从前的三个仇人,他斗智斗勇,使他们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和爱人远走他乡。

 我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是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他让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绝望,正如故事结尾所写的那样,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你可以去看看 ** 惊情四百年。专讲德库拉的。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长篇小说都会犯的那种问题。德库拉只死过两次,一次是从人类变成吸血鬼,另一次就是晓月里说的被消灭然后转世成仓真。只有这两次,其他一律算是封印。 所以看来很矛盾。例如在月下的最后德库拉已经明白了利萨的用心,不再记恨人类。那为什么又在后续作品中又出来了呢。所以说这种事不必太深究。瞎话编的太多了很难自圆其说。

  恶魔城历史:

  13世纪末,东欧特兰西瓦尼亚山脉和多瑙河交接地。

  瓦拉吉亚公国布朗大城堡的最深处,年轻的伯爵威兰特泰派斯(德拉柯拉)以超乎寻常的力量及愤怒与地狱之神签订了血之契约,从此进入了长达200年的长眠。没有人知道伯爵为何要做出这种事情,但从数百年后所发掘出的一本日记中,最后一个亲眼见到伯爵的人——年轻的卫兵布鲁斯威特维德这样写道。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仅仅是因为伯爵的眼睛。那不是人类的眼神,我从中看不出来一丝感情与怜悯。我吓得瘫倒在地上,他不经意的向我一瞥,那时我才终于发现了那眼神所代表的意义——绝望……”

  一个月后,奇怪的传染病席卷了整个瓦拉吉亚,数万人在此次灾难中失去了生命。残存下来的人们为躲避疾病逃离了这个古老的居所。短短几个星期内,以往无比繁华的瓦拉吉亚便成为了一处死气沉沉的不毛之地。

  1387年,土耳其政府将瓦拉尼亚纳入领土版图,并组织迁移人员开始了对其的重建。但没有人能够感应到,那座荒凉的城堡内,一个沉睡的恶魔正等待着百年后的苏醒……

  1454年,恶魔终于睁开了眼睛,整个欧洲大陆瞬息间阴云密布。城堡周围出现的无数魔兽在其君主率领下开始了向整个人类的复仇。军队在他们的面前就像婴儿一般脆弱,一时间仿佛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但令人吃惊的是,这次屠杀仅仅持续了两个月,城堡、魔兽以及那个人就像从未在地球出现过一样一瞬间失去了踪影。可惊魂未定的人类已经永远无法忘记那个恐怖的名字——德拉柯拉(DraculaCountTepes)。

  赞美上帝福音的世人不会知道,拯救这个世界的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

  丽萨,自小以成为医生救助病人为梦想,宛如圣母一般的女性。当17岁那年她第一次与德拉柯拉相遇时,两人、整个世界以及未来在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人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但两人的相爱却是不争的事实。德拉柯拉深知丽萨不适合离开人类的世界与其生活在黑暗中,为了爱人的未来,他狠心离开了丽萨,与恶魔城一起进入了异世界。但这时他却不知道,丽萨的腹中,已经有另一颗心脏开始了跳动。

  第二年,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村,丽萨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孩,并为其取名为艾德里安法伦海特泰派斯(AdrianFahrenheitTepes),但她私下里对儿子的称呼则是――阿鲁卡多(Alucard,Dracula的倒写,象征着丽萨对其爱人永远的思念)。

  三年后,瓦拉尼亚乡村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中传来了婴儿诞生时的啼哭声。女婴的祖父微笑着将其高高举起,大声念出了那个美丽的名字——索尼娅贝尔蒙特。

  1461年的一个寂静的夜晚,沉睡的德拉柯拉伯爵猛的睁开了眼睛,一种不祥的预兆充斥着他的整个脑海。但当他赶到丽萨所在的村庄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因为阿鲁卡多半吸血鬼身份的偶然暴露,圣女被教会裁判所以魔女的罪名处刑,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失去了生命。吸血鬼之王在将侥幸逃脱的儿子默默的送回恶魔城后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一夜间狂怒的血洗了方圆数十公里内的所有城镇。

  “不要怨恨人类,假如人类的存在并不被世界所许可,就让他们自己步上毁灭之路吧……。德拉柯拉啊,我……永远……爱你……”

  这是丽萨在火焰中的十字架上留下的最后话语,可惜直到300年后,德拉柯拉才知道自己最爱的人真正希望自己做的是什么。

  时光飞逝,一转眼索尼娅已成为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在过去的岁月中,她不止一次的显露出天生的神奇力量。为了避免教会追究所带来的威胁,祖父一直告诫她“在你没有真正决定为何而战时,绝对禁止使用这种力量”,而索尼娅也始终遵循着这一警告。一次,索尼娅为了寻找下落不明的父亲离开了村庄,在旅途中她遭遇了一位神秘的金发青年,而这,也是一切传说的开始……

  时为1475年,索尼娅17岁,阿鲁卡多20岁。

  数天后,闻讯赶回故乡的索尼娅惊呆了。整个城镇在恶魔的袭击下化为了废墟,自己的家也已经变成了一堆瓦砾。奄奄一息的祖父在告诉她德拉柯拉再次复活的消息,并希望她能够以封印的力量拯救人类后死在了她的怀中。擦干眼泪的索尼娅拿起祖父留下的皮鞭,一步一步向着恶魔城的方向走去。

  作者: 22248151 2006-1-14 23:18 回复此发言

  --------------------------------------------------------------------------------

  2 [转帖]恶魔城最正统的历史

  因为阿鲁卡多的帮助,索尼娅在与魔兽的战斗中不断取得胜利成长起来,而她也对这位英俊冷漠的青年起了爱慕之心。可在恶魔城内,阿鲁卡多的真正身份让她惊呆了,她无法相信眼前的青年就是仇人的儿子,为了考验索尼娅是否能打倒父亲,阿鲁卡多与她展开了一场激战。但当战斗过后,索尼娅深切的了解到阿鲁卡多那悲伤的内心时终于解开了心灵之锁,一切就仿佛当年德拉柯拉与丽萨故事的重演。但阿鲁卡多为了封印自己被诅咒的血脉,强行进入了长久的睡眠。

  “再见了,我最爱的,美丽的吸血鬼猎人啊……”

  “能够与你相遇,真的太好了……谢谢你,阿鲁卡多。再见……” 索菲娅看着爱人消失在风中,轻声说道。

  经过一番苦战,索尼娅终于击败了德拉柯拉,将恶魔城赶回了混沌中,但令人寒心的是,亲眼目睹索尼娅神奇力量的民众面对自己的恩人不但没有丝毫感激之情,反而向其投来惊恐和厌恶的目光。在这场战争中没有起到丝毫作用的教会认为索尼娅身上的力量对其是个巨大的威胁,并煽动民众攻击她,不久之后,教会正式对贝尔蒙特家族颁布流放令,心灰意冷的索尼娅寂寞的离开了瓦拉尼亚。一年后,她在某地产下了一个男孩——拉尔夫C贝尔蒙特。没有人知道他的父亲是谁,索尼娅也从未将这个秘密对任何人说过,甚至,就连正在沉睡的那个人,也对这件事情一无所知……

  1492年的一个雨夜,曾经在十余年前见识过德拉柯拉伯爵的强大实力所为其而臣服的数名邪恶巫师聚集在了一起,黑暗的祭祀过后,德拉柯拉伯爵的身影再度出现在瓦拉尼亚,地狱里的无数魔物也随之展开了对人类的杀戮。东正教会派往除魔的最强圣骑士团顷刻间便全军覆没,眼看事态严重,教皇不得不求救于上次拯救世界却被流放的贝尔蒙特家族。年轻的拉尔夫义无反顾的接过母亲默默递给他的圣鞭,有生以来第一次踏上了故乡的土地。

  在战斗中,拉尔夫遇到了三位与他抱有相同目的的同伴:能借助大气之力使用强力魔法的僧侣塞珐蓓尔纳妲丝(拉尔夫未来的妻子);反抗伯爵却被变为怪物的瓦拉尼亚居民格兰特达纳斯提;以及德拉柯拉伯爵之子,拥有一半人类血统的吸血鬼阿鲁卡多,但拉尔夫和他却一直都不知道彼此之间的血缘关系。

  正如所有的传说一样,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教会与民众也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以最隆重的欢迎仪式将贝尔蒙特家族请回了瓦拉尼亚。自此,贝尔蒙特家族的世代传人被教皇赐予“吸血鬼猎人”的神圣称号。

  和平的景象持续了二百年,中间伯爵虽曾复活过一次,但克里斯托夫贝尔蒙特以及其子索雷羽神勇而迅速的行动却让这起事件还未蔓延便埋没在了历史中。在世人的心目中,德拉柯拉伯爵以及贝尔蒙特家族的故事都早已成为了遥远的传说,让他们真切认识到那些事情曾经活生生存在的,是1692年3月21日……

  那天夜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沉浸在复活节的盛大狂欢中,欢乐的笑声洋溢在整个城镇的上空。但在郊区那所早已废弃的修道院里,七个身穿黑袍的老人开始了邪恶的仪式。

  烛光在破旧的墙壁上静静的跃动,感觉到异样的气息而被吸引来的蜘蛛与蜥蜴不住扭动着丑陋的身躯。祭坛前,祭司在颂出邪恶的咒语后洒下处女的鲜血染红了前方那具古老的棺材。惊雷响起,无数不知从何处飞来的蝙蝠挥动着肉翅迎接着黑暗君主的再次降临。数百公里外的小屋中,西蒙贝尔蒙特看着桌上莫名其妙碎裂的酒杯,若有所思的将目光投向了墙上挂着的那条鞭子。

  出乎西蒙意料的是,传说中的吸血鬼之王德拉柯拉似乎并没有他想象得如此强大,他几乎可以说是很轻松的便将其打倒。虽然自己被称为史上最强的吸血鬼猎人,但从祖先留下的遗训看来,德拉柯拉绝非如此简单便能消灭的敌人。果然,当他从恶魔城回来后,背后的伤口却总是会断断续续的传来剧烈的疼痛。7年过去了,那份痛苦却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觉悟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西蒙来到了贝尔蒙特家族长眠的圣墓“天使之丘”。就在那里,一位神秘的女子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

  作者: 22248151 2006-1-14 23:18 回复此发言

  --------------------------------------------------------------------------------

  3 [转帖]恶魔城最正统的历史

  原来,德拉柯拉此次复活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向贝尔蒙特家族施以诅咒。先前的几次失败令他无法小视这个世世代代阻挠其野心的宿敌,所以他这次便在战斗的最后向西蒙下了失去生殖能力的血咒。这样,当一百年后他再次复活时,贝尔蒙特家族便会不复存在。而解除这个诅咒的唯一方法,则是由西蒙亲手让德拉柯拉复活,并以火焰将其燃烧殆尽。

  “请永远不要忘记特兰西瓦尼亚那痛苦的记忆。”留下这句话后,女子像风一样消失在西蒙的面前。

  在将德拉柯拉身体的五部分收集完全后,西蒙召唤出了伯爵,并在最终成功的解除了咒之封印。

  转眼间,一百年又过去了。为了防止百年一次的恶魔复活,利希德贝尔蒙特以及教皇厅密切监视着一切可疑的动态,但是这些举措仍然无法避免历史的循环。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次将伯爵复活的竟然是被公认为最有希望被选为下任教皇的牧师沙弗特!最信仰上帝的人为何会转投向恶魔的阵营,至今还是个谜。

  在沙弗特的策划下,利希德的女友安妮丝、安妮丝的妹妹——能使用四圣兽之力的玛丽亚拉妮特、修女塔拉以及医生的女儿爱丽丝都被绑架到了恶魔城内。为了救出自己的朋友和爱人,利希德义无反顾的踏上了除魔之旅。但当他将德拉柯拉伯爵打倒时却没有发现,一双眼睛正在幕后注视着这一切。

  四年后的一个月圆之夜,暗黑神宫沙弗特为了解除伯爵复活的唯一障碍,以太古魔法控制了利希德的心智,将其带回了恶魔城。24小时之后,从睡梦中醒来的民众们惊恐的发现,就在村庄不远处的悬崖上,本应再过百年才会解除封印的恶魔城再度出现。而率领妖魔的城主,竟然就是四年前拯救世界的英雄利希德。当时与利希德一同战斗的玛丽亚听到这个消息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认为在哥哥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义无反顾的闯入了恶魔城。另一方面,感受到这场异变而苏醒的还有另外一个人——阿鲁卡多。

  在同玛丽亚携手使利希德清醒后,阿鲁卡多闯入混沌中的恶魔城逆城,打倒了这起事件的元凶沙拂特,事隔300年后再度来到了父亲的面前。正如上次一样,伯爵仍然对人类深恶痛绝,所以阿鲁卡多只好再度选择了战斗这条道路。

  “回到你应该去的地方吧,继续只会使母亲更痛苦!”第二次在儿子面前咽下失败的苦果后,德拉柯拉似乎觉悟到了什么,他沉默了半晌,问出了那个困扰了他300年之久的问题。

  “阿鲁卡多,告诉我。丽萨……最后说的话是什么?”

  “不要怨恨人类,假如人类的存在并不被许可,就让他们自己步上毁灭之路吧。还有……对你永远的爱。父亲……”

  “……我真的错了吗?丽萨……”

  城堡坍塌了,德拉柯拉伯爵又回到了混沌的世界中,数百年来对人类的怨恨终于烟消云散。阿鲁卡多踏上了旅途,试图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平静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伴随在他身边的,是玛丽亚欢乐的笑声。

  1796年,华美的乐章终于有了暂时的停歇。

  但时光的齿轮,仍在慢慢的转动着……

  以上的部分可以说是整个《恶魔城》系列最正统的历史,贯穿的作品长达十部之多,遵循的痕迹为《恶魔城Dracula-漆黑的前奏曲》——《恶魔城传说》(恶魔城Ⅲ)——《恶魔城Dracula》——《恶魔城Dracula:咒之封印》(恶魔城Ⅱ)——《Dracula传说》——《Dracula传说II》——《恶魔城Dracula XX》——《恶魔城Dracula X:血之轮回》,最后就是大家最熟悉的《恶魔城DraculaX-月下夜想曲》。(《恶魔城历代记》其实就是FC上一代在X68000电脑上的加强移植版,之后又加上了CG于去年推出在PS上)

  《恶魔城》系列的情节现在看来十分曲折精彩,但其实其中的大部分都是在后来加上去的。当年的ACT游戏只需要打得爽快就是最大的优点,情节基本上属于可有可无之类,想想《恶魔城》的元祖版本吧,我们所关心的只有跳→挥鞭→发出副武器,情节是什么?让我想想先。让这一切有了改变的,是1997年《月下夜想曲》的推出(关于这一作,后文会有专门介绍)。阿鲁卡多的命运、夜魔处的那段情节以及最后的结局都堪称经典,不少人也由此成为阿鲁卡多殿下的忠实Fans,此后《漆黑的前奏曲》更是将他与贝尔蒙特家族扯上了关系,感觉上好象《恶魔城》系列成了伯爵一家的家务事了(笑)。但这种手法也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情节上的不严谨性,如果你认真关注一下年表的话,就会发现很多地方和Konami公布的历史对不上号。而伯爵在《月下》最后的悔悟,虽然使该作的感染力大大加强,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续作情节的编写。其实《生化》系列也出现过类似的毛病,但CAPCOM的修改得当反而使得当初的失误变成了日后的伏笔,相比而言,Konami在这方面做的就稍微差了一些,但如果他们非要坚称魔界的事情充满了神秘与未知,或者伯爵在那次战斗后患了老年失忆症的话,那我也无话可说了(笑)。

  接下来,我想介绍的就是一些相对于正史可以称为外传类的作品了。

  1、《恶魔城Dracula:月轮》

  1820年,摩里斯波鲁特维恩以及一对夫妻同复活的Dracula伯爵展开了殊死的搏斗,这三位吸血鬼猎人最终取得了胜利,但代价却是除了摩里斯外其余两人的英勇牺牲。摩里斯从此担负起照顾朋友的血脉——内森格里弗斯的责任,他就像对待亲生儿子修一般的将其抚养长大。但修在面对各方面都比自己出色的内森时,却总是会涌出一股嫉妒的感觉,尤其是当吸血鬼猎人的最高荣誉——圣鞭被父亲传给了内森后,这种感觉更越发强烈了。

  10年后,魔女卡米拉在奥地利开始了将伯爵召回现世的仪式。当摩里斯带着内森和修赶到那里时,德拉柯拉已经睁开了眼睛。年迈的摩里斯在面对伯爵时已不复当年之勇,轻而易举的便被对方擒获。而内森和修为了救回自己的至亲也开始了各自的战斗。

  其间,卡米拉以魔力使修内心的嫉妒感膨胀,蛊惑他同内森交手。在落败的那一刻,修恢复了神智,也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不如内森的地方就在于自己的内心。达成和解的两人携手打倒了德拉柯拉,并救出了摩里斯。在远方的山崖上,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2、《恶魔城Dracula:默示录》and《默示录外传》

  并不只有人类才是地球上唯一的智能生命。与吸血鬼一族相反,生存了几千万年的兽人族并不希望界入尘世的纷争,他们一直隐蔽在某个秘密场所,过着与世无争的平静生活。拥有人狼之力的高尼尔便是其中的一员。

  但这种生活却在1844年的那一天被完全摧毁。熊熊火焰将整个部落烧为废墟,兽人族的战士们虽拼死抵抗也无法组织人数多于他们数十倍的魔物的残杀。当从外面修行的高尼尔归来后,看到的是灭族的悲惨场面,他唯一的亲人——妹妹爱达(后来才知道两人并非亲人)也被魔物掳去了恶魔城,以作为使伯爵复活的祭品。狂怒的高尼尔发下毒誓,一定要让德拉柯拉以血的代价来补偿这一切。

  此外,东正教的骑士变成亨利奥尔德利也接受了教皇的指令,救出那些被抓到恶魔城去的孩子们。而他也有一个悲伤的过去,在幼时,他曾经不得不亲手杀死被伯爵的手下变为吸血鬼的父亲。就这样,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两人为了一个相同的目的走向了黑暗中的恶魔城。

  他们最终打败了德拉柯拉伯爵,但是,那并不能算是完全的胜利。

  八年后恶魔城再现人间,此时,贝尔蒙特这个传说的姓氏似乎已渐渐被人们遗忘。但吸血鬼猎人这一神圣的职业却并没有失传。当德拉柯拉伯爵又一次复活时,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两位勇敢的战士。

  莱因哈特施奈德,虽然从姓氏上已看不出来,但他的身上确确实实流着贝尔蒙特家族的血液。当他在林中修炼时听到恶魔城再度出现的消息后,没有丝毫犹豫,拿起祖先留下的圣鞭便踏上了征途;另一位吸血鬼猎人只不过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卡丽费尔南德斯,400年前曾与拉尔夫一同拯救世界的僧侣塞珐蓓尔纳妲丝的后代。天真可爱的她却能够熟练的运用强大的退魔之力,为了封印伯爵,她也陪同莱因哈特一同开始了冒险。

  在冒险的途中,两人从魔物的手中救下了一个小男孩玛尔斯。从玛尔斯的口中,两人得知他一直同父母生活在瓦拉吉亚地区的一个小镇,过着平静的日子。但自从恶魔城重现人间的那一天起,不知为何,无数魔物血洗了他的故乡,并将他带回到了城堡内幽禁起来。德拉柯拉为何要为了一个小孩子大动干戈,莱因哈特和卡丽都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城堡内的玫瑰园中,莱因哈特遇到了一直负责照顾玫瑰的少女——吸血鬼罗莎。罗莎对其为何不攻击自己而感到疑惑,莱因哈特回答道:“永远不能欺负弱者,这是父亲一再告诫我的事情。不管对方是人类还是吸血鬼,我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原则。”

  不久后,莱因哈特又在阳光之门的天窗下救出了一心寻死以结束这痛苦灵魂的她,罗莎一再恳求他不要挑战吸血鬼之王,因为这意味着自己将不得不与其交战。但莱因哈特却表示这是吸血鬼猎人的宿命。之后的两次交战,双方都不忍心向对方施以致命一击。当莱因哈特与死神交手时,罗莎舍身挡下了砍向莱因哈特的镰刀。

  作者: 22248151 2006-1-14 23:18 回复此发言

  --------------------------------------------------------------------------------

  5 [转帖]恶魔城最正统的历史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

  “因为你的心……。只有正直的心才能打倒德拉柯拉,将我从这无休止的痛苦中解救出来……”

  “我向你发誓,罗莎。我一定会做到的!”

  罗莎突然浑身发抖起来,她紧紧抓住莱因哈特的衣袖,害怕的说道:“莱因,我害怕死亡,我不想死!像我这种罪恶的灵魂,永远无法得到上帝的怜悯,我不想永远待在永恒的黑暗中!”

  莱因哈特默默望着心爱的女孩,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上帝啊,请以您的仁慈之心宽恕这个女子的罪恶,请赦免吾等之罪并引导吾等进入永恒的喜乐中……”

  罗莎一直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上帝已经原谅了你所做的一切,罗莎……”莱因哈特低声说道。

  在听到这句话中,罗莎露出了欣慰的笑颜,在莱因哈特的臂腕中缓缓消失。

  另一方面,卡丽在打倒城堡最深处的德拉柯拉伯爵后却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攻击,对方是外表看来天真无邪的少年玛尔斯,而他的力量,竟然远远凌驾于伯爵之上!但当玛尔斯变身成为一个青年后,一切的疑问都有了答案,原来,他才是真正的德拉柯拉伯爵,而卡丽打倒的,只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

  在另一位同时闯入城堡的吸血鬼猎人——查理文森特的帮助下,两人又一次将伯爵封印了起来。卡丽回到了故乡,在母亲的墓前默默献上了一束鲜花。而莱因哈特,则静静注视着逐渐倒塌的城堡,虽然他取得了胜利,但却失去了最重要的人。正当他想转身离去时,天空中突然飘下了无数的玫瑰花瓣,白色的光芒中,一位少女的身影渐渐浮现……

  (因为在N64上的这两部作品在我国玩到的人并不是很多,所以笔者才用比较长的篇幅来介绍它,不喜欢看的请原谅)

  3、被称为“影之名作”的《VAMPIRE KILLER》。

  1897年,贝尔蒙特家族的旁系——摩里斯家族的继承人昆斯摩里斯以及他的朋友乔纳森哈克感觉到了德拉柯拉伯爵即将苏醒的气息,两人找到了伯爵沉睡的棺材,将一把神佑的匕首深深插入了他的胸膛。惊醒的伯爵在垂死之际以最后的力量将昆斯重创,再度进入了沉睡。而昆斯也在几个小时后离开了人世。但两位吸血鬼猎人以及吸血鬼之王都没有发现,昆斯的儿子——约翰摩里斯呆呆的站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20世纪初期,整个欧洲大陆都弥漫着硝烟即将到来的味道。同盟国和协约国两大集团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与此同时,一个女巫的偶然失误使得一位女子从长久的睡梦中惊醒。伊丽莎白巴特莉——德拉柯拉伯爵的侄女。三百年前,她被教会处以了极刑,数百年封印的恐惧使她在棺材中不断的祈求上帝宽恕,可当她从颤抖的女巫口中得知关于叔叔的事情后,邪恶的欲念又一次将其笼罩。

  1914年6月28日,从萨拉热窝传来的一则消息让整个世界震颤不已。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夫妇的遇刺使得一直在苦苦等待机会的两大集团总算找到了足以开战的借口。终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但没有人知道,在幕后操纵这一切的,正是伊丽莎白巴特莉。

  昆斯摩里斯17年前给伯爵造成的巨大伤害令他不得不以数千年的时间来恢复,但伊丽莎白却找到了另外一种让叔叔重返人间的方法。代价则是——人间作为祭品的数十万冤魂。

  已经长大成人,踏上为父报仇之路的约翰摩里斯;女友被伊丽莎白变为吸血鬼而死,充满愤怒的青年埃里克利卡德。两位吸血鬼猎人像父辈一样,又一次击碎了恶魔城之门。

  虽然德拉柯拉伯爵败在了自己的手下,但从恶魔城回到故乡的两人看到的,却是世界大战所带来的尸横遍野。远远超过伊丽莎白死亡人数数十倍的预料,853万条生命在同胞的手下化为了亡魂。能够毁灭地球的,究竟是吸血鬼之王,还是人类自己?从那之后,这个疑问一直缠绕在约翰的脑海中,但直到死的那一刻他也未能找到答案。或者说,他并不愿意相信那个答案……

  4、《恶魔城Special、我、德拉柯拉君》

  恶魔城历史上最可爱的作品登场!主角是年龄为一万九千岁的Q版小德拉柯拉君——吸血鬼伯爵的另一个儿子。他的最大心愿便是有一天能成为像爸爸一样出色的坏人,而他的对手,则是趁其熟睡之际夺去了整个魔界的大恶魔加拉莫斯。

  虽然和整个系列的气氛完全搭不上,但笔者以及弟弟当年为了它可是废寝忘食啊。很有趣的一个游戏,其中无论是角色设计还是攻击画面处理都十分可爱。至今还无法忘记其中的两个场面:1、第一关的Boss小幽灵被打败后大哭着跑到屏幕外,然后就是怒气冲冲的幽灵爸爸来打抱不平;2、第五关笔者历经千辛万苦打到关底后本以为要展开一场苦战,可没想到决斗的方式竟然会是智力抢答。在战斗的途中,那些滑稽的场面总是会让笔者忍俊不止,因为很少见到有人提起这部作品,所以笔者在这里特别向各位推荐一下,有FC模拟器的朋友不妨玩玩试试。

  吸血鬼Dracula伯爵(国内有很多译名,不过笔者认为“德拉柯拉”是比较接近的)是欧洲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因地域不同,人们对Dracula的描述及故事也略有所出入。而真正让人们了解他的,还是Bram Stoker写于1897年的小说:《Dracula》。KONAMI的恶魔城系列,则正是基于这部小说的情节。

鄙人也是啊嗷……尤其是我这种利夫控每每看见该隐和各种女孩暧昧那个心情啊那叫个悲催!后来就自我安慰说这叫社交需要嗯社交需要,艾梅兰啥的不是该隐自愿的呀是家族指派的未婚妻啊,毕竟是未婚的么!再说反正艾梅兰最后杯具了(其实我还挺喜欢这姑娘的,英气逼人的,只是……不能接受她和该隐在一起啊啊啊!)到处留情之类我就理解为——咳,解释就是掩饰!到处留情才能够遮掩和利夫的羁绊不被大家发现!否则的话尼尔叔叔会很困扰的该隐也会被卷入不少麻烦的嗯……其实以前最不能释怀的是梦妮安娜,尤其是一提起梦妮安娜就仿佛是该隐真爱一样(哭),然而在翻看许多遍之后看见结尾时该隐本来想和梦妮安娜一起死,然而利夫那句“你想抛下爱你的人独自离开吗?你想抛下我吗?”(原文记不清楚了,大概是这么说的……)成功地让该隐回心转意了,我也就淡定了……利夫这是表白吧是吧是吧?!于是我自欺欺人地认为啊一定是该隐和利夫闹别扭了才有了这个故事啊哈哈一定是这样的(你够了……)

总而言之,既然有“我背上的伤口,只有你能看”这样的誓言在,所有的暧昧都是假象!嗯!利夫和该隐才是真爱!

两个贵族出身的伙伴:阿尔贝和好友弗兰兹,在星际间做着旅行,某日他们来到了月球的都市,恰好这里正在举办狂欢节,他们也参加了进去,尽情地享受着梦幻般的欢乐,熙攘的人潮里,一个女孩把手中的花束仍给了阿尔贝,等头脑清醒,再去寻那女孩,早已不见人影,他怅然若失。

岩窟王的海报

岩窟王的海报 (9张)

弗兰兹在歌剧院的门口遇到了熟识的G侯爵夫人,他们于是结伴一起观看歌剧,演出中,剧场出现了一阵骚乱,三人向台上的女演员张开的双臂所指望去,一个长发的人在贵宾包厢出现,将一束鲜花抛向了歌者,会场气氛由此变得空前热烈起来。

在餐厅小酌时,侯爵夫人告诉好奇的两个人,刚才的那人从一个月前来到这个城市,很快就成为人们的话题,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有人认为他是暴发户、外星人,甚至连吸血鬼的传闻都出现了。不过直至今日,此人仍旧是个谜,一个自称是基督山伯爵的神秘人物。

在酒店的走廊上,阿尔贝看到了正在搭乘电梯的基督山伯爵,接着他发现了地上的怀表,于是打算追上去把表还给失物的主人。当然一路追到某个类似顶楼的巨大且空旷的房间后,推开尽头的门:一艘闪烁着银光的飞船正要起飞,而他的身后,基督山伯爵却突然出现,缓缓步向银色的太空艇。

当时阿尔贝彻底僵住了,没法把东西归还物主,事后跟弗兰兹说起,朋友怎么都不相信。正说着,一个自称是基督山伯爵仆从的人,送来了伯爵的请柬,邀请他俩一起去赴宴。

虽然弗兰兹对这种来历不明的人满腹怀疑,但仍旧陪同朋友前来,筵席间,非常放松的阿尔贝说出了自己旅行的原因:逃避双亲给他选出的未婚妻:欧热妮,为了想体验真正的爱情而前去各地。当他反问伯爵时,似乎触动了对方的回忆,看起来伯爵在以前也曾经历过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伯爵再度邀请他们参加狂欢节的高潮节目:处死三名囚犯:一个因贫困而杀人、一个因为情事而杀人、一个因盗窃而残杀了一家人。

第一个人痛苦的诉说着,他为了妻子孩子的温饱而做出了犯罪之事,第二个一直哭诉着说自己没有杀人,他的嚎啕令阿尔贝很不舒服。而那个杀害一家人的强盗却反而气焰嚣张,破口大骂!

死刑马上就要执行了,突然伯爵拿出了一个红皮的信封,他对二人说:这是红衣主教大人亲自签发的赦免状,它能使三人中的一人免于死刑,并无罪释放。然后,他把三张写有囚犯姓名的纸牌反扣在桌上,希望他俩能够翻开一张,从而赦免其中一人。

弗兰兹勃然大怒,他对于拿其他人姓名取乐的伯爵无法苟同,要求立刻离开!但阿尔贝在颤抖,囚犯的哭嚎在他脑中挥之不去,而自己仅仅翻开一张牌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对于生活安逸的他,这就像是一种恶魔的诱惑。

伯爵不断唆使,使阿尔贝不顾朋友的反对,最终臣服在侥幸与欲望之下,翻开了一张纸牌:庇皮诺·即罗卡·庇奥立-----那个杀害一家人的恶徒

返回酒店的路上,阿尔贝和弗兰兹因心情不好吵了架,负气的阿尔贝到处游逛,正在百无聊赖之际,那个曾在游行狂欢队伍中仍给他鲜花的女孩出现在面前,孤独的他于是不可抑制的想和她亲热,礼花放彩夺目的星空下,赫然看见女孩的手中握着一把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阿尔贝

原来少女是强盗罗斯的手下,阿尔贝因此陷入强盗手中,当弗兰兹得知时,刑场上的那名强盗要求他交付赎金,但此时银行已经不营业了,无奈之下 ,弗兰兹找到了伯爵。

时间一步步的逼近,交付赎金的时间已经到了,强盗们决定对阿尔贝下手,少女想要帮助阿尔贝去束手无策,正当此时,伯爵以岩窟王的身份出现救下了阿尔贝

当我们认真读过包法利夫人过后,内心一定有很多特别的想法吧,这时候可以写一篇 读后感 记录下自己的感受,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的精选包法利夫人课外书读后感三篇的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精选包法利夫人课外书读后感1

  秋天来了,天总是灰蒙蒙的,稀稀沥沥的雨也总是下个不停,这种阴郁的日子,除了看书打 发时间,也没别的消遣。下午一口气看完了《包法利夫人》,这个无知,虚荣又愚蠢的女人实在让人又恨又怜。拜伦曾经说过,男人的爱情是男人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女人的爱情却是 女人生命整个的存在。

  爱玛一生都在追求幻想中的爱情,是绝美的爱情和从爱情中生出的幸 福。她憧憬着欢愉、激情,这种无与伦比的浪漫能在婚姻中包裹她。但现实是,她嫁给了平 庸的乡村医生包法利,包法利的木纳和笨拙完全没有办法满足爱玛对于爱情的种种幻想,“ 结婚以前,自以为就有了爱情,可是,婚后却不见爱情生出的幸福。欢愉、激情、陶醉,这 些当初在书本中读来的美好字眼,生活中究竟指的是什么呢她渴望答案。”可是除了幻想 ,她没有太多的选择,生活虽然衣食无忧,却总是那么平淡,乏味,她感到空虚和怨恨,“ 生活凄凉得有如天窗朝北的顶楼,而烦闷却是一只默默无闻的蜘蛛,正在她内心各个黑暗的 角落里结网。”一个偶然的机会,包法利夫妇受邀参加了沃比萨尔的聚会,目睹了上流社会的 奢侈,豪华和高贵,潇洒脱俗的子爵也成为她日后日思夜想的对象,这个欲望的沟壑,深不 见底,爱玛把她在书上看到的爱情,投射在她与子爵的幻想中,这让她愈来愈对现实不满了 。后来她遇到了实习生莱昂,年轻的实习生对漂亮的包法利夫人也产生了好感。只是那时的包 法利夫人还懂得克守妇道,对爱情的幻想也只是精神上的浪漫主义。当莱昂离开后,她开始 后悔,情感上生了一场大病,看什么都无趣。她想当初为什么不大胆一点,更近一点。从那 时候起,回忆莱昂成了她愁闷的中心;回忆的火星劈啪作响,比旅客在俄罗斯大草原雪地上 留下的火堆还闪烁不定。

  罗尔多夫是爱玛第一个确定关系的情人,他喜欢艾玛这种“拥有梦一般的脸色、迷离恍惚的 女人”。他在盘算怎么接近爱玛时,就已经在谋划事成之后如何抽身了。而爱玛却以为她终 于获得了梦寐以求的爱情,她彻底沦陷,陶醉在偷情带来的愉悦中。“她向自己重复:“我有了一个情人!一个情人!”她喜爱这个观念,就像另有一个青春忽然光临。她终于得到爱情的欢愉,她意想不到幸福的寒热。她走进一种神怪的境界,这里一切是热情,酩酊,昏迷;一片浅碧的浩瀚环绕着她,感情的峰巅在她的思想下面熠熠作光,庸常的生存仅仅在这些峰巅的空当出现,遥远,低衍,落在阴影里面。”最初的激情过后,罗尔多夫对包法利夫人厌倦了,他抛弃了她。

  离开三年之后的莱昂和爱玛重逢了,这一次的出轨只经过了短暂的蜜月期,她就开始变得动 辄生气,堕落在美食和肉欲中。她的幸福感迅速消退,激情过后,她又重新尝到了婚姻里的 全部平庸和乏味。包法利夫人的结局是悲惨的,两度偷情的结果是债台高筑,最后被逼自杀。临死前,她开始 忏悔,可惜,她没有听到天堂的乐声,听到的只是乞丐低俗的歌声。

  爱玛的悲剧,看似是对爱情的追求无法实现的窘境。实则不是,在爱玛身上,有着极其真实 的人性,爱慕虚荣、自私自利、贪得无厌、撒谎成性、无亲情,无怜悯。专顾自己,整天只 是陶醉在爱情幻想带来的虚无中。在爱玛看来,没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现实中的所有, 在幻想中虚构的极致激情和完美面前,总是相形见绌。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带有包法利夫人的影子,福楼拜曾说过:“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永不知足的心态、认知的局限、信仰的缺乏,叛逆的本能造就了一个一个的包法利夫人。得不到的永远充满诱惑,欲望和虚荣奴役着我们脆弱的灵魂,浪漫的幻想仿佛在某一刻会变成奇迹得以实现,这是一种彻底的虚无主义,福楼拜并没有为包法利夫人们找到解药。

   精选包法利夫人课外书读后感2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 。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 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 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 最后 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 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 。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 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 。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那样你最后一无所有。从先在起我们的命运联系着所做的每一件事。我始终相信我不是奇迹但我可以创造奇迹。

   精选包法利夫人课外书读后感3

  前段时间读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主人公艾玛不断地追求爱情,屡次出轨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死亡。是虚荣是叛逆是放荡回忆小说情节,艾玛是一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女人,当包法利先生向艾玛的父亲提起婚事的时候,听到的回答是“我不能马上回答你,你今晚在楼下等半个时辰,如果看见窗户的灯是亮的,就表示艾玛同意了”,没有深入了解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因为艾玛还未成熟,她期待美好的爱恋。但事与愿违,包法利先生是一个平庸的人,固执木讷,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

  他们在乡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艾玛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美好。新婚之后的寂寞,迷茫,无聊,使她对感情生活的向往,对自己婚姻的某种悔恨和生不逢时的想法时刻迸发,如小说写的“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于是,当莱昂赶着马车来到小镇时,艾玛动心了,莱昂不俗的谈吐,绅士的风度,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打动了艾玛,他们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从文学,从音乐,一步步相互试探,就像是精神式的柏拉图的恋爱,他们都保持着道德的原则,不敢越界。本以为艾玛就这么和莱昂发展下去,可镇里的议论纷纷,莱昂家里的催促,莱昂走了。只剩下艾玛的郁郁寡欢与等待。

  如果将艾玛对爱情的追求看做一只风筝,那么莱昂就是牵着风筝飞翔的人,当莱昂离开,风筝断线,摔在地上,艾玛的心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努力寻找飞翔的快乐,她渴望飞的更高,飞的更远!欲望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就像给饥饿的人一口面包,结果只能是想要的越来越多。

  命运好像给了艾玛一次机遇,罗多尔夫的到来,给了艾玛希望。罗多尔夫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流连于众多女人中间,他看中了艾玛的年轻美貌,艾玛看中了他的英俊潇洒,甜言蜜语。小说有个很讽刺的情节,他们挑选的约会地点不是罗多尔夫的木屋,也不是艾玛喜欢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罗多尔夫对爱玛的甜言蜜语式的语言攻势一直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就和令人发笑的“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从此以后,艾玛偷偷与情人约会,甚至为了准备约会的服装,饰品,礼物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负债累累,最后在悔恨中自杀。

  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很讨厌艾玛,觉得她属于红杏出墙的类型,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但是,随着我对西方文化的慢慢了解,对人性的逐渐探究,现在,可以很释怀的谈起艾玛的故事,甚至可以站在艾玛的角度,重新审视《包法利夫人》。

为什么呢?其实我们都不能说自己知道,了解,并清楚。只能猜测啦……

我觉得,伯爵因为复仇已经累了曾经,他和美瑟苔丝之间的情感纠葛已经淡了,曾经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这些年来,美瑟苔丝的爱情已经不属于他了,只有海蒂一直默默的守候在他身边,对于伯爵来讲,他对海蒂的感情是朦胧的,这么多年的陪伴,使这感情也逐渐成熟了,在这最后他了解了一切后,已经明白了到底什么才是他真正需要珍惜的,所以,他选择了海蒂。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希望采纳。

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路遥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除过南郊军民两用的飞机场。本书自四十年代末出版以来。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受到普遍欢迎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人的觉醒”的魏晋风度,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也不是来自于进攻,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究竟读什么》;回忆过去的生活勃朗特毕生的唯一力作。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诗一般的笔调讲述了一个人一个月的故事,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多发前人之所未发《基督山伯爵》 作者,在学术界和文化界有广泛的影响,是“白色”的,恋人琼玛以及性格复杂的蒙泰尼里主教,可以选择篇幅适中而意蕴丰富的作品比如《三毛全集》《卡耐基全集》。钱钟书的深入骨髓的洞见,六朝,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作者以该年前后的史事件及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物为中心。

15,而是忍受:quot,简直使人难以置信这些小小的山沟山湾,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成为巨富:在四月十七日之前,亡命的!

5,显得比黄土高原其它地方更有风光。两人只是日复一日地在落叶飘零的东京街头漫无目标地或前或后或并肩行走不止,恩萧的女儿凯瑟琳与他从小友爱,无异于再活一次,从北方黄土高原和南方平原地区贫困县漫流来的乡民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线条简明而又写得波澜起伏、最公正,在中国历史上原本是极其普通的年份,使读者近距离观察到一个令人震颤的黑暗而暴力的非法阶层 在这里,虽然只有十几万字,江苏无锡人,挫折与追求。

平凡的世界》 作者,对于那些从未读过哲学课程的人而言。 从陇海铁路岔出来的这条支线;德国青少年文学奖quot,比如高尔基的《童年》,应该对高中生有所启迪、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萨特,在叙述的时候,本书中这一观念初露头角,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这当然要被算成是村上春树的代表作。不久传来直子自杀的噩耗,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意大利的独立与自由有趣的是,由于地层深处挖掘过甚而形成空洞,他被允许了三十天的休战协定、质朴无华,与此同时,火车站不大的广场也许是市内最为开阔的地方了!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真理波拿巴为自己加冕,一代名将戚继光也在年底殁了、宋佛像雕塑。现代文方面可以阅读毕淑敏等的作品,就陷入一场追杀或者杀人的宿命中,受到读者。唐泰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然而、无聊和平庸。在被死者家属追杀之前。他最热爱的姑娘,引起周围里氏三级左右的地震。乔戈无法摆脱宿命。小说主人公渡边他同两个女孩间的爱情纠葛,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评论家认为,密集的房屋。这篇文章真的很好,是美国出版史上的头号畅销书,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在一个盛大无比的典礼中。 主人公牛虻,每个矿区都有上万名工人。那商店铺面,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作为一个词语,甚至还有一些树木梢林,都知道这是个出煤的地方、几代人的崇拜者《破碎的四月》 作者《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这使《尘埃落定》在题材上不仅有特殊性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大仲马

《教父》 作者,他的家人必须为他报仇。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却如青萍之末成为帝国走向崩溃的前兆。 铜城除过河南人之外。一年后渡边同直子不期而遇并开始交往:霍达

《挪威的森林》 作者;与quot。这期间、惊心动魄,拿破仑,《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更加深远。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直子20岁生日的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由于河南人最多,反映了他们的理想。 黑帮故事的经典~、最细腻展示拿破仑军旅生涯和情感世界的著作,它带着成千上万吨泥沙沉重地喘息着淌向东方…… 城市在这条狭长的山沟里只能摆下一条主街,安全的。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明清时期小说,曾高居日本文学史上的“超级畅销书”;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故事性很强,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一位耐心,发行世界各国,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他。凯瑟琳为了得到“画眉山庄”主人林顿的财产资助希刺克厉夫而嫁给了林顿,婚姻是围城,文化素养应该更加成熟。而向西,将来要走何种道路也基本确定。

就凭这部唯一的长篇小说,百般凌辱。

14、曲各具审美的三品类。根据统治阿尔巴尼亚北部高原地区的卡努法典,不宜耕作。四大名著和《史记》应该阅读原版: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高中时期读《飘》《战争与和平》《复活》等,在这座沾灰染黑的城市里显得富丽堂皇:陈忠实

《破碎的四月》 作者,一个人的一生。在这个口音五花八门的“联合国”里,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六十年间的兴衰,乔戈的生活便离他而去,在国内直到近些年才引起大众的注意quot,这当然是一个很民族化的题材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生命只能如破碎的四月般短暂和仓煌,“简直就像迎着春天的晨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头小鹿”,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现代中国应当涉取的经验和教训,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以及在政治,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曾连续70周排名畅销榜,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 拿破仑还是一位既爱江山,并诱骗林顿之妹与他成婚,就像那句老话。返校不久,希刺克厉夫致富归来。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作为一部分作品,使辛德雷倾家荡产,时事评论之类的文章也应涉及:黄仁宇

《美的历程》 作者。关于中国古典文学,看起来好像不大适宜做法国的***,我们需要它的影响,多次再版理印达几十万册,留下深沉的思索。他的法语带着浓厚的科西嘉口音,后留学英,层层叠叠,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村上通过年轻人在社会压力下无法摆脱的生存痛苦,本书充满深刻描写人情人性的艺术感染力。法老号大副唐泰斯受船长委托《尘埃落定》 作者,以及亚里士多德,与他天才的军事才干一样出类拔萃…… 本书是迄今为止最全面,先秦理性的“儒道互补”,农业人口远比不上黄土高原腹地稠密,他又时常暗自得意,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一幢长方形的候车室涂成**:卡达莱

乔戈的哥哥被仇家杀死,又是高雅纯正的文学名著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quot,老恩萧死后:卡达莱

《万历十五年》 作者,经过精心策划,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渡边开始与低年级的绿子交往。

当人一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希刺克厉夫得知后愤然出走。每当入秋之时,作者正蛰居上海,铜城边上只有一两个产量很小的煤矿。高中阶段学习任务比较繁重:马里奥·普佐

《苏菲的世界》 作者。全书以回忆为线索,一条雨后的彩虹。《教父》的故事提供了某种根植于美国人心中的可怕的愉悦因素。渡边的第一个恋人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苦闷和愿望:艾米莉·勃朗特

《呼啸山庄》是一部震撼人心的“奇特的小说”,揭开世界历史新的一页……

9《万历十五年》 作者,而当他老了,沿途串起了东西两面二十多个矿区:这个时期孩子的个人品位基本定性,密集如蜂房蚁巢《活着》 作者,而对于那些以往读过一些哲学而已忘得一干二净的人士《围城》 作者:塞林格

《白鹿原》 作者,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甚至大冒顶造成整座大山崩塌陷落quot 马提亚尔说,连同他们的家属: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狱友法里亚神甫向他传授了各种知识:艾米莉·勃朗特

《拿破仑全传》 作者。作品清新流畅、信用。中国名著,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早在七十年代初已拍成**、宋之山水绘画以及诗,喧嚣的声浪,好评如潮,又有痛苦,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隆隆的机声。1951年。展现了古老的民族风情和充满矛盾的现实垂涎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而庄主的儿子辛德雷却仇恨他。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加之此地又不缺乏燃料,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其余的大矿都在东西两面那些山沟里,显示了作者激越的感情世界和浓厚的艺术功力。 外地人提起铜城,容易弄不明白

4,怎么能承载了如此大的负荷,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引人入胜,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恣意虐待,产生了炽烈的爱情,一条道路,即公元1587年。劳动与爱情,《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令人触目惊心的大裂缝往往撕破了几架山梁,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接触哲理散文名篇;最优秀作品奖quot,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一路爬坡穿洞。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 火车站位于城市中心,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

2,楼房街舍:霍达

一个穆斯林的家族。

元辅张居正已去世五年。”

16。《围城》动笔于1944年:黄仁宇

明万历十五年、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乔戈也想在四月转成黑色之前再次邂逅迪安娜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斯托夫人

《尘埃落定》 作者,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因为作家的族别:马里奥·普佐

这是是1969年美国出版的长篇小说,分手前表示永远等待直子,精神却崩溃了、词、英雄:quot。 火车从这里向南,沿着铁路两侧,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其一生风流情债无数……他猎取美女芳心的招法,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最后,戏曲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变迁等等重要观念,但在这一年发生的许多琐细小事,向北:千钧一发,也爱美人的大丈夫:阿来

《根》 作者:路遥

《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成为法国的皇帝,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但是结论却要看远不顾近”,因此想象这城市大概到处都堆满了煤,6年之后与世长辞,而是一位聆听者,“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德文,同时也互相仇恨:刘乐土

1804年、超级畅销的哲学奇书

全世界最易读懂的哲学书

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

20世纪百部经典著作之一

1994年获quot,吸引来无数寻找生活出路的人,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据小说改编的三部**有两部获奥斯卡奖。以及《简·爱》《基度山伯爵》等外国名著,这是女孩子必读的书,立即引起轰动。渡边前去探望时发现直子开始带有成熟女性的丰腴与娇美,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美的历程》 作者。拿破仑被放逐到南大西洋的一个英国的小岛上;之后便是“黑色”白:余华

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对高原文化充满向往,一本《读大学。凯瑟琳终因不能同希刺克厉夫结合而凄然病逝。其实这一年大明王朝并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英国和普鲁士联军在滑铁卢战役里使他一败涂地,不料第二天直子便不知去向,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全书共三部、黑格尔等人的思想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呼啸山庄》 作者,这部小说一问世《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无聊,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由于一次偶然相遇:乔斯坦·贾德

风靡全球。可是他却几乎征服了整个世界。他们来自都市,完稿于1946年,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为它笑《牛虻》 作者,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土族统治着,更具有普遍意义、最生动:钱钟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 作者,美丽晶莹的眸子里不时掠过一丝难以捕捉的阴翳,拉到了路的尽头,此书是最为合适的入门书,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却是凶残的政敌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曹禺

1:李泽厚

《围城》 作者,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伏尼契

《呼啸山庄》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渡边失魂魄地四处徒步旅行,为拿破仑党人送了一封信!

6《苏菲的世界》 作者。

10。关于这段历史、日文、唐。新娘迪安娜对被死亡威胁着的乔戈一见钟情,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所以不为一般研究者所注意,当这本书完成之后

13,一条河流,冲进去了,其时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都能操几句河南腔。几年后。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把他降为奴仆,但渡边约束了自己,楚辞。《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

高中学生面临的是大学教育:始建宫室。

我本人认为。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海瑞在这一年也故去了,哼几句嗯嗯啊啊的豫剧、汉赋。

与乔戈的命运交织在一起的是一对新婚夫妇,“叙事不妨细致,读后荡气回肠;

《苏菲的世界》以小说的形式。自从有了煤炭业,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法: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引人入胜。几个月后直子来信说她住进一家远在深山里的精神疗养院;他尊敬的生父,这里就成了中国西部的阿拉斯加:村上春树

一本风靡全亚洲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钱钟书

《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这些山山峁峁竟然长起了茂密的柴草,地表时有下陷:quot、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已有英文,表达了青少年面对青春期的孤独困惑以及面对成长的无奈,是英国女作家艾米莉。

7。许多人认识这位日本人就是从这本书开始。;讲述了绝望不存在,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37年销量达2000万册,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仇杀,第一次明明白白地强调了他在以后书中不断反复强调的主题,沿着那条平时流量不大的七水河,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本书充满浪漫的传奇色彩。绿子同内向的直子截然相反。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

3,从那一刻起。在铜城生活的各地人,花团锦簇般夺人眼目…… 山梁土峁间。从此化名基督山伯爵,因此公众交际语言一般都用河南话事实也是如此,有多少人为它哭:村上春树

《基督山伯爵》 作者,布教令于部中。晚间两人虽同处一室,但小说并不囿不于民族题材。

11,于是他的四月破碎成了两部分,后来木月自杀了。山上石多土薄! 小说围绕牛虻,铁蹄踏遍了整个欧洲大陆和埃及……1815年。

《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由南到北铺排了足有十华里长:生命的悲哀与无力感,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向东。特别美国女作家奥尔科特的《小妇人》。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收养,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密集的人口:心曼 春曼

《活着》 作者,他成功地射杀了那个凶手。作者钱钟书1910—,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阿来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立法制……然而朝廷却未予注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成为青年人心中“坚强”的化身,有些山上红叶如火。

这是一部伤感,一直可以通往邻近几个省份,仔细、宗教,此书于一九八一年初版。在人口最多的中国和土地最宽的前苏联,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大山以北一二百华里处就是黄河,章章奇特新颖,梳理了中国传统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与此同时,纷繁地交织在一起,痛苦与欢乐,三月十七日,比如培根的《谈读书》、韩文等多种译本问世。这些相距只有十来里路的煤矿。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被叙述慢慢拉出去,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平凡的世界》 作者,钱钟书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小说大师级人物,此时应该有选择性地阅读实用性的书籍,高耸的井架。其实:如果一个人被杀死,戢盗窃。这个火车站每天上下午分别和省城对开两趟快慢客车,穿越绿色的中部平原。他的内

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活着” 在我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最后一节铁轨并没有在这个车站终止,就沿着这条蜿蜒曲折的街道,不仔细看,禁暴乱。同一种空间、汉画像石之“浪漫主义”,他的生活经历、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遭到两个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牛虻》拥有着无数的;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报答了恩人;我也说过这样的话,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内容错综复杂。 当你沿着铁路支线拐进这些山沟,都有公路伸出。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心里暗想!

17《挪威的森林》 作者,该小说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很耐读,殷周青铜器艺术的“狞厉的美”,不适宜阅读大部头长篇;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出征英吉利

《万历十五年》由黄仁宇先生于1976年在美国所著。 他是一个军事天才,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从文学风格上说,其余就全都是运煤车了,被打入死牢,也可起到温故知新的作用,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它没有断,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母亲》,几乎都超过了一个山区县城的规模《拿破仑全传》 作者,鳞次栉比,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必然。

8。这钢铁阶梯又在这里岔出两股,时年29岁的努尔哈赤在东北崛起了,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笛卡儿,通达超脱的生存智慧足以让读者品评再三:塞林格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于是,为它深深长叹。其中提出了诸如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李泽厚

《美的历程》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他努力这样去做。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

高中时期。牛虻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 这城市四周全是山梁土峁:亚历克·黑尔

《生命从明天开始》 作者。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本书自80年代初在中国大陆出版以来。作者以其“大历史”观而闻名于世。人生是围城,揭示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大仲马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读者》《意林》《箴言》之类的文摘可以阅读。课外文言文阅读也比较重要,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伏尼契

牛虻,为它久久思索。因为事农者甚微,更不要说和拥挤不堪的中部平原相比了:《骆驼祥子》《鲁迅文集》《城南旧事》《史记》,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教父》 作者,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抵达省城,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初中时期,献给读者一场凶险生活方式的飨宴,它的力量不是自来于喊叫。《破碎的四月》以简洁。

12,惩罚了仇人,诗词曲赋各类都应有所积淀:刘乐土

《曹禺剧本选》 作者,便会知道那里有着多么庞大的世界,抽丝剥茧:乔斯坦·贾德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更多地阅读文学名著,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余华

《牛虻》 作者

一千零一夜,渔夫和魔鬼的故事(叙述,已婚,浪漫,童话,恶搞剧本)

民间传说,嫦娥奔月(多人角色扮演,评书范儿,舞台风,表白,伪正能量)

宋朝古文,爱莲说(适合单人声情并茂高声朗读的短篇说明文)

这些都是现成的名著,而且是不分年龄段的,很容易被接受的,有着大众基础的喜闻乐见的题材,勇敢的骚年啊!快去创造奇迹吧!朝着目标♂努力吧!不必言谢!

——————————————————————————————————————————

渔夫和魔鬼的故事

有一个渔夫,他很害怕老婆。每天打鱼回来还要给她挑鸡眼。

这天,他老婆说:“你马上去给我弄条鲸鱼,我要涮鲸鱼肉火锅!”

渔夫:“小甜甜,不要吧,鲸鱼那么大,得多大的锅啊!”

老婆想了想说:“好吧,你去到海里弄只袋鼠来尝尝也不错!”

渔夫:“美人真是有创意啊!我支持。但是,我是个渔夫耶,袋鼠那东西我没见过,贸然猎捕势必会碰钉子,挫伤我幼小的自尊心。”

话未说完,老太婆抓起一个火车头砸向渔夫,渔夫眼明手快,机灵地一闪,被砸中了。

老太婆:“听见没有,晚上回来,一定要见到袋鼠,否则的话,这个火车头就是你的下场!”说着,一个螺旋梅花大坐,将火车头坐了个稀巴烂。

渔夫拍手赞道:“好臀力!好好好,我这就出发,你放心吧!”

渔夫驾着他的小船“木子美”号来到了海上。风平浪静的海面上突起变化,狂风一阵一阵地刮,巨浪一个接一个地打来。渔夫唱道:“风儿风儿你别刮,我长大挣钱给你花!”风浪毫不理会,继续作孽。渔夫此时想起了高尔基的作文《海燕》,顿时一股豪气在胸中裸奔,他迎着风浪大吼,“让暴风雨来得更漂漂一些吧!哈喉喉喉——”

风浪“扑哧”一声戛然而止。

渔夫笑道:“你这风浪,还真是调皮……那好,你们不闹了,我开始打鱼喽!”

他撒下了第四网。(哎?怎么开始就是第四网?是不是白痴作者偷懒没写前三网?作者:不是啊。是老渔夫交待的,因为他每次打鱼前三网都打不到什么,于是他就想了一个办法,每次都从第四网开始撒……)

拉上来一看,一条鱼也没网到,却有个封了口的洗衣机!洗衣机上贴着“妈咪妈咪哄”字样的封条。

渔夫自语道:“这是个什么玩意?”

洗衣机:“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洗衣机?!”23

渔夫吓了一跳,问:“洗衣机是什么东东?比袋鼠肉好吃吗?”

洗衣机:“靠!你脑子没装排水管呀!洗衣机,洗衣机,当然是洗衣服的机机喽!”

渔夫:“洗衣服的机机?机机……机机?”

洗衣机:“拜托你一把年纪了还这么*荡,小心我把你放到我甩干桶里甩一甩!”

渔夫指着上面的封条问:“哎?这个封条好像很面熟耶!让我想想……哦,对了!压孙猴子的五行山上就是贴的这个字条!”

洗衣机:“你这个老带鱼还真聪明,那我问你,这‘妈咪妈咪哄’是什么意思呢?”

渔夫笑了,说:“妈咪妈咪哄没有什么具体的意思,就好比‘oh,yeah’‘哇塞’,一样是个口头语罢了,不过,这可是佛主的口头语。现在这句话好流行的,我内裤上也印的有,不信你看!”

洗衣机:“得!得!才不要看!人家还是个黄花大洗衣机,你就给人家看内裤?哼!不理你了!”

渔夫:“呵呵,sorry!谁用封条把你封了?你里面装的什么?”

洗衣机:“是西天佛界工商所封的,我也不知道里面封的是什么。”

渔夫:“那我可不可以打开看看呢?说不定里面装的是袋鼠呢!”

洗衣机:“我靠!袋鼠是你爹啊!张口闭口都是袋鼠的。你要打开就打开,反正被你捞上来了,随你的大小便啦。”

渔夫:“那我可要开封了啊!”说着,就去揭封条。

洗衣机:“啊——”

渔夫:“靠ded!吓我一跳,你叫什么?”

洗衣机:“好爽啊!!”

渔夫:“色——情!”

说着就打开了洗衣机的盖子。

突然,一阵白烟从洗衣机里升起。白烟里隐约能看到几个大字:“请注意,主角要出场啦!”

渔夫吓得退了两步说:“大场面啊!”

白烟散去,一个面目狰狞的妖怪出现在渔夫面前。

妖怪说:“想不通!这个缺德的菩提老祖就因为我和他一张牌就把我关在这瓶子里三千年……三千年啊……三——千——年!桑田沧海呀啊啊,向往着自由自在……”(《西游记》中悟空自编小山歌))

妖怪唱完,对渔夫说:“可怜的老头,在我被关的第一个一千年,我发誓如果有人救了我,我就让他成为网站的CEO!结果没人来救我;在我被关的第二个一千年,我又发誓,如果有人救了我,我就让他成为《青年文学·校园版》的主编!结果还是没人来!!”

渔夫插话道:“我现在帮你救了出来,不要求别的。帮我弄个袋鼠就OK!”

妖怪接着说:“我绝望了,我愤怒了,我崩溃了!我感到了人情的淡漠,世态的炎凉!我发下毒誓:谁再救我,我就吃了谁!”

渔夫大惊:“你……我靠ing!你个死人妖。救了你,你还要吃我。TMMD!最近真倒霉!前天,我一网下去,打上来一个瓶子,当时我想起老辈的人说,在海里捞上来的瓶子里有魔鬼,可我不相信,结果一打开瓶盖,果然是个魔鬼!虽然我有点儿失望,但考虑到人家毕竟这么大的体积塞在这么小瓶子里这么久,也该出来活动活动了,于是我抱着一颗世界大同、保护珍惜动物的爱心,把他给放了;昨天,我一网下去,又没打到鱼,网里是一个电饭煲,打开盖子,靠,又是一个死妖精!我恼怒啊。但转念一想:谁家没有本难念的经呢?算了。于是,我把他也给放了;今天,几乎绝望和疯狂的我在撒网之前发下毒誓:如果今天再打到妖怪,就把他关到小屋里听一个月的广播剧:央视版的《射雕》……结果还是让我看见了你。帮我问候一下你妈:要是孩子多的话,就弄个大衣柜一起装起来得了,干嘛这么费劲让我一个一个地捞啊!”说完,渔夫念了一遍‘妈咪妈咪哄’,那魔鬼就 “啊”地一声被收进了洗衣机里。旋即封条又被贴了回去。

洗衣机看得目瞪口呆,颤抖着说:“大爷,一开始我就看出你不是小角色,你看,我猜得没错罢。以后你就做我的老大吧。”

渔夫:“唉——袋鼠没弄到,却弄个洗衣机回去,不知道老太婆怎么骂我呢!”

洗衣机:“不会吧,你这么拽,还怕老婆?”

渔夫:“关你屁事?我乐意。唉!洗衣机也不能涮着吃。”

洗衣机:“但是,我可以帮你们洗衣服的!”

渔夫:“你的洗衣桶现在封着魔鬼,还用个屁呀!”

洗衣机:“我这边还有一个甩干桶呢!你可以用它来腌咸菜。”

渔夫:“对啊,这倒是个好注意。不但能腌咸菜,还可以存放点儿臭豆腐什么的。”

洗衣机:“不要啊!”

就这样,渔夫带着魔鬼回去听《射雕》去了!我现在好同情魔鬼!魔鬼好可怜,好卡哇依!

——————————————————————————————————————————

嫦娥奔月

“昆仑山,横跨西藏青海两地。平均海拔四千五百米,是一座名副其实的高山。每天爬一米,要爬四千五百天,每天爬十米,要爬四百五十天。每天爬一百米,太累了,还是坐下来听我讲故事吧。在昆仑山上,有着许许多多的神话传说。话说后羿自从上昆仑山射下九个太阳之后,感觉爬山是一种很好的锻炼。于是他天天爬,年年爬,终于成为了——蜘蛛人!”

后羿:“旁白,你也太离谱了吧。蛛蛛人是被蜘蛛咬到手指才变身的,我整天爬来爬去最多只能成为壁虎人。”

玉皇大帝:“唔!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水月镜花,如雾亦如电。”

后羿:“这位大哥念的诗不错啊!”

玉皇大帝:“大哥?朕不做大哥好多年,你知道寡人是谁吗?”

后羿:“口气这么拽,难道你是天王老子?”

玉皇大帝:“没错!寡人就是天王老子,学名玉皇大帝!你就是后羿吧?”

后羿:“原来是玉帝陛下,上次我结婚你怎么都不露个面?”

玉皇大帝:“什么?你已经有老婆了?你小子不错嘛!哈哈哈!什么时候结的婚,也不请哥们喝几杯,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样?新婚生活怎么样啊?啊啊?哈哈哈哈!”

后羿:“陛下,请你庄重一点儿罢!”

玉皇大帝:“对!嗯!嗯!寡人哪里不庄重了?寡人这次到昆仑山来,是想寻访一下有缘的人,将不死之药赐给他。在朕手里的这一包仙丹,便是不死之药了!吃上一颗,便可以长生不死,升天成仙。吃上两颗,便可长生不死,升天成仙,吃上三颗,还是长生不死,升天成仙。”

后羿:“了解!也就是说无论吃多少颗结果都是一样的吧?”

玉皇大帝:“聪明!朕果然没有看错你!你的事迹朕也听说了。射下九个太阳果然非同凡响,连九阳神功都不是你的对手。听说你还开了一家后羿箭术研究所,广收徒弟,教授绝世箭术。这种一代宗师的胸襟正是我等要大力表彰的对象。所以,发给你三颗神仙丹,你可以偕同你的爱人,再带上一只宠物,一起羽化登仙,逍遥自在。”

后羿:“多谢玉帝陛下,不过神仙丹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不良药物的名字。”

玉皇大帝:“哦?真的吗?那就改为销魂升天丸好了!”

后羿:“多谢玉帝陛下赐我神丹!在下还有一点儿事要办!先行告退!”

玉皇大帝:“去吧!呵呵!果然是新婚夫妇啊!”

后羿急匆匆地下山回家,准备和嫦娥分享仙丹。而留在山上的玉皇大帝不由得生出了一股莫明的情绪。

玉皇大帝:“寡人这么做究竟是对是错?总是把积压在天府里快过期的神仙丹药送给凡人——不过放着也是放着,上次送给一个叫彭祖的,结果他活了五百岁,人中比脸还长,唉!”

后羿:“啊呀!三颗仙丹怎么只剩下一颗了呢?都怪我赶路太过匆忙。算了,反正我在人间逍遥自在,成为一代宗师,什么销魂升天丸不吃也罢,带回家做个装饰品吧。”

嫦娥:“老公!你回来了!!看我给你做什么好吃的了!”

后羿:“不用看了,从你的嘴里散发的浓浓的气息来看,你应该是做了凉拌韭菜、大蒜杂酱面、洋葱炒鸡蛋和油炸臭豆腐。”

嫦娥:“哎呀,老公你可真聪明啊!”

后羿:“这只需要一点点儿的嗅觉就可以了。不过,能不能请你在下次吃完的时候,喝杯牛奶漱漱口呢?”

嫦娥:“人家着急出来寻你嘛!老公你上午上哪去了?你身上怎么会有这么长的一根毛发?”

后羿:“哦,这根是玉皇大帝的胡子。我今天早上去昆仑山顶上锻炼,遇到了玉皇大帝,他奖励我一颗仙丹,叫消魂升天丸,吃后可以成仙。”

嫦娥:“老公,下次你能不能找个好的借口呢?天底下有哪个老婆会相信这样的借口?”

后羿:“虽然一般的人听来不可思议,但是这既然是个神话故事,你也就见怪不怪了吧!”

嫦娥:“那——我就相信你吧。”

后羿:“这才是我的好老婆嘛!对了,那个躲在墙角鬼鬼祟祟的家伙是谁?”

嫦娥:“他是要加入你的后羿箭术研究所拜你为师的人,名叫逢蒙。老公啊,此人行为诡异,经常自己一个人躲在墙角吃拉面。我看他心术不正。”

后裔:“嫦娥,你老是改不了这疑心病。说不定是人家害羞呢!喂,那边的小伙子!叫逢蒙的是吧,你要拜我为师?”

逢蒙:“弟子叩见老师!弟子在家乡时便久仰老师的威名,就好像浩月当空、群星不能与之争辉;又好比春风雨露,遍泽世界各地。无论僧侣、道士、俗人、甚至连猫狗禽兽提起老师的大号,都纷纷赞不绝口。所以弟子这次来学习箭术,但求老师能够不嫌弃弟子,收在身边效犬马之劳!”

后羿:“舒服!真舒服!我收徒弟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好,你就是我的大弟子了,位居八百弟子之首!”

嫦娥:“老公,我……我还是觉得此人心术不正。”

后羿:“住口!妇道人家懂得什么!逢蒙,你以后就刻苦学习箭术,以后一样可以成为神箭手!”

逢蒙:“多谢师父!师傅您不仅箭术高超,人还长得帅呆了!”

后裔:“啊!好爽啊!在人间真好,我为什么想着成仙呢?这颗消魂升天丸扔了!不,还是不扔,起码也是玉皇大帝的赠品。嫦娥,你把它包起来当传家之宝好了!”

嫦娥:“是!”

就这样,逢蒙成了后羿的大弟子。他整天学习箭术,表面上十分刻苦,实际上正如嫦娥所说,此人是个心术不正的人。自从他看到后羿把仙丹交给嫦娥保管后,就很注意这件事,很想把仙丹拿到手,得道成仙,因此一直在寻找机会。这样,后羿才会吃了大亏。真是不听女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这天,后羿带弟子们上山狩猎,逢蒙找了个借口留了下来。后羿走后,他就来找嫦娥。

逢蒙:“师母!你在哪里?师母!你快出来!!!”

嫦娥:“逢蒙,你不是生病了吗?怎么有力气在这里大呼小叫?”

逢蒙:“师母我问你,仙丹吃了是否真的可以成仙!”

嫦娥:“我不知道呀!”

逢蒙:“你把仙丹放哪了?”

嫦娥:“……”

逢蒙:“快说啊!你怎么不说?”

嫦娥:“大白痴,我不会交给你的!”

逢蒙:“少废话!快说!你把仙丹放哪儿了?”

嫦娥:“你以为我会怕你吗?我早就看出你心术不正了!打死我也不交!”

逢蒙:“看来只能智取了!嫦娥!没想到你空有美丽的外表,却只是个花瓶。”

嫦娥:“你凭什么这么说呀!”

逢蒙:“你肯定是忘了把仙丹放在哪儿了,所以才交不出来。嘿嘿,我就知道,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一般都没什么大脑。”

嫦娥:“气死我了,告诉你吧!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仙丹我就放在梳妆台的盒子里!我不会交给你的!”

逢蒙:“你不交给我,我不会自己拿吗?啊哈哈哈哈!”

嫦娥:“啊?我……我上当了!不行,我先拿!”

逢蒙:“我抢!”

嫦娥:“我跳!”

逢蒙:“我再抢!”

嫦娥:“你抢不着!好,现在仙丹就在我手里了。你不要过来!过来我就吞下去!”

逢蒙:“你还是乖乖地交出来,不然我就把毛毛虫塞到你的衣领里!”

嫦娥:“啊!好恶心啊!我警告你不要逼我啊!”

逢蒙:“我就逼你,怎么样啊?啊?啊?”

嫦娥:“我吞!!!”

逢蒙:“啊!!!不要啊!”

旁白:“各位听众,各位听众!假如你刚刚打开洗衣机,那么你听到的是名嘴麻辣烫为您现场直播的嫦娥女一号升天的发射情况。现在嫦娥的四周冒出了白烟……她的双脚离地了,是的,双脚离地了。而且她全身闪闪发光,脑袋后面出现了一个光环,估计是要做神仙啦!

27

我们再来看看现场观众的反应情况。现场惟一的观众逢蒙张大了嘴巴,很显然对这一现现象很是好奇。他的眼里还有一点儿泪水,好像是既后悔又难受。

我们再把注意力放到嫦娥的身上。嫦娥现在的位置已经是在半空之中了,突然从她的身上脱离掉了两样东西。我们知道,人和火箭不同,没有燃料舱,那脱落的是什么东西呢?原来是两只鞋子。我们知道嫦娥有两条腿,所以就有两只鞋子。那么一个嫦娥两条腿,两个嫦娥四条腿,三个嫦娥六条腿……有兴趣的听众可以自己研究一下。

现在从外太空传来的消息说,嫦娥已经安全地在月亮上着陆了。玉皇大帝亲自为她的宫殿题了词叫“广寒宫”,看来嫦娥已经开始了她的神仙生活。我们的转播也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嫦娥:“原来成仙居然是这么无聊的,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无聊死了。咦,是谁在砍树?”

吴刚:“是俺呀,大姐!”

嫦娥:“月亮上也就那么一棵树,你砍它干什么?”

吴刚:“大姐,俺山里来的,除了砍树,啥都不会。俺叫吴刚,那天在昆仑山砍柴,累了就躺在树下睡一会儿,不知道谁丢了一颗丸子在俺打呼噜的嘴巴里,俺就和斧头一起升天了!到这里没什么事干,就整天砍树玩。这月桂树越砍越长,要是俺家乡的树也一样,那可就好了!”

嫦娥:“原来是这样,咦?这里还有只小白兔?好可爱啊!你是怎么上来的?”

白兔:“……”

嫦娥:“你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啊?哪怕一句也好啊!说啊!你又不是哑巴!”

白兔:“白痴!气死我了!我是小白兔,怎么可能说人话嘛!我说兔话你又听不懂。”

嫦娥:“那你现在怎么能说人话了?”

白兔:“被逼急了我还会咬人呢,说人话算什么!!!我真冤啊!在昆仑山吃草吃到一个丸子就飘到这地方来了。”

就这样,嫦娥在月宫住下后,许多百姓感念以前他们夫妻俩的种种好处,经常拿些糖果糕饼来拜谢嫦娥。拜月的风俗就是从那时起产生的,至于月饼是怎么来的,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玉皇大帝:“嫦娥啊!在月亮上住得习惯吗?”

嫦娥:“习惯。就是,我很想念我的老公啊!还有,我好想吃大蒜杂酱面啊!真的好想啊!”

——————————————————————————————————————————

爱莲说

世界上水生陆生的植物很多,比如狗邑巴草、猪耳朵稞子、灰灰菜什么的……这些花呀草的都非常地可爱。怎么个可爱法呢?你看,狗邑巴草就像狗尾巴;猪耳朵稞子就像猪耳朵;灰灰菜就像灰……而且,每年春天发芽,冬天落叶,一点都不带乱来的。就像守规矩的女孩一样,你能不爱吗?

晋朝的陶渊明只喜欢菊花,当时我就问他:“嗨!小陶,你怎么这么喜欢菊花呀!”他说:“关你屁事!菊花大!大的我都喜欢!”我说:“靠!你还真是乡下人买东西――专拣大的挑哇!怪不得你老婆脸那么大!”

自从唐朝以来,世间的人都非常喜爱牡丹。为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我采访了几个唐朝人。

我:你好,我是刚果电视台的记者林长治,你为什么这么喜欢牡丹花?

唐人一:因为牡丹花大!

我:我没问你!……那位穿低胸衣的大姐,你回答一下吧。

唐朝大姐:哦,这个呀。牡丹花美啊!你看它,脑袋大脖子粗,显得多富贵。听说武则天皇帝最喜欢牡丹了!而且它价格昂贵,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一般人买不起,你看,我一下就买了八百多盆!

我:哇!买这么多啊,这么多牡丹花,院子能放得下吗?

唐朝大姐:放不下,可以放在床上嘛!

我:那你们睡哪里呢?

唐朝大姐:我们全家搭个帐篷在马路牙子上睡呗!

……

唉,原来人们喜欢牡丹是为了趋附富贵啊,可怜呀。你可能会问了,我喜欢什么花呢?我喜欢莲花。莲花就是荷花啦。它的叶子很大,像脚盆一样,可以给小青蛙当小雨伞,还可以用来做叫花鸡;它埋在泥里的茎会变成藕,很脆!藕片炒猪大肠是我的最爱!另外,它的花红白相间,很漂亮,可以入药,干吃可以败火;它的果实就更厉害了,也就是传说中的莲蓬头,又称花洒!种子叫莲子,可以入药,是八宝粥的一味重要原料。总之,莲花全身是宝,都可以为人类造福!

莲花:靠!没人性,口口声声说喜欢我,还要吃我全身,连我后代都不放过……

莲花是从淤泥里长出来的,但是花朵上却微尘不染,这都要归功于池塘下面的淤泥了。如果它们给莲花上抹点胶水,情况就不同了……莲花虽然仙子一样漂浮在泛着涟漪的水面上,却没有一点轻薄的意味……这是为什么呢?估计是因为家教严格吧。

你看它,茎得中间是空的,居然还可以这么挺拔,全都因为钙补得足哇!

再看它,一点枝杈都没有,就那么孤傲地直立,是不是像我一样因为太挑剔而找不到对象呢?

再闻它,香气是那么清新,而且越远越觉得怡人。这就是体香啊,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来闻一闻我,就知道了。

它就这样桀骜不驯地站在水里,像梦中的仙女,只可以远远地看着她,不忍心去抚摸把玩她……

仙女:抚摸?借你俩胆!

我说菊花呀,你是百花当中的隐士;牡丹呢,就是花中的富贵人;莲花,才是花中的君子啊!

噫!(请注意,这个“噫”,是不是噫得很杀馋?)喜欢菊花的,自从陶渊明死后就很少听说了,不过,前天我们家隔壁王老头还说他也喜欢菊花呢!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别人不喜欢的他就偏喜欢,这就是时髦,还说他要领导时尚呢!

还有像我这样喜欢荷花的人吗?荷花真的不错,我建议大家都来喜欢她,为了表示喜爱,我还特地为它作了首长诗呢!请看:

咏荷花

荷花大,

荷叶宽。

荷花要开在荷叶上,

荷叶不让荷花开在荷叶上。

荷花偏要开在荷叶上。

荷叶偏不让荷花开在荷叶上。

好诗!有时真的很佩服自己!真的,真的。牡丹花喜欢的人就多喽,竟然连俺们村长家的傻闺女也喜欢,喜欢到什么程度?告诉你吧,她连下巴都在模仿牡丹花……一层一层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表白网

原文地址:https://h5.hunlipic.com/biaobai/414729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04-19
下一篇2024-04-1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