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徽因的诗《那一晚》,感受民国美女的才情

读林徽因的诗《那一晚》,感受民国美女的才情,第1张

《那一晚》

作者:林徽因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走到工业区的手机店门口,忽然门口响起了谢军的歌《那一夜》,他那沙哑的声音传遍了整个街道。“那一夜 ,你没有拒绝我;那一夜 ,我伤害了你;那一夜, 你满脸泪水;那一夜 ,你为我喝醉……这不是偶然,也不是祝愿……”突然想起了前几天在网络上看到的林徽因的诗《 那一晚》,陡然觉得和这歌词有点相似。今晚不加班,白马我就细细的读一下这首诗吧。

这首诗一共分为三节,二十二行。以“那一晚”开头的,全诗的前六句是诗的第一节,第七句到第十四句是第二节,第十五句到最后一句为第三节。这是一首诗人关于自己对少女时代的回忆和现在对青春往事的心灵独白。这首诗带着淡淡的感伤,清醒的理智,和丝丝的眷恋。当时它是诗人以“尺棰”为笔名,发表在1931年四月份第二期的《诗刊》上的。

这时的诗人林徽因已经和梁思成结婚。诗人写这首诗是对经年往事的一种回忆,恍如惊鸿一瞥,不堪回首。时年林徽因已经二十七岁,而当年与徐志摩在伦敦相识的时候,她才十五六岁。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各已成家。青春的涌动和往昔的未已之心,像被约束在银河里的繁星,我们只能仰望。才女林徽因也不例外。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这个“那一晚”不单单是指两人相约的最后一晚,它还暗示了诗人从心灵里向心中的朋友说再见的那一刻。我的船与河心两个词语是一种暗喻。河心代表了心心相印的情感,我的船代表着自己一个人的情感。这个“推”字用得很有力量感。推出,在这里就是退出。当年徐志摩在伦敦认识诗人时他已经结婚,而诗人恰在豆蔻韶华。两人结下的情谊令彼此都非常的心动。徐志摩有离婚的想法,林徽因也明白自己的处境——这确实是违背世俗的。从林徽因处理这份情感上来看,她确实够理智够冷静,纵然是天大的喜欢,她也能慧剑斩情丝的。这第一节的第一句没有道明是谁或者是谁的力量这么大,把她的心推出本可以重叠的两颗心。了解了诗人的性情,我们可以知道其实是她自己把她的船推出的。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白马觉得,天的澄蓝代表着诗人的理智,而星星是诗人梦想的代名词。明白了这两个意象的指代,这一节的诗意就能明白了。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人和人一生能有几次牵手呵!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还是亲情,等牵手走过的路溶入记忆,总觉是温馨的。牵手对于友情来说是纯真的,对爱情来说是浪漫的,对亲情来说是亲昵的。当时的林徽因,才十五六岁,正处在幻想与孤独的年轻少女时代,况且又在异国他乡,对友情的渴望和其他同龄女生一样的。而一旦一份表白来临的时候,又觉得很突然,很惊慌,很无措。当时她不知道怎么办,所以就出现了诗句中的“迷惘”,“重愁”。可机敏的她隔天后把心事告诉了她老爸,最后父女俩便有了接下来诗句中所描写的那个决断。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这是一种决绝,诗人自己决定的,而另外一个人应该没有这么决绝。“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这一句的意思我们都能读懂,只是不附合现在的字句表达习惯,用现在的字句表达应该是:两人各认取各自生活的模样。

诗的第二节以四个“到如今”开始,语势从激烈逐渐舒缓,这中间的抒情像风雨渐渐变小而递减式的终归平静,到节尾最后一句“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读后令读者觉得诗人青春里吹气如兰的和婉气质蕴含在这字句里,尽管她在生命的海洋里远远望着徐志摩,如隔岸观花。她也对孩子们说过她对徐志摩的崇拜。这两句是在说她思念徐志摩写的诗篇。“岸上的耕种”是在比喻徐志摩在文学诗歌领域的创作成就。的确,徐志摩是新月派的领军者,才华出众,他在新诗的写作探索上对林徽因还是很有影响的。“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是指徐志摩的那些诗歌。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承接上一节的“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如果说第一节第一句起到点明主题的作用,那么第二节第一句和第一节第一句则是一种前后照应的关系。海面,指生活的海深;风涛,指生活里发生的事情,比如林徽因回国后她的父亲过世等等。细弱的桅杆,喻指诗人的心灵。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这两句是把徐志摩当作心中的太阳,可见对徐的崇拜之深!阴影,是指生活里的琐事。林徽因成家后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在内理家照顾孩子,在外帮夫君梁思成成就建筑事业,虽然说夫唱妇随,恩恩爱爱,终究生活久了,有各种忧愁的。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这一句照应第一节诗中的“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当读起那决绝两行诗句时,我们应该至少猜得到眼泪,这是一个少女在忍痛割爱时的真情,放手之时的无耐。正说明了诗人是柔情似水的女子,并非冷漠如冰霜。白马还记得歌星郑智化在《星星点灯》中的一段词:“抬头的一片天,是男儿的一片天。曾经在满天的星光下做梦的少年,不知道天多高,

不知道海多远,却发誓要带着你远走

到海角天边。不负责任的誓言,年少轻狂的我,在黑暗中迷失才发现自己的脆弱。看着你哭红的眼睛,想着远离的家门。满天的星星请为我点盏希望的灯火……”这歌词写的是一个少年的迷惘,而这一节诗写的恰是少女的迷惘。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钟情呢?白茫茫的江边,是迷茫的少女眼中无助的内心中的天地。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顶层以下是层层的阴影。只有站在最高层你才能摆脱周围阴影的困束,才能拥有蜜一样滋润甜美的记忆。只可惜林**也是受父亲指点找到自己的夫家,并未自主自己的大事,这也是不幸中的幸事吧。

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西方神话里的丘比特之箭,是浪漫永恒爱情的象征。诗人与徐志摩都是受过西方教育的才人,自然理解这些含义。跨上羽翼之箭,想象丰富奇特,热烈大胆。这是诗人潜意识中对爱情的理想的行动与主动。可事实上诗人自从康桥一别后在情感上对徐志摩并未有什么真正的跨越。

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诗人是个女子,中国式的矜持是许多传统女子的一种天生修养或习惯。静候赞赏,这就是诗人的矜持啊。诗人将自己的心灵之歌比化成鸟儿清脆悦耳的歌唱,假如她真的唱了,徐志摩能感应不到吗?其实,这两句仍然是诗人的幻想与梦境。

诗的最后两句很重要,也很让人心颤抖: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零乱的花影,是诗人如惊慌失措的小鹿似的心。当林徽因不忍看徐志摩原生家庭支离破碎时,当即决定不再涉入与徐志摩的感情世界,这是诗人的聪慧善良之举。凡事适可而止,进退有度,所以林大才女就在当年私闯入徐志摩的情感世界的边缘立定,望而却步。这体现了她的智。看到最后一句的末尾加上叹号了吗?正好说明了诗人那颗震擅的心在复杂纠结的状态里徘徊。这两句和诗的第一句“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是一样饱含着内心的哭泣的。

诗歌,是思想之歌。如果没有体验过一种生活,一种经历,一种感情,写出来的文字是没有血肉感,风骨感的。纵读林徽因这首诗,真的能感受到她那有一种切肤之痛的经历,这便是这首诗成功融入到读者内心的文字艺术。

读一首诗,其实便是读者的心与诗人的心相互交换,产生共鸣的过程。假如二者不能共鸣,没有感应,那要么是读者没经历过,要么是诗人没有把自身经历的体验表达好。而这首《那一晚》,诗人做到了。

亲爱的诗友,你读过林徽因这首《那一晚》吗?白马觉得这首诗写的很不错,和那首《你是人间四月天》一样动人。只是一篇喜感温馨些,一篇凄凉忧苦些。欢迎诗友们在评论区讨论留言给白马。另外白马在此录上一首和诗友的唱酬小诗来结束今天的诗文赏析吧。

《读林徽因的诗》

新月舒眉处,明眸四月林。

康桥徽未改,何必再究因。

丁玲,一个与张爱玲、萧红并称的民国三大才女之一,她将一生奉献与文学、政治与爱情。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最牵挂的唯有爱情。

她曾经爱得轰轰烈烈,执迷疯狂。她的感情之路丰富,经历过荒唐的三角恋,也曾和爱人一起被捕入狱,在狱中生下一名女婴。

因为爱情,她的生命获得了滋养;因为爱情,她获得了文学写作的灵感;因为爱情,她也经历过遍体鳞伤。爱情,是她生命中永恒的主题。

青春时期:最难忘的瞿秋白

1904年,丁玲出生于湖南,家人给她取名叫蒋伟,一个男性化的名字。长大后的蒋伟,在第一次发表作品时取名为丁玲,之后便一直叫丁玲。她从小父亲就去世了,父爱的缺失,在丁玲心中留下了永远的缺憾,所以她的一生都在追寻爱情。

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丁玲的心中却有一颗文艺的心,从小便泡在书堆中长大,喜欢古典名著,对西方文学著作也情有独钟,文学的浸染,造就了丁玲追求浪漫的性格。

1922年,18岁的丁玲来到了她梦想的城市上海。1923年,丁玲与好友王剑虹进入上海大学文学系旁听,当时瞿秋白是学校的社会科学系主任。之前就听说过瞿秋白的种种事迹,两个女孩对他充满了崇敬。瞿秋白有空的时候也会来找她们聊天。

不知不觉地,丁玲就喜欢上了这个学识渊博的老师。没想到有一次她偶然看到王剑虹给瞿秋白写的情诗,好朋友喜欢上了同一个人,丁玲只好默默退出,并且撮合了他们两人。

1924年,瞿秋白与王剑虹喜结连理。丁玲虽然祝福他们两人,但是内心还是忍不住痛苦难过。第一次爱情萌发便以失败告终,她决定离开上海这座伤心的城市。

最纪念的胡也频,最怀念的冯雪峰

1924年,丁玲来到北平念书。

在北平她结识了一位青年编辑,叫做胡也频。胡也频对丁玲一见倾心,但是丁玲对这位比她小一岁的胡也频并不动心。不久后,丁玲的弟弟不幸夭折,万念俱灰的丁玲决定返回自己的湖南老家。

自己到家之后不久,一个蓬头垢面的男青年敲开了丁玲家的大门,犹如一个乞丐。这个人正是胡也频,因为担忧,便一路追随丁玲的脚步来到了湖南。此时,丁玲脆弱的心门被被敲开,她第一段爱情正式开始。

再次回到北京,两人同居了。因为都有去日本留学的愿望,他们决定请一个日语老师,于是就请来了冯雪峰。初次见面,冯雪峰穿着打扮比较土气,丝毫没有大学老师的文艺气质。但是在随后的交谈中,这位被称为湖畔诗人的冯雪峰就用自己的文学与才华征服了丁玲,丁玲决定她与冯雪峰才是灵魂最契合的人。

丁玲就这样爱上了冯雪峰。她对胡也频和冯雪峰都有深厚的感情,谁也离不开。此时,丁玲提出要和他们两人一起同居,如此奇葩的三角恋爱居然得到了同意。在西湖边上,冯雪峰租了两间房,自己和胡也频一人一间,丁玲可以随意留住。

在这期间,丁玲可以和胡也频风花雪月,也可以和冯雪峰谈论诗词歌赋。日子过得风流快活,却也充满矛盾挣扎。当时,丁玲完成了她的代表作《莎菲女士的日记》,在文坛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这种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胡也频先受不了了。他来到上海,找到了自己的好友沈从文诉苦。沈从文语重心长地向他讲述夫妻相处之道,之后,胡也频返回杭州。

最终是冯雪峰选择回归理智,他也逐渐忍受不了如此荒唐的感情模式。冯雪峰走后,丁玲与胡也频才回归正常的夫妻生活。后来,革命热潮兴起,夫妻两人积极地投入其中。

1930年,他们的孩子出生。1931年,胡也频被抓,不久后在上海被枪决,那时他才29岁,他们的孩子才几个月大。凄厉的枪声击碎了丁玲的心。

后来,丁玲给冯雪峰写信,每一封都是热烈的表白信,心中诉说着对冯雪峰炽热的爱。此时的冯雪峰已经结婚,曾经的三角恋让他饱受煎熬,如今他再也和丁玲玩不起这荒唐离谱的爱情。

后来,丁玲被问这两个男人在她生命中的地位,她毫不避讳地说:“我最纪念的是胡也频,最怀念的是冯雪峰。”

冯达是爱恨交织的人生插曲

胡也频牺牲后,有美国记者来采访丁玲,其中有一个翻译,名叫冯达。后来冯达经常去看望丁玲,陪她度过那段难熬的日子。在丁玲眼中,冯达是一个疏离而又陌生的人,他没有傲气,也不自卑,他话不多,不惊动人,也不恭维人,也没有吸引丁玲。就是这样默默地陪伴在丁玲身边,为她买菜做饭。

时间久了,她便能接受身边有这样一个人,也感激他无微不至的关爱。1931年两人同居。

1933年,丁玲在家中写作,冯达陪同一群人来到家中,不久之后,因为政治身份,她与冯达一同被捕,被囚禁在莫干山。那里天气异常寒冷,白天只能拥被而坐,翻翻旧报纸,喝点白开水。

因为被捕时冯达神色诡异,丁玲认为自己肯定是被丈夫出卖了,在囚禁开始的几个月,她一直将冯达看做自己的仇人。性格刚烈的丁玲尝试过自杀,但是被冯达救下来了。冯达含泪发誓,自己没有出卖丁玲,丁玲这才相信了他。

在囚禁的三年,丁玲与冯达这个曾经的爱人,现在的叛徒嫌疑人,在狱中生下了一个女儿。后来在友军的营救下,夫妻俩逃脱莫干山,丁玲前往延安,与冯达再未见面。

丁玲在最脆弱的时候遇到了冯达,但是自从被捕那一刻,冯达在她心中便成了一道疤痕。

后来,丁玲继续参加革命,遇到了比她小10多岁的陈明,在往后的岁月中,历经风雨,陈明一直陪伴在丁玲身边。自此,丁玲轰轰烈烈的爱情体验终于结束。

流转·走过的都叫江湖

有时想,世间一切都是有印痕的。风虽无声,走过树梢时树动影乱,吹落依稀尘霜。雪落的声音那样轻柔,化开更是静默,却留下了空气里的凉意,静静地渗入深处;烛火跳动的光芒那样微弱,也曾照亮过一室静谧。人走过的地方,脚步再轻微,身影再渺茫,总会有人记得,人不记得,草木、花鸟、山石、碧川也会记得。

杨过在风陵渡赠郭襄三根金针,其实他们不过萍水相逢,初见时,她满心期待这位神雕大侠,他当她年幼天真,却性格相投。至此金针送承诺,为她摘下面具,送她盛大的生辰贺礼,也赠了她一世空欢喜。三根金针落在少女清纯灵动的心间,从此划出缱绻印痕。多年后,她抱着年少时的美梦,坠入空门,到底成了江湖里又一场叫人唏嘘的传奇。

他年,你匆匆而过,惊动了霞空的飞鸟,惊散了摇摇欲坠的落花,白马飒飒,秋风依依,可你并不知道,楼台上素手推窗的姑娘,深深凝望着你最后飘然的离去。这一眼,便不晓得谁误了谁。很久很久以后,你并不记得她,而她变了模样,老了容颜,说起年少爱恋,已淡然得如同在说别人的故事。

孟小冬和梅兰芳是彼此倾慕的缘。她眼中有他,他心里看得见她。然而,孟小冬和杜月笙又是另一个并不一样的故事了。她是不记得他的,这种不记得,并非不识,而是未曾将他放在心上,看入眼里,只将他当作遥不可及的上司,绮念不,就是超出客气疏离半分的笑意,也吝于给予。

爱或不爱,在很早之前,就已注定。

1925年深秋,北平的空气逐渐爽朗而干涩,太阳依旧高照,不过此时已如同暮年老人,色厉内荏,并没什么威力。孟小冬有午休的习惯,这天,正打算窝在炕上闭目养一会儿神,家仆海公段忽然进来,送上一张名帖。自从她唱红了北平后,经常有人前来拜访。

她接过名片一瞧,却不由愣了一会儿。名帖上的字她是认得的,然而名字的主人,她却并未见过。但在共舞台唱了一年,承蒙黄金荣的抬爱赏识,他的高足杜月笙,却是大上海近些年最炙手可热之人。都说黄金荣门下弟子三千,杜月笙从三千门人中脱颖而出,近年来俨然已有和黄金荣平起平坐的意味。孟小冬当然不能怠慢,连忙叫人请他进来。

杜月笙此次前来,还是为了风月旧事。当年黄金荣和露兰春和平离婚后,露兰春净身出户,甚至不能再以演戏为生。此后,露兰春就离开上海,杳无踪迹,有人说她去了天津,也有人说在北平曾看到过她。实际上,黄金荣当年如此干脆地答应离婚,是因为他瞧上了露兰春的徒弟小兰春,所以倒也舍得了。只是日子久了,再年轻娇艳的姑娘,也找不回当初心动的理由。他渐渐怀念起从前露兰春的妩媚艳丽,举手投足都是女人风情,哪里是寻常姑娘比得上的

黄金荣这么一想,顿时也顾不上莺莺燕燕的,只叠声打发人把杜月笙找来,吩咐他去把露兰春给找回来。这个命令,杜月笙一听,顿时哭笑不得。有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年他们离婚,原本闹得不可开交,露兰春手里有黄金荣见不得人的证据,黄金荣一横起来那不是说着玩的,两人拼着鱼死网破的心,非要在对方身上咬下块肉来。还是杜月笙看不下去,当了和事佬,说服了露兰春,又宽慰黄金荣,这才以和平离婚的结局收场。

在这时候,露兰春在上海是待不下去了,杜月笙便给了她一笔钱,并把她送出上海。这会儿让他把人找回来,这不是为难他么。哪有自己把人送走,又把人带回来的道理。何况,此时的杜月笙已经不是当初对黄金荣唯命是从的小喽啰了,手下的事业日益火红,说不上日理万机,却也非常忙碌。现下黄金荣让他去找人,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有些无可奈何。

但是,转念一想,黄金荣并不知道是自己把露兰春送走,要是被别人先找到了露兰春,那么这事儿也就穿帮了,还是自己亲自去找比较妥当。于是,杜月笙带着两个手下,先来到了北平。因为他听说,露兰春很可能是投奔孟小冬来了,据说,在共舞台时,两人是很要好的。

这便是有些以讹传讹了。虽然孟小冬非常敬重露兰春,然而毕竟两人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虽有神交,却并无深交。露兰春怎么会千里迢迢北上来投奔孟小冬呢杜月笙到了北平之后,手上没有孟小冬的地址,只能沿路打听,但是偌大的北平,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他们在北平逗留了好几天,都没能打听出孟小冬家的住址。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一日,杜月笙路过开明戏院时,正巧看到了戏院打出的广告:本院特聘——18岁名震中国的超等坤伶谭派须生孟小冬。杜月笙大喜过望,连忙叫人去买票。手下人一问,回来垂头丧气地告诉杜月笙,戏院已经停演了好几天了,因为不久前孟小冬散场回家时被人抢劫,受了点伤,加上被惊吓,已有好几日未来,就连票也不卖了。

想他杜月笙,在上海也算是有头有脸要风得风的人物,到了北平,居然找个人都这么大费周章。一时之间,杜月笙也无计可施,只好暂且回旅馆休息。回去的路上,路过鱼市口华园,那里正上演着一出热热闹闹的《狸猫换太子》,是姚家母女三人同台合演的戏码。杜月笙本人也是个戏迷,这几天为了找孟小冬,顾不上听戏,这会儿看到心里一动,就买了票,进去看戏。

有时候,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念之间,一线之外,就天差地别。杜月笙一踏入华园,就看见姚玉兰在台上,灯光洒落,人声鼎沸,夹杂着幽幽的丝竹声,她眉眼盈盈,仿佛盛着熠熠星光,如兰似雾般,恍若从九天上缓然落下的仙子。自古英雄爱美人,杜月笙自此记住了姚玉兰这个名字,此后,扯出一段爱恨,追根求源,却是从露兰春身上开始。

一丝线,滚出千般愁肠;一段情,绕出几许绮念。若非是念着还要找孟小冬,加上在北平人生地不熟,或许杜月笙当晚就要去结识一下姚玉兰。只是眼下,还是办事要紧。但一切都已经显山露水,露出粼粼端倪,如同开章,提笔落定,早已注定了结局。

孟小冬和梅兰芳

杜月笙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从开明戏院着手。既然孟小冬在这里唱戏,等她病好了,当然还会回这里来登台。于是,他每天都到开明戏院,等着消息。终于有一日,戏院打出孟小冬的回执公告:

鄙等不幸于阳历本月十七号夜同遭抢劫,杀人越货撞极凄惨,不由令人痛苦,当时蒙我都父老,投函通电,纷纷问问,相聆之下,竭胜感激,兹借今夕开演夜戏之便,特托开明代刊数行,略表谢忱,恕不一一重谢。十月三十号。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孟小冬病愈归来。杜月笙松了口气,他心里知道,露兰春在北平的希望是越来越渺茫,但是这些天耽搁下来,如果连孟小冬的演出一场都没有看,那此行岂不是当真一无所获。想到这里,他慢慢安定下来,决定看完孟小冬的演出,再作打算。

那晚,孟小冬的演出一如既往的精彩。或许有点“小别胜新婚”的意味,这么多天没有听到孟小冬唱的戏,观众格外捧场,连掌声都比平时热烈。包厢里的杜月笙闭目细听,心想:这孟小冬唱得果然不错,不愧是从上海红到了北京的角儿。他又想起了前些天听的姚玉兰,暗自觉得,春兰秋菊,各擅其长,都是字字珠玑,不论是谁,都是极好的。

这天演出结束后,杜月笙叫手下偷偷尾随孟小冬,直到看到孟小冬进了东四牌楼三条26号,这才得知孟小冬就住在这里。知道了地址,事情也就好办了。他并没有着急去找孟小冬打听露兰春,而是让人在孟小冬的宅子边上等了三天,没有发现露兰春的踪迹,这才施施然整理衣冠,打算派头十足地来拜访孟小冬。

他是黑帮出身,自然知道即使露兰春真的投奔了孟小冬,孟小冬也必然不会说实话,便留了个心眼,确定孟小冬和露兰春并无瓜葛后,才光明正大地上门去。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或许这就是杜月笙的生存之道。他的世界和孟小冬的世界,仿佛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世界。

然而,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凑巧。惊心动魄的故事,不一定发生在两个门当户对的人之间,他们或许天差地别,他们或许彼此厌憎,他们也或许从不曾靠近。但命运使然,缘分深浅,徒然叫人无法奢求。

登门拜访的杜月笙,精心准备而来。为了这趟登门,他特意去王府井大街理了发,买了一身新衣。现下,站在孟小冬门前的,是一位梳着整齐小分头,穿着摩登西装,蹬着一双白色尖头皮鞋的潇洒男子。时年,杜月笙正值壮年,平日里其貌不扬,拾掇起来却也有几分清秀斯文。乍然相见,还以为是谁家留洋归来的公子。

听闻孟小冬说杜月笙前来,孟五爷和仇月祥亲自出门迎接。虽然不知道他此行的目的,但杜月笙在上海可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孟五爷亲自为杜月笙倒茶,仇月祥则拿出家里最好的烟亲自为杜月笙点上。孟小冬立在西厢台阶上,温柔浅笑,只请杜月笙进家中小坐。

之前,杜月笙并没见过孟小冬。纵使见过,那也是舞台上喧嚣灯火里扮演着老生的女子,时常戴峨冠,佩胡髯,再漂亮的女子,这样一副行头出来,也看不真切。如今见她褪去繁华,只着素衫,戴着一只碧绿玉镯,青丝梳成长长辫子,垂在脑后,向他清浅微笑。并不是梨花盛开的季节,他却仿佛觉得,空气里渐渐荡开梨花的甜香,舒心得令人魂魄轻浮。

他很久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女子了,山清水秀,明净得宛如四月里的阳光。忽然间,他心里只浮动着一个念头:他想跟她说说话,哪怕只得一句。于是,他含笑对孟小冬说:“孟**一日千里,现在功夫真是不得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不想提起露兰春的事情,仿佛那样说起,他们之间的相见,就失去了时下的单纯静好。

面对杜月笙的夸奖,孟小冬只是含笑聆听,举止做派娴静温柔得很,垂眉浅笑里,似乎是深闺里的大家闺秀。寒暄客气的话,自然有父亲和师傅去说,那并不是她应酬的范围。杜月笙说了会儿黄金荣,又客套了片刻,请孟小冬以后一定要回上海来演出。他始终未提此行的目的,倒是弄得孟家一头雾水,直到他走后,孟五爷和仇月祥嘀咕了半天,还是想不通这杜月笙怎么会来。

有人说,相见即是缘。匆匆一瞥,零落心间,留下一道深深的印痕。这次相见,只在孟小冬心里留下浅浅一笔,随着风沙弥漫,秋草结霜,她很快将他遗忘。或许是杜月笙来迟了,或许是真正属于他们的缘分还没有到来,她并未在意,甚至并不好奇,他的探访,是否当真为了同他们寒暄一场。

然而,她不知,他的心间,却因此次相见,为她留出一个独属位置。风雨不侵,其间没有岁月枯荣,不见春花落,秋月淡,而他,愿意做无声的青石、沥雪的青松,永远守候那一脉清甜的梨香。

流芳·白驹过隙的芬芳

究竟,人的一生中,要经历多少惊涛骇浪,跋涉多少连夜山雪,才能将一身清愁化作指尖温柔,许一段虔诚真情,拥抱一颗缱绻真心。想必情之一字,是瑶台上历经千辛万苦偷出六世轮回反复历练这样艰难,得之亦是如斯艰难。然而,同人不同命,偏有人幸运如斯,轻而易举得遇良人,就此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有人说,孟小冬这一生甚是坎坷。坎坷么年少成名,名利双收,人人都恨不得捧作掌上明珠,甚至烽火求一笑。可那些,却不曾抵达她的心,只在唇畔打了个转儿,烟消云散。她的坎坷,或许,便困在情上。

“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三更归梦三更后。落灯花棋未收,叹新丰孤馆人留。枕上十年事,江南二老忧,都到心头。”徐再思的愁写得好,点滴寂寞,丝缕寥落,如隔夜冷茶,依稀是熟稔残香,落入愁肠里,全然已不是当初的味道。被情困住,锁在万丈深楼,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亦是说不出的愁苦酸楚。

孟小冬也曾为情所困,夜不能寐,无端纠结,翻来覆去地想,却也求不出一个答案。那个酝酿着梅兰冷香的名字在心里兜兜转转,绕到唇边,又怯生生地落回去,就像那段无法言说的情意,只能深深地埋藏。她虽然是梨园名伶,却也是自幼受礼仪教化, 裸地表白情意,大胆地说出“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样的字句,她说不出口。深深地凝望一眼,将无限心思隐藏在眼波,已是她极限的爱。

如果就这样永远地沉默以对,孟小冬和梅兰芳,或许也就错过了,蹉跎了这一生,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曾经爱过他,用尽力气,满腹相思。她或许也将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爱,曾有回音,泛起过最美妙的声音。爱有时就是这样,你不说,我不语,就这样擦身而过,凝固成一段无缘的邂逅,白发苍苍里来回忆,忽然觉得荒草丛生。

打破僵局的是旁人,梅党的元老级人物齐如山,对冯家银行的冯耿光说:“六爷倒不如做点好事,就把他们凑成一段美满姻缘,也是人间佳话。”彼时,他们在戏台上演着帝王的风流故事,一对佳偶,天造地设。听到齐如山此言一出,梅党众人纷纷响应。当时,冯耿光不过一笑了事,当作听了个笑话,回头想了想,却觉得齐如山的主意,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这就要说起梅党的作用了。那实际上是相当于经纪人作用的一个团体,负责梅兰芳的演艺事宜,打理其经济收入,有时,也难免涉及梅兰芳的家事。在这种环境下,梅兰芳所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以他为核心的团体。他因这个团体而无后顾之忧,也受这些人的牵制和影响。而这些,当时的孟小冬一无所知。所以,有时候很想知道,如果那时孟小冬知道梅兰芳身后的这些力量,她是否依旧义无反顾,愿意嫁给这个比自己大了十余岁的男子。

或许会吧。情到深处无怨尤。爱情之火一旦燃烧,就会以燎原之势燃尽一切。世俗的考量,现实的阻碍,又怎能抵挡住霎那烟火,瞬间芳华。更何况是18岁的少女,一颗柔弱得如幽兰的心,遇上爱,就成了最刚烈的钻石,无坚不摧,无法阻挡。

梅党撮合两人,希望缔结梅孟之好,是从经济角度出发。试想,风华绝代的旦角和英姿飒爽的老生,台上唱着你侬我侬的戏,台下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不仅是梨园界的传奇佳话,就冲着这名头,多少人愿意千里而来,只为目睹他们一场《游龙戏凤》。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结合,换取的巨大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冯耿光回头仔细思量之后,当真决定从中撮合。不成便罢,若是成了,那可敢情好,他们就等着坐收天上掉钱雨,地上生金珠了。他不是不知道齐如山这只老狐狸心里在想什么,什么撮合梅孟,成就佳话,那些都不作数。实际上,齐如山不过是不喜欢梅兰芳的平妻福芝芳,觉得福芝芳是致使梅兰芳的嫡妻王明华远走天津的主要原因,因此千方百计,要将福芝芳拉下马来,纵使不能,令她难过一下也是好的。

世事就是如此周折,哪里得一个“周全”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时光的脚步总是快了那么一步,而相逢时的光景,已并非心中渴盼的独一无二。那时的婚姻,开始得很早,青春少艾,或许膝下就已有稚嫩孩童,牙牙学语。梅兰芳迎娶王明华时,不过16岁。梅家虽然是梨园世家,但到了梅兰芳这一代,人丁已经很是凋零。他自幼被过继到伯父家,同时又是亲生父母的孩子,承当着双方家庭的责任——首要的任务,就是传承香火。

王明华比梅兰芳大两岁,成为一个妻子时,也不过18岁。但她知书达理,温柔可亲。婚后,她亲自打理梅兰芳的生活起居,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对梅兰芳来说,她是妻子,也是姐姐,更是亲人。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几乎相依为命,如彼此的唯一,相互守候,相互扶持。可那就是爱么或许这更应该叫作责任。

三媒六聘,八抬花轿,锣鼓喧天里她进了门。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娶了一个怎样的女子。性情是骄纵还是温婉容貌如何可否进退有度这些,一切的一切,他通通不晓得,只能像所有盲婚哑嫁的少年一样,身穿红袍,默然等候着花烛深夜,掀开新娘大红的盖头,在天长地久里慢慢寻觅摸索。幸好,王明华是温柔大方的旧式女子,值得梅兰芳的敬重爱戴。她有一双巧手,每天梅兰芳上台要用的假发,都是由她梳得油光水滑的,才让他带去登台。而上台前的妆面,也时常由王明华打理,在她的手里,舞台上的梅兰芳越发光彩照人。

同时,她还赢得了梅党众人的爱重。多年来,她的坚忍耐心,让梅党觉得唯有她,才是当得起梅家主母的大家风范。她曾为梅兰芳生下一子一女,长子取名大永,女儿小名唤作五十。儿女双全,世间最极致的幸福,也不过如此吧。之后,为了更好地照顾丈夫,照顾家庭,王明华毅然做了节育手术,相夫教子,将梅家后院打理得井井有条。

如果不曾有那些意外发生,或许这个曾经幸福美满的小家就将这样安然无忧地生活下去。多年后儿女长成,他们都成了老掉牙的老太太、老头子,搀扶着走在北平深秋的夕阳里,一生圆满。怪只怪,命运弄人。节育手术后没几年,两个孩子相继夭折,王明华失声痛哭,作为母亲,那是痛彻心扉的残酷,作为妻子,她对梅兰芳充满了愧疚——她已经不能再为他承继香火。她失去了孩子,而她也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丈夫。

梅兰芳无可奈何。失去一双可爱的儿女,他怎能不伤不痛怎能不追悔莫及然而,他是一家之主,他是梅家唯一的男丁,肩上背负的责任,重大到没有丝毫推卸的余地。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逐渐消瘦,重病缠身。请来的都是京中最好的大夫,用的是最好的药,但他知道,这是无力的心病,谁都解不开。日子生生过成了死结,谁都痛苦不堪,直至清瘦憔悴的王明华亲自让他再娶一个妻子,到底还是家族传承更重要,让梅氏一族就此断绝,这个罪名太大,她背负不了。面对这样的话,梅兰芳竟然说不出一句话,他不能答应,也不能拒绝,只能沉默。

他愿意拖延,家里的长辈却不能无作为。1920年,梅家为梅兰芳求取了他早年恩师吴菱仙的弟子福芝芳。梅兰芳对这姑娘也有印象,是个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女子,性格里很有几分倔强认真,是他所欣赏的。于是,那年,他迎娶了十五岁的福芝芳做平妻。实际上,梅家一开始是打算让福芝芳做妾,但是福芝芳的母亲不同意,在媒人的周旋下,说梅家大少奶奶无法生育,不管福芝芳进门后是什么身份,没人敢小瞧了她。最后众人决定,以平妻之礼迎娶福芝芳,婚后和王明华平起平坐,共同料理家事。

旧时的婚姻,已不是如今我们所能想象的模样。那时,爱情的分量很轻很轻,在婚姻里如一粒沙,一滴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缔结两姓之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传承香火,人心虽然是肉长的,但却抵不过家族的期盼。因此,不论梅兰芳心里有多少无奈,多少心疼,都不能对家族的使命说一个“不”字。事到如今,他只希望两个女子能够和睦相处,彼此谅解。

事实上,福芝芳过门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和王明华相处得确实不错。王明华为人豁达大方,从知道梅兰芳和福芝芳的婚事之后,就无一句怨言。福芝芳进门后,她将她视为妹妹,并在不久后就逐渐隐退,将家事交给福芝芳管理。而福芝芳也很尊重王明华,在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她甚至将孩子抱给王明华抚养,打算让这个孩子作为王明华的孩子长大。王明华在孩子满月之后,将孩子还给福芝芳,并亲手给这个孩子缝制了一顶小帽子。可以说,她们之间的相处,正如梅兰芳所希望的那样,和谐平等,互相爱重,并没有任何不妥。

可这却不是梅党众人所希望的。福芝芳越是在梅家生活得一帆风顺,越是得到梅兰芳的宠爱呵护,她在梅家的地位就越高,手中的权力也就越大。但是福芝芳并不是一味温婉忍让的女子,和王明华不一样的是,她性情刚烈,处事果决,行事利落干脆,很多时候都和梅党意见相左。这就造成了她和梅党之间的矛盾,梅党众人很多都不喜欢福芝芳,包括元老级的齐如山和打理梅兰芳财务的冯耿光。

一场各怀心思的撮合暗潮汹涌。齐如山和冯耿光不仅希望梅孟婚姻能够带来巨大收益,也希望孟小冬能够分走梅兰芳的注意力和宠爱,用来牵制和控制福芝芳。他们相信,这一定会成功。因为孟小冬眼中对梅兰芳的爱慕和渴望骗不了人,而梅兰芳对孟小冬的欣赏和喜爱同样流于言表。郎情妾意,如此一来,正落入下怀。

谁都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唯独忘却了在这场博弈里无辜的孟小冬,她是一败涂地的输家。她只是如天底下所有豆蔻华年的少女一样,遇到一个人,爱上一个人,陷入一段情。那样单纯清澈,不隐瞒眼中满满情意,不想伤害谁、误了谁,她甚至愿意这份小小心思隐没无声,黑夜里偷偷品味温习就好。不曾想,一出《游龙戏凤》,牵扯出一道冰冷铁索,禁锢了最初甜蜜惶惑的爱恋,也斩断了一生的相思。她只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棋子,在众人眼中,别有他用,他们似乎都已忘却,自己没有资格决定他人的人生,更没资格遗忘那个纯澈的少女也是有心的人,她也会痛,会受伤,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难过到埋首痛哭。

她只想轻轻地守护一份爱,却不曾想,她的爱,被这样成全。

林徽因何许人也?

林 徽 因是我最喜欢的女性,没有之一,她是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诗人、建筑师、作家。猪小侠对林薇因的感情生活也是非常羡慕,一生得到了三个男人的宠爱。有些人可能并不认同林薇因的 情感 生活,认为她太过开放。但是林薇因的爱都是君子之爱,发乎情,止乎礼,从来没有逾越,怎么让人不敬佩。现在猪小侠就来介绍林薇因的三个男人分别是谁?

第一个男人:徐志摩

1920年春天,林微因那年16岁,她的父亲林长民去欧洲游学,最疼爱林微因的林长民去哪都带着林微因,这次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让女儿增加见识、开阔眼界。父亲林长民带着林微因去英国讲学,林微因就随父亲去英国读中学。

10月中旬,与同在英国经济学院上学的徐志摩第一次见面。徐志摩是一个浪漫而多情的诗人,是个大才子。初次见面时,徐志摩就被林微因的美貌和才情以及见识吸引了。林薇因也仰慕徐志摩的才华。两个都是有才华的年轻人,在异国他乡,郎才女貌,两颗心肯定是互相吸引的,他们自然就恋爱了。

徐志摩当时已经是非常有成就的诗人了,也可以说徐志摩是林薇因走上诗坛的领路人。他们恋爱期间,徐志摩为林薇因写了大量的诗歌,林薇因受徐志摩的影响,也开始了诗歌的创作。

可是,当时的徐志摩早已成婚,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婚的。他告诉林薇因对妻子是没有爱情的,只爱林薇因。可是,他竟然在和林薇因爱的轰轰烈烈的时候,在妻子来欧洲看望徐志摩时,他却让自己的妻子再次怀孕了。但他却为了能和林薇因长相厮守,在自己的妻子挺着大肚子的时候,选择了妻子离婚。猪小侠不得不说一句:真是十足一个渣男啊!

他离婚的理由更渣,他说张幼仪“小脚,跟西装不搭”。果然是一个男人不爱你的时候,什么都能成为他离婚的借口。

虽然最终如愿和张幼仪离婚了,但是他和林薇因却没有修成正果,可能是林薇因看到徐志摩对接发妻子的冷酷无情,心寒了。最终分手了。

前妻张幼仪经历婚姻的涅槃,浴火重生,最后成了一个银行家,还嫁给了一个医生,生儿育女,事业爱情双丰收。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第二个男人,梁思成

林薇因从伦敦回北京后,心智逐渐成熟,认识到了徐志摩的渣,和青梅竹马的梁思成相恋了。他们经常到图书馆约会,感情越来越浓烈。1924年在梁思成的父亲梁启超的安排下和梁思成一起出国深造学习建筑,这两人在异国他乡互相鼓励、帮助、扶持,最后两人成了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

1927年,两人双双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在美国宣布了订婚。1928年3月21日,在加拿大渥太华的中国驻加拿大总领事馆举行了结婚典礼,婚礼主持人是梁思成的姐姐和姐夫。婚后回国。

猪小侠觉得林薇因绝对是真爱梁思成的,他们从相识到相知,一起在国外读书几年,经过了九年的恋爱,最终修成了正果,感情绝对是深厚的。

第三个男人:金岳霖

这是一个内向、沉稳的男人。当年徐志摩追求林薇因的时候,把林薇因介绍给了金岳霖认识。他其实也喜欢上了林薇因。但是金岳霖和徐志摩是好朋友。他知道徐志摩和林薇因交往后,他默默地把这份爱藏在了心底。当年怂恿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的时候也有金岳霖的一份。

金岳霖为了能多看一眼林薇因,把家搬到了林薇因家的附近,毗邻而居,只为能和林薇因近一些,真是爱得太深沉。

林薇因经常在家开沙龙聚会,都是艺术家、诗人参加。金岳霖作为清华大学哲学系的教授,又是邻居,当然是经常去参加聚会的。

冰心作为和林薇因同时期的才女,自然有点看不惯林薇因的所为。为此写了一篇名为《太太的客厅》的文章,意在讽刺林微因太开放。文人都相轻,我们不做解释,但是网上很多人都说是冰心妒忌林薇因。

金岳霖经常去林薇因家聚会,他爱慕林薇因的 情感 也无法再隐藏,他表白了林薇因。当时的林薇因和金岳霖一来二去,日久生情,也对金岳霖产生了情愫。听到金岳霖的表白,她陷入了苦恼。

林薇因是个坦荡的人,她向丈夫梁思成坦白:“我苦恼极了,我发现我同时爱上了两个男人。”

梁思成的胸怀真是无人能比。他说:“你是自由的,我爱你,所以我也爱你的选择,如果你选择金岳霖,我祝你们永远幸福。”

听到这话,林徽因惭愧了,她最终选择了梁思成。

她把梁思成的话告诉了金岳霖,金岳霖不愧是一个哲学系高境界的人。他说:“看来思成是真心爱你的,我不能伤害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从此他和林徽因保持着距离。三人依然是好朋友,依然一起聚会。甚至有时林薇因和梁思成吵架的时候他还作为调解员帮忙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他们的感情到这里就完美结束该多好啊!

但是,林薇因病逝后不到一年,享年51岁,梁思成便另娶他人,让猪小侠不免有些寒心啊!笔者始终无法接受。他们曾经是多么的恩爱啊!怎么能这样呢?不过,让猪小侠的心得到安慰的是金岳霖对林薇因的爱,他为了林薇因终身不娶,他至死不渝爱的也只有林薇因一人,孤独的爱了几十年。

在林徽因的追悼会上,金岳霖送给林徽因这样一副挽联,“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赞美林薇因的才华如瀑布一样绵延不绝,下联中借用了林徽因的诗作《你是人间四月天》,用四月天来比喻林徽因的美好。从短短的一副挽联中,表达了金岳霖对林徽因深深的爱恋。

林纾属于民国初年的文坛怪人之一,像辜鸿铭、刘师培、严复、黄侃等人一样,都是古古怪怪的,他也大概属于这个类型。林纾是翻译西方文学作品到中国来的第一人,但他对外文可以说是几近一窍不通,大部分译著是与精通外文的王寿昌合作的;由王寿昌口述原意,他则以生花妙笔顷刻成章。如此这般,竟翻译了一百八十多部西方文学作品!特别是《巴黎茶花女遗事》一书出版后,风行一时,有情男女几乎人手一册,赚尽了不少痴情男女的眼泪,也扎扎实实地感动了京城八大胡同里的名妓谢蝶仙。

谢蝶仙于是经常幻想:这个名叫林纾的作者,其文笔如此缠绵悱恻、极尽多情;如果能得到他的轻怜蜜爱,那该会是怎样的一种滋味呢就在谢蝶仙跃跃欲试、却苦无路子可通的时侯,机会竟然来了——林纾的结发妻子刘氏去世了。老年丧妻,林纾整天窝在“苍霞精舍”里,唉声叹气的。刘氏生前贴身的侍婢,生得粗粗壮壮的,后来嫁给了一个木匠师傅,经常有事没事地回来走走。此刻见老主人颓唐的样子,她屡屡劝他也不妨出去找些乐子,以调剂那凄怆的心。

于是,这位北京大学德高望重的著名老教授,便也偶尔到那灯红酒绿的烟花巷里去找些“ ”,提提精神。那时,他并不知道这里还有个叫谢蝶仙的想念他老人家。而他自己又爱面子,在妓院中仅仅是耳听、眼看而已,并未真刀实弹地上阵;还自己写诗表明心迹,诗曰:背人小绾髻丫叉,隔着床帏六幅纱。隐隐衣裳秦云气,水晶帘外望梨花。那女婢把老主人的情形,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的木匠丈夫,作为一笑。恰巧,这位的丈夫在松花班修理门窗,午间休息的时侯,班中的红妓谢蝶仙与他闲谈,听说他正是林纾女婢的丈夫,便显得格外殷勤,一会儿送茶,一会儿送烟,收工时还格外多给了些工钱。

木匠正自狐疑,谢蝶仙竟用湖色绸帕包着一个小食盒,递到木匠手里,并郑重拜托他,说务必要把食盒转送给林纾。当天夜里,木匠便专程把食盒送到了林家。林纾打开食盒,只见重重棉纸锦笺,包裹着四只特大的柿饼,每只均被咬过一道,齿痕历历,犹带脂香。木匠对林纾说:“蝶仙姑娘寄语先生,她仰慕您的才华已非一日,听说鲲弦待续,意欲委身相侍,先送几个柿饼表示一下意思。她请您屈驾前往一会,也好当面倾诉衷肠。”林纾想到自己年近花甲,而谢蝶仙尚在妙龄,一个是日薄西山,一个是旭日东升,大大不妥,便对丫姑爷说:“果真如此,盛情着实使人感动不已。不过,红粉固然情多,怎奈青衫命薄,美人之贻,我是无福消受的。”把四个柿饼重新包好,退了回去。

当年在北京八大胡同像样的妓班中,繁文缛节的规矩特多。每当季节转换的时候,循例以时新佳果馈送恩客,以博得受之者的欢心。过了些日子,正值枫红菊黄鱼肥的时侯。多情的谢蝶仙,又特地托人给林纾送来时鲜鲥鱼。林纾正好有友人在座,怂恿他煎了下酒。酒阑客去,空斋凄清,微醺之际,最易动情。“林教头”当夜左思右想,理智与情感反复交战,晨鸡报晓,终于做成决定,大声对自己说:“鲥鱼多刺,不好招惹。一缕情丝,也许会成为自缚之茧。风尘之中不乏侠女,但若为良妇,并非易事!”

林纾对谢蝶仙的那一片痴情,竟三番五次地拒绝。谢蝶仙难免口出怨言道:“林纾的诗文小说,无不情意缠绵;轮到他本人有所施展时,何以如此不具水准”这话很快传到了林纾的耳朵中,他无可奈何地说:“我已老迈,早已看淡儿女私情,哪还有依红偎翠的念头!”并写了一首诗送给谢蝶仙:不留夙孽累儿孙,不向情田种爱根。绮语早除名士习,画楼宁负美人恩。

谢蝶仙愿嫁林纾的消息,竟很快地便传扬开来;虽然还没有为事实,却使谢蝶仙声名鹊起。毕竟,想嫁北大老教授的京城花魁独她一位。许多走马章台的富商巨贾,有心附庸风雅,便一窝蜂地都来到松花班,指名道姓要谢蝶仙陪客,以争睹她的风采。谢蝶仙不胜其烦,竟一气之下答应一位茶商的婚约,双双出京远走岭南而去。

京城里失去了谢蝶仙的踪影,却越发使人对她产生好奇心理。从外地来京的,此后还络绎不绝地后人慕名到松花班访艳。谢蝶仙远赴岭南后,风月场中的常客们都说她太过执拗,说她是一种自暴自弃。宿命论者则认为,这一切都应了她的名字,蝶而成仙,翩翩飞舞,以至于飞到岭南去了。这边厢人们对谢蝶仙议论纷纷,那边厢她本人却因不适应岭南的湿热气侯,加上茶商不懂得怜香惜玉,终于恹恹成病,不久就逝世了。

林纾在得到谢蝶仙魂断南天的消息时,已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他非常感慨,就写了一首诗来纪念谢蝶仙。有人拿他写谢蝶仙的这首诗,说他与对方的关系绝不仅仅只是吃了她的一条鲥鱼,期间定然还有过一段温馨旖旎、云雨欢歌的男女生活。那首他写谢蝶仙的诗是这样的:水榭当时别谢娘,梦中仿佛想啼妆。魂来若过西江道,好忍临川玉茗堂。

林纾本来对谢蝶仙的死黯然神伤,觉得是自己辜负了她。但当他看到有人来挑剔自己与谢蝶仙的关系时,又立即把一篇小文《自题像赞》登在报上,含沙射影地表白心迹,说道:“……汝少任气,人目为叙利亚,且汝老自奋,谬托迂儒。名为知止,而时好名之心如。名为知足,而治艺之心勃如。为已与为子孙与吾劝尔姑徐徐而留其有余。饱汝食,宁汝居,养心如鱼,树德畲,岂无江与湖宁为马与驴子孙有福宁须汝!”谢蝶仙若九泉有知,看了这篇文字,不知会不会觉得林纾太过矫情、虚伪,是不是觉得自己死得太不应该呢

方医生喜欢董慈心,董慈心却喜欢杜衡,杜衡还帮着她修改了小说让董慈心一举成名,方医生、董慈心、杜衡都是好友,董慈心和杜衡表白遭拒绝,杜衡不想对不起方医生。杜衡伪装金满堂杀害方医生,因为杜衡竟是“神谕”的人。

127章

1 《民国小商人》简介: (架空民国,更新时间在晚10点30左右)豪商白容久养了一个人,他放话出去,就算是他死了也轮不到别人碰一根手指头,生是他的人,死也要跟着他去。

2 可一直等到白容久真死了,谢_也活得好好的,他家爷把路给他铺得顺顺当当,足够他在这乱世继续生存。

3“南风未起,念你成疾,不医。”这是什么霸总语录,值得吸烟刻肺好吗!整体的故事是在架空的民国,乱世爱情什么的,最甜了。这本书比较长,但是因为糖点很多,所以看起来就是全程姨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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