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科技类惠企政策有哪些洛阳高新企业政府补贴多少?

洛阳市科技类惠企政策有哪些洛阳高新企业政府补贴多少?,第1张

科技类

1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配套奖励;对省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省的,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迁入我省上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至2亿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市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业务科室:高新技术科电话:63910557

2创新主体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入库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财政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每年给予最高400万元资金补贴。

对创新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奖励额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对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环保“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实行环保免检政策,不影响企业正常研发生产。

市政策: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3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首次获得省级瞪羚企业资格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业务科室:高新技术科电话:63910557

3创新创业载体支持政策

市政策: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通过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市财政分别再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市财政分别给予优秀众创空间、优秀专业化众创空间、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创新创业大赛,市财政按照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支持大赛资金的额度进行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市政府主导的创新创业大赛,市财政全额负担相关费用。对我市主办或国家部委、省直厅局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洛阳市、注册成立公司满一年并获得所在县区财政支持的,市财政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不重复支持。

业务科室:高新技术科电话:63910557

4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政策

省政策:省财政对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并首次形成可复制推广方案的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整体迁入自创区的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省财政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奖补

省市联动实施自创区产业集群专项,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0万元。对自创区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需求,面向境内外开展揭榜挂帅,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和“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省财政按照项目合同资金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1000万元;对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对自创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

优先在自创区建设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

对新建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补。

支持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实施正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年度奖励额最高60万元,每个单位年度奖励额最高500万元。

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试点单位和科研人员共有所有权,鼓励试点单位赋予科研人员可转让的科技成果独占许可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及转化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鼓励高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设置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机构建设和人员奖励。

业务科室:区域创新科电话:63968001

5科学技术奖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由500万元/人调整为80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奖金标准由100万元/项调整为150万元/项,一等奖奖金标准由20万元/项调整为30万元/项,二等奖奖金标准由10万元/项调整为15万元/项。

省政策: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标准为300万元/人,河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30万元/项、三等奖20万元/项。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人员给予省级配套奖励。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励的奖金全部属获奖人所得。

市政策: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项的,市财政分别给予国家、省奖励额5倍的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500万元/项、一等奖100万元/项、二等奖50万元/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75万元/项。我市域内单位作为参与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国家奖励额2倍的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200万元/项、一等奖4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获奖团队。

业务科室:成果转化科电话:63932963

6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实施、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项目,达到一定体量的可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并按照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对联合承担并获得国家重大项目立项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市政策:单个重大专项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于事关全市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重点支持,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市财政科技经费对揭榜挂帅项目的主要出资方进行补贴,技术攻关类项目补贴需求方,成果转化类项目补贴揭榜方。按照项目研发经费总额的20%给予资金资助,对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于事关全市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给予重点支持。

业务科室:资源平台科电话:63910359

7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业务科室:社会发展科电话:63926665

8科技金融“科技贷”支持政策

省政策:合作银行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其实物资产抵质押一般情况下不高于贷款金额的30%,贷款利息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息13倍的业务。

省科技信贷准备金,对合作银行开展的“科技贷”业务发生的实际损失给予不超过60%的损失补偿,其中为营业收入2000万以下的科技型企业贷款和无抵质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按60%进行损失补偿;为营业收入2000—5000万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按50%进行损失补偿;为营业收入5000万—1亿元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按40%进行损失补偿;为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按30%进行损失补偿。企业营业收入原则上以上年度数据为准,每年6月1日前申请的企业可采用上上年度数据。单笔最高补偿500万元。

市政策:合作银行按银行贷款程序审核贷款申请,并决定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河洛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

业务科室:行政审批科电话:63910358

9技术转移、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省财政按照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省财政按照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照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市政策: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按上年度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技术合同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按上年度技术交易额给予1%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技术交易额超1亿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促成市内外技术成果在市内转移转化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业务科室: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电话:63935441

在洛阳市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实施项目研发时,由市政府向企业免费发放科技创新券,用于支持其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购买服务,盘活大型仪器等科技创新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等研发活动。项目单位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不超过申报项目研发投入的30%,总额不超过30万元。每家项目单位每年度兑现科技创新券资金总额最高30万元。

业务科室:科技情报所电话:65185710

10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支持政策

市政策:支持高校院所按照“先确权、后转化”模式,与成果完成人通过分割确权、约定权属比例的方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

允许高校院所采取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等方式,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研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研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洛实施职务成果转移转化的,所获收益可按约定比例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鼓励高校院所及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市财政可给予1%的奖励,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技术交易额超1亿元的,可给予30万元奖励;对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并向市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给予高校院所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支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单个技术合同奖励不超过2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业务科室:成果转化科电话:63932963

11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支持政策

市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常见病、多发病、恶性肿瘤及精神疾病的诊断、检测和防治,中医诊疗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单个重点项目最高支持10万元。

围绕自创区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等开展战略性研究,单个重点项目支持2—3万元,事关全市发展的重要研究项目支持额度可提高至5万元。

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平安建设、气象、消防等公共安全技术方面的研究,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支持乡村振兴公益专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万元。

支持解决制约我市产业体系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技术问题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业务科室:资源平台科电话:63910359

社会发展科电话:63926665

农村科技科电话:63312414

12百名科技人才入企支持政策

市政策:对入企科技人才实施挂职综合考核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表彰奖励,并授予“洛阳市服务企业优秀科技人才”称号,市科技局将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计划。

业务科室:人才合作科电话:63926667

洛阳有哪些大专学校如下:

1、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英语:Luoyang Polytechnic)是洛阳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

2、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历史

学院前身为1945年成立的“豫西公学”(洛阳市财经学校前身)、1959年成立的洛阳市工人技术学校(后更名为洛阳高级技工学校)、1972年成立的洛阳市卫生学校和洛阳市第二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974年成立的洛阳地区文艺训练班(后更名为洛阳文化艺术学校)、1980年3月成立的洛阳市职工科学技术学院、1986年成立的洛阳市财会中等专业学校。

洛阳启格科技有限公司很好。

洛阳启格科技有限公司聚集了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的专业团队,熟悉多项前沿技术,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技术服务。该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营造了融洽、和谐的企业氛围,强调员工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的责任心和参与感。

同时,洛阳启格科技有限公司拥有高效的工作流程,包括标准规范的项目管理流程、成熟的质量保障体系和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技术服务。

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等。

1、河南科技大学

简称“河科大”,坐落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是国家国防科工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

2、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PLA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是一所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外语为基础,多学科交叉、特色鲜明、高水平的综合性国防语言学院,也是全军外语人才培训基地、外国军事留学生汉语培训基地。

3、洛阳理工学院

洛阳理工学院(Luoy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坐落于享有“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之美誉的中国古都——河南省洛阳市,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4、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5、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等院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十三朝古都洛阳,背依邙山。

-洛阳

洛阳的大学有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一、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简称河科大,坐落于河南省洛阳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理事高校。

二、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河洛师范学校,历经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洛阳师范专科学校、洛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为现名。

三、洛阳理工学院

洛阳理工学院是河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的十三朝古都、中原城市群副中心——洛阳市。

洛阳理工学院办学历史可溯源至1956年创立的三门峡水力发电学校,后历经洛阳地质勘探学校、洛阳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发展阶段,1993年6月,学校更名为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洛阳大学合并组建并升格为洛阳理工学院。

四、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IT职业技术教育工程定点院校、河南省首批行业示范性职业学校。

2022年4月29日,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信艺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933班团支部荣获2021年度“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五、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1959年,前身为“河南省针灸推拿学校”及2001年与河南中医学院联合组建的“河南中医学院针灸推拿职业学院”,2011年独立升格为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河南科技大学

——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理工学院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洛阳单招学校有:

1、河南推拿职业学院(He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Tuina),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是蚊材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1959年,前身为“河南省针灸推拿学校”及2001年与河南中医学院联合组建的“河南中医学院针灸推拿职业学院”,2011年独立升格为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2、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50个专业,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学校拥有博士、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等专业的师资团队,其中硕士学位、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

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英语:Luoyang Polytechnic)是洛阳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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